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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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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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义务:票据权利——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目的的权利。

特点:证券性、单一性、双重性种类:主票据权利、副票据权利、辅助票据权利票据义务——票据债务人依票据所载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

特点:单向性、法定连带性、双重性种类:主票据义务、副票据义务、辅助票据义务汇票p23 本票支票三者比较p30✓汇票与支票的区别1.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付款,没有承兑,也没有到期日的记载。

2.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远期汇票承兑后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

3.支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以开出一套。

4.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没有这种规定。

5.支票可以保证付款。

汇票没有保付的做法。

6.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即不可撤销。

7.支票有划线的做法,而汇票没有这种做法。

✓汇付(电汇(T/T)、信汇(M/T)、票汇(D/D)、赊销(O/A))P37顺汇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一致。

逆汇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

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不利于进口商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托收(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P54托收各当事人的责任:1.委托方责任:(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2.托收行责任:(1)审查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2)缮制托收委托书;(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3.代收行责任:(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3)及时反馈托收情况;(4)谨慎处理货物。

4.付款人的责任:履行付款义务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款的汇票较多。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国际结算复习重点(DOC)

国际结算复习重点(DOC)

国际结算复习重点一、国际结算通过货币收付来实现国际间的支付或资金转移,就是国际结算。

(国与国、地区间)Convertible Currency 可兑换货币(自由外汇)国际结算的分类:贸易结算(International trade settlement)非贸易结算类(International non-trade settlement):无形贸易、金融交易、无偿转移国际结算的产生和发展:从现金结算到非现金结算;从凭实物结算到凭单据结算;从贸易商之间直接结算到通过银行结算(跨国银行的增多,银行功能的丰富和完善);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相结合——背景:科技进步,生产力发展,卖方增多赊账交易(O/A)和商业信用结算方式(汇款、托收)占比不断扩大出口商扩大贸易规模的资金需求更迫切国际结算新方式:保理:中短期的收账和融资服务福费廷:中长期的无追索权融资服务国际结算制度是各国之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总的原则。

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1、国际结算工具:票据2、国际结算方式:记账结算现汇结算: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保理、福费廷3、国际结算单据:基本单据:发票、保险单据、运输单据附属单据:其他,如产地证、质检证国际结算的特点: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

结算货币多元化。

结算业务电子化和网络化趋势。

国际标准化货币符号:中国——CNY 欧元区——EUR 美国——USD往账(Nostro account):一家银行开在国外其他银行里的活期账户对这家银行而言就是往账。

即我行设在你行的账(our a/c with you)来账(Vostro account):国外其他银行开在这家银行的活期账户对这家银行而言就是来账。

即你行设在我行的账(your a/c with us)银行处理国际业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代表处(非盈利)、代理处(不吸收存款)、海外分支行(联行);——不是独立的法人代理行、子行、联营银行;——是独立的法人银团银行——不经营小额零售业务&&开立活期账户的代理行为账户行。

国际结算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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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1.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活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2.传统国际结算的特点现金结算、直接结算、凭货付款3.现代国际结算的特点1) 现代国际结算是非现金结算;2) 现代国际结算是单据业务;3) 现代国际结算是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结算;4)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的结合日益密切;5) 国际结算惯例规则的推广使用使得国际结算更加规范4.国际结算非信用证化的含义与原因含义:指国际结算中信用证支付使用率下降的现象。

原因:1)信用证结算方式比较复杂、速度较慢且费用较高,占用资金时间较长;2) 当今国际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买方也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3) 出口商在收款风险较小的情况下,为了增强出口竞争力与扩大出口5.联行: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内部的总行、分行及支行之间的关系。

其中分行之间的关系式联行的主题。

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通过相互委托办理业务而建立往来关系成为代理关系,建立了代理关系的银行互为代理行。

账户行:是指代理行之间单方或双方相互在对方银行开立了账户的银行。

账户行是在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双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收付而建立的特殊关系。

6.价格术语:即贸易术语,是规定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以及确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限的专门用语。

DA T是终点站交货,DAP是目的地交货,就是说DAT贸易术语下,卖方把货运到目的港交给买方就可以了,而DAP贸易术语下,要把货物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如买方工厂等地,简单说,就是DAP比DAT负责的路线长,但在保险、清关手续、风险转移点、运输等方面两者都是一样的。

第二章票据1. 名词解释: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间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

付对价:票据流通转让时受让人向让与人支付的一定对价。

善意持票:受让人在支付对价后取得了表面完整、合格并且未过期的票据,而且他并未发现票据本身或票据转让人的权利有缺陷或有任何可疑之处,则为善意持票;正当持票人:受让人在支付对价后取得了表面完整、合格并且未过期的票据,而且并未发现票据本身或票据转让人的权利有缺陷或有任何疑问之处,该受让人为正当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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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

2.票据:广义的票据是指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力的书面凭证,包括商业上使用的各种单据或凭证。

狭义的票据是专指依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汇票、本票、支票等信用工具,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3.汇票:汇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由发令人签字,要求受令人凭票即付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付出一定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指定之人或来人。

4.本票:本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在即期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

5.贴现: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6.托收: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7.信用证: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8.假远期信用证: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即期交易,货物价格也以进口商即期付款为基础,但进口商出于融资的需要,开出的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而信用证中开证行承诺或授权一家指定银行即期向受益人付款,待远期汇票到期时,进口商再向开证行支付款项。

9.见索即付保函:担保人向保函受益人承诺,只要提交与保函规定相符的单据,就立即赔付。

10.国际保理:指卖方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帐务处理、收取应收帐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金融服务。

1.票据特性:流通性;要式性;无因性;提示性;返还性。

2.汇票与本票的区别:1、基本当事人不同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是承诺式票据;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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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1、国际结算的特点: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国际结算,实行“推定交货”原理,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2、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过程: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 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算,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结算,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相结合3、贸易术语: 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4、国际支付清算过程:国际上通常把在票据交换所里形成交换报告表的过程,包括计算出总交换额和总轧差额的全过程,视为清算(交换)。

而把转账划拨,真实的记账视为结算(交割)。

5、银行转账的原则:银行票据成为转移资金的重要工具,即成为存款账户的支付凭证。

任何一笔收付,银行总是先借后贷。

同一银行的支票,内部转账;不同银行的支票,交换转账。

6、国际结算业务中银行机构的的类型:联行(代表处,代理处,海外分行,子银行,联营银行,银团银行):一家商业银行内部的总行、分行及支行之间的关系;包括横向关系(分行之间,主体);纵向关系(总行与分行之间)。

代理行: 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互相委托,互为办理国际银行业务发生往来关系;一般由双方银行的总行之间建立。

1、票据: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特征:设权性(票据发行的目的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票据能代替现金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无因性(所谓无因是指票据如果符合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

要式性(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记载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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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
1.国际结算: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
付活动。

2.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
定款项的书面证据,它是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

3.背书:转让票据及票据权利的行为.1在票据背面签名2交付给被背书人影响:前手越多,票
据权利越有保障.
4.保证:银行为票据义务人承担保证的行为.
5.拒付:又叫退票,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按票据法规定作提示时,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
为.
6.追索:被拒付后,向义务人请求偿还.
7.托收:是出口商通过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方式.(建立在商业信用上;逆
汇;多为跟单托收)
8.
9.
10.信用证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
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实质上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付款承诺。

1、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2、开证行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委托其他银行代付
3、银行的付款是有条件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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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适用于多式联运的贸易术语: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联行:一家商业银行内部的总行、分行及支行之间的关系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互相委托,互为办理国际银行业务发生往来关系代表处:非营业性机构,不能经营真正的银行业务。

主要提供信息。

代理处:能够转移资金、发放工商业贷款,不能经营消费者个人贷款,不能吸收当地存款。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基本特征:1)设权性:票据发行的目的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票据能代替现金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2)无因性:所谓无因是指票据如果符合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

3)要式性: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记载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4)流通性票据的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5)可追索性:票据遭到拒付,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债务人追索,要求取得票据权利。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狭义票据行为:以确立、转移或保障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一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各种行为。

背书: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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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国际结算:两个不同国家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叫国际结算。

2.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的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

可以流通转让。

3.汇票:由一人开致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他指定的人或来人。

4.票据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是附属票据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包括上述的侠义票据行为外,还包括票据处理中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

5.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6.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他指定的人或来人。

7.支票:简单说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详细地说,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自己开有账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目的货币给一个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

8.汇款:汇款是一种顺汇方式,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种类:电汇T/T ,信汇M/T ,票汇D/D)9.托收:托收意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2)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

10.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票据的托收,是委托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提示要求其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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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票据2.汇票3.付对价持票人4.正当持票人5.承兑人6.背书人7.承兑8.背书9.记名式背书10.空白背书11.限制背书12.贴现13.提示14.追索权15.跟单汇票16.光票17.本票18.支票五.计算题1.一商人手持一张金额为US$3,600的汇票,提前120天向A银行贴现,当时市场贴现率为10%p.a.(按360天计算),该商人应得票款净值是多少?2.假设目前的三个月贴现率为10% p.a.,请用两种方法计算其等值的利率是多少 (按360天计算)?3. 2月20日,Smith开立了一张金额为US$100,000.00,以Brown为付款人,出票后90天付款的汇票,因为他出售了价值为US $100,000.00的货物给Brown。

3月2日,Smith又从Jack那里买进价值相等的货物,所以,他就把这张汇票交给了Jack。

Jack持该票于同年3月6日向Brown提示,Brown次日见票承兑。

3月10日,Jack持该票向A银行贴现,当时的贴现利率为10%p.a. (按360天计算),请计算到期日、贴现天数及实得票款净值。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

狭义的票据则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种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由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2.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3.付对价持票人:是指持票者本人或前手持票人因付出对价而取得票据。

4.正当持票人:是指在汇票流通的合理时间内,在付给对价的情况下,成为一张表面合格、完整,无任何所有权缺陷的汇票的持票人。

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

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

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11.限制背书:是指禁止票据继续转让或仅表明票据授权的背书。

12.贴现: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买进未到期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13.提示:持票人将票据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

14.追索权:是指票据遭到拒付,持票人对前手(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以及其它债务人)有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原额,利息)及费用(作成退票证书,拒绝证书和其它必要的费用)的权力。

15.跟单汇票:凡汇票后附随货运单据的称为跟单汇票。

16.光票:凡汇票不附带装运单据的,称为光票。

17.本票:本票是一人开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承诺,保证见票在特定的,或肯定的某一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付给某一特定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

18.支票: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示人,或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五.计算题1.US¥3,480= 3,600×(1-120/360×10%)2.方法1:利率=贴现率/(1-贴现率×时间)= 10% / (1-10% * 0.25)= 10.26% p.a.方法2:贴现息 = 100 * 10% * 90/360 = 2.5净值 = 100-2.5 = 97.5利率= 2.5 / 97.5 ×360 / 90 = 10.26 % p.a.3.到期日: 5月21日(2月份8天)+(3月份31天)+(4月份30天)+(5月份21天)=90天贴现天数:72天(3月份21天)+(4月份30天)+(5月份21天)实得净值 = 本金—(本金×贴现率×贴现天数)=100,000—(100,000×72×10%÷360)=98,000美元四章名词解释:顺汇、逆汇、电汇、信汇、票汇、退汇、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售定、寄售名词解释:顺汇:是指债务人使用一定方式主动将款项支付给债权人,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同。

逆汇:是指债权人主动委托第三者(一般是债权人所在地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结算过程中资金的流向与单据的传递方向相反。

电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加押电报、电传或SWLFT形式指示汇入行(国外联行或代理行)解付一定数额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国外申请或代理行)解付一定数额款项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出一张有指定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给汇款人,收款人凭汇款人交付的票据取款。

这种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汇款工具的支付方式称为票汇。

退汇:在汇款解付之前,由汇款人或收款人要求撤销该笔汇款的行为。

预付货款:进口商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支付给进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发货,这是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实际运用。

货到付款: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这是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实际运用。

售定:又称“先出后结”,是一种延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出口后,不通过银行,直接将货运单据递交进口商,进口商收到货运单据时,或其后一定时期内,按售定的价格,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付出口商。

寄售:亦称委托交易。

是指出口方先将货物运到国外,委托国外商人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代为出售,代理人扣除佣金后将销售收入汇交出口商。

一、名词解释1、托收2、光票托收3、跟单托收4、付款交单5、即期付款交单6、远期付款交单7、承兑交单8、托收出口押汇一、名词解释1、托收是债权人(出口商)为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出具汇票(债权凭证)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2、凡仅是把资金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称作光票托收。

3、跟单托收是指委托银行代收的凭证不仅有资金单据,而且还需附以代表装运货物的货运单据的托收方式。

4、付款交单是指受委托处理代收业务的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交付货运单据的一种方式。

5、即期付款交单是指由出口商开具即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见票即须付款,才能取得货运单据的一种结算方式。

6、远期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开具远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示,由进口商见票后,先办承兑手续,于汇票到期时付款后取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7、承兑交单是指被委托的代收银行在付款人承兑汇票以后,就将货运单据交付给付款人,而承兑人(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时履行其付款义务的一种结算方式。

8、托收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时,可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当地托收银行申请贷款,托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经营作风,可以酌情支付一定比例的、甚至全部的票款,扣去利息将净款付给出口商,然后把跟单汇票寄给进口地的代收行,委托其代收票款,待收妥票款后收回货款。

一、名词解释1、跟单信用证2、不可撤销信用证3.可撤销信用证4、保兑信用证5、远期信用证6、可转让信用证7、循环信用证:8、预支信用证9、开证申请人10、受益人11、开证行12、议付行13.通知、14.转递、15.保兑、16.议付、17.信托收据一、名词解释1、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它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和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凭规定的单据,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文件。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受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上所规定的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凭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在议付前可未经受益人同意,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4、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所开的信用证,经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

5、远期信用证是受益人提示单据后,开证行和保兑行并不立即付款,而是按照信用证上或汇票上规定的日期,或是自己履行付款义务,或是保证付款人到期履行义务的信用凭证。

6、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可使用信用证的银行(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7、循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金额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能恢复到原金额,循环多次使用,直到信用证达到规定的次数、时间或金额为止的信用证。

8、预支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种类的信用证,类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

9、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进口商(买方)。

10、受益人是信用证金额的合法享受人,也就是汇票的出票人,通常是进出口交易中的出口商(卖方)。

11、开证行一般是进口方的银行,是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12、议付行是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公开邀请或特别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核实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索回所垫付款项的银行。

13.通知: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电开信用证, 和对密押相符,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 将信用证内容通知受益人。

14.转递:出口方代理行收到进口方银行的信开信用证, 确认授权人签章,确定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之后, 将信用证原件转给受益人。

15.保兑:有关银行收到开证行或受益人的邀请, 同意并以明确方式确认,对信用证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不可撤销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16.议付:出口方代理行收到开证行的邀请或根据信用证的相关规定,审核单据相符之后, 买入跟单汇票,向受益人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成为付对价持票人或正当持票人的行为。

17.信托收据:申请人(进口商)出立收据承认收到了质押权属于开证行的单据,同意以受托人身份提取、储藏和出售有关货物,并保证出售货物所得价款全部无条件地交与开证行。

这是信用证项下申请人从开证行获得资金融通(先提货后付款)的一种方式。

一、名词解释1、备用信用证2、履约备用信用证3、投标备用信用证4、预付款备用信用证5、反担保备用信用证6、保险备用信用证7、融资备用信用证8、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9、商业备用信用证一、名词解释1、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向受益人出具的旨在保证申请人履行合约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履行该义务时,凭受益人提交的文件或单据,向受益人作出一定金额支付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2、履约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担保一项支付金钱以外履约义务的备用信用证,包括对申请人在基础交易中违约而造成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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