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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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税收学原理是研究税收产生与发展、确定与配置、分摊与传递、影响与调控等问题的学科。

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具有收入调控、资源配置和社会调控的功能。

下面是税收学原理的复习材料,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税收学的基本原理。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特征1.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收取纳税人的财产或收入的一种行政行为。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纳税人无权选择是否缴纳税款,也无权决定缴纳多少税款;(2)无直接对价性: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具体服务或商品无直接对应关系,不是一种按比例交换的行为;(3)公益性:税收是政府强制征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的提供,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4)经济调控性:税收可以通过调节税收政策的方式,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二、税收的分类与功能1.税收的分类:(1)按税种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例如所得税、增值税等;(2)按征税对象分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3)按征税方式分类:按比例征收、按差额征收等。

2.税收的功能:(1)财政收入功能: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用于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的提供;(2)资源配置功能: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3)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调节个人和企业的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4)经济调控功能:通过调节税收政策,实现宏观经济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三、税收的原理与原则1.科学性原则:税收原则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规律,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2.公正性原则: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原则进行征收,实现公平和公正。

3.易于征收原则:税收征收办法应当便于管理、操作和监督,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4.经济效率原则:税收政策应当实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避免产生不良经济影响。

5.稳定性原则:税收政策应当具有稳定性,不频繁调整税收政策,避免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确定性。

税收学考试复习提纲

税收学考试复习提纲

1、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劳务。

2、兼营销售:兼营销售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3、增值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批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按单一税率课征4、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及从事各种应税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5、消费税:是对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选择少数商品,在产制或零售环节,从价或从量,按差别税率课征6、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统称7、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8、税收的特征及其特点税收在历史上也称为税、租税、赋税或捐税,它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行政权力,按照法律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

特点:强制性无偿性规范性9、最优税收:最优税收就是同时实现效率和公平目标的税收。

10、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和负税人,因税收而承受得福利损失或经济利益的牺牲11、直接负担:由纳税人自己直接承担的税负称为直接负担12、间接负担:因负税转嫁而负税人间接承担的税负称为间接负担13、直接税:不能转嫁的税种称为直接税14、间接税:能够转嫁的税种称为间接税15、什么是帕累托最优,实现条件如果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即任何资源的重新配置已不可能使一些人的境况变好而又不使另一些人的境况变坏,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已经使社会效用达到最大,这种资源配置状态被称为资源最优配置状态,或帕累托最优。

实现帕累托最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交换最优:任何两个消费者,任何两种商品进行交换时的边际消费替代率相等。

生产最优:任何两个生产者,使用任何两种资源进行生产时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

交换和生产结合最优:同时满足交换和生产最优条件,即商品消费的边际替代率=商品生产的边际技术转化率16、什么是税收负担,影响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税收负担水平,人均国民收入通常呈正相关的关系。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每题的考中几率约为14.8%】1. 税收: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的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 征税对象: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5. 税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6. 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7. 政府剩余: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通过组织与管理经济社会活动所增加的社会财富。

8. 外部性: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9. 税收原则: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10. 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1. 最小牺牲: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

12. 税收的社会公平:税收应该在社会和政治意义上满足公平的要求,通过税收手段妥善协调社会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政治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13. 税收的效率原则: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14. 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5. 税收的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16. 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本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

17. 税收的调节职能: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

18. 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受的税收调节或效用。

税收学原理题库

税收学原理题库

税收学原理题库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一、名词解释1、税收2、征税对象3、纳税人4、税率5、超额累进税率6。

减税、免税7。

起征点与免征额8。

税收体系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即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3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税率:是指政府征税的比率。

税率是税收制度得的核心,反映的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制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二、判断题1、在税收的“三性”中,强制性是税收的第一性。

()无偿性是第一性2、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分配方式(主要是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的基本标志,是鉴别一种分配方式(主要指财政收入)是不是税的基本尺度或标志。

(√)税收的重要意义3、在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模式下,依据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税收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筹资。

公债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资。

()税收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资,公债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筹资4、税目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5、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

(√)起征点规定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6。

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

()纳税人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收负担的人7。

当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即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流转税额时,如果没有现成的含税价格,就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税率)。

税收原理的基础知识

税收原理的基础知识

3. 一般情况下不易转嫁。
3、财产税类
以纳税人拥有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财产税分类
课征范围
财产税性质
1.稳定性强,适宜 地方征收; 2.不易转嫁,属于 直接税种; 3.有一定程度的公 平作用。
一般财产税:房 产税、车辆购 置税、契税等
特别财产税: 遗产税和赠与

44、、资资源源税税类类
销售收入的扣减因素
以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征 税对象
不是销售收入扣减因素
税收与价格分类法举例1:
• 价内税举例: 某卷烟厂销售一批卷烟给一批发商,销售收 入1400万元,消费税率45%。计算本笔业 务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400×45% =630万元
解释:该批发商支付总价款1400万元,厂商 再从中支付消费税金630万元,厂商在核算 利润时需要从1400万元销售收入中扣除630 万元消费税金。
3.2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 干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 象的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 累进税率分为:
– 全额累进税率 – 超额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特点: --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累进税率(图示)
5%
10%
15%
(5100) 20%
0 500
2000
例:课税对象数额= 5000
从量税收=实物 量×单位税额
税收不依价格的 变动而变动。税 收利益与价格变 动成反比
从价税收=计税 价格×税率
税收随着价格 的变动而变动。
(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法
价内税
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价外税
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点(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在:1、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2、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二)税法的特点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2、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3、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

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参与税收征纳过程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分配关系。

2、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征纳程序关系。

3、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税收学原理复习重点

税收学原理复习重点

1税收的概念,范畴,认识(界定)论述题税收涵义: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或公共服务,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理解: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二、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三、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四、征税的目的是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依据)五、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六、税收征收的对象是居民和经济组织。

税收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税收的特征又叫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

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表现为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规范性(简称税收“三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稳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部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

2 税收的职能论述题税收的职能可概括为财政收入(筹集资金)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

1)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就是税收的筹集资金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从社会成员处强制性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为政府提供公共品,满足公共需要所需物质的功能。

税收收入的特点(一)来源的广泛性(二)形成的稳定性(三)获得的持续性2)税收的资源配置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个人、企业的经济活动,从而使社会经济资源得以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税收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平衡产销供求二、合理经济结构三、有效利用资源3)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税收收入分配职能丰要体现在调整要素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上。

一、个人收人分配的市场决定二、税收对个人收人分配的影响三、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4)税收宏观调控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第二章:基本概念1.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税法关系上称为“税法主体”。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指一个税种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

3.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的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代收缴或代征应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4.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流转税的课征。

5.累进税率:是指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形式,即把同一课税对象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从低到高的分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6.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7.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即: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应纳税额-超额累进应纳税额于是有:超额累进应纳税额=全额累进应纳税额-速算扣除简答题——1.税制:(由8项目构成)一、课税对象二、纳税人三、税率四、纳税环节五、纳税期限六、减免税七、附合加成八、违章处理。

其中一二三为最主要和基本。

2.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

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分类:1.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流转税的课征。

2.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3.累进税率:是指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形式,即把同一课税对象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从低到高的分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基本形式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特殊形式3)超率累进税率4)超倍累进税率3.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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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1.为什么说税收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②最早期的财政中没有税收因素③国家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④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⑤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2.你身边有哪些社会经济现象属于税收范畴?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

3.“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是否说明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的形式?怎样理解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的合理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来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4.就确立方式而言,税收的演进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1)自由贡献阶段①征税原因:在人类从氏族社会步入奴隶社会后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

②君臣关系: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③意义:自由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2)请求援助阶段①征税原因: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纳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

②君臣关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③意义:请求援助阶段的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3)专制课征阶段①征税原因: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各国陆续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王权得到极度扩张,军费不断膨胀。

②君臣关系: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

至于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完全取决于至高无上的专制权。

③意义: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4)立宪协赞阶段①征税原因:进入立宪协赞阶段后,政府的税收活动,无论是开征新税、废除旧税,还是制定或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反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

税收发展到立宪协赞阶段是财政立宪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确立,又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

②君臣关系:立宪协赞阶段的税收区别于专制课征阶段税收的根本性标志,是国家的课税权不再操之于封建君主,而是操之于民意机关,人们最终掌握了课税权,或者说是课税权的行使必须经过人民的认可。

③意义:税收的确立方式从专制课征过渡到立宪协赞,意味着税收已经步入最高发展阶段。

5.请分别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界定税收范畴。

①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实际上就是税收参与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就表现为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收入。

把税收理解为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着眼于“分配”得出的结论。

②从生产的角度看,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

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③从交换的角度看,一方面政府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这种交换与普通市场上私人产品的买卖极为相似,于是税收就表现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了。

分别立足于分配、生产和交换等角度来认识税收范畴,得出的是不同的认识,但这些认识非但不相互矛盾,而是对税收范畴认识的拓展和深化。

6.怎样将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区分开来?主要判断标准: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和确定性等三方面的形式特征政府公债:①具有直接有偿性的特点,这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形成鲜明对照。

②政府公债的发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都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而税收则不同,只要发生应税行为,纳税人都必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收。

③税收是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连续取得的财政收入,而政府公债的发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考虑。

一般来说,政府公债是根据需要间断发行而取得的一种收入,不具有确定性的特征。

政府收费①具有直接有偿性,这有别于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

②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收费是非强制的,经济行为主体可以自主地决定是否缴纳政府收费,但税收却是强制的。

③政府收费无论是确立还是废止,以及收费标准的调整等基本上都无须经过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批准,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就使得政府收费缺乏完备的确定性。

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和本质上的整体有偿性,可将税收与罚没收入、特许权收入等收入形式区分开来。

税收的确定性使税收与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区分开来,货币的财政发行、摊派和罚没收入等都不是具有确定性的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的强制性使税收与捐赠收入等区别开来。

与税收相比,捐赠收入取决于捐赠者的意愿,它是自愿的,不具有强制性。

7.怎样理解税收“三性”之间的关系?①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

②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

税收的无偿性,必然要求征税方式的强制性。

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

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

所以,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

③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

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

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

8.应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根据?①只有联系特定的经济体制来研究税收根据,才能使税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合得更紧密、也更具现实解释力。

②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其等价交换的基本法则表现为利益的等价交换。

③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要求政府模拟市场价格机制来征税,。

④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完全可以将政府行使其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纳税人的纳税视为双方进行市场式的交换活动。

⑤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的交换,是税收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有表象。

西方(1)公共需要说主要代表人有法国的波丹和卜攸、德国的克洛克以及意大利的柯萨等。

人民具有某种公共需要,为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而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来增进公共福利,就要使其拥有一定的资财,从而人民就要向政府纳税,因而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2)利益说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和亚当·斯密、法国的卢梭和蒲鲁东。

政府征税的根据,就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提供利益的交换代价。

“税收价格说”是由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和林达尔等在“利益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税收价格说”认为,政府的征税权利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就必须以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向从公共产品中受益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

(3)牺牲说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和巴斯泰布尔等。

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人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人民来说纯粹是一种牺牲。

(4)其它学说①保险说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梯埃尔。

国家如同一个保险公司,国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人民因受国家保护而向国家缴纳税收,如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一样。

②掠夺说主要代表人物有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

用剥夺关系解释政府的征税行为的,它认为税收是一个阶级掠夺其他阶级财产的一种手段。

③社会政策说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瓦格纳和美国的塞利格曼。

税收应是矫正社会财富与所得分配不公的手段,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

④经济调节说主要代表人物有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

国家征税除了为筹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外,更重要的是全面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即通过税收调整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税收进行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再分配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以及通过税收调节有效需求以稳定经济发展。

第二部分1.你是如何认识我国纳税人权利的基本状况的?我国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去保障纳税人的权利?长期以来我国过于强调征税主体的主导地位及其权力的强制性,而忽视纳税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本体地位及其权利保护的基本状况。

我国的税收理论和税收法律一直将纳税人的权利狭隘化,只是局限在税收征管领域里来认识和界定纳税人权利。

而且,即使是税收征管领域里的纳税人权利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

我国《宪法》中只是规定了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并没有明确纳税后的公民将享有怎样的权益,其它法律在纳税问题上对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也是语焉不详。

2.税收体系:税法的主要分类①税法体系(按税法的效力分类) 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②税法体系(按税法的内容分类) 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③税法体系(按税法地位分类) 税收通则法税收单行法④税法体系(按税收管辖权分类) 国内税法国际税法3.税制构成要素有哪些?①对什么课税——课税对象②对谁课税——纳税人③课多少税——税率④什么时候应缴纳——纳税期限⑤如何缴纳——纳税办法⑥在什么地方纳税——纳税地点⑦如果不依法纳税怎么办——违章处罚§4.为什么各国的累进税制普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在税收征管和税收公平等方面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1)在具体的计算上,全额累进计算简便,而超额累进计算比较复杂;(2)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全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高、税收负担也要重一些,而超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相对低、税收负担也相对轻一些;(3)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额累进会出现税收负担的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正因为存在这些不同之处,因而各国在实践中更多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5.税收分类有哪几种方法?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是什么?①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最主要}②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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