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切实做好对特种作业

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无防碍从事本

工种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其从事作业的范围和等级应与证件所规定的操作项目符合。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学习本工

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

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领导部门汇报。

5、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内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

令。

6、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规

定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

7、要建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档案。坚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

偏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差或造成未遂事故、患有不适宜特种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9、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

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10、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数,创照良好的安全

生产环境。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特种作业工具、机械设备及开关离合器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整改。并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如有需要更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要立即上报更换。遇有恶劣天气环境不适于特种作业时,必须自觉停止作业。下班后,要将机械设备开关、离合器等处于停止状态、安全状态,断电关箱,然后方可离开岗位。

11、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1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3、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如有违反一律按公司有关条例处理。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体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验经验。

4、持有国家颁发的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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