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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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一、一般程序案卷标准(一)立案阶段1、案件来源登记表(1)有登记时间。

(2)有案件来源提供人基本情况。

(3)有案件来源基本情况记载。

(4)有明确的案源交办意见。

2、立案审批文书(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

(2)有案发地。

(3)有案件来源。

(4)有案源登记时间。

(5)有核查情况及立案理由,注明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有办案人员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6)有办案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应指定案件主办人)、签名和日期。

(7)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二)调查取证阶段1.现场笔录(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地点记载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记载。

(3)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准确、客观、全面。

(4)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5)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检查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6)在笔录最后一行文书下面应当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2.询问(调查)笔录(1)有询问(调查)的起止时间、地点。

(2)一份询问(调查)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3)被询问(调查)人基本情况完整。

(4)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记录。

(5)有告知被询问(调查)人权利义务的记录。

(6)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7)有询问(调查)人、被询问(调查)人逐页签名(被询问(调查)人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原因)。

(8)涂改之处,应由被询问(调查)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在笔录最后一行下方空白处应加上标记。

3.鉴定文书(1)有委托鉴定书,受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委托鉴定相关物品及材料清单明确、具体并加盖委托机关印章。

(2)鉴定机构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或具备鉴定条件。

(3)鉴定结论有鉴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和日期。

4、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必须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依法先行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补办手续),有相关文书证明。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引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旨在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将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的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评分标准1. 目录的编制是否规范:案卷目录应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包括分类、编号、名称等信息。

评分标准:完全符合(5分)、基本符合(4分)、部分符合(3分)、不符合(2分)。

2. 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基础资料,如被处罚对象的身份信息、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等,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评分标准:完全一致(5分)、基本一致(4分)、部分一致(3分)、不一致(2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案卷中应包含相关的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会记录等,并且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

评分标准:全部完整(5分)、大部分完整(4分)、部分完整(3分)、不完整(2分)。

4. 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案卷中应包含执法人员的执法笔录、听证会记录、查封、扣押等行为的决定书,并且这些决定书应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

评分标准:全部合法(5分)、大部分合法(4分)、部分合法(3分)、不合法(2分)。

三、案卷材料的规范性评分标准1. 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案卷中的文字表述应准确无误,不含有错误、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情况。

评分标准:全部准确(5分)、大部分准确(4分)、部分准确(3分)、不准确(2分)。

2. 材料的统一格式:案卷中的各类材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如文字大小、页眉页脚、段落格式等。

评分标准:全部统一(5分)、大部分统一(4分)、部分统一(3分)、不统一(2分)。

3. 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案卷中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并且应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评分标准:全部规范完整(5分)、大部分规范完整(4分)、部分规范完整(3分)、不规范完整(2分)。

4. 标题、编号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各类文件应包含规范准确的标题和编号,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案卷齐全性评查标准案卷齐全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符合规定的重要指标。

评查案卷齐全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案件依据:评查案卷是否包含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如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确保这些依据的合法性和适合性。

2.处罚事由:评查案卷是否详细记录了行政处罚的事由,包括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质、违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3.证据材料:评查案卷是否包含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如现场勘查报告、调查笔录、照片、视频等,这些材料应能够证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

4.程序合规性:评查案卷中的程叙文件是否齐全,包括立案决定书、送达书、听证笔录等,这些文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处罚决定合法性评查标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指标。

评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行政许可依据:评查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合法依据,如行政许可证、批准文件等。

2.程序合法性:评查处罚决定的法定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听证程序、合规的调查取证程序等。

3.责任认定:评查处罚决定中对责任人的认定是否准确、明确,并给出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4.处罚种类和幅度:评查处罚决定中所采取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是否合理、适度。

三、案卷文件科学性评查标准案卷文件的科学性是评价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合理、规范的重要指标。

评查案卷文件的科学性应包含以下内容:1.文件整齐规范:评查案卷文件的装订、编号、页眉页脚等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清晰、易于辨认。

2.逻辑关系清晰:评查案卷中各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是否能够从一份文件中完整了解案件的情况。

3.数据准确性:评查案卷中所涉及的数据是否准确、真实,是否经过核实和验证。

4.材料完整性:评查案卷中的各类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遗漏和缺失。

附件:1. 相关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附件2. 示例案卷评查表格附件3. 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是指政府依法对经济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法律案卷。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依法法律依据要求
主要涵盖了行政处罚的使用隶属、相关依据、处罚进行规则,要正确表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明确行政处罚事实的种类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制定依据,保证行政处罚的法律内容具体化,确保经审查和审批批准的处罚事由合法执行。

二、文书形式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规定主要有行政处罚文书、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处理笔录、经审议同意准予作出处罚决定函、被处罚单位抗辩意见书,这些文书必须遵守有关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仔细考虑、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格式等规定制作。

三、行政处罚文书记录对象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应该详细记录被处罚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办人,处罚时间,行政处罚种类和原因,作出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以及被处罚者的抗辩和表示意见等情况,以及处罚结果的具体内容。

四、行政处罚案卷的审理规定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审理是受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应当遵守法定的各种审理
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申请、监督和登记等手续,保证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行政处罚的程序全面、完整,依法办案,确保行政处罚有效执行。

总而言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实质上是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案件事实、审查与审批、文书形式和审理程序等内容的全面评查,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平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引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个人和组织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行政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主要目的是评估当事人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要求,并确认行政机关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和决策。

以下是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1. 材料完整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案卷中所有的材料是否完整,包括申请表、证明文件、审批意见等。

评查人员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2. 审查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的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受理申请、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听证程序等。

3. 决策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许可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作出决策、是否依据合法的依据等。

4. 行政许可的合法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许可的权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5. 行政许可效果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许可的效果,包括许可条件是否合理、许可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主要目的是评估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一般内容和标准:1. 证据完备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是否完备,包括相关证明文件、调查报告等。

评查人员需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处罚程序评查评查人员需要检查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否符合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进行了调查、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听证程序等。

3. 处罚的合法性评查评查人员需要评估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41.4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51。5当事人认定错误的,扣100分;当事人基本情况前后不一致未在文书中说明清楚的,扣1分.
61.6对法定不予处罚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
事实
清楚
5
1.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
2。违法行为未逾追诉时效。
3.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3.2证据间不能互相印证的,扣25分。
3。3书证
3。3.1询问笔录预留格式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每份笔录扣1分。
3.3.2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未签名、被询问人未逐页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和在末页签明意见、日期的,每一项扣2分。
3.3。3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未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原因,每份笔录扣2分.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评 查
项 目


评 查 内 容 和 要 求
评 分 细 则
备 注
1
主体
适格
10
1.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4。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6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
3.6。1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的,每一项扣2分。
3。6.2声音资料未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的,扣2分.
3。7鉴定结论(3。7。2至3.7。6项扣分合计以3分为限)
3。7.1未制作抽样取证记录的,扣3分。
3。7。2抽样机构、抽样方式、样品加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3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类别分值评查项目评查内容及要求评分细则扣分基础标准80分主体5分1.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应具有法定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3.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4.被处罚对象应当主体合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1.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2.未经依法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直属的执法队伍除外)或虽经依法委托但超越了委托的范围从事行政处罚活动的扣100分。

3.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扣100分。

4.被处罚对象认定错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扣100分。

事实10分1.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

2.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准确。

3.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

4.执法文书应当准确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内容。

5.违法行为在法定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2.对当事人的行为或法律事件定性错误给予处罚的扣100分。

3.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情节、性质及危害后果等认定不清或者前后不一致的,扣10分;记载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3分。

4.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危害后果等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的,缺一项扣5分。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法定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在量罚时未作反映的扣5分。

6.主要违法事实清楚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但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计算有错误的,发现一处扣5分。

7.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给予行政处罚的扣100分。

证据10分1.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违法事件或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

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3版

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3版
查阅案卷相关材料。
2.案卷文书材料整理规范,卷面整洁,文书材料按要求编码(2分)。
未逐页编码、页码位置不规范或者未使用打码机打印页码的,扣1分;卷面欠整洁、装订不够整齐或者卷中有金属物的,扣1分。
3.文书记录规范,字迹清楚,无随意修改现象。文书、印章使用正确,签发符合要求(4分)。
存在使用不耐久材料的文书材料,扣1分;复印件核对不规范的,扣2分;文书印章案卷中存在随意修改现象的,有一处扣1分。
查阅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及相关文书
3.落实《苏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并按要求入卷(9分)。
未制作听证意见书的,扣2分;听证意见书内容不规范的,扣1分。
查阅听证意见书
违法事实认定准确
(35分)
1.违法主体认定清楚、准确,卷内有违法主体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4分)。
未附具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的,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4分;委托代理人办理但未附具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中委托事宜不明确的,扣3分。
查看案卷相关相材料
3.本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6分)。
未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书面凭证的,扣6分;出具的凭证未加盖行
查看受理通知书、受理材料清单
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或者没有收件人和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扣2分;没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的,扣2分;收件清单未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或者没有收件人和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扣2分。
查阅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相关记录
未依法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或者要求听证权利的,评定为不合格案卷。
5.行政处罚文书中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印章使用准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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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一、一般程序案卷标准(一)立案阶段1、案件来源登记表(1)有登记时间。

(2)有案件来源提供人基本情况。

(3)有案件来源基本情况记载。

(4)有明确的案源交办意见。

2、立案审批文书(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

(2)有案发地。

(3)有案件来源。

(4)有案源登记时间。

(5)有核查情况及立案理由,注明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有办案人员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6)有办案机构负责人及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应指定案件主办人)、签名和日期。

(7)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二)调查取证阶段1.现场笔录(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地点记载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记载。

(3)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准确、客观、全面。

(4)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5)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检查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6)在笔录最后一行文书下面应当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2.询问(调查)笔录(1)有询问(调查)的起止时间、地点。

(2)一份询问(调查)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3)被询问(调查)人基本情况完整。

(4)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记录。

(5)有告知被询问(调查)人权利义务的记录。

(6)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7)有询问(调查)人、被询问(调查)人逐页签名(被询问(调查)人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原因)。

(8)涂改之处,应由被询问(调查)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在笔录最后一行下方空白处应加上标记。

3.鉴定文书(1)有委托鉴定书,受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委托鉴定相关物品及材料清单明确、具体并加盖委托机关印章。

(2)鉴定机构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或具备鉴定条件。

(3)鉴定结论有鉴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和日期。

4、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必须经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依法先行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补办手续),有相关文书证明。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或先行登记保存文书有送达回证及有关人员签字和机关印章。

(3)财物清单记载明确具体,有当事人、办案人员、保管人、见证人签章。

(4)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制作物品处理记录,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除。

5.抽样取证记录(1)抽样时间、地点、抽样人、当事人填写规范、具体。

(2)抽样物品名称、基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执行标准、保质期、标称生产者、标称商标等项填写完整、准确。

(3)抽样方式、抽取样品数量填写准确。

(4)抽样情况、加封情况叙述简明、准确。

(5)有当事人、抽样人、办案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有见证人见证。

6、其他调查取证文书及证据(1)应符合证据规则要求。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3)完整记录被调查人的情况。

(4)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7)有当事人或证据提供人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或者有见证人予以确认)。

(三)审查决定阶段1.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有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准确、全面。

(3)违法事实表述清楚。

(4)证据及证明事项全面、具体。

(5)定性、处罚依据适用准确。

(6)处罚建议中有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文字记载。

(7)处罚建议具体、明确。

(8)有承办人签名及调查终结时间。

2.案件核审表(1)在规定时限内核审。

(2)核审意见明确具体。

(3)有核审人员及机构负责人签字。

3、案件有关事项审批文书(1)案件名称准确、完整。

(2)审批事项准确。

(3)违法事实表述完整、准确,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

(4)办案人员及办案机构负责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日期。

(5)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4.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文书(1)当事人名称准确。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3)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4)有办案人员签名、联系电话,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5)送达回证填写规范。

5.听证文书(1)听证通知书a.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b.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2)听证公告a.听证案由、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b.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3)听证笔录a.准确记载案件名称、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b.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

c.如实记录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笔录清楚明白、重点突出、内容完整。

d.有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4)听证报告a.载明案由。

b.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基本情况。

c.载明听证的简单经过。

d.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e.听证主持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明确,体现申辩不加重原则。

6、行政处罚决定审批文书(1)当事人、案件性质、立案时间具体、准确。

(2)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依据及内容准确、简明。

(3)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主要意见明确、具体。

(4)办案机构复核意见或者听证主持人听证意见明确、具体。

(5)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明确、具体。

(6)机关负责人意见明确、具体。

(7)有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完整。

7、行政处罚决定书(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完整、准确。

(2)违法事实表述完整、准确。

(3)证据列举全面、准确。

(4)有执法程序表述。

(5)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准确、具体。

(6)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7)有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8)有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

(9)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施罚款的,应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

(10)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11)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

(12)文书中无错字、别字、漏字等。

(四)送达和执行阶段1.送达回证(1)载明送达文书名称。

(2)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3)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准确。

(4)直接送达应有送达人和受送达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收件日期(受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或有见证人签字)。

(5)间接送达应有相关材料证明。

(6)符合《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

2.罚没款票据(1)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法律规定可以由处罚机关代缴的除外。

(2)使用财政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

(3)罚没票据款数和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数相一致,分期(延期)缴纳的除外。

(4)缴纳罚没款期限正确。

3、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1)有当事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书面申请。

(2)有有关事项审批文书。

(3)有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数额和期限。

(4)有送达回证。

4、罚没物资处理(1)符合《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

(2)有关事项审批手续。

(3)物品处理有《罚没物品处理记录》,并填写规范。

5、行政处理告知记录。

(1)被告知人、告知时间、告知方式记录准确。

(2)告知内容明确、具体。

(3)有告知(记录)人和被告知人签名或盖章。

(五)案卷归档1、符合《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

2、案卷整理应当一案一卷,可以分为正、副卷。

3、使用统一规范的案卷封皮,案卷封皮项目按规定填写清楚完整。

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规范。

5、卷内材料齐全完整。

6、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符合《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装订整齐。

7、卷内材料页号填写规范,均填写在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

8、卷内文件材料纸张无破损。

9、案卷装订整齐,无金属物,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10、卷内文件材料文字、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当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毛笔书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简易程序案件评查标准1、应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必要证据。

2、处罚决定书要使用法定文书格式,有具体编号。

3、有当事人姓名及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证照号码、地址(住所)等事项。

4、有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

5、有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6、有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记载。

7、有行政处罚的法规依据,引用要具体到条、款、项。

8、有当场处罚种类的序号及罚款数额,一般情况警告和罚款不能同时适用。

9、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行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等。

10、救济途径和期限明确、具体。

11、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2、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13、有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及日期。

14、有当场实施处罚的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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