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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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流程

不动产证流程

不动产证流程不动产证是证明不动产所有权归属、使用权、处分权等权益的重要法律证件。

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不动产证的流程。

一、查档办理不动产证之前,首先需要去房管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档。

查档的目的是确认房产是否有抵押、查封、限制转让等情况,以避免后续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二、取得产权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取得产权证明是为了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情况。

取得亲属关系证明是为了证明不动产的继承关系,如果办理的是继承不动产证,需要提供申请人与原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某些地区,办理不动产证还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的土地政策规定的,具体的缴费金额和规定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局。

四、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动产证是由原所有人转让给其他人或家庭成员,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包括:1.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不动产的出售价格、交付日期、权益归属等。

2.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携带有效证件、合同、不动产产权证书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

3.过户登记:完成过户手续后,需要在房管局进行不动产过户登记。

五、申请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后一步是申请不动产权证。

申请过程包括:1.填写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包括个人信息、不动产信息等。

2.提交材料: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过户登记证明等提交给当地的房管局。

3.审查核实:房管局会审核申请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领取不动产权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房管局领取不动产权证。

六、变更、抵押等其他手续完成不动产证流程后,如果需要进行不动产抵押、租赁、更名等操作,还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变更手续依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登记等程序。

以上是不动产证的一般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中,建议申请人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办理手续顺利进行。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第一步是预检。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也称总咨询台。

预检台配备人员和业务申请表及样表,以及联办业务告知单。

预检人员需要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

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补充相应材料。

第二步是综合窗口预收件或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则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综合窗口预收件需要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并清点、收取申请材料。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则需要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

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则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申请资料扫描和推送功能。

综合窗口将收到一份申请资料,并将其扫描并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

同时,已提取的相关字段信息也将一并推送。

纸质资料将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各区应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进行扫描工作,并在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进行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在房屋状况查询审核方面,我们目前要求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及时将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录入系统。

对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在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之前,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

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对于下班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如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我们要力争在收件之时起的2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分别反馈给登记和税务审核部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南宁(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南宁(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桂71行终1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易妙彭博韦圆圆【审理法官】易妙彭博韦圆圆【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李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事人-个人】李佳【当事人-公司】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梁世辉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龙凤麟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欧聪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世辉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龙凤麟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欧聪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世辉龙凤麟欧聪【代理律所】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原告】李佳【被告】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院观点】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柳州市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有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不动产所在地第三人书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确认一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据此,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柳州市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具有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法定职权。

申请人世纪龙地房开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提交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初始登记通知及测绘报告书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

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

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1. 任务背景房屋查档证明是指通过查询相关部门的房产登记信息,确认某一特定房屋的产权情况和历史交易记录的证明文件。

纸质版的房屋查档证明通常由相关部门出具,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申请人。

2. 任务目的本次任务旨在了解当日房屋的产权情况和历史交易记录,并通过纸质版的查档证明加以确认。

通过该证明,可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合法,并且无争议。

3. 查档流程步骤一:准备材料在进行当日房屋查档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屋基本信息(如地址、建筑面积等)•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要求而定)步骤二:申请办理1.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办理当日房屋查档。

2.提供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3.缴纳相关费用(如有)。

步骤三:等待处理1.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和核实。

2.根据不同地区的办理速度,可能需要等待数个工作日。

步骤四:领取纸质证明1.在通知领取时间内,前往相关部门领取纸质版的房屋查档证明。

2.凭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领取并确认证明的准确性。

4. 查档证明内容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通常包含以下内容:•房屋基本信息:地址、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情况等。

•产权情况: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并提供产权证号。

•历史交易记录:列出该房屋过去的买卖记录,包括交易日期、交易价格和买卖双方姓名。

•抵押情况:如有抵押或其他限制性条件存在,将在证明中予以说明。

5. 注意事项•每个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办理要求和程序,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预约办理时间,以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在领取纸质证明时,仔细核对证明内容,如有错误或疑问及时提出。

6. 结论通过办理当日房屋查档并获得纸质版的查档证明,可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合法,并且无争议。

这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

在办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顺利办理并获得准确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与账户管理1.1 注册新账户1.2 登录和密码重置1.3 管理个人资料1.4 绑定和解绑方式1.5 安全设置与账户保护2、预约与办理不动产登记2.1 新建不动产登记申请2.2 申请材料准备与2.3 预约申请送达时间2.4 缴费与发票管理2.5 材料审核与补正2.6 办理结果查询与通知3、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1 按不动产单元号查询3.2 按不动产权利人查询3.3 按证明号查询3.4 按自然幢号查询3.5 其他高级查询条件4、不动产权证书管理4.1 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选择 4.2 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信息4.3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与换证4.4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与异动5、法律法规与常见问题解答5.1 不动产登记法相关法律解读 5.2 登记规范与标准解读5.3 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技巧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对不动产权益进行记载和确权的行为。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法定文件。

3、不动产单元号:标识土地或建筑物的独立不动产单位的编号。

4、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人。

5、证明号: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唯一编号。

本文档涉及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单元号4、不动产权利人5、证明号。

温州房产局2024年度房产服务手册

温州房产局2024年度房产服务手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温州房产局2024年度房产服务手册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产服务手册概述1.1 手册内容1.2 服务对象1.3 服务时间2. 房产信息服务2.1 房产信息查询2.2 房产信息更新2.3 信息咨询服务3. 房产交易服务3.1 房源发布3.2 房源查询3.3 交易撮合4. 房产评估服务4.1 房产价值评估4.2 评估报告出具4.3 评估结果查询5. 房产登记服务5.1 房产证办理5.2 产权转移登记5.3 登记信息查询6. 房产维修服务6.1 维修项目6.2 维修流程6.3 维修费用7. 房产租赁服务7.1 租赁房源发布7.2 租赁房源查询7.3 租赁合同签订8. 房产金融服务8.1 房贷咨询8.2 房贷申请8.3 还款服务9. 房产咨询服务9.1 购房咨询9.2 政策解读9.3 投诉与建议10. 房产市场分析报告10.1 报告内容10.2 报告获取方式10.3 报告有效期11. 房产服务费用11.1 服务费用标准11.2 费用支付方式11.3 费用退还政策12. 双方权利与义务12.1 房产局权利与义务12.2 用户权利与义务13.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3.1 变更条件13.2 解除条件13.3 终止条件14. 争议解决方式14.1 协商解决14.2 调解解决14.3 诉讼解决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产服务手册概述1.1 手册内容本手册包含房产信息查询、房源发布、交易撮合、房产评估、房产登记、维修服务、租赁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市场分析报告等房产相关信息及服务。

1.2 服务对象本手册服务于所有需要房产相关信息的个人及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者、租房者、房产开发商、房产中介等。

1.3 服务时间本手册的服务时间为2024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房产信息服务2.1 房产信息查询用户可通过本手册查询房产相关信息,包括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政策信息等。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目录总则 (5)1 一般规定 (5)1.1 总体要求 (5)1.2 登记原则 (5)1.3 不动产单元 (6)1.4 不动产权籍调查 (7)1.5 不动产登记簿 (7)1.6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7) 1.7 登记的一般程序 (8)1.8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9)1.9 代理 (12)1.10 其他 (12)2 申请 (14)3 受理 (15)3.1 查验登记范围 (15)3.2 查验申请主体 (15)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 (15)3.4 询问 (16)3.5 受理结果 (16)4 审核 (17)4.1 适用 (17)4.2 书面材料审核 (17)4.3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 (17)4.4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 (18)4.5 实地查看 (18)4.6 调查 (18)4.7 公告 (18)4.8 审核结果 (19)5 登簿 (19)6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9)分则 (20)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20)7.1 首次登记 (20)7.2 变更登记 (21)7.3 转移登记 (21)7.4 注销登记 (2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3)8.1 首次登记 (23)8.3 转移登记 (25)8.4 注销登记 (26)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7)9.1 首次登记 (27)9.2 变更登记 (28)9.3 转移登记 (29)9.4 注销登记 (31)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2)10.1 首次登记 (32)10.2 变更登记 (33)10.3 转移登记 (34)10.4 注销登记 (35)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35) 11.1 首次登记 (36)11.2 变更登记 (37)11.3 转移登记 (38)11.4 注销登记 (39)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40) 12.1 首次登记 (40)12.2 变更登记 (41)12.3 转移登记 (42)12.4 注销登记 (43)13 地役权登记 (44)13.1 首次登记 (44)13.2 变更登记 (45)13.3 转移登记 (46)13.4 注销登记 (46)14 抵押权登记 (47)14.1 首次登记 (47)14.2 变更登记 (49)14.3 转移登记 (50)14.4 注销登记 (51)15 预告登记 (51)15.1 预告登记的设立 (51)15.2 预告登记的变更 (52)15.3 预告登记的转移 (53)15.4 预告登记的注销 (54)16 更正登记 (54)16.1 依申请更正登记 (54)16.2 依职权更正登记 (55)17 异议登记 (56)17.1 异议登记 (56)17.2 注销异议登记 (56)18.1 查封登记 (57)18.2 嘱托查封主体 (57)18.3 注销查封登记 (58)19 登记资料管理 (58)19.1 一般规定 (58)19.2 纸质资料管理 (59)19.3 电子资料管理 (61)20 登记资料查询 (62)20.1 查询主体 (62)20.2 申请材料 (63)20.3 查询条件 (63)20.4 出具查询结果 (63)20.5 办理时限 (63)附录A (64)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4)A.2 通知书、告知书 (68)A.2.1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68)A.2.2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69)A.2.3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70)A.2.4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71)A.2.5 不予登记告知书 (72)A.2.6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 (73)A.2.7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74)A.3 公告文书 (75)A.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75)A.3.2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76)A.3.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77)A.3.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78) 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79)A.5 询问记录 (80)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81)A.6.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81)A.6.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82)A.6.3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 (83)A.6.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84)A.7 授权委托书 (85)A.8 承诺书 (86)A.9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87)总则1 一般规定1.1 总体要求1.1.1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指在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过程中,将该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登记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登记簿上,以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流程的具体步骤和相关事项。

第一步: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登记申请,即将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的申请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通常是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同时填写申请表格,注明申请的具体事项和要求。

第二步:资料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事项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等。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步骤之一。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过对不动产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权利主张和不动产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调查内容包括不动产的规划用途、面积、位置、产权状况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第四步:公告告知公告告知是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透明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告知,以便可能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和申请。

公告告知的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不动产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事项等。

第五步:审批决定在公告告知期满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公告告知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如果存在异议或者违法行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第六步: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登记备案意味着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已经正式登记,并将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属的法定依据,具有确权的功能。

所有与不动产有关的交易或者争议将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基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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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
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或发证机关签章)
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3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一缴费发证
五、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
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企业间1小时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转移登记(除裁决外)0.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
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交换、赠与、划拨转出让):标定地价X10%X建筑面积X所在建筑总楼层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卖方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核税价格的5.6%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或家庭有第二套以上住宅的按照核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方按照核税价格的3%征收契税。

八、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其中属房改房买卖、赠与、交换的,卖方需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卖方属单身的提交住房档案或单身证明。

2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须提供中文文本及中文名)。

3.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4 .不动产权属证书类型: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遗失的,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刊发声明,声明期满15个工作日后即可办理。

6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涉及买卖、赠与:合同、公证书或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及其生效证明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7 .家庭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需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结婚证,离婚的需同时提交离婚证明并当场填写诚信保证书。

8 .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转移的,需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限价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不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未经处理不得上市交易。

9 .权利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及受理单缴费后领取权证。

10 .申请人需要一并过户用水、用电、用气、网络电视的,请在申请表中勾选服务事项,并填写相关的用水编号、用电户号、燃气用户代码以及电视编号等信息,过户情况可登陆“龙城市民云APP”进行查询。

IL收费减免
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⑵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免收登记费;⑶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⑸出售名下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宅的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名下满两年住宅的免征增值税,购买家庭第一、第二套小于90平方米住宅的均减按1%征收契税,购买家庭第一套大于90平方米住宅的减按1.5%征收契税,第二套减按2%征收契税。

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⑺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九、办理部门: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市民服务中心南楼四楼,邮编:545000(可乘市民服务中心1、2、3号线、快1、502路、505路、506路、胜利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旅游集散中心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西环、鹿寨至市民服务中心定制公交线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快1、快2、快3、快5、快6、快7、快8、快1区、8路、12路、34路、52路、54路、59路、61路、62路、64路、70路、75路、76路、78路、80路、90路、101路、501路共25条公交线路途经市民广场西、文昌路西、市人民医院站可换乘市民服务中心1、2号线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不动产登记分厅(仅办理辖区内业务)地址:7号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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