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说明
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通告

标题:揭秘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通告》,这一通告引起了业界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对于药品的标识和认知至关重要,因此这一指导原则的发布对于规范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通告的内容和意义,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通告概述《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的通告》主要包括了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通用名称审评程序、命名范例和命名指导原则,旨在规范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统一市场化审评。
1. 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通告指出,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药品命名的基本原则,确保名称符合中药药理特性、药用历史、中医药理论和传统临床应用,同时遵循药品命名管理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
2. 通用名称审评程序通告对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审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材料递交、初审、评审、副反馈、修改和最终确认等环节,以确保通用名称的命名程序严格规范。
3. 命名范例和命名指导原则通告还列举了一些中成药通用名称的范例,并对命名指导原则进行了规定,涵盖了药品命名的语言表达、学术合理性、符合规范等方面。
上述内容不仅有助于提高中成药通用名称的规范化程度,也为中成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这一通告的发布对于整个中成药行业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规范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不仅有助于提高中成药的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也能够保障中成药使用者的权益和安全。
通告中对于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和审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降低不合规命名的风险,提高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结回顾,这一通告的发布对中成药行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规范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并为中成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对此深表赞同,并期待在未来能够看到更多类似的规范文件的发布,为中成药行业的良性发展贡献力量。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基本原则一、引言中成药作为一种传统医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其名称的命名应遵循科学、简明、避免重名、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以及体现传统文化特色等原则。
这些原则确保了中成药的命名具有清晰明确的含义,同时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误导和混淆。
二、科学简明,避免重名1.科学性:中成药的通用名称应基于科学原理和现代技术,反映其成分、功效和作用机制。
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记忆。
2.简明性:名称应简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词汇。
同时,避免使用生僻字和罕用词,以确保公众的普遍认知。
3.避免重名:为避免混淆和误解,中成药的通用名称应具有独特性,尽量避免与其他药品或产品的名称重复。
三、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1.规范性:中成药的通用名称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法规要求和命名规范。
在命名过程中,应遵循统一的命名规则和程序。
2.避免夸大疗效:为确保公众对中成药的正确认知和使用,通用名称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其疗效和作用范围。
避免使用过于夸张或模糊的词汇,以免误导消费者。
四、体现传统文化特色1.传统文化:中成药作为传统医学的重要代表,其命名应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色。
在名称中可融入中医理论、文化寓意和历史典故等元素,以增强公众对中成药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2.地域特色: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中成药与特定地域的文化、历史或地理特点相结合,以增加其独特性和吸引力。
3.语言文化:在命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语言文化的因素。
使用寓意深刻、富有韵味的词汇,以传达中成药的内在含义和特点。
4.视觉元素:通过传统视觉元素,如书法、绘画等表现形式,将中成药的名称融入到传统文化的氛围中。
这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中成药的感知度和好感度。
五、结论综上所述,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应遵循科学简明、避免重名、规范命名以及避免夸大疗效等原则。
同时,要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色,以增强公众对中成药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这些原则将有助于确保中成药命名的清晰明确性、科学性和文化性,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中成药信息。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之中药管理考点复习(二)

单元二 中药饮片、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高频考点 考点一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考点一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 1.中成药通用名命名基本原则与程序基本原则(1)“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原则(2)“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原则(3)“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原则更名程序◆更名工作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典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提出需更名名单→新的通用名称批准后,给予2年过渡期 2.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规范必须更名(1)对于已上市中成药,如存在:明显夸大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2)名称不正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3)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不同的可不更名(1)对于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药品名称中有“宝”“精”“灵”等,但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已经形成品牌,公众普遍接受的(2)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各种中成药制剂 考点二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考点二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1.适用范围适用◆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
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不适用◆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 2.等级划分、保护期限 一级保护的中药品种二级保护的中药品种申请条件(1)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2)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1)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2)符合一级保护或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3)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保护期限(1)分别为30年、20年、10年;延长的保护期限【注】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保护期限(2)需延长,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报(1)为7年(2)期满后可以延长保护期限,时间为7年;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6个月申报【注】擅自仿制和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由“县级以上药监部门”以“生产假药”依法论处 考点三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考点三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制定>>“国中医药局会同国药监局”制定并发布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包含桃核承气汤等100个名方,涉及汤剂、散剂、煮散和膏剂四种剂型简化注册审批(1)不含配伍禁忌或药品标准中标识有“剧毒”“大毒”及经现代毒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味;(2)处方中药味及所涉及的药材均有国家药品标准;(3)制备方法与古代医籍记载基本一致;(4)给药途径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日用饮片量与古代医籍记载相当;(5)适用范围不包括传染病,不涉及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用药人群申请上市>>符合条件要求的经典名方制剂申请上市,可仅提供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免报药效学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经典名方制剂的药品说明书中须说明处方及功能主治的具体来源;注明处方药味日用剂量;明确本品仅作为处方药供中医临床使用 考点四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考点四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双证管理>>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备案管理>>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备案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方和受托方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一、最佳选择题一、最佳选择题 (2020)关于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药品批发企业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生产中药饮片必须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应经检验合格 C.批发企业可以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中药材初加工产品,直接套袋按中药饮片销售 D.药品零售企业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必须为中药调剂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选项A错误。
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以下是一些重要内容:
1. 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命名应符合药物命名法规要求。
通用名称应由一个或多个单词组成,通常使用汉语拼音代表药物的主要成分,必要时可以加上具有特殊药理作用或性质的修饰词。
2.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药物的来源、性质、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
通用名称应避免使用拟人化、夸张、误导性或模糊的描述词汇。
3.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明确标示用药途径,避免发生用药错误。
比如,对于外用药应在通用名称中注明"外用",对于口服药应
在通用名称中注明"口服"等。
4.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尽量简短、易于记忆和识别。
通用名称应避免使用复杂或生僻的词汇,以方便患者和医疗工作者正确理解和使用。
5.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避免与现有的已注册药物名称相同或相似,以防止混淆和用药错误。
以上是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中成药的命名,提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概述为加强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尊重文化,继承传统,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既往中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要求、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成药命名现状,结合近年来有关中成药命名的研究新进展而制定。
本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原则1.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
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2.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3.名称中应明确剂型,且剂型应放在名称最后。
4.名称中除剂型外,不应与已有中成药通用名重复,避免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产生。
(二)“必要、合理”原则1.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
如:名称中含“X0X”等字样。
2.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
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3.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
(三)“避免暗示、夸大疗效”原则1.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
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
2.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
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四)“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原则将传统文化特色赋予中药方剂命名是中医药的文化特色之一,因此,中成药命名可借鉴古方命名充分结合美学观念的优点,使中成药的名称既科学规范,又体现一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
但是,名称中所采用的具有文化特色的用语应当具有明确的文献依据或公认的文化渊源,并避免暗示、夸大疗效。
三、单味制剂命名1.一般应采用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有效成份、中药有效部位加剂型命名。
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押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押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属于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二级保护野生药材A.龙胆B.三七C.梅花鹿(鹿茸)D.穿山甲【答案】 D2、A制药公司是一家现代化企业,许多产品在市场上口碑很好,B制药公司为获取更大利润,将自己产品的包装盒设计得与A制药公司同类药品非常相似,并在印制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时假冒了A制药公司的注册商标,同时做了宣传和广告。
A.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B.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C.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所有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D.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所有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答案】 A3、属于第二类疫苗的是A.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B.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C.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D.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答案】 B4、负责中药资源普查的机构是查看材料A.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B.国家药典委员会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答案】 D5、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A.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B.可不打开最小包装C.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D.可不开箱检查【答案】 B6、根据《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A.艾司唑仑B.阿托品C.马吲哚D.可待因【答案】 C7、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A.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B.批发企业和直接从生产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C.大中型批发企业D.小型批发企业【答案】 A8、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经批准的部门是A.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 C9、(2019年真题)根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关于麦角新碱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专用账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B.麦角新碱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C.购买麦角新碱原料药须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D.医疗机构如果需要购进麦角新碱,应提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复印件【答案】 B10、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是()。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提升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提升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可以接受委托生产的药品是()。
A.维C银翘片B.盐酸布桂嗪注射液C.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D.地西泮片【答案】 A2、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是A.羚羊角B.甘草C.龙胆D.洋金花【答案】 A3、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的内容是A.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B.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C.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D.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答案】 B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A.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B.麻醉药品处方权C.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D.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答案】 D5、负责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等的部门是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中医药管理部门C.国家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D.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答案】 B6、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受理和技术审评的机构是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B.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D.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答案】 B7、(2017年真题)负责组织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的机构是()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B.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核查验中心D.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答案】 B8、颁发新药证书的部门是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国家卫生行政部门C.国家科技管理部门D.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 A9、(2017年真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药品使用环节重大改革强调的是()A.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B.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C.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D.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药和用药行为【答案】 D10、 2017年5月5日,甲药品零售企业从乙药品批发企业(首营企业)首次购进中成药A,索取合法票据和相关凭证,建立采购记录。
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可以A.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接受委托生产药品B.在保证出厂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改变药品生产工艺C.在库存药品检验合格的前提下,自主延长其库存药品的有效期D.经企业之间协商一致,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答案】 A2、根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是A.中成药B.中药饮片C.口服泡腾剂D.血液制品【答案】 B3、某药品生产企业获知其生产的新药监测期内的某中药注射剂,导致一名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最终死亡。
A.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B.已知的药品不良反应C.所有的药品不良反应D.副作用【答案】 C4、申请材料需要补全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应当A.告知义务B.当场更正C.受理申请D.一次性告知【答案】 D5、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的,应将这些辅料名称列在说明书的哪一项下A.【药品名称】?B.【成份】?C.【不良反应】?D.【用法用量】?【答案】 B6、《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答案】 A7、根据《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麻醉药品的是A.可愈糖浆B.阿托品C.司可巴比妥D.羟考酮【答案】 D8、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以下不属于生产、销售劣药从重处罚的情节的是A.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B.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C.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劣药的?D.生产、销售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答案】 A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明,这在消费者权利中属于A.公平交易权B.监督批评权C.真情知悉权D.受尊重权【答案】 C10、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法定程序对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药品的生产企业作出准予生产行政许可决定,但是由于在疫情期间,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人民群众健康(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该行政许可属于A.可以撤销B.应当予以撤销C.不予撤销D.重新进行行政许可【答案】 C11、对于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企业,其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是A.主管药师B.工程师C.主管药师或工程师D.执业药师【答案】 D12、根据《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不得实行备案管理的是()A.由中药饮片仅经油提取制成的丸剂B.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C.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D.由中药饮片提取制成的中药配方颗粒【答案】 D13、可以取得广告批准文号,但只能在专业期刊进行广告宣传的药品是A.处方药B.第二类精神药品C.非处方药D.医疗机构制剂【答案】 A14、进口在中国香港地区生产的药品首先应取得A.《进口药品注册证》B.《医药产品注册证》C.《进口准许证》D.《药品经营许可证》E.《进口药品通关单》【答案】 B15、小王是河南省郑州一家连锁药店的员工,拥有大专学历的他,今年是工作的第二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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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
技术指导原则》的说明
为加强注册管理,规范中成药命名,体现中医药特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印发指导原则的必要性
药品的命名是药品标准工作的基础内容之一。
中成药目前没有商品名,只有通用名,因其非单一化学成份组成,所以其通用名的命名不同于化学药。
目前执行的中药命名技术要求是由原卫生部于1992年制定发布的,中药新药的命名均按该要求进行。
中药新药的命名虽然总体上较为规范,但缺乏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能被审评认可的命名方式较为单一,企业普遍反映中药新药的命名越来越困难。
此外,现行已上市中成药大部分是原地方批准上市的,在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时没有对品名进行清理规范,所以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品名夸大疗效等方面。
中成药夸大式命名是中成药行业乱象的集中体现,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禁止的通行规定及药品广告禁止性规定相违背,很大程度
—1—
上是中药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则体系与监督管理滞后的缩影。
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补上了监管的短板,及时且必须。
二、关于中药方剂的传统命名规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组织专家对531首古代经典方命名特点进行了系统研究,结果发现,与处方组成中药物名称相关的命名方剂数达到55.17%,是方剂命名的关键因素,以功效相关的因素命名的方剂占全部方剂的45.52%,二者相合总比例达到98.62%。
方剂命名的第三大因素,无疑是文化因素,全部占比达26.96%。
可见,方剂的命名虽然相对复杂,但仍有规律可循。
药名和功效一直是古人命名方剂的关键因素,同时,文化的力量在古代方剂命名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若能将文化与功效二者兼顾,则更趋完美。
对中药方剂的传统命名规律进行研究的结果不支持将夸大式中成药命名视作是中成药命名传统的观点。
三、关于中成药命名对传统文化特色的体现
在2007年以后新批中成药的命名中,与文化因素相关的中成药命名仅占全部新批中成药的 3.2%,运用修辞形式命名的情形呈空缺,与古代经典名方相差甚远。
因此,在新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比喻、借代、双关等多种修辞类型的命名方式,以进一步加强中成药命名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
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允许在中成药命名中体现阴阳五行等传统文化思想。
—2—
四、关于避免中成药命名夸大疗效的问题
判断中成药名称是否夸大疗效,不应只看名称中的个别文字,而应完整地看整个名称。
以下情形不应属于夸大疗效:一是因为名称中含有药材或饮片名称而出现“宝”“灵”“精”,如二十五味马宝丸、灵芝颗粒、黄精丸、黄精养阴糖浆等;二是含有表述中药功效的中医术语的用字,如固精补肾丸等。
五、关于中成药命名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的问题
关于中成药命名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其理由主要是:首先,从中药方剂传统命名规律看,这不是传统的命名方式;其次,中成药名称均为通用名称,从药品通用名称管理看,通用名称为同类药品所共用的名称,如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在同类药品的命名上就会引起混乱。
以“六味地黄”为例,如果北京生产的叫“北京六味地黄丸”,河南生产的叫“河南六味地黄丸”,兰州生产的叫“兰州六味地黄丸”,这显然不合适。
六、关于对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规范
新批准上市的中成药,必须严格按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通用名称的命名。
对于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着重对夸大疗效或用语低俗的情形进行规范,分类分批进行。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成药,其通用名称采用该经典名方方剂名称命名的,不列入规范范围。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一些已上市中成药的名称中包含了人名、地名、企业名称等,采用
—3—
这种命名方式的中成药多为独家品种,这些中成药的名称已享誉国内外,而且名称本身并无夸大疗效之意,此类情形也不列入规范范围。
对于已上市中成药确需更名的,将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取加括号的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对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的具体实施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举行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以完善该实施方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