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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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简介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简介
——菲利
犯罪的祸患与现代文明的繁荣形
成了阴暗而惨痛的对比。由于生
理学和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人
类在19世纪取得了战胜死亡和传
染病的重大胜利。但是,正当传
染病逐渐消失之际,我们却看到
道德疾病在我们所谓的文明社会
中逐步蔓延。
——菲利
犯罪嫌疑人画像是根据犯罪分析来确 认最大可能作案嫌疑人的大体特征的 过程。犯罪心理画像是指犯罪心理学 专家根据犯罪现场的痕迹等有关线索 ,运用心理学的原理、方法以及本人 的经验等描绘出犯罪人的特征。这种 方法背后有着坚实的犯罪调查工作和 犯罪心理学的经验和知识作为支撑。
随着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应用研究的不 断深入和中国犯罪心理画像标准化体系 的建立,此项技术在打击犯罪、保卫公 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评估犯 罪方面定能做的更多。当然,作为刑事 侦查中一种合法的辅助手段,犯罪心理 画像技术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离不开犯罪 侦查中各种力量的共同协作,对物证的 收集和犯罪现场的重构,诸如此类的侦 查基础技术对画像技术的开展和应用都 不可或缺,甚至至关重要。
另外,运用犯罪心理画像也可对一般犯 罪行为是否将逐步升级到更暴力或更血 腥的犯罪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1.4.5心理画像在审讯中的作用
犯罪心理画像能有效地帮助侦查 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讯问策略。
1.5.1心理画像适用的案件类型和 案件条件
国外犯罪心理画像的研究案例大 部分是谋杀和强奸案件,近来也 涉及抢劫、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 犯罪,尤其是在涉及变态犯罪和 某些具有仪式主义行为的犯罪案 件中,犯罪心理画像往往能表现 出其优势。
1.2.2心理画像的方法 犯罪心理画像是四种技术的联合
体: ——刑事侦查 ——法医鉴定法 ——心理评估 ——文化人类学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刘烨摘要:犯罪心理画像(Criminal Profiling)技术虽发展的时间不长,但已在国外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对此技术的研究目前还刚刚处在起步阶段。

本文从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理论依据及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一些浅显的思考,目的让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刑事案件应用犯罪心理画像技术(Criminal Profiling)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虽然发展的时间不长,但逐渐成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刑事侦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在刑事侦察和司法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信许多看过电影《沉默的羔羊》的人,对于片中女主角运用心理分析方法将隐藏的变态杀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的情节并不陌生。

这就是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

美、英等西方国家使用这种分析方法已比较普遍,在美国犯罪心理画像的结论已于1989年开始在系列杀人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为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于1979年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先后设立了行为科学组和调查支援科,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画像。

我国对此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目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许多有经验的刑侦人员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其实是自觉或不自觉运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

一、犯罪心理画像的涵义“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犯罪画像或心理画像(Criminal or psychology profiling)、犯罪人画像(Offender profiling)、犯罪人格评估(Criminal personality assessment)以及犯罪现场画像(Crime scene profiling)等。

”[1]我国关注、研究犯罪心理画像的学者根据不同的英文名称及对英文名称所指代的意义的理解,将这项心理技术翻译为犯罪心理画像。

他们认为犯罪展现了犯罪人的行为,通过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推测犯罪人的性状。

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应用局限及提升对策

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应用局限及提升对策

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应用局限及提升对策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刑事侦查和犯罪心理学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种技术应用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本文将探讨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局限,并提出相应的提升对策。

一、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局限性1. 数据获取困难问题虽然大数据时代充斥着海量的数据,但获取与犯罪心理相关的数据并不容易。

在一些特定的犯罪心理测试中,需要收集到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这可能会给测试对象造成困扰和抵触情绪,从而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数据质量和真实性问题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繁杂,其中也存在大量的噪音数据和虚假信息。

若在犯罪心理测试中使用了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将会导致测试结果的失真和不准确。

此外,犯罪嫌疑人在受讯时可能会提供虚假的信息,加剧了数据的不真实性。

3. 数据分析和解读问题对于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需要借助复杂的数据分析技术和算法来解读数据。

然而,由于算法的限制和数据的复杂性,导致结果的解读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这给犯罪心理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带来了挑战。

二、提升大数据时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对策1. 加强数据获取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在获取数据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采用合法的渠道和手段获取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同时,应加强数据的验证和校准,排除虚假信息和噪音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2. 结合多源数据,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在进行犯罪心理测试时,应综合利用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尽可能地获取全面而具体的信息。

可以结合个人档案资料、社交媒体数据、生物特征等多个方面的信息,通过数据整合和挖掘,提高数据利用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强化算法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大数据时代为犯罪心理测试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但如何应用和分析这些数据,仍然依赖于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

因此,应加强相关算法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提高数据分析的精确性和可解释性,进一步提升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水平。

对犯罪心理画像几点模糊认识的辨析

对犯罪心理画像几点模糊认识的辨析

对犯罪心理画像几点模糊认识的辨析对犯罪心理画像模糊认识,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辨析。

①对犯罪心理环境的模糊认识。

影响犯罪人的心理环境有个体的
遗传因素、家庭的社会文化因素、社会的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这些
因素综合作用产生的心理环境,会影响犯罪人的行为,因此,对犯罪
心理环境的模糊认识会影响我们的判断,使我们难以准确把握犯罪心理。

②对犯罪心理机制的模糊认识。

犯罪心理机制中,物化机制、心
理激励机制以及情绪控制机制都存在,各机制之间是关联而不是独立,其相互作用造成犯罪者行为的复杂性,所以,对犯罪心理机制的模糊
认识也会影响我们的辨析。

③对犯罪心理表征的模糊认识。

犯罪心理表征是针对某一犯罪行
为的心理表征,是对犯罪心理机制的一种进一步整理,它能更好地揭
示犯罪心理的特点,但是由于各种心理因素的复杂性,很难准确将犯
罪行为的心理表征进一步揭示出来,也就会影响我们对犯罪心理的辨析。

综上所述,对犯罪心理画像模糊认识可以从对犯罪心理环境的模
糊认识、对犯罪心理机制的模糊认识以及对犯罪心理表征的模糊认识
三个方面去辨析。

通过这样的辨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犯罪心理,
更好地实现个体人格的发展,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的难点与对策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的难点与对策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的难点与对策作者:闫文波刘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6期摘要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反映作案人的心理意识和心理活动的客观依据,但心理痕迹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抽象性,这给痕迹追溯和分析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障碍,如何克服痕迹追溯障碍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在分析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难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痕迹追溯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客观上体现了作案人的心理活动与意识,它具有可知、简洁、客观、人身特定、相对稳定、抽象特殊等特征。

通过掌握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资料,获取作案人的个性特征、犯罪经历、动机、行为以及无意识心理痕迹等特点,将为侦查范围和方向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一、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的难点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是指从心理上推导罪犯作案动机及行为的过程,一般可以通过现场遗留的有形物质痕迹或有关人员的回忆、叙述而再现出来的罪犯特有心理特征及典型独特思维现象。

根据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在案件侦破汇总的作用不同,通常可分为根本义、狭义与广义三种类型。

根本义的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停留在罪犯作案结束后的原始痕迹,可通过现场残留物被害人或证人的举证进行心理追溯。

狭义的犯罪现场心理痕迹是指犯罪现场物化心理痕迹,以遗留在现场的物质载体为主,也指罪犯作案后的怪异行为和异常心理反应。

广义的犯罪心理痕迹一般时间跨度较长,证据收集难度较大,通常包括筹备、预备、实施及作案后的心理反应及异常行为,可通过较为严密的侦查讯问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来进行追溯。

由于心理痕迹的人身依附性和抽象性强,侦破难度大,主要难点表现在:(一)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追溯的制约因素多,侦破难度大通常情况下,罪犯作案过程中,自己对其行为后果会进行反复掂量,同时对其作案后痕迹的毁灭事先会进行缜密计划,以及对其作案后逃离现场路线及方案都要进行反复推敲,甚至会去事先踩点等,而根据人的心理及其行为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犯罪行为是受限于总的行为动机和相关环境制约。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践中的应用作者:杨清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4年第05期摘要近几年来,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侦查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亦引起我国犯罪心理学界和侦查学界的关注和重视。

然而由于犯罪心理画像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开发和研究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其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的本土化应用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在正确认识犯罪心理画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才能提供新的侦查思路和方法,为打击、防控犯罪提供帮助。

本文将就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内涵和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应用价值,以及对这一技术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的本土化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犯罪心理画像公安实践有关犯罪心理画像的定义,国内外专家有不同的表述。

道格拉斯等人认为“是建立在所实施的犯罪分析基础之上的个人主要人格和行为特征的辨识。

”考普森提出,“犯罪心理画像是一种根据对犯罪现场、被害人和其他可用证据的细节评估试图推测描绘未知的犯罪人的侦查方法”。

我国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就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人员心理特点等分析进而通过文字的形式对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心理特征群的描述。

”笔者以为,犯罪心理画像是主要是运用精神分析、行为心理学理论和原理对与犯罪有关的行为进行分析,以提供犯罪行为人最为可能的人格特征、心理特征、行为特征等信息,从而协助侦查机关确定侦查范围的一种技术和方法。

(一)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目标犯罪心理画像的目标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勾勒出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社会性特征(如种族、年龄、职业、宗教、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和心理特征(兴趣、智商、性格、气质、心理健康等),确定侦查范围,及早破获案件。

第二,从犯罪现场提取犯罪人的“行为证据”(如犯罪惯技、犯罪标记等),为串并案件和犯罪现场重建提供心理学依据。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审讯中的应用(全文)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审讯中的应用(全文)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刑事审讯中的应用(全文) 彭琨(1982-),女,汉族,河南郑州人,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心理学。

1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根据犯罪心理学的原理,针对犯罪嫌疑人异于其他人的独特的心理特征,通过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的特点,从而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状况和家庭成员状况等各方面的信息的一种刑事侦查手段。

近几年,在我国刑事侦查领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应用渐渐成为了一种很重要的刑事侦查手段。

1.1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产生。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兴起是侦查领域里的一次重大的变革。

也许,自从有犯罪现象发生的一天起,心理学就一直被类侦查人员或侦查人员应用于他们所遇到的各种与刑事侦查有关的工作中。

但无论如何,由于这类侦查手段未广泛应用,这还不被认为是一种专门的刑事侦查技术的手段。

但是,有人试图将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知识应用于司法方面得益于犯罪心理学、行为科学、犯罪学等这类学科的慢慢兴起,犯罪心理画像技术也由此产生。

1.2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定义。

通俗的来讲,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是根据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进行心理分析,是全面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并涉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破案的一种刑事侦查手段。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有人将其定义为“建立在其所实施的犯罪分析基础之上的个人主要行为和人格特征”。

这一定义不仅从犯罪心理画像的结果入手定义了犯罪心理画像,强调了犯罪心理画像的任务在于辨认犯罪人的行为和人格特征,而且还指出了犯罪分析――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基础。

1.3 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中国的出现。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专门的犯罪心理画像技术部门正式成立以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取得了不少重大的成果。

在美国,澳大利亚的州立联邦机构和执法机构大都设立了这样的心理画像的部门。

北美洲加拿大,欧洲意大利、荷兰和英国等国的执法部门也设有专门的画像部门,有专门从事心理画像工作的工作人员。

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及对策------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苏敏将心理矫治运用于罪犯改造领域,可谓监狱改造手段和改造方法的创新。

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并且仅限于零星的个案分析,没有普遍性。

真正的罪犯心里矫治工作是近几年的事。

由于起步晚,可对比性研究条件差,这就决定了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必然处于落后状态。

因此,及时正确分析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现状、制约因素、存在问题,对于进一步深化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落实“首要标准”和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罪犯心理矫治的现状(一)、罪犯心理矫治的主体单一在现有国情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罪犯心理矫治的主体只能是监狱人民警察。

虽然在一些发达省(区),已逐步将社会力量引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弥补了监狱矫治力量的不足,但也只是局部的工作尝试,未形成气候。

我省也不例外。

这就导致罪犯心理矫治主体的单一性和相关矛盾的产生。

一是由于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必然导致他们与罪犯之间的根本对立,罪犯在服刑期间,本身对监狱警察就充满了戒备心理和对立情绪,如果让监狱警察充当心理矫治的角色,罪犯很难将内心真实的想法讲出来,也不愿从监狱警察这个“矫治师”那里寻求什么情绪安慰和心理帮助,影响心理矫治基础的形成。

二是监狱警察心理矫治的专业水平不高,还很难适应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自2009年开始,省监狱管理局有计划、有目的的选派了部分年轻干警到省外学习心理咨询相关理论知识,有的还取得了从业资格证书,这对推动我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但是,从整体上看,“罪犯”这个群体是庞大的,而矫治人员这个主体至少在目前是十分渺小和微不足道的,特别是矫治主体多半是“半路出家”,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临床水准,就难以很好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三是即使我们的监狱警察对心理矫治熟知一二,但由于缺少心理病理方面的知识,没有处方权,无法使用精神药物来治疗罪犯存在的心理异常或精神障碍,这就会影响矫治效果,实现不了心理矫治的目的;四是矫治力量薄弱单一,导致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更多的是力不从心,时时处于应付和形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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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4-25 17:53:18 点击:0摘要! 犯罪心理画像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常用的辅助侦查手段,其在警务工作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采用实证方法分析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战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并根据这些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对策,有助于推动这种手段在公安实战中的应用。

关键词! 犯罪心理画像公安实战应用问题对策我国学术界以犯罪心理画像为称谓的研究始于2004年。

这一称谓一经提出就掀起了相关的研究热潮。

除一些公安及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之外,公安实战部门的一些人员也开始尝试犯罪心理画像方面的应用研究,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的有关人员。

在他们的推动和倡导之下,郑州犯罪心理画像协会于2007年3月9日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首家专业性的犯罪心理画像社团组织在公安机关成立,也意味着公安实战部门开始注重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研究。

经过近10年的研究和推广,犯罪心理画像在我国公安实战应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用调查法,针对基层人民警察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40份,回收132份,回收率为94.3%,其中有效问卷115份,有效率为87.1%;调查对象年龄最大为48岁,最小为23岁,平均年龄为32.3岁;调查对象警龄最长为23年,最短为1年,平均警龄为9.5年;调查对象的警种以刑警为主,治安警察为辅。

在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个别调查对象进行了访谈。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及对访谈结果进行分析,探究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 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对犯罪心理画像缺乏足够的了解犯罪心理画像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目前,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辅助侦查手段。

我国对犯罪心理画像的本土化研究已经超过10年。

然而,作为基层人民警察对于这种手段普遍缺乏足够的了解。

在调查中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在你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训之前是否听说过犯罪心理画像?”,回答“是”的调查对象占63.5%,回答“否”的调查对象占36.5%。

这说明在公安实战部门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民警察竟然没有听说过犯罪心理画像。

在另一个相关的问题“你对犯罪心理画像了解到什么程度?”,回答“非常了解”的调查对象占0%,回答“比较了解”的调查对象占2.6%,回答“一知半解”的调查对象占35.7%,回答“不了解”的调查对象占61.7%。

这说明在基层人民警察队伍中几乎很难找到全面了解犯罪心理画像的人,比较了解犯罪心理画像的人也寥寥无几,仅有三分之一多一点的人对犯罪心理画像一知半解,而大多数人对犯罪心理画像处于不了解的状态。

1.2 对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状况呈现出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刑事犯罪智能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所留下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调查结果表明,公安实战部门对于犯罪心理画像的重要性明显认识不足。

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谈谈你对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工作中重要性的看法”,回答“非常重要”的调查对象占22.6%,回答“比较重要”的调查对象占43.5%,回答“可有可无”的调查对象占30.4%,回答“不重要”的调查对象占3.5%。

可见,在公安实战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犯罪心理画像重要性的人民警察尚未达到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民警察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可有可无。

1.3 对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认识不清1956年,詹姆士·布鲁塞尔运用犯罪心理画像帮助警方成功破获“纽约炸弹狂”案件,使得犯罪心理画像在应用方面首次取得了成功。

可见,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最初体现为确定侦查方向。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已经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其不仅仅体现在侦查领域,而且拓展到犯罪预防领域。

对此,公安实战部门并未完全认识到。

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你认为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包括哪些?”,回答“有助于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的调查对象占86.96%,回答“有助于串并案件”的调查对象占94.78%,回答“有助于提高侦查讯问工作的效率”的调查对象占79.13%,回答“有助于预防犯罪”的调查对象占27.83%。

可见,在公安实战部门,认为犯罪心理画像在犯罪预防领域发挥作用的人民警察尚未达到三分之一,而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心理画像在犯罪预防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2 影响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于公安实战的主要因素2.1 缺乏获得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正规渠道和途径犯罪心理画像作为“舶来品”在我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相关学者在翻译出版国外有关专著的同时,也撰写出版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著,发表了一些科研论文,推动了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普及。

尽管如此,当前公安实战部门依然缺乏获得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正规渠道和途径。

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你了解犯罪心理画像的渠道和途径是?”,回答“通过接受专业培训”的调查对象占11.30%,回答“通过书籍期刊”的调查对象占13.04%,回答“通过网络”的调查对象占45.22%,回答“通过电视”的调查对象占30.44%。

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之上又进行了访谈,通过访谈了解到调查对象通过网络和电视了解犯罪心理画像主要是观看相关的电视剧。

针对获得犯罪心理画像知识的正规渠道和途径中的“通过接受专业培训”,专门设计了相关调查问题“你是否曾经接受过犯罪心理画像方面的培训?”,回答“是”的调查对象占0%,回答“否”的调查对象占100%。

2.2 对犯罪心理画像的科学性存在质疑从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来看,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以经验为主导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外科医生托马斯·邦德,他在1888年参与了“肢解者杰克”案件中最后一个被害人的尸体解剖工作,其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凶手的相关特征进行了刻画;艺术阶段,1956年,詹姆士·布鲁塞尔运用犯罪心理画像帮助警方成功破获“纽约炸弹狂”案件,这是犯罪心理画像在应用方面首次取得了成功,也使得犯罪心理画像由经验上升到艺术层面;科学化边缘阶段,20世纪60~70年代,美国FBI有关专家的研究使得犯罪心理画像达到科学化边缘;科学化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国外一些犯罪学的理论家们开始运用犯罪学、统计学、犯罪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对犯罪心理画像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研究,使其真正走入科学化的轨道。

[1]参考犯罪心理画像这四个发展阶段设计了调查问题“你认为目前犯罪心理画像处于何种发展阶段?”,回答“经验阶段”的调查对象占39.13%,回答“艺术阶段”的调查对象占3.48%,回答“科学化边缘阶段”的调查对象占45.22%,回答“科学化阶段”的调查对象占12.17%。

可见,在接受调查的人民警察中有近80%的人对犯罪心理画像的科学性存在质疑。

2.3 尚未掌握犯罪心理画像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从犯罪心理画像的内容来看,其不仅仅包括犯罪人的心理特征,还包括与心理有关的其他特征。

对此,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你认为犯罪心理画像的内容包括哪些?”,回答“犯罪人的生理状况”的调查对象占70.43%,回答“犯罪人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对象占63.48,回答“犯罪人的心理状况”的调查对象占89.57%,回答“犯罪人犯罪方面的状况”的调查对象占70.43%,回答“犯罪人其他方面的状况”的调查对象占41.74%。

调查结果表明:在公安实战部门完全掌握犯罪心理画像内容的人民警察尚未达到50%。

而对于犯罪心理画像步骤和方法掌握的情况更加让人难以置信。

在调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你是否清楚犯罪心理画像的步骤和方法?”,回答“是”的调查对象占0%,回答“否”的调查对象占100%。

调查结果表明:在公安实战部门掌握犯罪心理画像步骤和方法的人民警察寥寥无几。

这就导致了人民警察即便想运用犯罪心理画像,但是却无从下手。

3 推动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于公安实战的对策3.1 正确认识犯罪心理画像这种辅助侦查手段首先,重视犯罪心理画像这种辅助侦查手段。

从国际范围来看,犯罪心理画像已经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常用的辅助侦查手段。

以美国为例,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犯罪描述技术在77%的案件得到了运用,在45%的案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17%的案件中帮助警察认定了犯罪人。

[1]而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当前犯罪心理画像运用的情况还远远未达到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程度。

对此,公安实战部门应该对犯罪心理画像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其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其次,注重拓展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领域。

从犯罪心理画像的起源来看,其产生于刑事案件发生后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对于犯罪嫌疑人相关特征(主要是心理特征)的分析,通过分析这些特征来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心理画像也得到了完善和发展,其应用领域逐渐拓展到侦查讯问及犯罪预防等方面。

但是调查结果表明:公安实战部门对于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仍然存在认识不清的情况,尤其忽视犯罪心理画像在犯罪预防中的作用。

对此,应该结合当前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系统的建设,把犯罪人的心理信息纳入该系统,实现对潜在犯罪人的动态检测,并且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及时给予干预和矫治,从而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

最后,认识到犯罪心理画像的局限性,避免人为夸大其作用。

尽管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工作中非常重要,也具有普遍适用性。

但是,其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侦查手段,在案件类型及使用者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对此,公安实战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避免把其作为侦破所有案件及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

3.2 进一步加深犯罪心理画像的本土化研究作为“舶来品”的犯罪心理画像,其引入国内的时间不长。

对其进行大量的本土化研究是从2005年开始,在近10年中,国内一些学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

她于2005年和2007年先后翻译出版了《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两本著作,有力地推动了犯罪心理画像的理论研究。

此外,她还通过新闻媒体及参与实践办案来推广犯罪心理画像的知识。

在公安实战部门推动犯罪心理画像本土化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杨玉章,他促成了郑州犯罪心理画像协会的成立,同时兼任该协会会长,此外还于 2008年出版了专著《三定侦查法———犯罪心理画像实证研究》,该著作在犯罪心理画像应用于刑事案件侦破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有力地推动了犯罪心理画像在公安实战部门的应用。

不可否认,国内一些学者对犯罪心理画像的本土化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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