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务区(CBD)规划
cbd核心区方案

CBD核心区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是一个城市的核心商业中心,通常是一个城市最繁华、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CBD核心区规划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发展工作,旨在合理规划和利用城市核心地区的资源,提升其经济活力和发展水平。
二、CBD核心区规划目标1.通过优化土地使用,提高空间效率,实现CBD核心区的可持续发展;2.构建现代化的交通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为CBD核心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配套设施;3.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CBD核心区的生态可持续性和居民的生活品质;4.促进城市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打造CBD核心区成为国际一流的商业中心。
三、CBD核心区规划重点1.土地使用优化–合理规划CBD核心区的土地利用,将商业、办公、居住和休闲设施有机结合,实现空间的最大化利用;–按照功能区划分,明确每个区域的用途和发展方向,避免资源浪费和乱建乱用的现象。
2.交通运输改善–优化现有道路和交通枢纽,增加CBD核心区的交通容量;–打造快速公交系统,提高CBD核心区的交通效率;–鼓励步行和非机动交通,减少机动车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生态环境保护–增加绿化覆盖率,打造CBD核心区的生态廊道;–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实现CBD核心区的雨水资源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4.社会文化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打造CBD核心区的文化名片;–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多元化的文化服务;–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CBD核心区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四、CBD核心区规划实施步骤1.制定CBD核心区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和市民意见征询,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2.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和开发商的责任和义务;3.改造和建设基础设施:根据规划方案,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包括道路、骨干网络、公共交通等;4.引导开发商投资:通过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开发商投资CBD核心区的建设;5.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和管理机制,确保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6.完善后评估:对CBD核心区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新经济时代的中央商务区——对北京cbd定位和发展思路的…

新经济时代的中央商务区——对北京CBD定位和发展思路的分析概述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作为一座城市的商业和金融中心,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CBD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对北京CBD的定位和发展思路进行分析,探索适应新经济时代的CBD建设方向。
1. CBD的定义和作用CBD是城市中商业和金融活动最为集中的区域,通常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区域,拥有高密度的商业、办公、金融和文化设施等。
CBD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形象和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
在现代城市规划中,CBD是城市的核心区域,承载着大量商业和金融服务,吸引了大量的商业机构和人才,推动着城市的经济增长。
CBD还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国际交流和合作的窗口。
2. 北京CBD的定位和现状分析北京CBD位于东城区和朝阳区的交界处,是中国乃至全球知名度较高的中央商务区之一。
北京CBD自2002年规划建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成为中国金融和商业活动的重要场所。
目前,北京CBD已经形成了“金融街”、“国贸区”和“CBD核心区”等多个功能区域,拥有大量的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和高级写字楼。
然而,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北京CBD面临着新的定位和发展挑战。
3. 新经济时代对北京CBD的影响3.1 技术创新的冲击随着技术创新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正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这些新兴产业的兴起正在改变商业和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式,对传统的商务区域提出了新的要求。
3.2 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新经济时代,可持续发展被视为必然趋势。
城市CBD作为经济和商业的核心区域,需要积极响应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3.3 人才需求的转变新经济时代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跨学科合作成为了人才招聘的要求。
CBD需要适应这一变化,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
湛江中央商务区(CBD)发展策划与城市规划设计PPT课件

GDP(亿元)
1500
1000
500
0 2006
GDP(亿元) 770.18
2007 892.56
2008 1099.41
2009 1156.17
2010
1402.77
8
1 区域发展态势 俯瞰湛江
产业结构调整
100% 80% 60% 40%
37 36 35 33 33 33 34 36 38 40 43 44 45 46 47 45 43 41
湛江中央商பைடு நூலகம்区
发展策划与城市规划设计
1
01
态势分析篇
TREND ANALYSIS
区域发展态势 地产市场态势 项目基地分析 CBD国际发展态势判断 项目开发思路
2
1 区域发展态势 俯瞰湛江 湛江的区位 湛江市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 部,包括雷州半岛全部和半岛以北一部 分。
3
1 区域发展态势 俯瞰湛江 湛江的区位 湛江市东濒南海,南隔琼州海峡与国际旅 游岛海南省相望,西临北部湾。 湛江居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沿海的中心位置
14
1 区域发展态势 俯瞰湛江 空间重构 南北老城区(霞山区、赤坎区)面临着旧城 改造、更新的城市问题。
投资环境 生活环境 休闲旅游环境
7
1 区域发展态势 俯瞰湛江
产业结构调整
2001年实现生产总值(GDP)434.87亿元,三次产业比26.2:37.5:36.3 2002年实现生产总值(GDP)461.33亿元,三次产业比23.1:39.8:37.1 2003年实现生产总值(GDP)520.97亿元,三次产业比21.3:42.6:36.1 2004年实现生产总值(GDP) 608.16亿元,三次产业比20.5﹕44.4﹕35.1 2005年实现生产总值(GDP) 657.81亿元,三次产业比22.0﹕45.1﹕32.9 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GDP) 770.18亿元,三次产业比21.4﹕46.1﹕32.5 2007年实现生产总值(GDP) 892.56亿元,三次产业比19.8﹕47.4﹕32.8 2008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099.41亿元,人口753.88万人,人均GDP14583元,三次产业比21:45:34 2009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156.17亿元,人口763.14万人,人均GDP15150元,三次产业比21:43:36 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402.77亿元,三次产业比21:41:38 比上年增长14.2%,“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0%。
中央商务区(CBD)核心规划方案

中央商务区(CBD)核心规划方案总规划师:安岗中央商务区(CBD)是一个中心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人气聚集区,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城市总体战略意图的具体表现。
要想建成区域性的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及办公为一体城市商务中心区(CBD),需要有科学的规划、绿色生态设计,要达到有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及各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要达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建好中央核心商务区;他是中央商务区(CBD)的龙头,是人气的主要活动区域。
对国内来讲, CBD 是一个中心城市对外辐射的核心桥头堡;对国外来说, CBD 是一个进入中国中心城市的门户。
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有大批跨国公司、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建立它们的总部,引发众多行业聚集,这必然对中央商务区的高档办公环境产生大量、持续的需求。
加快建立 CBD 将有助于接纳来自于国外的服务、贸易、金融、证券、商务等行业的投资。
CBD 作为国际性商务活动的平台,外商习惯它、认可它。
在中国中心城市建设中央商务区,实质上是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与国际商务接轨的必要条件。
因此,抓住机遇,加快建设 CBD 是中国迎接“入世”挑战的客观需要。
当前国内的区域经济竞争,首先表现为中心城市间的竞争,而中心城市的竞争很大程度体现在 CBD 的功能和水平上。
也可以说区域经济的竞争集中体现在 CBD 之间的竞争上, CBD 将成为国内区域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另外,国际经济竞争的突出特点,也表现在各国大城市之间的竞争上。
竞争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形象竞争,也就是有没有中央商务区的竞争,一个规划科学的CBD ,可以提高这个城市的竞争能力,并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可以通过 CBD 这个平台,有效地参与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的竞争。
一个好的 CBD 规划,需要有一个灵魂建筑群,这个建筑群不但要是 CBD 区域的主要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及办公集散地,而且是中心城市的标志。
我们用国内外的 CBD 进行比较说明。
浅析成都中央商务区(CBD)的建设

浅析成都中央商务区(CBD)的建设本文从中央商务区(CBD)的概念出发,阐述了成都CBD建设的概况,并提出了对成都建设CBD的几点建议, 以期成都的中央商务区能建设得更好,同时为国内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CBD的建设提供指导。
标签中央商务区;区域性CBD;成都1 中央商务区(CBD)的概念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E.w.伯吉斯著名的城市同心圆理论模式将城市空间结构分为5个圈层,最内的中心圈层是商业活动最为密集的区域,称为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这个时期的CBD功能以零售业、娱乐业等商业活动为主,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CBD的功能内涵发生了变化,其功能转变为以高效的、集约的商务职能为主,辅以部分商业活动。
现代CBD的概念可定义为在一个现代都市内集中有大量金融、商业、贸易、信息以及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大量商务办公楼、酒店、公寓、会展中心、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具备完善的市政交通与通讯条件,市场机会最多、运作成本最低,最便于开展现代商务活动的中心区域,其拥有最集中的人流、最便捷的交通、密度最高的建筑、最高的地价、最大的吸引力和服务范围。
根据城市经济实力的差异和影响力范围的大小以及商务机构的层次,可将CBD可分为全球性CBD,如曼哈顿、东京等国际经济的管理、控制中心;国际性CBD,如北京、上海等经济影响力跨越国界,并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区域性CBD,如大连等经济影响力超越城市本身,并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决定影响力。
2 成都建设中央商务区的概况2.1 建设背景成都是西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是西部落后地区与中东部发达地区交流的桥梁,立体的水、陆、空交通系统将成都与各个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方便了内外经济往来,信息流通。
成都的经济实力位居西部地区第一位,其经济外向度在西部城市中最高,聚集度最大,目前,落户成都市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达189家,其中境外企业149家,居中西部首位。
北京CBD发展规划

北京CBD发展规划北京CBD发展规划积极贯彻"一线两翼"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有关精神,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商务中心区的详细性控制规划,以发展首都经济为主题,以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土地开发和市政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投资环境改善和政策导向为手段,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管理总部、国际知名金融保险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提高商务中心区管理功能、集散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商务中心区建设成为北京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
商业规划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显著增强商务服务功能。
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在商务中心区内设立管理总部,使商务中心区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运行控制中枢之一。
2.重点发展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服务业。
广泛吸引和发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与商务中心区功能相适应的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现代服务水平,使金融产业成为商务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3.发展和健全各类中介服务体系。
根据商务活动对社会中介服务的需求,在继续发展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服务业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发展多层次的创新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评估评价、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等各类专业中介服务。
4.建立高标准、现代化的配套服务业,逐步形成商业、影视文化、广告传媒、现代运输协调发展的现代服务体系。
CBD建设近期规划以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市场导向,市政先行,弹性开发,重点突破,机制创新,着眼用户为进一步工作折基本原则,加快中央商务区的建设,把中央商务区建设成为北京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有利于提升首都经济质量,同时促进首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下一阶段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合理有序地进行土地开发,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进行相应的功能配套,首先完成核心区的开发建设。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东扩区规划综合方案公示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东扩区
规划综合方案公示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国际化的现代商务区,在首都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仍在日益增长的产业聚集需求,补充和完善现状CBD所缺乏的功能,加快北京迈向“世界城市”的步伐,规划将CBD 在现状基础上沿朝阳北路、通惠河向东扩展至东四环,东扩区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规模约700万平方米。
东扩区规划综合方案在国际征集获奖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各方案的先进理念及优点,以产业研究、市政交通专项研究为支撑,从多方面对东扩区进行了研究:
空间布局:以商务设施为主导功能沿快速路、主干道等城市重要道路分布;延续原CBD“金十字”的布局模式;呈“一主一副”双“十字”格局。
绿地系统:与现状CBD绿化系统有机衔接;三个绿地公园均衡布局,提升区域环境品质;“L”型绿环居中设置,景观均好性强、可达性高,创造更多景观地块。
道路系统:强化与周边联系,连通与现状CBD相接的全部道路,内部路网尽量贯通;优化次干路系统,加密支路;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创造舒适街道空间。
轨道交通:区域内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远期规划轨道交通站点500米覆盖范围将达到80%。
空间形态:地标建筑与绿地公园结合分布;超高层建筑沿“双十字”分布。
下一步规划深化工作:进一步落实CBD东扩区所需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开展低碳策略研究,充分考虑现状物权人利益,拟定分期实施计划,逐步落实具体地块的规划指标。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有关规
定,现就该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江北嘴中央商务区规划概况

江北嘴中央商务区规划概况一、江北嘴CBD规划概况1、区位条件及定位重庆市中央商务区总用地规模约5平方公里,由江北嘴现代商务区、解放碑商贸区和弹子石滨江地带功能配套区共同组成,形成“两区一线”,其中重点是“两区”,即江北嘴现代商务区、解放碑商贸区,三个组成部分各有职能分工,协调发展。
从景观特征上看,江北嘴、解放碑、弹子石构成的“两区一线”地区,地处两江交汇,山水相依,有利于形成具有山水园林城市特色的中央商务区形象。
区位图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居于显要的中心位置,东临长江,南濒嘉陵江,与渝中区朝天门、南岸区弹子石滨江地区隔江相望,处于城市中的两江交汇口的景观密集区,南距现在的城市中心区解放碑0.5公里,西距城市副中心观音桥地区3.0公里。
其功能定位为重庆市中央商务区的商务中心区,将集中建设办公写字楼等金融商贸设施和重庆大剧院、重庆科技馆等市级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兼容商业、服务业居住等多种功能,是未来城市形象展示的窗口。
大剧院科技馆2、总体规划效果图效果图江北嘴CBD用地规模约226公顷,总开发量约6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开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写字楼262万㎡,约占总量的48%;酒店31万㎡,约占总量的6%;文化娱乐20㎡,约占总量的4%;商业配套50㎡,约占总量的9%;居住179万㎡,约占总量的33%,建成后可容纳居住人口约5万人,安排就业15万人。
二、开发建设情况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的开发主要分三阶段建设:1、第一阶段是完成前期规划和拆迁工作整个江北嘴的拆迁工作自2003年启动,在市、区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末完成了江北嘴片区2平方公里范围内约130余个企事业单位、1.78万户居民、8.5万人的整体搬迁任务。
拆迁前2、第二阶段是启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江北嘴CBD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快速推进,区内部分主干道路及水、电、气、讯等配套设施已基本形成;重庆大剧院、重庆科技馆等重点工程项目正加紧施工,招商楼以及特勤消防站已竣工投入使用,天主教堂也将于2008年年底投入使用,已出让地块的开发项目正进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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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点:1、建设项目选址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需 要进行多方案比较,不但要考虑拆迁量大小,还要考虑工程 地质条件,周边建设情况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多种因素。很 明显上述问题出在当初广场选址过于轻率,决策过于武断。 2、建设城市广场应首先确定广场性质,广场一般分为 城市中心广场,休闲购物广场,绿化景观广场,游行集会广 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多种类型。每一种广场对位置的选择, 用地规模,周边建设条件等都有不同的要求。 3、该市的广场属于城市中心广场,应在城市中心,交 通条件比较便利的,靠近城市主要的公共设施的位置上进行 选址,而不应该只是考虑节省投资。在城市边缘选址建设, 即使工程地质条件允许,广场建成后其使用效果也会很不理 想。
受查处的原因是: 1、该工程建设违反了该市总体规划; 2、没有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 应作如下处理: 1、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须根据省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该工程立即停止建设, 并限期拆除; 2、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选址,依法 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3、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建议该市政府追 究有关责任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 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合同法》所指不可抗力 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并不能克服的情形,而政府改变规划不属此范围, 此种情形是完全可以预见、避免和克服的。而且, 《合同法》实行的是违约责任原则,即只要有违 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无过错就可以 免责。此外,《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 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据 此,甲开发公司也应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 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此后,因市政府对濠河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故对“濠河山 庄”地块规划同样进行调整,甲公司开发的“濠河山庄” 前排建筑物退濠河由15米改为19米,后排小高层减少两 层,中间建筑物去掉一排。甲公司为此于2004年10月8 日函告乙公司暂停生产所订电梯,并于2005年1月2日书 面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因乙公司不肯返还定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甲公司遂以 市政府改变其开发的房地产工程规划的行为对其而言构成 不可抗力,其不履行合同可以免责等为由诉至法院,请求 判令乙公司返还定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乙公司辩称,甲公司系房地产经营企业,市政府调整 甲公司开发地块房屋规划的行为不构成不可抗力。甲公司 要求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案例4:本案中政府调整规划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甲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从某市政府取 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濠河山庄”。乙公司系电梯生 产、销售企业。2003 年10月2日,甲乙双方签订一 份电梯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型号的电 梯5台,总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同时约定了交货期、 交货地点等事项。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公 司应将电梯设备款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40万元汇付 给乙方作为定金,余款分期支付。双方同时还就其他相 关事项作了约定。合同签订的当日,甲公司即给付定金 人民币40万元。合同签订时,甲公司未取得拟开发建 设的商品房的消防审核和建设工程许可证。
案例3:某市有一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 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 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 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 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 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 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 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 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此事,立即责成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查处。
(一)一般程序 1 立案 2调查 3告知于申辩 4作出处罚决定 5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二)听证程序
案例1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现已初具规 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 公园总体规划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审查,要求兴建一栋三层办公管理用房, 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建 筑工程许可证。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 程正在砌四层墙体,有的已砌到了2米多高,与此同 时,还发现该工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下室,并且还在 该楼的每个房间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此执法人员 当即找到了该工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在核对、 查清事实后,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 工,听候处理。 试问: 1、该工程被查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评析] 本案中,政府调整规划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六条以及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所谓不 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学理解释,不可 抗力既包括基于自然原因而发生的自然现象如洪 水、海啸、地震、台风,等等,也包括基于社会 原因而发生的社会现象(也称社会事件)如战争、 罢工、骚乱等。而本案中政府调整濠河建设规划 的行为并不属于以上两者的范围。
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关 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 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规定,城市规划虽然属于强制 性、义务性规范,城市规划的制定和修订也属于当事人不 能预见的情形,但是,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 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 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而如前所述,甲公司开发 的地块是基于其与市政府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政府调整规划的情况下,甲公司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但是,因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变更或者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则不能由该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即另一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本案中即为乙公 司)承担。否则显然有违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且, 甲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办妥消防审核,亦未取得建设工 程许可证,其主观上应当预见到合同可能不能履行的情况, 亦即并不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要件, 故其诉称的构成不可抗力的主张不能予以支持。
城市规划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 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处罚救济原则 受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
二、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措施
一对违法占地的处罚 二对违法建设的处罚 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
三、城市规划行政处罚程序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市政府改变规划的行为 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使用案涉合同所订购电 梯的工程因政府改变规划而未能动工兴建,致使 案涉合同未能得以履行,此非当事人的意志所能 决定。作为甲公司,其未能履行合同主观上无过 错,故不适用定金罚则。乙公司提出不予返还定 金的主张难以采纳。据此,应当判决支持甲公司 的诉讼请求。
此外,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 不可抗力,也只能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即因 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 以作为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的理由。但对于该合同 以外的当事人而言,则不能产生这种效力。否则,法律确立不 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任的原则将会导致不适当地扩大, 也势必会给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留下空间,其结果只能是破坏 市场经济程序,危及交易安全。 笔者认为,本案中的规划调整充其量属于民法中的情势变更, 即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缔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况,致 使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我国合同法在制 定过程中,曾在草案第77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但在全国人 大审议时被删除。其主要原因在于适用该原则的条件——客观 情势发生重大变化,在审判实践中很难界定,故容易成为当事 人逃避合同义务、法官干预当事人合同关系的借口。由此可见, 合同法中未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有其合理性、科学性。据此,本 案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案中政府调整濠河规划的行为不构成 不可抗力。甲公司以政府对濠河建设规划调整的事实构成不可 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故第二种意见是正确 的
其次,根据本案事实,甲公司是从事经营商品房 开发、销售业务的企业,即以赢利为目的,而并 非从事公益事业的企业。该公司开发该地块是基 于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法律关系,属于合 同行为。因此,政府调整规划所产生的后果只能 对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换言之,甲公司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规律:即有收益也 有风险,收益和风险均应享受和承担,而不能只 讲究收益,不承担风险。
要点:1、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内 容(擅自改变标准 、设计图纸) 2、自行增加层数(扩大面积) 3、擅自增加卫生间,改变建筑使用性质4、 已构成违法建设 5、拆除第四层墙体 和增设的卫生间 6、对地下室依法罚款后 补办审批手续 7、对工程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案例2 某城市人口13万人,上界政府领导班子 选定在城市东区某某路东侧建设城市广场,广场 面积5万平方米,建设场址为底丘小山,该广场区 位有些偏,但是由于没有拆迁,容易上马,依次、 因此上界政府不顾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开工建设, 然而,在平整土地过程中,但由于资金准备不到 位,再加上周边项目建设无法跟上,广场建设被 迫停工。新一届领导上台以后,经过认真分析, 广泛调查研究,发现这个广场存在的关键问题是 选址不当,当即拍板另行选址建设。该项政府决 策存在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