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法律风险及防范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国企的发展,其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也在逐渐增大。
因此,国企财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以避免因不当行为而遭受法律惩罚。
以下是国企财务人员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财务人员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准确确定企业的账务性质在处理账务时,应准确判断企业的账务性质。
如果是投资收益,应按照权益法核算;如果是出租收益,应按照金融租赁的规定核算;如果是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则应按照销售收入确认规定进行核算。
2.准确计算成本和费用在计算成本和费用时,应合理确认和计提折旧、坏账准备等。
同时,在进行准确计算成本和费用当中,需要注意最低税额的规定,并且需要将税费等因素考虑在内,保证企业的税负不过度承担。
3.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在反映企业经济状况时,应主要参照财务报表的内部关系和财务数据的实际情况。
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捏造、虚构财务数据,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人员在内部控制方面需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控制规定,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范国企财务人员应该完善各类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严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安全保密制度,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更加严密化。
同时,出具各类操作规范,让财务人员能够熟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增强操作方法的合法性及操作时的充分性。
2. 指定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国企财务人员应该指定专人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记录,同时需要设立专人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核和内部监控,及时发现与处理涉及纪检执纪方面的问题。
3. 统一监管和操作规范性国企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操作时应该要遵循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保证国企财务人员进行合法、规范的操作,并及时发现涉及经济犯罪或者经济争议的问题。
国企财务人员在经济合同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一、法律风险的定义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或者不遵守,导致可能面临的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必须要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二、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的类型1. 税务风险:包括逃税、偷税漏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可能导致高额罚款和经济损失。
2. 财务欺诈风险:包括虚假财务报表、资金挪用、内部人员违规等行为,可能导致法律制裁和企业形象受损。
3. 合同风险:包括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合同解除。
4. 劳动法风险:包括不合规的人力资源管理、违法解雇等行为,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
5. 知识产权风险:包括知识产权侵权、商业竞争纠纷等行为,可能导致高额赔偿和法律纠纷。
三、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意识:企业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防止财务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定期进行合规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对财务管理的合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4. 留存核心证据: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应及时留存核心证据,以备可能的法律纠纷。
5. 合规培训:定期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四、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的后果如果企业未能有效防范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赔偿等经济损失。
2. 法律责任追究:企业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3. 企业形象受损: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后,企业的形象可能受到损害,影响业务发展和公司声誉。
4. 经营困难:面临法律问题后,企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经营限制等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
五、财务管理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合规检查等措施,才能有效防范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财务法律风险防范

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规避公司财务人员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每项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财务的支持。
在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下,财务人员作为利益的分配者,被法律赋予了及其重要的角色。
正是因为财务人员的这种地位,导致财务人员在各类经济犯罪中被推向风口浪尖,使财务人员的执业面临很大的风险。
财务人员的这些职业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对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努力防范这种风险。
一、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根源从法律风险的根源来说,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故意犯罪行为毋庸置疑,任何人故意犯罪都是触犯刑律应当都到刑罚处罚的,并不只是财务人员如此。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每个部门法都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公布,这就使法律预测作用得到体现。
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法律条文,决定我们是否做出某种行为,以防范违法行为给我们带来的不利后果。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罪名有400多个,对财务人员来说,可能触犯的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偷税罪等,如某出纳截留收入,某会计私刻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某财务负责人在公司办公会提出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名私分国有资产并得以通过、实施等等。
财务人员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与专业性,许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财务人员往往因此对犯罪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有人会知道,但这种以身试法所带来的风险不会因为个人意志而转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种触犯刑法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财务从业人员对此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二)“迫于压力”一一多数风险的缘起人们常常因为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而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财务部门在公司中属于要害部门,财务人员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都会引来无数关注,财务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才能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
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为了保住工作,不得不屈从于领导的压力违反程序做事。
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投资的多元化,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如果财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个人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可能丢了饭碗。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国企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随着经济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需要不断加强。
本文将从国企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出发,探讨其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1. 税务风险在税务方面,国企财务人员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逃税、偷税、骗税等行为,以及税收违法、税务违法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调查,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理。
2. 财务造假风险财务造假行为可能会引发企业财务危机,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国企财务人员如果参与或者默许财务造假行为,将会受到刑事、民事甚至行政责任的追究。
3. 内部控制风险国企财务人员在内部控制上可能存在瑕疵,如财务管理、风险管控、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问题,会给企业带来内部管理混乱、损失增加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4. 财务违规风险包括资金占用、挪用、私分利润等违规行为,公司财务人员如果参与将会受到法律责任的惩处。
5.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一些国企财务人员可能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容易陷入法律风险之中,因此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培训和教育。
1. 强化法律意识国企财务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严格遵循国家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2. 加强内部管理国企财务人员应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和审批制度,严禁私分利润、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3. 严格财务报告国企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不得篡改财务资料,不得虚构交易,不得隐瞒重要事实,做到实事求是,不作虚假记录。
4. 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国企财务人员应当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及时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对可能的风险做出预警和处理,防患于未然。
5. 监督检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和自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会计岗位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会计岗位的风险与防范措施一、风险1. 法律风险:会计岗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违反法规的行为,如伪造、篡改财务数据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受到法律制裁。
2. 操作风险: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数据时,如果出现操作失误或错误,可能会引发数据丢失、损坏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3. 信用风险:如果会计岗位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者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企业信誉受损,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业务拓展。
4. 财务风险:会计岗位的财务风险主要来自于对财务报表的错误判断,可能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进而引发经济损失。
二、防范措施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合规性。
2. 提高人员素质:企业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确保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工作质量。
3. 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4. 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企业可以引入先进的财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企业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和防范。
企业可以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综上所述,会计岗位的风险主要来自法律、操作、信用和财务风险等方面。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企业应该从制度、人员、流程、技术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职业操守。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国企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财务人员的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国企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财务数据和资金,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
但是在工作中,难免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中。
国企财务人员需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做好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应对措施的准备,确保自己在工作中不出现法律问题。
一、合规意识国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首先要具备合规意识,即要切实履行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在财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不得出现财务造假、账外资金往来等违规行为。
要加强对税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自己在工作中遵纪守法,不会因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犯错。
二、风险防范意识国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接触大量的资金和财务数据,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产生风险。
比如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财务人员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定运转。
三、规范操作国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流程进行财务管理。
不得擅自私吞资金、挪用企业资金等违法行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不得存在资产减值不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足等问题。
只有规范操作,才能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自我保护国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自我保护,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的职业责任保险,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有一定的法律保障。
在签订合同、开展商务谈判等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还可以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认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法律意识国企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具备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财务员职业风险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财务员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角色,承担着企业资金运作、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等关键职责。
然而,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财务员职业面临着诸多风险。
本报告将从财务员职业的风险类型、成因、影响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财务人员提供参考。
二、财务员职业风险类型1. 法律风险(1)违规操作风险:财务员在执行会计、税务等业务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如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
(2)信息披露风险: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披露,可能导致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受损,甚至引发诉讼。
2. 财务风险(1)资金风险:财务员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因预算编制、资金调度等方面出现失误,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2)成本风险:财务员在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导致企业成本过高,影响盈利能力。
3. 信誉风险(1)职业道德风险:财务员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因职业道德缺失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利益。
(2)信息泄露风险:财务员在处理企业财务信息时,可能因信息保护意识不强而导致信息泄露,影响企业声誉。
4. 技术风险(1)信息安全风险:财务员在处理电子财务数据时,可能因网络安全问题导致数据泄露、篡改等。
(2)软件故障风险:财务软件出现故障,可能导致财务数据丢失、会计核算错误等问题。
三、财务员职业风险成因1.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财务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给财务员职业带来风险。
2. 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导致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增加财务员职业风险。
3. 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部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容易引发职业风险。
4. 网络安全威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威胁日益严峻,财务员在处理电子财务数据时面临较大风险。
四、财务员职业风险影响1. 企业利益受损:财务员职业风险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罚款、赔偿等经济损失。
2. 企业声誉受损:财务员职业风险可能导致企业信誉受损,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

给予足够重视。
一、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根源从根源上讲,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被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风险,并且更多地关注财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这是因为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看,财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要远少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数,并且刑事处罚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甚至会断送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和前途,也亦是因为如此,我们来分析和解决财务人员所面临法律风险。
(一)以身试法自会带来风险毋庸置疑,任何人以身试法、故意犯罪都会带来法律风险和法律制裁,并不只是财务人员如此。
对于财务人员而言,故意犯罪多表现为贪污、挪用、侵占、提供虚假报告、偷漏国家税款等行为,如某出纳截留收入,某会计私刻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某财务负责人在公司办公会提出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名私分国有资产并得以通过、实施等等。
这些人自以为很聪明,设计了重重机关非法敛财,不相信以身试法会有什么后果,却正应了那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以身试法所带来的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说不清什么时候就会爆发,这里面不容得有侥幸心理。
(二)“迫于压力”——多数风险的缘起这种情况是财务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的大多数情形,多数财务人员仅是为了能有一个工作而不得不屈从于单位领导的压力。
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投资的多元化,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如果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往往会受到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其他方面的阻挠、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可能丢了饭碗。
用财务人员的话说就是“肚子安了,良心不安;良心安了,肚子不安”。
而往往一旦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做了假账提供了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而被追究责任时,单位负责人又会以“账是会计做的,报表是会计出的,我不懂会计,我也不知道……”为由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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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可以防范——一名会计人的执业感怀目录第1章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来自哪里 51.1 引子:两个案例 51.1.1 出纳代签字案 51.1.2 晓庆公司偷税案 61.2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根源 61.2.1 以身试法自会带来风险 71.2.2 “迫于压力”——多数风险的缘起 81.2.3 无意也会酿风险 91.2.4 现实中的风险根源更为复杂 9第2章套在财务人员头上的“紧箍咒”有哪些 112.1 财务人员的“紧箍咒”:法律责任 112.1.1 违反《会计法》应担何责 112.1.2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应担何责 142.2 金额达到多少才算构成犯罪 152.3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谁的孩子谁抱走 212.3.1 问题的由来 212.3.2 如何认定会计信息欺诈 222.3.3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准确表述和区分 242.4 不只是定责:法律对财务人员的保护 26第3章源自实战的十六大策略:财务人员之“正当防卫”术 293.1 单位小金库处理有学问 293.2 财务代签名万万要慎重 323.3 用途最关键罪非分水岭 343.4 公私要分明否则会污身 353.5 证据要备份独份成大错 363.6 矛盾要当心常是重地雷 383.7 同是谋福利科目能定性 383.8 大股东分利润走程序又何妨 393.9 有人安排把光沾沾沾自喜是祸端 403.10 拿住证据证清白当心人证不可靠 413.11 支票背书要当心知与不知性不同 423.12 没有发票实无奈以防万一有四招 443.13 费用贿金须分明行贿受贿是犯罪 453.14 发票背面要签字假票泛滥要当心 463.15 单位个人名不同勿使好事变坏事 463.16 职责分工要明确消极却比积极好 47第4章财务人员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理念和知识:授人以渔 504.1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504.2 结合晓庆公司偷税案看何时构成犯罪 544.3 牢固树立证据链的概念:保证清晰的思路 564.4 哪些人会肚子疼 574.5 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如何分工 584.6 大家同犯一种罪谁判决轻 594.7 法律鼓励什么:如何争取轻判甚至免除处罚 624.8 强制措施:有耳闻但未必知 664.9 不可不知的几个重要期限 724.10 牢固树立法律底线最终不会吃亏 744.11 破除一个误区:审计证据与司法证据 76第5章典型案件回放与剖析 785.1 阴阳发票套出资金:为何公安撤销案件? 785.2 费用花不完“红人”们报销忙:为何财务部经理全身而退? 875.3 向行政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收入资料:为何没被移送司法机关? 91 5.4 大家喝凉水为何几个人肚子疼:谋福利还是私分国有资产? 96 5.5 中国证券死刑第一案:为何财务经理被判6年受此牵连? 1055.6 从匡达偷税案看:哪些人要为刑事责任“买单”? 111 5.7 销毁会计资料:真正的作茧自缚! 1165.8 带上会计去行贿:最重要的是说得清? 1245.9 虚报注册资本:是股东的责任为何会计也被判刑? 126 第6章公安、检察机关侦查的一般程序性规定 1326.1 财务人员为什么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 1326.1.1 学习程序法的体会和技巧 1366.1.2 穿插讲解消化吸收 1366.1.3 如何在必要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1486.1.4 案例模拟 1506.2 结语:开开心心工作堂堂正正做人 153第7章法律责任认定:最后一道屏障 1557.1 行政责任的认定 1557.1.1 什么是行政处罚 1567.1.2 行政处罚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1597.1.3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159 7.1.4 行政处罚只有两种程序 1617.1.5 行政处罚的证据有哪些要求 1657.1.6 行政处罚的三种救济途径 1677.1.7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会有哪些常见错误或失误 174 7.2 刑事责任的认定 1747.2.1 刑事审判并没有那么神秘 1767.2.2 刑事二审程序及上诉不加刑 1837.2.3 死刑判决分两种 1877.2.4 法定刑以下及假释还要经核准 1877.2.5 被冤枉了怎么办 1887.2.6 刑事诉讼证据:理解两个至关重要的理念 191第8章单位如何建立保护财务人员的“安全网” 1958.1 单位负责人:应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1958.2 财务人员:推动单位建立和完善保护我们自身的制度 1968.2.1 建立财务人员垂直管理的体制:让他有权威也能踢“皮球” 197 8.2.2 财务人员强制轮岗、强制休假和回避制度:自身的反腐机制 199 8.2.3 资金集中管理:大案难发 2008.2.4 自设财务任职高门槛:想换人却不好找 2028.2.5 健全长本事的制度:培训和交流 2038.2.6 推动建立高效的内审机构:另一种保护 204第1章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来自哪里1.1 引子:两个案例1.1.1 出纳代签字案某公司总经理在正常工作日时间交给单位出纳5000元的餐费发票,说是前几天陪客户吃饭的发票,要她拿去帮着把票贴一贴。
我们大家都知道,这种事情其实财务人员干得多了,也是不足为怪的。
该出纳拿到发票后,自己找了“票据报销单”和“粘贴单”贴好后,找财务经理签字,并向财务经理说明这是今天总经理拿过来的,要帮忙贴一下,财务经理也并不怀疑,就把字签了,然后拿着去找这位总经理签批,自然很顺利就签了字。
之后,她从自己保管的保险柜中拿出5000元直接给了总经理。
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出纳只是让总经理在“批准人”一栏中签了字,而“报销人”和“领款人”两栏都是出纳代这位总经理签了字——其实她是出于好心,想既然是总经理安排的,并且已经过他批准了,其他这些“小事”就帮着做了吧。
可事实上,这是她经验严重不足,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明了这点。
大约一年后,这位总经理离任,总公司安排做离任审计,大家知道,在离任审计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查清总经理在任期内所报销的所有事项,包括金额、内容等。
审计人员最后拉出一个清单,要总经理确认,这位总经理发现有一笔5000元的餐费报销,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审计人员说这种事情好办,立即就把那笔5000元的报销单子找了出来,总经理仔细一看,马上就说“报销人和领款人虽然是我的名字,但都不是我签的字。
”这时审计人员也发现“批准人”一栏的字体明显和“报销人”、“领款人”的字体不相同,又把财务经理叫过来,财务经理一看就说这是出纳的笔体,那就把出纳叫过来,出纳一看就知道这笔单子是怎么回事,说这是哪年哪月哪日总经理交给的餐费发票,要我帮忙贴一下,我贴好领出钱来就给老总了。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总经理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不承认领过这笔钱。
这可真把出纳给急坏了,因为总经理说是出纳自己把钱领走了,还要报案,说是出纳贪污公司财产;而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对出纳是很不利的,因为出纳并不能证明她将这笔钱交给总经理了,而“领款人”一栏又确实是她签的字。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能看到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一种类型。
1.1.2 晓庆公司偷税案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公司和北京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
4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靖军(刘晓庆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刑事拘留,5月30日,上述二人被依法逮捕。
6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被取保候审。
2003年12月12日,该偷税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方指控晓庆公司及靖军涉嫌偷税共计848余万元。
最后法院以偷税罪处公司罚金600多万元,判处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靖军有期徒刑三年。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例子中,法定代表人刘晓庆没有被判刑而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靖军被判刑,以及前任会计方利曾被刑事拘留,它揭示了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另外一种来源,至于为什么,答案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讲述。
通过上面这两个真实的案例,我们能够得出这样两个结论:第一,不论财务人员在企业中的层级,所有的财务人员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从最基层的出纳到高层的CFO、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
第二,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在其中工作的财务人员都会面临法律风险。
大企业有大企业的法律风险,小企业有小企业特有的法律风险,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压力主要在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这些考核的压力,小企业的主要压力主要在于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使股东得到回报,而这些压力常常是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导火索。
总之,所有财务人员无论层级、无论所处企业的规模,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法律风险。
那么,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究竟来自哪里呢?1.2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根源从根源上讲,财务人员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被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风险,并且更多地关注财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这是因为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看,财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要远少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数,并且刑事处罚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甚至会断送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和前途,也亦是因为如此,本书用了更多的篇幅来分析和解决财务人员所面临的刑事责任问题。
1.2.1 以身试法自会带来风险毋庸置疑,任何人以身试法、故意犯罪都会带来法律风险和法律制裁,并不只是财务人员如此。
对于财务人员而言,故意犯罪多表现为贪污、挪用、侵占、提供虚假报告、偷漏国家税款等行为,如某出纳截留收入,某会计私刻印章将单位资金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某财务负责人在公司办公会提出以为职工谋福利为名私分国有资产并得以通过、实施等等。
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财务人员私欲膨胀、铤而走险或侥幸心理过重的结果。
有些人自以为很聪明,设计了重重机关非法敛财,不相信以身试法会有什么后果,却正应了那句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下面的一起案件就很有代表性。
在一天上班的早上,我们一行几人突击对某下属单位的财务部会计钱某(为避嫌起见,本书所有姓氏和人名均隐去真实姓名,如有巧合纯属偶然)进行检查,因为事前接到举报反映钱某截留收入,并且我们在外围调查后也掌握了有力证据。
正巧当天钱某上班还较早,他刚刚打开电脑我们就到了,我们当即要求:只要是他桌子上和抽屉中的东西暂时都不能动,我们要检查。
但更巧的是,该单位的领导王某当天早上上班时因内急,来不及开自己办公室的房门,就将随身携带的一个公文包随手放在刚打开办公室房门的钱某桌上,但正是在王某去厕所这段时间,我们来了,由于公文包在钱某桌子上,自然也成了我们检查的对象,等我们打开公文包发现领导王某竟然有两个身份证!就是由这两个身份证入手,我们查出了以前毫无线索和迹象的王某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