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重点整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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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1.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活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

币收付活动。

2.传统国际结算的特点

现金结算、直接结算、凭货付款

3.现代国际结算的特点

1) 现代国际结算是非现金结算;2) 现代国际结算是单据业务;3) 现代国际结算是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结算;4)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的结合日益密切;5) 国际结算惯例规则的推广使用使得国际结算更加规范

4.国际结算非信用证化的含义与原因

含义:指国际结算中信用证支付使用率下降的现象。

原因:1)信用证结算方式比较复杂、速度较慢且费用较高,占用资金时间较长;

2) 当今国际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买方也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

3) 出口商在收款风险较小的情况下,为了增强出口竞争力与扩大出口

5.联行: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内部的总行、分行及支行之间的关系。其中分行之间的关系式联行的主题。

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通过相互委托办理业务而建立往来关系成为代理关系,建立了代理关系的银行互为代理行。

账户行:是指代理行之间单方或双方相互在对方银行开立了账户的银行。账户行是在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收付而建立的特殊关系。

6.价格术语:即贸易术语,是规定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以及确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限的专门用语。

DA T是终点站交货,DAP是目的地交货,就是说DAT贸易术语下,卖方把货运到目的港交给买方就可以了,而DAP贸易术语下,要把货物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如买方工厂等地,简单说,就是DAP比DAT负责的路线长,但在保险、清关手续、风险转移点、运输等方面两者都是一样的。

第二章票据

1. 名词解释:

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间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

付对价:票据流通转让时受让人向让与人支付的一定对价。

善意持票:受让人在支付对价后取得了表面完整、合格并且未过期的票据,而且他并未发现票据本身或票据转让人的权利有缺陷或有任何可疑之处,则为善意持票;

正当持票人:受让人在支付对价后取得了表面完整、合格并且未过期的票据,而且并未发现票据本身或票据转让人的权利有缺陷或有任何疑问之处,该受让人为正当持票人。

票据权利:是指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

票据义务:是指票据义务人根据票据上所载的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及其他金额的义务。

2.票据的基本特性

无因性:是指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分离。

流通转让性:是票据的基本特性

3.票据流通转让的特点

1)票据转让不必通知义务人

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4.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通过票据的转移汇兑实现资金的方便迅速安全转移(原始功能)

2)支付功能:以银行为中介、以票据为手段进行支付(基本功能)

3)信用功能:可使得债权表现形式明确,保障性强,清偿时间确定转让手续简便(核心功

能)

5.票据抗辩与票据拒付比较

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提出对抗,从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情形。如本票的受款人向发票人请求付款时,发票人主张付款日未到而拒绝其请求的行为就是一种票据抗辩。如果票据的出票人于到期日不偿付票据,称为拒付票据或对票据违约。

第三章票据

1. 名词解释: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任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承兑汇票:即需要承兑的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公司、企业或个人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一般为商业汇票。

2.汇票收款人抬头的类型

1) 限制性抬头,此类抬头的汇票只限于付给指定的收款人,即票据的义务人只对记明的收款人负责,此类汇票不可转让。

2) 指示性抬头,可以由收款人或其委托人、指定人提示取款的汇票,收款人可以通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他人,由受让人以持票人身份取款。

3) 来人抬头,又称持票人抬头,不管谁持有来人抬头票据,都有权要求付款人付款。

3.出票日期的意义

第一,在所发出的汇票为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时,根据汇票上出票日期的记载,确定该汇票的到期日;

第二,在所发出的汇票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时,根据汇票上出票日期的记载,确定该汇票的提示期间;

第三,在所发出的汇票为见票即付的汇票时,根据汇票上出票日期的记载,确定该汇票的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是否已经完成。因而,对于定日付款的汇票,出票日期的记载,在通常情况

下并无实际意义。

4.远期汇票的含义、种类

远期汇票是载明在一定期间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根据付款期限的表示或确定方法的不同,远期汇票支票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见票后定期三种形式。

第四章票据

1.票据义务人:被追索人也称追索义务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迫索人应为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

2.狭义票据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

特点:1) 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必证明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因;票据义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

2) 形式性:以证券书面方式交易;以固定方式进行;依据票据所载文义解释。

3) 独立性:各票据行为均独立发生;某以票据行为失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

效力

应具备的条件:1) 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票据能力;2) 有明确的意思表示;3) 具备必要的行为形式

3.出票的影响1) 出票人成为主义务人;2) 收款人成为主债务人;3) 付款人不是票据义务人

4.背书的影响

1) 对于背书人:背书人失去票据及票据权利;背书人要向后手证明前手签字的真实性及票据的有效性;背书人担保承兑和付款。

2) 对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接受票据后即成为持票人,享有票据所有权利。

3) 对于持票人:背书人越多,持票人的前手义务人就越多,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就越有保障。

5.须作承兑提示的远期汇票种类

1)见票后定期汇票;2)由不在付款人同地的第三人付款的汇票;3)有“必须提示承兑”的汇票;4)我国规定,定日汇票也需做承兑提示。

6.不必作承兑提示的远期汇票种类

指注明“不得提示承兑”的汇票,该种汇票不必办理承兑,且付款人拒绝承兑不构成拒付,该汇票持票人只需到期作付款提示。

7.追索的条件

1) 持有合格票据,在票据记载和背书连续两方面合格;2) 持票人尽责,已在规定时间内做了提示,作成拒绝证书和拒付通知并通知前手;3) 发生拒付。

8.被追索者的义务与权利

权利:被追索者在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追索人交出汇票和拒绝证书,出示收据及费用表,涂销自己的背书;除出票人外,被追索者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有权对前手追索。

第五章贸易汇款

1.名词解释:.

退汇:是指汇款在解付前的撤销,又称撤销支付。

O/A:赊销

电汇(T/T):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通过SWIFT、加密电报等电子信息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信汇(M/T):汇款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D/D):是汇款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出银行即期汇票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国或寄送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2.汇款的结算程序

1)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

2)汇款人向汇款行交纳所要汇出的外币及汇款所需费用;

3)汇款行缮制汇款凭证并发出;

4)汇出行向汇入行拨交头寸。

3.汇款的偿付方式

账户行之间的直接转账:汇出行主动贷记汇入行账户、汇出行授权汇入行借记;

非账户行之间的简介转账:通过碰头行拨交头寸、通过账户行的共同账户行转账;

4.汇款结算的优缺点

缺点:1)风险较大:其基础是买卖双方的信用;2) 资金负担不平衡;3)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优点:结算简单、迅速,费用低

汇款结算的适用条件:

正常货款的收付

大额、紧急货款的收付

一般货款的收付

从属费用汇款的收付

5.贸易融资的含义与特点: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境外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办理进口开证业务时,利用国外代理行提供的融资额度和融资条件,延长信用证项下付款期限的融资方式。

6.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灵活便捷、可循环使用的授信产品,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

7.汇款融资方式及其风险管理

1)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采取赊销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出口商向银行转让出口应收账款债权,由银行按照出口商业发票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出口商有追索权的短期资金融通的融资服务方式。

其风险表现为进口商不按时或不足额付款,出口商不接受或无力接受追索。可采取以下措施:a)要求出口商签订出口发票融资业务协定,提交进出口合同等;b)扣减出口商在本行的授信额度;c)要求授信额度不足的企业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或提供第三方担保。

2)出口信保融资:指银行根据客户申请,在出口货物发运后凭客户转让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单赔款权益提供融资业务。

由于信保限额内的融资风险转嫁给了中国信保,银行无需在采取其他控制风险的措施;对于超出信保险额的部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供差额担保、抵押、质押,或占有授信额。

3)T/T进口融资:银行在进口货物到港后,垫付货款给境外出口商,进口商在约定时间内向银行归还垫款本息的融资方式。

为控制融资风险,银行应审核进口商资信,占用其授信额度或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等。

第六章跟单托收

1.名词解释:

付款交单D/P: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承兑交单D/A: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信托收据T/R:是指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业务中,当货物、单据到达目的地,而付款期限未到时,进口商为尽早提货而向代收行借出单据而出具的书面凭证。

2.银行在托收中的地位和作用

托收中银行处于受托人/代理人的地位,它们要按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并按常规处理业务,对托收中的风险与费用不承担责任(除非有过失)。

3.托收结算程序(图)

4.跟单托收交单方式

1)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办理此类托收时,委托人必须在托收委托书中指示托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才能向其交单。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时,要在委托的汇票上注明“D/P”字样。

2) 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可向代收行索取全部单据,而待汇票到期时再行付款。

5.托收融资方式及其风险管理

1)托收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提单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并从银行得到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有追索权的垫款方式,或者指银行有追索权地向出口商购买跟单汇票或全套货权单据的行为。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押汇单据必须是全套货权单据,必须取得出口保险,收取较高的押汇利息和手续费用;

2)托收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和托收出口信保融资:指银行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在出口货物发运后凭客户转让的出口信用保险单赔款权益提供融资的业务

3)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目的是在尚未收到付款时先向代收行借出单据并提货。代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只在付款上信誉较好时才借出单据,并且会占用代收行给付款人的信用额度,若授信额度不足,代收行科要求付款人提供可靠担保或抵押;

4)凭银行保函提货:在进口贸易结算中,货物到达目的地而单据未到时,进口商征得承运人同意后,凭银行保证书提货的方式。风险管理:进口商保证,进口商应向银行提供轮船公司发出的货到通知书、商业发票、进口合同副本,银行收取保证金或落实反担保。

6.跟单托收优缺点

缺点:出口商收款风险较大;出口商资金负担较重

优点:结算简单、迅速、费用较低

跟单托收的适用条件

1、加强对进口商资信的调查

2、掌握好交单条件

3、选择好价格条款

4、注意选择代收行

5、了解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

6、事先找好代理人

7、注意办理保险

8.托收国际惯例规则

第七、八章信用证

1.名词解释:

保兑:指银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议付: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及单据的行为。

付款:指银行以汇票付款人的身份向受益人支付票款的行为。

偿付:指信用证中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进行清偿垫款的行为。

保兑信用证:除开证行之外,有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支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及远期汇票后予以承兑,凭汇票到期时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2.信用证的含义与特点

含义:指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实质上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付款承诺。

特点: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义务;开证行可自己付款或委托其他银行代付;银行付款是有条件的。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其开立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一经开出并被受益人接受,便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独立契约,不受贸易合同约束。

3)信用证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在业务中,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3. 受益人的收款方式

1) 银行议付: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及单据;

2)收妥结汇:出口银行受托付款时不预先付款,只是收到付款行支付的款项后才向受益人支付或结汇。

3) 直接交单收款:当开证行指定一家位于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开证行自身为信用证付款时,信用受益人应直接向付款行交单收款。

4) 无追索权出售收款权:出口商向出口银行无追索权出售跟单汇票或全套货运单据的收款方式。

信用证结算程序(图)

1)进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进行结算

2)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3)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4)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

5)出口商将货物交与承运人,取得相关单据

6)出口商备齐单据和汇票后向议付行提示要求议付

7)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垫付货款给出口商

8)议付行议付后,将单据和汇票寄开证行索汇

9)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对议付行偿付

10)开证行通知进口商备款赎单

11)进口商审核单据后,付清欠款,开证行将信用证单据交进口商,不再受申请书约束

12)进口商凭单据向承运人提货

4.付款行对相符单据和不符单据的处理

相符单据:付款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付款后无追索权,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不符单据:付款行有权在征询进口商意见后决定是否接受;开证行若已付款,接到单据后发现不符,则其有权向议付行退还单据,追索票款。

议付行对相符单据和不符单据的处理

1) 相符单据:议付行将汇票金额扣除自议付日至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后的余额付给出口商。议付后,议付行留下汇票和单据,在对信用证作批注后将其退还给出口商。

2) 不符单据:a.正常议付:议付行可以要求出口商修改单据,如无法修改,议付行可以致电开证行征询意见;b.担保议付:在单据的不符点无法修改,但金额较小时,可以采取担保议付的方式;c.作托收寄单:如不符点较多或有实质性差错时,可作托收寄单,并在寄单面函中说明单证不符点。

6.信用证融资方式及其风险管理

1)信用证打包放款:出口方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抵押,向

其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风险管理中应加强对打包放款的审查,包括总额度审查和对信用证的审查。

2)出口议付和福费廷:指出口银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地购买货权单据的融资行为,是银行

在出口商发货后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风险管理中,银行一般要求出口商出具质押书;

相比托收出口押汇,银行一般更愿意做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因其风险较小。

3)卖方远期信用证:是付款期限与贸易合同规定一致的远期信用证,主要是利用远期汇票

的承兑和贴现来融资。风险管理:办理贴现时,银行通常要与出口商签订质权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若到期银行不能通过票据贴现收回票款,则有权对出口商追索。此外,银行应对贴现票据的付款人、承兑人的资信情况做审查。

4)免收开证押金: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营业情况和业务数量,确定开证额度,当进口商

申请开立信用证的金额不超过限额,银行可以免收保证金等,而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按正常手续办理。风险管理中,银行应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等进行相应审查,银行可视情况向申请人按授信总额每年收取一定比率的风险管理费。

5)进口押汇: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待进口商得到

单据,凭单提货并销售后收回货款的融资活动。风险管理:银行应对申请进口商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资信情况等确定押汇金额,并与之签订违约条款。

6)买方远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付款按即期付款办理的信用证。风险管理:出

口方银行必须对进口方银行很好的了解。

7.信用证结算的优缺点

1)优点:a.出口商收款风险较小:只要出口商能履行合同并提供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

那么出口商通常能收回货款;b.融资较为方便:在每一环节进出口商都能从银行得到资金融资,融资手续简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贸易双方的资金周转问题。

2)缺点:a.贸易风险仍然存在:进口商提货风险较大,出口商也存在一定的收款风险;b.

进口商资金占用时间长:信用证结算周期较长,进口商的押金被银行长时间占用;c.结算速度慢、费用高:信用证结算环节多,单据量大,结算速度慢,不利于贸易双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且由于银行承担了风险,其收取费用也较高。

信用证结算的适用背景

其使用是为了解决出口商收款风险问题,即收款风险较大时,信用证结算对出口商比较有利。具体使用情况:1)进口商资信欠佳或对进口商不了解,此种情况下收款的风险性较大,故一般采用信用证结算;2)进口国存在着严格的外汇管制,进口商的付汇必须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而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前已经得到外汇部门批准。

8.UCP600主要条款的理解

第九章银行保函

1.银行保函的含义、作用与特点

含义:银行保函是商业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保证,它是银行有条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契约文件。

作用:以银行信用为手段来保护受益人的经济利益,促使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特点:1) 银行保函以促使申请人履行合同为目的;2) 国际银行保函主要是独立性保函;3) 国际保函开立银行的责任是第一性的;4) 银行付款的依据是单据及其他证明文件;5) 银行保函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2.银行保函的开立方式

1) 直接开给受益人:担保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直接将保函开给受益人,中间不经过其他当事人环节,这是保函开立方式中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

2) 通过通知行通知:担保行应申请人要求开出保函后,将保函交给受益人所在地通知行,

由该行将保函通知或传递给受益人。

3) 通过转开行转开:当受益人只接受本地银行为担保人时,原担保人要求受益人所在地的一家银行为转开行,转开保函给受益人。这样,原担保人就变味反担保人,而转开行则变为了担保人。

3.担保与反担保:担保为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责任的行为;反担保为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

指示行与转开行:指示行是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向担保行出具不可撤销反担保,承诺在申请人违约且无法付款时,负责赔款担保行所作出的全部支付者;转开行是接受原担保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以原担保行为申请人及反担保行,以自身为担保行的保函的银行。

独立性保函:是保函根据基础合同开立后,不依附于基础合同而存在,它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文件。

索偿条件:当申请人违约、受益人提示符合保函要求的全套正确的单据或文件时,担保人即可认定索偿有效,

备用信用证SL/C:含义:备用信用证是一种能为受益人提供下列担保的信用证或类似安排:1)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2)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3)为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特点:1) 实质: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一种银行保函;2) 遵守的规则:备用信用证上面写明到期日才算是有效的;3) 要求的单据: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即期汇票和证明申请人违约的书面文件;4) 付款依据:备用信用证与单据相联系,只要受益人能够提供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文件或单据,开证行即验单付款;5) 单据作用:备用信用证要凭受益人证明申请人未约定声明或单据付款;6) 备用信用证适用于诸多经济活动中的履行担保,其用途十分广泛。

4、银行保函国际规则

第十章国际保理

1.国际保理业务FACTORING: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的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是各国保理商联合成立的,为了规范和保证保理服务的标准化高质量,同时也明确和简化相应法律文件和法律程序的组织。

保理商:是国际上一些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跨国银行的提供保理服务的全资附属公司。2.国际保理的基本内容

1)提供风险担保;2)提供贸易融资;3)核定进口商信用额度;4)提供销售账户管理服务;5)提供债款催收服务。

3.双保理的运行程序

1)出口商申请与询价;2)出口保理商选择进口保理商;3)进口保理商核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报价;4)出口保理商报价并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5)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6)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7)出口商寄单;8)委托出口保理商收款;9)进口保理商收款;10)进口商付款;11)进口保理商划款;12)出口保理商支付余款

4.国际保理的使用背景

贸易结算的非信用证化过程就是国际保理服务的发展过程,非信用证化可以避免手续复杂、费用高、占用资金时间长的问题。在当今国际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前提下,卖方一味要求采用L/C、D/P及现金交易方式是不现实的,买方也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支付方式,这促进了保理服务的发展。具体而言,以下情况选择保理服务比较合适:1)国际市场处于买方市场,

某种商品供大于求;2)出口商为获取新的海外用户;3)出口商希望对出口应收账款加强管理;

4)出口商定期批发货给进口商,力求简化结算程序。

5.国际保理服务国际规则(名称、时间、制定者)

1)《国际保理服务通则》GRIF:1990年修订,是由国际保理商组织FCI制定的,主要规定了保理服务的适用范围、《通则》的效力及进出口保理商的责任;2)《国际保理服务公约》:1981-87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研究小组制定,1988年通过,主要规定了保理服务的适用范围、保理商的职责、应收账款的转让、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等。

第十一章福费廷

1.选期费:指包买商收取的选择期补偿费用。

承担费:承担期内包买商因对交易承担可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它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并承担了利率和回家风险所收取的费用。

2.福费廷的含义与特点

含义:指商业银行对出口商持有并经银行担保的债权凭证无追索权购买的业务活动。

特点:1)融资金额一般较大;2)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3)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出具债权凭证;

4)债权凭证应由进口方银行担保;5)债权凭证的购买无追索权;6)使用最通用的货币;7)以正常贸易为背景。

3.福费延结算的基本程序与流程图:P215

4.债权凭证担保银行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担保行的主要风险为进口商的违约风险,即由于进口商违约、破产等原因,担保行的对外垫款得不到偿还。对于这种风险的有效控制办法是核定信用额度,要求进口商提供抵押品或反担保函。若进口商与担保行不在同一国家,担保行还要承担郭家信用风险,防范办法为核定该国的信用额度。

5.包买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利率风险:选择期和承担期可能利率会上升,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可以做到资金完全匹配来控制;2)担保行的信用风险:担保行在票据到期日迟付,防范办法是对该担保行核定相应的信用额度;3)国家风险:指担保行所在国的国家风险,防范办法主要是核定信用额度和投保郭家信用险;4)单据和票据缺陷风险:单据和票据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防范办法是包买商加强对单据的保管;5)托收与清偿风险:指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票据未能于到期日前及时寄出而造成的迟收货款风险,防范措施为严格加强内部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单据及寄单。

6.福费廷贴现率的确定与影响因素

贴现率一般是固定的,其高低由进口国的综合风险数、融资期限长短、融资货币的筹资成本等决定。具体而言,贴现率通常是按包买合同签订日或交割日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计算,并加计利差,而利差是由包买商根据融资成本、所期望的风险与利润确定的。

7.福费廷国际规则(名称、时间、制定者)

国际福费廷协会市场惯例委员会于2004年通过了《IFA国际福费廷规则》,旨在适用于又IFA 成员使用的全球范围内的任何交易。主要规定了如下方面:1)《规则》的使用不是强制性的;

2)《规则》的法律效力由适用的法律确定;3)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交易确认书;4)交易条件;5)保留付款;6)交易文件与结算日;7)无追索;8)陈述与保证;9)代理人与经纪人;10)通知;11)解约补偿。

第十二章国际非贸易结算

1.顺汇:顺汇是指资金从付款一方转移到收款一方,由付款方主动t "_blank" 汇付的方式,是国际间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移的一种方式

逆汇: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如信用证和托收;

基本结算方式:基本结算方式即狭义国际结算方式,是以收付款为直接目的的结算方式,其

主要作用是解决国际间资金划拨、转移,或资金从债务人流向债权人的途径和渠道问题,程序性很强;包括信用证、托收和汇款三种;

附属结算方式:是指以基本结算方式为基础并以弥补基本结算方式缺陷为目的的一类国际结算方式;

2.影响国际结算方式选择的基本因素

基本因素:进口商资信、出口商品性质;

其他因素:价格条件、运输单据性质;

3.国际结算方式如何结合使用P255

第十四章单据

1.基本单据:交易中不能缺少的,也是出口商必须提供的单据,是出口商履约的主要证明,是进口商提货的物权凭证,也是银行在单据业务中审查的重点。

装船提单:是指轮船公司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上须注明所装船的船名、装船日期、船长签字等。

备运提单(收讫待运提单):船公司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提单上不写明装船日期和所装船名。

清洁提单:是承运人没有在加注文字说明货物包装不良好的单据。

不清洁提单(瑕疵提单):是带有承运人附加的关于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包装不当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正常提单:指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交单日之前交付银行,且签单时间不超过21天的提单。过期提单:指超过规定交单日期的提单,包括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后交单日和签发21天后交付的提单。

倒签提单: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要求,在货物装船以后,以早于该批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预借提单(无货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装船尚未完毕的情况下,预先签发的“货已装船”提单。

物权凭证:代表了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B/L:是承运人在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以后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予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

货场CY:是专门堆放集装箱而不办理装拆箱业务的场所。

货站CFS:是办理集装箱货物装拆业务的场所。

多式联运营运人MTO:以本人身份于托运人签订至少要用两种不同方式才能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交货地的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单据MTD:MTO签发的证明货物将以多式联运方式或将安排以多式联运方式的合同文件。

2.单据的含义和作用

单据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中直接说明货物有关情况的商业凭证。

作用:1)商业单据是出口商的履约证明和收取货款的凭证;2)是进口商付款和提货的依据;

3)是银行办理贸易结算的重要依据4)是进出口报关、纳税的重要凭证。

3.海运单据B\L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它是承运人在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以后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予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作用:1)它是货物收据;2)它是运输合同证明;3)它是物权凭证。

4.联运和多式联运的异同点比较

相同点:MTD和海运中的联运都使用了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

不同点:1)联运提单是指经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的提单,提单签发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联运的每一承运人只负责自己的航段;MTD 的签发人对全程运输负责;2)联运提单只适合于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运输,其第一段必须为海运,它属于海运;而MTD不一定包含海运,其范围更广。

5.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的特点

三者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但都不是物权凭证,也不可转让。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承运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依据。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物权的凭证,也不能转让,收货人提货不是凭航空运单,而凭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

铁路运单是铁路运输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只是作为运输合约和货物收据,以及铁路与货主之间核收运杂费、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邮包运输手续简便,费用不高,而有“门到门”运输的特点,国际邮包运输队邮包的重量和体积均有限制。邮包收据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当邮包发生损坏或灭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

6.银行审核海运提单的要点

1)提单与信用证是否相符;2)提单与其他单据是否相符;3)提单的性质;4)签字、盖章;5)交单的日期与提单份数。

第十五章单据

1.名词解释:

海难\海上风险:指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海损: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损失。

基本险(平安险):是保险人对承保货物所承担的最基本的保险责任,它是投保人必须投保,且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

附加险:是在投保人投保基本险后,又增加投保的险别,其又外来风险引起。

施救费用:是指当标的物遭遇保险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他代理人、受让人等采取的施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

救助费用:指当标的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采取救助行动而向其支付的费用。

2.保障的危险类型

1)海上风险:指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暴风雨、海啸、地震、搁浅、触礁等;

2)外来风险:由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一般外来原因和特殊外来原因,如偷窃、雨淋、战争、罢工等。

3.保障的损失类型

是指保险人承保的损失类型,包括全部损失(在运输过程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货物全部发生损失)和部分损失(指全损外的其他损失)。

4.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要产生的,不能是船方主观想象的;

2)必须是船方主动的、有意识采取的救助行为,不能是海上风险造成的被动损失;3)船方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谨慎合理,船方不能滥用职权;4)必须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5. 平安险FPA、水渍险WPA、一切险AR的承保范围

平安险:1)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2)海上风险造成的共同海损;3)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水渍险:1)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2)海上风险造成的共同海损;3)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

4)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一切险1)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2)海上风险造成的共同海损;3)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

4)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5)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

6.保险人责任期限的确定

1)从时间上要求运输开始前已投保;2)从空间上讲,国际保险业惯用的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的仓库时生效;3)出线下列情况之一,保险人责任自动解除: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时止;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港离海轮后满60天止;被保险货物在运到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前,由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和分派,或由被保险人用作该运输过程之外的货物储存。

7.投保金额

保险单据表明的最低出口投保金额,应该是货物的CIF价格或CIP价格的金额加10%;若单据不能表明或确定CIF或CIP价格,则银行接受的投保金额最低为信用证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金额的110%,或发票毛值的110%,两者之中取金额较大者为最低投保金额。

8.商业发票的作用

(1)可供进口商了解和掌握装运货物的全面情况;

(2)作为进口商记账,进口报关,海关统计和报关纳税的依据;

(3)出口商凭以发票的内容,逐笔登记入账。在货物装运前,出口商需要向海关递交商业发票,作为报关发票,海关凭以核算税金,并作为验关放行和统计的凭证之一;

(4)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发票可以代替汇票作为付款依据;

另外,一旦发生保险索赔时,发票可以作为货物价值的证明等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方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非贸易结算 二、票据 (一)定义 (1)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商业凭证。(发票、提单、保险单、纸币)(2)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信用工具,可以约定为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二)票据的特性: (1)流通转让性:除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者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3种书面凭证权利转让:过户转让、交付转让、流通转让) (2)无因性:票据只要具备票据法上规定的规定的文件,票据权利就成立,不需考虑产生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因。 (3)要式性:票据形式必须符合规定,从形式上看记载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个必要的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 (三)票据作用(功能):

1)支付作用 2)信用作用 3)三大功能:①结算作用②流通作用③抵消债务作用 (四)票据当事人关系: 基本关系人(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款人) 非基本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5、票据行为:出票、背书(记名、无记名/空白、指示)、承兑、提示、付款、追索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出累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票据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与跟单汇票.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算尾不算头 ?信用证项下汇票与托收下汇票填制的不同 ?汇票的贴现 汇票的必要项目:

电大国际结算重点(整理版)

形考作业一: 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P1 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或政府间的当事人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2.国际贸易结算与非国际贸易结算:P1 国际贸易经常大量发生货款结算,经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例如,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等引起的货币收付,称为非贸易结算。 3.狭义票据与广义票据:P5 广义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它作为某人的、不在他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狭义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根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4.承兑、背书、追索权:P20 承兑意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P18 背书是指在汇票背面签字并交付给被背书人以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P24 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 5.汇票、本票、支票:P8 汇票是由一人开致另一人的书面的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的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P28 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P39 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帐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目的货币给一个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二、选择题(将所选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写到题前的括号内) (A、C、D)1.狭义票据包括下列哪几项: A.汇票B.提单 C.支票D.本票 (A、D)2.下列可采用过户转让的票据有: 、A.股票B.提单C.本票D.人寿保险单 (B、C、D)3.下列可采用流通转让的票据有: 、、A.股票B.本票C.支票D.大额定期存单

最权威的国际结算总结

名词解释 参加承兑(Acceptance for Honour):是汇票遭到拒绝承兑而退票时,非汇票债务人,在得到持票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承兑已遭拒绝的汇票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拒付:是指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绝承兑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付款,或付款人逃避不见、死亡或宣告破产时,以致付款事实已不可能执行。 提示(Presentment):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指一家银行所开的信用证,经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者的信用证。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T/R):是一种借据,是进口商凭以向代收行在付款前提前借出提单先行提货的借据。 议付:指被指定银行在其应获得偿付的银行日或在此之前,通过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向受益人预付款项的方式购买相符提示项下的汇票或/和单据的行为。 汇款头寸调拨:头寸(cover)是指汇款资金的调拨与偿付。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给交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 贴现(Discount):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追索(Recourse):指汇票遭到拒付后,持票人对其前背书人或出票人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行为。 打包放款(Packing Credit):国家贸易中,银行凭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为抵押,对出口商提供的用于生产,备货,装船的贷款。 寄售:出口商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按事先商定的条件在当地销售货物,待货销售后,国外商人将货款扣除佣金及相关费用全部寄交给出口方的一种结算行为。 售定:进出口商达成协议,规定出口商先发货,再由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货物售价和付款时间进行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循环信用征:信用证经全部或部分使用后,仍然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当事人同意,银行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未引起对方注意,预先支付货款的特殊条款,用红色粗体书写以资醒目,这种信用证称为红条款信用证。现在已不用红色书写,使用范围和地区都已扩大。

国际结算重点教学提纲

国际结算重点

一.名词解释 1.票据 2.汇票 3.付对价持票人 4.正当持票人 5.承兑人 6.背书人 7.承兑 8.背书 9.记名式背书 10.空白背书 11.限制背书 12.贴现 13.提示 14.追索权 15.跟单汇票 16.光票 17.本票 18.支票 五.计算题 1.一商人手持一张金额为US$3,600的汇票,提前120天向A银行贴现,当时市场贴现率为10%p.a.(按360天计算),该商人应得票款净值是多少? 2.假设目前的三个月贴现率为10% p.a.,请用两种方法计算其等值的利 率是多少 (按360天计算)? 3. 2月20日,Smith开立了一张金额为US$100,000.00,以Brown为付款人,出票后90天付款的汇票,因为他出售了价值为US $100,000.00的货 物给Brown。3月2日,Smith又从Jack那里买进价值相等的货物,所以,他就把这张汇票交给了Jack。Jack持该票于同年3月6日向Brown提示,Brown次日见票承兑。3月10日,Jack持该票向A银行贴现,当时的贴现利率为10%p.a. (按360天计算),请计算到期日、贴现天数及实得票款净值。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2.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 4.正当持票人: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 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12.贴现: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退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17.本票:本票是一人开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在特定的,或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 18.支票: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五.计算题 1.US¥3,480= 3,600×(1-120/360×10%) 2.方法1:利率=贴现率/(1-贴现率×时间) = 10% / (1-10% * 0.25)= 10.26% p.a. 方法2:贴现息 = 100 * 10% * 90/360 = 2.5 净值 = 100-2.5 = 97.5

金融学期末复习知识点汇总

金融学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货币概述 1.马克思运用抽象的逻辑分析法和具体的历史分析法揭示了货币之谜:①②③P9 2.货币形态及其功能的演变P10 3.货币量的层次划分,以货币的流动性为主要依据。P17-20 4.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世界货币P20 5.货币制度:构成要素P27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6.国际货币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特里芬难题)、牙买加协议 重点题目: 1.银行券与纸币的区别: 答:银行券和纸币虽然都是没有内在价值的纸币的货币符号,却因为它们的产生和性质各不相同,所以其发行和流通程序也有所不同。 (1)银行券是一种信用货币,它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的银行证券。 (2)纸币是本身没有价值又不能兑现的货币符号。它产生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货币在行使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只是交换的媒介,货币符号可以代替货币进行流通,所以政府发行了纸币,并通过 国家法律强制其流通,所以纸币发行的前提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和统一的国内市场。 (3)在当代社会,银行券和纸币已经基本成为同一概念。因为一是各国的银行券已经不能再兑现金属货币,二是各国的纸币已经完全通过银行的信贷系统程序发放出去,两者已经演变为同一事 物。 2.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 答:含义: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面额价值相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况下,实际价值较高的通货(良币)必然会被人们融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通货(劣币)反而会充斥市场。 在金银复本位制下,当金银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发生偏差时,法定价值过低的金属铸币就会退出流通领域,而法定价值过高的金属铸币则会充斥市场。 因此,虽然法律上规定金银两种金属的铸币可以同时流通,但实际上,某一时期内的市场上主要只有一种金属的铸币流通。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很难保持两种铸币同时并行流通。P30 3.布雷顿森林体系 答:背景:二战,美元霸主地位确立;各国对外汇进行管制. 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有44个国家参加的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了以美国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主要内容: ●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建立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最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储备体系。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其他各 国货币与美元挂钩。 ●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国际收支赤字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协助其解决国际收支困难。 ●取消外汇管制,会员国在增强货币兑换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 ●制定了“稀缺货币”条款。 作用:

国际结算重点完整版

国际结算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 1?国际结算: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国际结算研究内容 a国际结算工具: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b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保付代理/包买票据 c国际结算的单据:发票/保险单/运输单据 d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 SWIFT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CHIPS :美国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CHAPS :英国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 3?国际结算特点: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实行“推定交货” 原则;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 4?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 算——?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结算,实现了非现金结算 国际结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自由的多边国际结算制度——管制的双边国际结算制 度——多元混合型的结算制度 5?六种常见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适用于多式联运的三种贸易术语 FCA货交承运人 CPT 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6?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它的筹建是伴随着欧洲经济与政治一体化而进行的。 SWIFT有如下优点:直接、准确、快速、安全;标准统一,制度严格;严密的、合理的机构设置,采用现代化电脑设备与网络;多样化、大众化的服务 7. 为什么要建立代理行关系?一从商业银行的交易中介职能说起 国际交往密切:任何交往背后都有资金的流动 国际贸易大发展:贸易走到哪里,结算就跟到哪里 不可能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设立分支机构:政治约束、经济成本约束 业务受到限制:法律约束 代理行关系的建立 资信调查 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 确认控制文件:密押/印鉴样本/费率表第二章 1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特征:设权性、无因性、要式性、流通性

国际结算复习重点

?票据权利义务: 票据权利——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 特点:证券性、单一性、双重性 种类:主票据权利、副票据权利、辅助票据权利 票据义务——票据债务人依票据所载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特点:单向性、法定连带性、双重性 种类:主票据义务、副票据义务、辅助票据义务 汇票p23 本票支票三者比较p30 ?汇票与支票的区别 1.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付款,没有承兑,也没有到期日的记载。2.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远期汇票承兑后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 3.支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以开出一套。 4.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没有这种规定。5.支票可以保证付款。汇票没有保付的做法。 6.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即不可撤销。 7.支票有划线的做法,而汇票没有这种做法。 ?汇付(电汇(T/T)、信汇(M/T)、票汇(D/D)、赊销(O/A))P37 顺汇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 逆汇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 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不利于进口商 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 ?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P54

托收各当事人的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2.托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3.代收行责任: (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 (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3)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4)谨慎处理货物。 4.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票较多。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 跟单托收也包括不使用汇票的情况。 实质要件: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托收的特点: 1、比汇款结算方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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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票据 2.汇票 3.付对价持票人 4.正当持票人 5.承兑人 6.背书人 7.承兑 8.背书 9.记名式背书 10.空白背书 11.限制背书 12.贴现 13.提示 14.追索权 15.跟单汇票 16.光票 17.本票 18.支票 五.计算题 1.一商人手持一张金额为US$3,600的汇票,提前120天向A银行贴现,当时市场贴现率为10%p.a.(按360天计算),该商人应得票款净值是多少? 2.假设目前的三个月贴现率为10% p.a.,请用两种方法计算其等值的利率是多少 (按360天计算)? 3. 2月20日,Smith开立了一张金额为US$100,000.00,以Brown为付款人,出票后90天付款的汇票,因为他出售了价值为US $100,000.00的货物给Brown。3月2日,Smith又从Jack那里买进价值相等的货物,所以,他就把这张汇票交给了Jack。Jack持该票于同年3月6日向Brown提示,Brown次日见票承兑。3月10日,Jack持该票向A银行贴现,当时的贴现利率为10%p.a. (按360天计算),请计算到期日、贴现天数及实得票款净值。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2.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4.正当持票人: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 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 12.贴现: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退 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17.本票:本票是一人开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在特定的,或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人,或其指示 人,或来人。 18.支票: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五.计算题 1.US¥3,480= 3,600×(1-120/360×10%) 2.方法1:利率=贴现率/(1-贴现率×时间) = 10% / (1-10% * 0.25)= 10.26% p.a. 方法2:贴现息 = 100 * 10% * 90/360 = 2.5 净值 = 100-2.5 = 97.5 利率= 2.5 / 97.5 ×360 / 90 = 10.26 % p.a.

《国际结算》习题集要点

《国际结算》习题集 (80个选择题,30个英文简答题,10个中文简答题) 第一章总论 1.Incoterms2010定义的11种价格条款中,卖方能较好地控制交货程序以能选择运输及保险的是(A )。 A.C组 B.F组 C.E组 D.前三者都错误 2.出口信用保险(ECI)防范(B )。 A.出口商信用风险 B.进口商信用风险 C.出口国外汇管制风险 D.进口国货币升值风险 Q1 What does FOB mean? Who pays the freight? FOB means ‘free on board’.Buyer pays all costs after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over shipsrail. Q2 What basic documents must be supplied for a CIF Shipment? Cost,freight prepayment,bill of lading,insurance documents. Q3 A buyer in Turkey buys three combine harvesters from an exporter in Paris on ex works terms for shipment to Izmir –list the costs to be borne by the buyer. Transport to port of shipment Ocean freight. Transport to port of destination insurance.

国际结算复习要点

一、结算工具 1、票据的含义: 从广义上讲票据可以指所有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 从狭义上讲票据是指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 以收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是票据的最核心内容。 2、票据的基本特征:无因性、要式性、流通性、可追索证券、文义证券、设权证券 3、票据流通的形式:广义的票据采用三种方式转让流通即让与、转让、流通转让 4、票据的基本功能: ⑴、汇兑功能:解决资金支付的空间间隔问题 ⑵、支付功能 ⑶、信用和融资功能 5、票据权利的种类: ⑴、主票据权利:包括对本票出票人、汇票付款人、支票付款行的请求权。主票据权利是第一次请求权,持票人必须首先向主义务人行使第一次请求权,而不能越过它直接行使其他请求权。 ⑵、副票据权利:持票人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⑶、辅助票据权利:包括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和保证人的付款请求权。 6、汇票 ⑴、定义: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委托。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的书面命令;汇票的付款命令是无条件的) ⑵、汇票的必备项目:必须写明“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一定金额;出票日期;出票地点;出票人签名;付款时间;付款地点;付款人姓名;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Ps:A、付款时间:汇票上应当记载付款时间,但如未记载,则被视同为见票即付。付款时间一般分四种情况: ①见票即付是即期汇票。这种汇票无须承兑,持票人提示汇票当天为付款日期。那

国际结算重点内容

国际结算各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国际结算顺汇逆汇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 1` 国际结算如何分类? 2` 为什么国际贸易结算比非贸易国际结算重要? 3` 国际结算有什么特点? 4` 国际结算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 1` 国际结算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票据票据行为汇票背书提示承兑拒付追索权本票划线支票贴现包买票据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 1` 汇票有哪些当事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2` 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各有什么作用? 3` 说明未经承兑和已经承兑的汇票基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 说明汇票背书的种类及涵义 5`汇票到期日有哪几种计算方法? 6`结算与清算的含义是什么? 7`银行转帐的原则是什么? 8`票据是如何清算轧差的? 9` 持票人如何行使追索权? 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 1` 说明汇票的种类及含义 2 本票与汇票有何异同点? 3` 什么是拒付或退票行为?拒付通知和拒绝证书的作用是什么? 4` 什么是保证行为?该票据行为的特点及作用如何? 第三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一)汇款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名词是:国际汇兑顺汇逆汇票汇中心汇票拨头寸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的问题是: 1` 国际汇款业务与国内汇款业务的异同 2` 汇款业务的主要当事人是谁? 3` 汇款头寸偿付的方法有几种? 4` 采用中心汇票汇款的好处是什么? 要求学生一般掌握的问题是: 1`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款方式结算有什么优缺点?

国际结算知识点归纳

国际结算 第三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名词解释 1.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2.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4.正当持票人: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12.贴现: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 退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17.本票:本票是一人开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在特定的,或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人,或 其指示人,或来人。 18.支票: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二.是非题 1.票据转让人必须向债务人发出通知。× 2.如果票据受让人是以善意并付对价获得票据,其权利不受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 3.汇票是出票人的支付承诺。× 4.汇票上金额须用文字大写和数字小写分别表明。如果大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小写为准。×

国际结算 - 重点(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有价证券之父)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顺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个方向,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 逆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反方向。是由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 电汇(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信汇(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票据的托收。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卖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常见的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 跟单托收:是随货运单据的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不同的交单形式。 付款交单(D/P):它包含着出口方对托收行和代收行的指示。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D/A):当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只要进口方对汇票承兑确认到期付款的责任,即能拿到代表物权的货运单据。 信用证:是银行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做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逆汇) 议付行:是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和提供的单据,在核实单证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垫款的银行。(有时由通知行或保兑行担任) 光票信用证:是指凭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即光票)付款的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是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即跟单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即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收后,开证行必须履行其义务,除非经所有当事人同意,否则不能单方面修改的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而不必征求有关当事人同意的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不需要汇票的信用证,称为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远期付款并需要开立汇票的信用证就是承兑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指定的转让行(即被授权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在原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的要求下,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即装运货物、交单取款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可执行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指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张信用证为保证,要求该证得通知行或者其他银行在该证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本地或第三国实际供货人为受益人的新证,即对背信用证。 银行保函 (L/G)或银行保证书:它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它是银行有条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契约文件。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单据:是单据证书的简称,是指国际贸易结算中反映货物特征及说明交易情况的一系列证明文件或商业凭证

国际结算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3510269052.html,)*电大考试* 1、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即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一定的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渠道(通讯网络、电脑网络等),通过一定的媒介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支行为,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 2、票据bill:由出票人签发,具有法定格式,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 3、贴现discount: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4、背书back endorsement: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示该票据或单证的权利,由背书者转让给被背书者 4、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检票时或者在制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 者持票人的票据。 5、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本人或者前手在去的票据时付出过适当代价的持票人。所谓对价,是指任何足以支持一项简单合约的票据双方当事人所认可的相应代价。 7、顺汇(Remittance):进口方或债务人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用某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交给债权人或出口方的结算方法。在顺汇方式中,资金的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流动方向一致,都是从债务人流向债权人。 8、逆汇(Reverse Remittance):出口方或债权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证,委托本地银行通过国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款项。在逆汇中,资金的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 9、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汇款人委托当地银行以电报,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的方式,委托另一家银行作为付款行,向收款人解付货款的方式 10、信汇(Mail Transfer, M/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空邮寄信函的方式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汇付方式,对于金额较小或者不急于使用的款项,这种方式比较适合。 11、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银行的及其汇票作为汇款工具,汇票上注明收款人的名称、汇款金额。将汇票交给汇款人,由它寄给收款人或者汇款人自行携带出国凭汇票取款。 12、售定Be sold up: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并在交易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售价和卖方付款的时间,货物的价格和付款时间是固定的,一般的付款大部分都是指售定的方式。13、寄售Consignment: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按照事先协商好的贸易条件由寄售人将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国外代销人在国外市场代为销售。货物出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代售人佣金和其他费用后,剩余的款项付给寄售人。 14、交单付现cash against documents:进口商委托本地银行将货款汇给出口地的汇入行,规定只有当出口商向银行提交合同规定的单据后再向他付款。 15、托收collection:卖方在装货后为了向国外买方收取货款,按发票货值开出汇票,或随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委托当地银行向买房所在地的有关银行要求买方按期按额付款。 16、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托收行依据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而制作的寄送单据的面函,是体现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委托与受托关系的契约及依据 17、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指金融单据的托收,只开立汇票而不附带商业单据或货运单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18、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接受委托代理收款的代收行或提示行提示跟单汇票后,必须等到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能将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的交单方式。 19、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代收行或提示行在付款人成对远期汇票后,即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而进口商等汇票到期时再支付票款的一种交单方式。 20、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出口商发货后,从其银行即托收行那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式,自己填写内容,连同商业单据直接借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货款,并将已经填妥的托收指示副本送交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是为该银行托收。 21、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 B/P):托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方式,由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开立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及随附的商业单据,从汇票金额中更扣除利息及费用后,将净款付给出口商。或者指银行有追索权地向出口商购买跟单汇票和全套货权单据的行为。 22、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T/R)适用于远期付款交单的一种融资便利。进口商若想先于付款到期日去的货物,即可开出信托收据,凭其向代收行借出商业单据提货。进口商在信托收据中承认代收行对货物仍享有所有权,并保证货物销售后立即还款并赎回信托收据。 2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指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时期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24、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买房远期信用证的背景是买卖合同为及其付款交易,但若进口商需要融资,他可以要求银行开立承兑信用证,在取得银行承兑后,将汇票贴现。由于买卖合同是及其付款,进口方有即期付款的责任,所以银行承兑及贴现汇票的费用由进口商承担。2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开证行根据开 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 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提交开证 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偿 付。 26、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 请第三方银行以议付行的身份买入受益者的汇票和单据,该 信用证称为议付信用证。 27、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信用证的受益人 以自己为申请人,以该证为担保,要求一家银行以开证行的 身份开立的以实际供货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28、议付negotiation: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 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 款项,从而购买汇票。 29、银行保函L/G letter of guarantee:由银行开立的承 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以银行信用弥补当事人信用, 减少当事人信用风险,促成交易. 30、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指出口商以赊销 (O/A)、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 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 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 服务方式。 31、双保理two-factor system: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 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保理业务,供应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 合同,由出口保理商向供应商负责提供保理的各项服务;出 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签订合同,由后者直接向进口商追收 账款。 32、包买票据(forfaiting)(福费廷):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 无追索权的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 担保的远期汇票或者本票。 1.票据的性质:设权性,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金钱性, 返还性,提示性,流通转让性 2.票据的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 证人持票人付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3.代理行:接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委托,代办国际结算 业务或提供其他服务,并建立相互代理业务关系的银行。程 序:考察了解对方银行的资信;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 件;双方银行确认控制文件 3.汇票的必要项目: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即支 付命令不得以其他行为或事件为条件,否则视为无效。3、收 款人名称4、确定金额5、付款人名称地址6、出票人名称和 签字7、出票日期和出票地点出票日期的作用:决定汇票的 有效期: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决定出票人行为的效力8、付 款地点9、付款期限 4.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2、背书3、承兑4.参加承兑 5. 保证6.提示7.付款8.拒付9.追索 5.汇票的种类: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有无附带单 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按承兑地与付款地是否相同, 分为直接汇票和间接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 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使用货币不同,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 汇票 6.本票与汇票的区别:本票是无条件支付承诺,汇票是无条 件支付命令;本票的票面当事人只有两个,汇票有三个;本 票的出票人即是付款人,因而无须承兑,而远期汇票必须承 兑;本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开出一套;本票的出票人在 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份,而汇票的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 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 7.支票各当事人的责任:出票人责任:必须在银行有足够存 款,透支额不得超过银行允许的范围,不得开立空头支票, 若付款行拒付,出票人应付偿还之责,支票提示期过后,出 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收款人责任:在有效期内提示支票; 付款行责任:审查支票的合格性,鉴定背书的连续性等,严 格按支票指示付款;代收行责任:为其客户代收,票款应入 收款人帐户,代收应出于善意,代收行无疏忽过失 8.支票的种类: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保付支 票;银行支票 9.外汇票据诈骗的手段:1、伪造早已倒闭银行的汇票行骗2、 向银行购买小额汇票,将汇票复印后涂改金额,再复印传真 给出口商,诱骗出口商发货3、进口商在银行无存款或存款 不足却签发巨额空头支票4、冒充存户假造支票5、盗用银行 名义签发银行汇票6、伪造银行担保函和支付通知书7、用挂 失旅行支票的手法诈骗;对外汇票据诈骗的防范方法:1在 做托收票据业务时,要充分注意和了解出票人和付款人的资 信及票据的真伪;2对客户交来的各种票据的签字、纸质及 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均应进行认真的核对和辨认;3对新 客户应先调查其资信,资信可靠才进行业务往来;4收到票 据不等于收到货款,应先委托银行收妥票款后才能发货,牢 牢掌握货权;5出口货物尽量用信用证方式结算;6业务中如 有疑问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10.汇款的种类:1电汇2信汇3票汇 11.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形式:预付货款;货到付款; 交单付现。 11.汇款业务的风险:国家信用风险;商业信用风险;结算风 险;防范:回避信用风险;风险转嫁;风险预防和控制 12.汇款偿付方式(1)汇入行在汇出行开立了往来帐户;In cover, we have credit your A/C with us.(2)汇出行在 汇入行开立了往来帐户;In cover, pls debit our A/C with you.(3)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同一代理行开立了往来帐户; In 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C bank to debit our A/C and credit your A/C with them. (4)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不同银行开立了往来帐户。无关 系 In cover, we have instructed D bank to remit to you. 12.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委托人:1、按时按质按量交付货 物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3、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 票,委托银行收款4、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5、承担收不到 货款的损失;托收行:1缮制托收委托书2核对单据3按常 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代收行:1保管好单据2及时 反馈托收情况3谨慎处理货物 13.托收的种类:1光票托收2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承兑 交单 14.托收指示:是寄送托收单据的面函,它是由托收银行根 据托收申请书制作的。托收指示是银行及有关当事人据以行 事的依据。 15A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帐户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you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B、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帐户Please collect the proceeds and authorized us by cable/airmail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 C、托收行与代收行无帐户关 系,但在国外第三家银行开立了帐户Please collect and remit the proceeds to X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der thei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 15.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1、买卖双方订立合同,规定以跟 单托收的方式结算2、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支付有关费 用3、托收行审查托收申请书,办理委托代收手续4、代收 行审查托收委托书,并向进口商提示有关单据5、进口商验 单付款(或承兑)赎取单据6、代收行根据托收行指示汇出 货款,托收行收款后向出口商付款 16.信托收据的内容:进口商赎回信托收据前,货物的所有 权仍属代收行;货物售出进口商应将货款如数存入代收行, 以便到期支付货款;代收行若因借出单据而受到损失,进口 商应负责赔偿;代收行可随时取消信托收据,收回单据及货 物 17.跟单托收下出口商的风险:1Moral Risk:发货后进口地 的货价下跌,进口商以各种借口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或 要求减价。或者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恶意欺骗出口商。 2Operating Risk:进口商因倒闭或破产而无力付款。 3Political Risk:进口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及外汇政策的 改变。如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引起无法购汇等。 18.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风险和对策: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 下跌,进口商以各种借口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或要求减 价。或者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恶意欺骗出口商;进口商因 倒闭或破产而无力付款;进口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及外汇政 策的改变。如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引起无法购汇等。对策: 加强对进口商经营作风、资信的调查;深入了解进口国的商 业习惯、贸易管制、法律法规等;争取以CIF价格成交,自 办保险掌握主动;注意掌握好交单条件;注意选择好代收行; 与信用证、银行保证书等结合使用。 19托收下进口商的风险: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凭单提货, 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是假货;进口商承兑了远期付款单 据后到期仍不能从银行取得单据;进口商付款后货到进口国 时,由于进口国国内政策变化不准进口,或因发生战争、罢 工等无法卸货或货卸其他口岸 21.信用证特点:开证行付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 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业务处理以单据为准,而 不是以货物为准 22.信用证当事人及责任:1开证申请人的责任:按买卖合 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开证担保;及时付款赎单; 开证申请人的权利:单证不符时有权拒绝付款赎单;有权得 到合同规定的货物,若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向有关当事人 提出索赔2开证行责任义务:根据开证人指示正确及时开立 信用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付款是终局性付款, 不具追索权。开证行权利:有收取押金或取得质押的权利; 有权审单,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有权拒付;付款后若进口商 无力付款,有权处理单据和货物,若所售货款不足抵偿其垫 款有权向进口商索取不足部分3通知行:验明信用证的真实 性;缮制通知书;及时澄清疑点4受益人责任:按信用证条 款发货;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相符单据,并做到单证、单 单、单货、货约一致;接受议付行追索。受益人权利:若信 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有权提出修改或拒绝接受;有权凭合格 单据要求银行付款、议付或承兑;若开证行无理拒付或倒闭, 有权要求进口商付款5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 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它可以是 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分 为指定议付和自由议付。责任:按照信用证中开证行的付 款承诺和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对单据进行审核,然后议 付。权利:有权向开证行凭正确单据要求偿付;享有追索 权。 6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 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责任:与 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相同。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对信用证 担保;有权决定对信用证修改部分是否加保;如不愿意加保, 需及时通知开证行;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索偿。7付款行: 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 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责任:验单付款(或也可按开证行的指示不必验单,只凭议 付行单证相符的证明付款)且一经验单付款,即为终局性付 款,不得向受益人追索,只能向开证行索偿。权利:在开证 行资信很差时,付款行有权拒付。 8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 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 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适用于第三方货币或开证行与指定 行无直接往来账户的情况。不审核单据。不介入银行信用。 严格地说,不是信用证的当事人。 23.信用证的作用:Importer:1在申请开证时不用交付全 部开证金额,只要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也可凭开证行 授予的信用额度开证,以避免流动资金的大量积压;2可以 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的装货日期;3通过适当的检 验条款,可以使进口商所收到的货物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合 同的规定;4可以使用信托收据方式要求开证行先交单后付 款。5付款后立即能得到单据。Exporter:1不需去调查买家 的资信就能成交。2只要收到有效信用证后,即可向他的往 来行申请打包放款或其他装船前贷款;3货物出运后,只要 将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货运单据交到他的往来行或信用 证指定的其他银行,即可由该行议付单据,这样可以增加保 障,加速资金周转;4 可以避免进口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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