美国专利到期日计算
外观设计专利权多少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多少年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法律权益。
与发明专利不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形状、纹样、颜色和装饰等方面,而不是产品的技术实质。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比较短。
根据国际上的常规做法,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会被授予一定的保护期限,这个期限通常从授予专利的日期开始计算。
选择提供的专利权期限可能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有关。
下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的常见规定:1.美国:根据美国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计算期限从专利颁发之日开始。
2.欧洲:在欧洲专利处理机构(European Patent Office)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5年。
根据欧洲专利法规定,第一次保护期限为5年,之后可以申请延长两次5年的保护期限,共计25年。
3.日本:根据日本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期限计算从申请日开始。
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相对较长。
4.中国:根据中国的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期限计算自专利授权之日起。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
一旦保护期限到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外观设计,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因此,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及时更新和保持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以保持竞争力和持续的市场优势。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专利制度,如工业设计权(Design Right)等,可以为产品设计提供一定的保护。
这些制度的保护期限和申请要求各不相同,建议根据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进行咨询和申请。
总结起来,不同国家和地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所差异。
在美国一般是15年,欧洲25年,日本20年,中国是10年。
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同时,也应该密切关注专利期限和保护范围的规定,以确保自己的设计作品得到充分的保护,并及时更新自己的设计,以保持市场的竞争力。
美国专利补偿期的计算

美国专利补偿期的计算
美国专利到期和FDA到期日有可能是不同的。
美国专利到期日是Publication date起算17年。
美国专利到期日具体可以计算的,说明下专利补偿期计算
专利期补偿时间的计算是很复杂的:
1.临床研究(IND)时间的一半加上整个的FDA的新药审批时间。
2. 以上时间不能超过5年,如果以上时间长于5年,以5年计算。
3. 药品批准上市后的最长专利保护时间不得长于14年,如果根据1、2得出的从药品批准上市开始的专利保护期加上补偿期超过14年,以14年计算。
4. 如果制药商申请新药时未尽自己的职责来尽快获得FDA的批准(即由于自己的过失,让新药的批准时间延长),则补偿期将被缩短。
5. 专利权人必须在新药获得批准后60天以内,向USPTO递交延长专利期的申请。
举个简单的例子可能就比较容易懂了。
某新化合物A的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其临床前研究是4年,临床研究是6年,FDA审批上市是3年,则总年份为13年,根据过去的专利法,实际有效保护为7年,根据Hatch-Maxman法案,给予的补偿期为临床研究6年除以2加上FDA审批上市时间3年,共计6年,因为大于5年,所以以5年计算补偿期,加上原来的7年,共计12年,小于14年,因此,该化合物A的实际最终独占期为自上市后12年,比原来的7年加长了5年,这大大促进原研药生产商研究开发新药的动力。
FDA批准某药上市后,在FDA的橙皮书中可以查得其专利延长的信息。
orange book中应该都是已通过FDA 批准上市的产品信息。
世界各国专利保护期限汇总

世界各国专利保护期限汇总亚洲国别保护期及相关法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a) 专利: 自申请日起15年,可延长5年(1992年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第14条)。
(b) 实用证书:自申请日起10年(同上,第14条)。
阿塞拜疆(a)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1997年专利法)。
(b)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0年,可延长5年(同上)。
巴基斯坦专利:自申请日起16年,可延长5年,例外情况可延长10年,条件是如果专利权人能够证明其专利未获得足够的回报(1911年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1983年修订,第14条和第15条)。
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a) 发明人证书:自申请之日起无限期有效(1986年6月28日发明与创新法,第7-9条)。
(b) 专利: 自申请日起15年(同上,第11条)。
菲律宾(a) 发明专利:自授权日起17年(专利法(共和国法No. 165),共和国法No.637和No. 864修订,第21条,1993年最近一次修订的实施细则,第146条)。
(b) 实用新型专利:自授权日起5年,可延长2次,每次5年(同上法,第57条,以及同上细则第148条和第149条)。
(c) 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自授权日起5年,可延长2次,每次5年(同上法,第58条,以及同上细则第148条和第149条)。
格鲁吉亚(a)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1999年专利法)(b)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6年(同上)(c)工业品外观设计:15年(同上)哈萨克斯坦(a) 专利: 自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起20年(1992年专利法,1999年修订,第4.3条)。
(b) 实用新型:自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起5年,可延长3年(同上,第4.3条)。
(c)短期专利:5年,可延长3年。
(d)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10年,可延长5年。
(e)工业品外观设计短期专利:5年。
韩国(a) 专利: 如果公布,自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15年;如果不公布,自专利权注册之日起15年;但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不得超过20年(1961年专利法,1990年修订,第88条(1))。
外国专利年费表

4-6年
35000*0.007=245元
35000*0.007=245元
7-9年
70000*0.007=490元
70000*0.007=490元
10-12年
140000*0.007=980元
140000*0.007=980元
13-15年
210000*0.007=1470元
3.滞纳金: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应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为160美元,小实体减半,微小实体减免75%。
2、欧洲专利年费(币种:欧元)
专利年
金额
第3个专利年
465*8=3720元
第4个专利年
580*8=4640元
第5个专利年
810*8=6480元
金额
1-3年
8500*0.07=595元
4-20年
16900*0.07=1183元
类似外观设计
8500*0.07=595元
注:每年年费=基础金额+权利要求*项数
10-25年
61600*0.07=4312元
4800*0.07=336元
实用新型
年度
基础金额
每项权利要求
1-3年
2100*0.07=147元
100*0.07=7元
4-Hale Waihona Puke 年6100*0.07=427元
300*0.07=21元
7-10年
18100*0.07=1267元
900*0.07=63元
外观设计
年度
10-12年
240000*0.007=1680元
55000*0.007=385元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你了解多少?我国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小常识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从申请日算起,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大家知道除了中国,国外其他国家的专利都有什么类型?保护期限有多长时间吗?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①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②美国外观设计:自授权日起15年。
注意a.2015年5月13日前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4年。
b.2015年5月13日后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5年。
c.美国的药品、食品、色素添加剂、医疗器械、动物药品、兽用生物制品等专利的专利期可以延长,一个专利最多可以延长保护5年。
d.在1995年6月8日或之后提交的部分续展、分割或续展申请中授予的专利,其有效期自最早申请的提交日起20年届满;1995年6月8日之前的专利,保护期自授权之日起17年。
△:本文讨论的是1995年6月8日及之后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般情况下,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这里的“申请日”是指哪一天呢?或者说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我们先看一下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上述美国申请A2、A4、A6、A8和A9获得授权后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美国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非临时申请(Non-ProvisionalApplication )和后续申请三种类型,不同申请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如下:(1)临时申请临时申请本身不存在保护期限,但临时申请可以通过“转化”为正式申请,或者可以作为正式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各国专利保护期限

各国专利保护期限每个专利都有⾃⼰的保护期间,如果到期的话,则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专利保护的相关内容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各国专利保护期限的相关内容。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各国专利保护期限瑞典、葡萄⽛、荷兰、卢森堡、列⽀敦⼠登、意⼤利、爱尔兰、希腊、法国、西班⽛、丹麦、德国、瑞⼠、⽐利时、奥地利、英国等加⼊欧洲专利授予公约(EPC)的国家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申请⽇计算。
中国的发明专利也是⼆⼗年。
北欧诸国如芬兰、挪威等国的发明专利:保护保护期为17年,⾃申请⽇计算⽇本发明专利:1995年7⽉1⽇之前,发明专利权有效期⾃公告⽇起15年,⾃申请⽇起不超过20年;1995年7⽉1⽇起改为⾃申请⽇起20年。
1995年7⽉1⽇之前,实⽤新型权期限为⾃公告⽇起10年,⾃申请⽇起不超过15年;1995年7⽉1⽇起改为⾃申请⽇起6年。
美国发明专利:判断美国专利权是否届满的依据:1995年6⽉8⽇以前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期限为—⾃专利授权⽇起17年届满;1995年6⽉8⽇以后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期限为—⾃专利申请⽇起20年届满。
区别多种情况:(1)1995年6⽉8⽇及以后提出的专利(除设计专利)申请,其期限为:⾃从专利申请之⽇或最早申请之⽇起计算20年届满。
(2)1995年6⽉8⽇⽣效的、或公布的于1995年6⽉8⽇以前提出申请的所有专利(除设计专利),其期限为:申请提出之⽇起20年届满,或专利授权后17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3)1995年6⽉8⽇以前提出的国际申请、且⽆论在1995年6⽉8⽇以前或以后进⼊美国国家阶段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专利授权后17年届满,或国际申请提出之⽇或更早申请之⽇起20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4)1995年6⽉8⽇以后提出继续、分案或部分继续申请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从最早申请之⽇起计算20年届满。
(5)1995年6⽉8⽇以后提出国际申请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从国际申请提出之⽇起20年届满。
药品专利期计算

Patent Expiration是专利到期日:申请日+20年+专利延长期专利延长期限与强制审查期(Regulatory Review Period)有关,强制审查期由两部分构成,即试验阶段(从IND申请到NDA递交)和审批阶段(从NDA递交到FDA批准),具体算法为美国的专利延长期等于1/2(临床试验阶段时间) + 申报阶段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Exclusivity Expiration(相当于中国的新药监测期)是数据保护制度提供的市场独占期=药品上市日期+数据保护期根据新药的类型不同,数据保护期长短不同,在美国新化学实体NCE(New chemical entity)是5年,孤儿药(Orphan Drug)是7年,新剂型、新适应症、处方药变非处方是3年,儿科用药时6个月(可在专利保护期上再增加6个月),首仿药是180天。
注:1)专利期为专利的有效期限。
1995 年6 月8 日后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案,专利期为申请日起算20 年。
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期为专利获准日起算10年。
2000 年5 月29 日起的发明专利申请案,美国专利局将依照专利局或发明人延误的时间,适当调整专利期。
举例来说:若专利申请案因为专利局的延误而没有在三年内获准,专利局将会将超过三年的天数加入2)FDA批准某药物上市,无论该药物能否商业化,能否上市,专利期限补偿申请书必需在批准后60日内提交到美国专利与商标局(PTO),由FDA辅助PTO决定专利延长期限。
指向药物、药物使用方法、药物生产方法的专利权利要求可以从原始的专利保护期届满日开始获得补偿性保护期。
但是,申请人必须证明如下事实:有关专利尚未失效;有关专利尚未获得过补偿保护期;专利所有者或者其代理人也提交了期限补偿申请书,该申请书包含专利信息、专利寻求及FDA上市许可的信息;有关专利的商业化开发或者应用遵从了法律审查期限方面的规定;有关专利产品、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是行政法律审查后第一次获得上市许可的那个产品。
美国政府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政府及企业对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审查标准1、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概况1790年,美国制订了第一部专利法。
现在的USPTO是美国商务部所属的14个部门之一,是美国最早的联邦机构之一。
美国的专利申请由美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审批。
USPTO前身是美国专利局,1836年该机构经法律授权而建立,1975年美国专利法修订时改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美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第一,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第二,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第三,植物专利(Plant Patent)。
其中实用专利占全部专利的90%左右。
2、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标准美国与中国的实质审查标准有一定的差别。
依照美国Diamond v. Chakrabarty判例,“太阳底下由人做出的任何东西(Anything under the sun that is made by man)”都是专利可以保护的主题。
美国专利法中没有类似于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因此,如果发明与公共政策或公共道德有冲突,审查时也只能从技术内容考虑。
但是,不能允许与美国宪法相抵触的发明。
例如,美国宪法中规定:“人是不能占有人的”,因此,半牛半人的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
美国专利法有关新颖性的规定与我国专利法基本相同。
但按照规定,现有技术必须能够实现或者是固有的训导。
在创造性的判断标准方面,虽然都强调非显而易见性,但是美国的创造性判断步骤与我国的规定也不完全相同。
美国对创造性的判断有四个步骤和两个辅助标准(Graham v. John Deere Co.)。
所谓四个步骤包括:(1)确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2)确定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区别;(3)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4)第二级考量:(A)结合的动机;(B)成功的预期。
实用性的判断标准。
美国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是有用的,即具有特定的(specific)、真实的(substantial)和可信的(credible)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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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利的申请日为基准,美国专利到期日计算有两种方式。
如果申请日早于1995年6月8日,其到期日为申请日加二十年或专利授权日加十七年,取两者较晚的日期为该专利的到期日。
若专利的申请日晚于1995年6月8日,其到期日为申请日加二十年。
上述是基本原则,实际计算时要注意如下要点。
1. 大部分的美国专利文件,在文件的第一页有明显的申请日(Filing Date)和授权日(Issue date),若申请日和授权日不明显,可找到INID码22相应的日期为申请日,INID码45相应的日期为授权日,即可按上述方法计算。
2. 如果该专利属于一个大的专利族群,而该专利本身不是在该专利族群中最早递交申请的专利,计算时其所用的申请日则要以最早的相关专利申请日来计算,最早的相关专利申请日可用INID码62 或63栏目中相应的日期。
3. 如果该专利曾通过一个有临时专利(provisional patent)发展而成的,计算时其所用的申请日则无须考虑该临时专利申请日(INID码60)来计算。
4. 对于重发的专利(Reissued patent) 计算时其所用的申请日或授权日要以原来专利申请日(INID码60)或授权日来计算。
5. 美国专利局还对在审核过程中官方或的延误时间给予补偿,反映为专利期调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
因而,最终的专利到期日要加上相应的调整期。
专利调整期的资料可在专利的首页或美国专利局的数据库PAIR上找到。
6. 世贸乌拉圭回合协定之后,药品专利可获得延期,相应的到期日计算要加上相应的延期时间。
美国的专利在三种情况下可得到延期:a.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56条规定的延期,该延期旨在补偿专利权人在开发和正常药物审批程序中耽搁的专利期,该延期最高可达五年;b:儿科延期,如果药物开发商按照官方的要求,将该药物的临床研究扩展到儿科病例,相关的药品专利可以有六个月的延期;c:临时性延期,当该专利牵涉到行政或法律纠纷,并且会影响到该专利的期限,专利权人可申请临时性延期,最多可申请三次,每次最长一年。
7. 专利权终止声明(Terminal disclaimer)
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人申请了第一个专利,接着又申请了相关的第二个专利,第一个专利的某些权利要求在第二个专利里重复了,显然,这些重复的权利要求会丧失其新颖性而无效。
美国专利局会要求申请人会发表一个专利权终止声明,以防那些重复的权利要求在第一个专利过期之后仍然有效。
当一个专利有一个终止声明,其到期日的计算就相当复杂了,要查看其终止声明的详情。
1995年6月8日之前的专利,其终止声明相应的日期可在第一页找到,但1995年6月8日以后的专利登载的日期有可能出错。
当该专利还得到延期,情况就更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