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房实施方案详解

规范药房实施方案详解
规范药房实施方案详解

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区各级医疗机构:

现将《榆阳区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榆阳区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不断提升我区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促进各级医疗机构药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的,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逐步改善药房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区医药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巩固榆阳区几年来的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各项药剂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药品购进、贮存、使用环节的管理,改善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设施及药品贮存条件,使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

理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实施对象:全区各级医疗机构

四、组织机构

成立榆阳区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生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余锦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综合股股长王琴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股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

五、实施要求

(一)管理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组织或人员,具体负责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养护、使用、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及考核工作;

(二)建档立制:建立健康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培训档案,完善各种软件记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人员职责。

(三)基础设施:具有与所使用药械相适应的储存及养护设施、设备;

(四)药品的管理: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从合法渠道购进,有合法的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对储存的药品定期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五)人员条件:具有与使用药械相适应的医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六)符合医疗机构药房设置的其他规定。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0月)。各级医疗机构对照《榆林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检查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工作。

(二)考核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20日)由创建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区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检查验收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于11月底结束后,区食药监局将辖区内规范药房创建情况总结和汇总以电子版和书面的形式上报市局。现场评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药房。

七、奖惩措施

(一)创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各项工作考核验收结束后,区食药监局按得分高低选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1-2家,乡镇级医

疗机构2-3家,村级不超过5家的创建规范药房优秀单位,经市局复核合格后,给予通报表扬并发奖牌。

(二)对创建规范药房合格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减少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对考核不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规范药房”创建活动是推动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和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有效形式,同时全社会依法管药的氛围逐步形成,群众用药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水平不高、甚至药品质量存在的隐患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实施,落实整改资金,完善制度建设,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改善药房硬件建设。

(三)落实专人,明确责任。落实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人员,确保药房药库管理到位。有药学专业人员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药房药库的管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也相对固定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药房药库。分管药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药剂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熟悉药事管理法规,确保能够依法开展药事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区食药监局对各医疗机构加强督查,动态管理,狠抓落实。对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少数认识不到位、行动缓慢,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规范药房药库”标准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

附件:1、榆林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2、榆林市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附件1:

榆林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1、为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2、规范药房现场检查项目共34项,合计100分。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不合格项目。

4、规范药房涉及合理缺项的应从总检查项目中扣除,检查组应在检查结论中进行说明。

5、结果评定:

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限期整改。

《榆林市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条款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得分

情况

1 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证件2分

2 医疗机构应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药事管理委

员会,并将职能框图悬挂在醒目的位置。

查文件

查职能

框图

3分

3 医疗机构应制定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相关制

度,其中“五项制度”※必须上墙。

查文件

查上墙

制度

5分

4 医疗机构应制定从药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培训计

划,并组织从药人员进行药事法规等知识的培

训。

查资料

查笔记

5分

5 医疗机构的从药人员均应经药监部门培训考核

合格后并取得《榆林市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

方可上岗。

查花名

册、档

案、证

3分

6 医疗机构的从药人员每年都应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查健康

档案

3分

7 医疗机构应当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查文件3分

8 向医疗机构供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供

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查档案3分

条款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得分

情况

9 医疗机构购进进口药品,须向供货方索取进口

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备查。

查文件2分

10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须与供货方签订标明质

量条款的合同或协议书。

查文件2分

11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账、货相符。

查记录

查票据

查实物

查账册

3分

12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对购进药品实行检查验收,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入库、使用。

查记录3分

13 库房应统一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

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

格品库(区)、配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库(区)

为红色。

查现场3分

14 医疗机构应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按规定依法处理查记录3分

15 医疗机构设置的库房及设施设备应与储存的药

品品种、类别、数量相适应。

查库房3分

16 库房储存的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有效分类存放查库房3分

17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对储存药品进行定期养护。查库房3分

18 仓库应配置保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

备。

查库房3分

条款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得分

情况

19 仓库应配置防尘、防潮、防火、防污染、防虫、

防腐等设备。

查库房2分

20 仓库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

温、阴凉、冷藏贮存的设备。

查库房2分

21 药房、药库、办公场所等区域应当合理分开。查现场2分

22 医疗机构对外开放的药房应依法取得《药品经

营许可证》。

查证件3分

23 医疗机构应凭处方销售药品。查处方3分

24 调剂人员应准确调配处方并正确指导患者合理

用药。

查现场3分

25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

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查处方3分

26 拆零药品应设有专柜,配备药匙、药刀等专用

工具,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查现场5分

27 拆零药品专用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查现场3分

28 拆零药品必须配备药袋,药袋上至少应标明患

者姓名、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用法用量、

有效期及本医疗机构名称。

查现场3分

29 设置中药房的医疗机构应配置必要的临方炮制

设备,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复核,不得串斗、混

斗。

查现场

查记录

2分

条款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得分

情况

30 医疗机构应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方可配

制制剂。

查现场

查证件

2分

31 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凭处方使

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

查现场

查处方

2分

32 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及管理应按特殊

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查现场

查记录

查票据

查处方

3分

33 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工作。查文件

查记录

5分

34 医疗机构应设置顾客意见簿,并在药房外显著

位置公布监督电话。

查现场2分

※:“五项制度”﹡是指药品购进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

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

附件2:

榆林市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1、为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工作,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2、规范药房现场检查项目共27项,合计100分。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做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不合格项目。

4、规范药房涉及合理缺项的应从总检查项目中扣除,检查组应在检查结论中进行说明。

5、结果评定:

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限期整改。

《榆林市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条款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得分

情况

1 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查证件3分

2 医疗机构应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药事管理委

员会,个体医疗机构应设有药品质量管理负责

人,并将职能框图悬挂在醒目的位置。

查文件

查职能

挂图

5分

3 医疗机构应制定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相关制

度,其中“五项制度”※必须上墙。

查文件

查上墙

制度

5分

4 医疗机构应制定从药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培训计

划,并组织从药人员进行药事法规等知识的培

训。

查资料

查笔记

5分

5 医疗机构的从药人员均应经药监部门培训考核

合格后并取得《榆林市药品从业人员上岗证》

方可上岗。

查档案

查证件

3分

6 医疗机构的从药人员每年都应定期进行健康检

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查健

康证

3分

7 向医疗机构供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供

加盖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查文件3分

8 医疗机构应与供货方签订标明药品质量条款的

合同或协议书。

查文件3分

条检查内容检查分得分

款方式值情况

9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账、货相符。

查记录

票、账货

8分

10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对购进药品实行检查验收,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入库上柜、使用。

查记录5分

11 医疗机构应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按规定依法处

理。

查记录3分

12 医疗机构设置的库房及设施设备应与储存的药

品品种、类别、数量相适应。

查库房3分

13 医疗机构库房储存或陈列的药品应按剂型或用

途分类存放。

查库房5分

14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对储存药品进行定期养护。查库房3分

15 药房应配置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

设备。

查库房3分

16 药房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

温、阴凉、冷藏贮存的设备。

查库房5分

17 药房、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区域应当合理分

开。

查现场3分

18 医疗机构对外开放的药房应依法取得《药品经

营许可证》。

查证件3分

19 医疗机构应凭处方销售药品。查处方5分

20 调剂人员应准确调配处方并正确指导患者合理

用药。

查现场3分

条检查内容检查分得分

款方式值情况

21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

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查处方3分

22 拆零药品应设有专柜,配备药匙、药刀等专用

工具,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查现场3分

23 拆零药品专用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查现场2分

24 拆零药品必须配备药袋,药袋上至少应标明患

者姓名、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用法用量、

有效期及本医疗机构名称。

查现场

查记录

3分

25 设置中药房的医疗机构应配置必要的临方炮制

设备,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复核,不得串斗、混

斗。

查现场3分

26 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报告工作。查文件

查记录

5分

27 医疗机构应设置顾客意见簿,并在药房外显著

位置公布监督电话。

查现场2分

※:“五项制度”﹡是指药品购进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

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

医院药剂管理办法

医院药剂管理办法

医院药剂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号:卫药字[1989]第10号 发布日期:1989-3-24 执行日期:1989-3-24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院药事替理委员会 第三章药剂科的组织与任务 第四章调剂与制剂 第五章药剂的检验 第六章药品的储存与供应 第七章医院药剂的科学研究 第八章药学人员的培养与提高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第三条医院药剂科(部或处)负责本院药剂工作。在院长直接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 第四条医院药剂科(部或处)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和制备制剂,做好药品供应和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制、自购、自销药品。 第五条医院药剂科(部或处)必须配备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认真学习业务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医院药事替理委员会 第六条为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县以上医院(含县)要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药剂部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任务是:审定本院用药计划;制(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审核本院新制剂;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及时

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三章药剂科的组织与任务 第八条医院药剂科(部或处)根据医院规模设中、西药调剂、制剂、中、西药库、药品检验、药学研究、临床药学、情报资料等专业室(科),并设室(科)主任。 第九条药剂科(部或处)的技术人员编制应按有关规定而定。 第十条药剂科(部或处)所需财会、统计、划价及清洗用具、消毒、蒸馏等非药学技术人员应由医院按实际需要另增,不在药学技术人员编制之内。 第十一条医院药剂科(部或处)的任务: 1.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搞好供应。 2.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制剂及加工炮炙中药材。 3.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监督和检验制度,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4.做好用药咨询,结合临床搞好合理用药、新药试验和药品

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巩固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改革成果,结合“三型”卫生院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促进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巨城镇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指导,以村级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乡村卫生这一工作重点,以创新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各项任务目标完成,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通过构建村卫生室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有目标、有责任、监督到位、科学评价的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全院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使全镇村卫生室依法执业覆盖率达到100%,规章制度落实和规范执业率达90%以上,注册乡村医生系统化管理率100%,

乡村医生年度培训合格率达10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惠民政策落实率达95%以上,村民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主要围绕落实“八统一、两独立”和卫生室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业务培训、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考核等展开,具体内容是:(一)我镇村卫生所继续坚持落实“八统一、两独立”的农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一个建制村设置一所村卫生所。村卫生所要实行有机制的整合,,原来设置的的其他卫生室统一整合为一个卫生室,实行所长负责制。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可以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所。 2、统一房屋建设。村卫生所设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防保室,四室分开,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800人以下的村卫生所不少于40平米,800人以上不少于60平米。标准化建设后出现的基础设施损坏的卫生室要和通过所辖村委会沟通,帮助给予维修。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镇卫生所工作人员在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的人员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已竞聘上岗,上岗后实行聘用制,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要实行解聘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今后,因缺编进入卫生所工作的人员,一律实行资格准入制,村委会提名,卫生院审核,卫生局备案。 4、统一药械购进。卫生室今后药械的购进必须通过卫生院统一购进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统一调配和零利润销售。 5、统一收费标准。标准化村卫生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医疗收费价格统一收费标准,常规收费上墙公示。 6、统一业务管理。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所的医疗卫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并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合作医疗政策落实和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报告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永德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人体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永德县实际,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科目、内容、范围和执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进行监督管理。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房必须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一、组织与人员的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组,负责本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其它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组,设置质量负责人或者质量管理员,负责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的具体工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药品质量管理经验;一级医疗机

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具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采购、验收、养护、保管、处方调剂的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它医疗机构的同类人员应具有药学或医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还应当接受县级(含)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药事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4、医疗机构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必须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5、医疗机构必须制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人员培训制度、药品调剂及处方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陈列分类管理制度、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6、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二、药品购进与验收的管理

规范化药房制度

规范化药房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药品并保证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药品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三、采购药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还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四、购进药品时要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五、采购药品时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七、购进的药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八、对购进药品的品名、剂型、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 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进行药品质量审核,经质量管理人员和本单位直接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十、购进进口药品时,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十一、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购进药品符合有关质量要求,把好药品入库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药品应由专职的质量验收员负责,在待验区内进行,做到及时验收。 三、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四、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的包装标签或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

医院外购药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医院外购药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外购药物管理推进医药购销领域行风建设的通知》和《XX市医院外购药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满足患者诊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要求,推进医药购销的行风建设,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医院外购药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外购药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临床按照XX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完善外购药物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主体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外购药物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二、主要工作任务 医院制定并实施外购药物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医师须按照通用名开具外购药物处方和医嘱(以下简称外购处方),明确外购处方的范围、开具外购处方医师的权限,坚持患者知情同意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制订患者自备药物的要求及院内使用规范,满足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等方面。 (一)明确可使用外购药物的范围 医院不得外购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

用的能正常釆购供应的品种、中成药、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物,药剂科需扎实做好各项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提升医院药品供应服务水平,保障药品供应和群众用药安全。 医院在开展新技术、临床急(抢)救、特殊临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等需使用的,而医院现有用药供应目录药品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或集中釆购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未成交药品且无法通过临购釆购的药品,可按程序由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或使用患者自备药物。 (二)坚持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 对确需外购的药物,医师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药物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开具外购处方前应经患者或其授杈人同意并签写《外购药物知情同意书》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医师在告知时,不得指定或引导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含与医院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自费药房、自办药店、便民药店等)或其他医院,并应告知患者外购药物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或医院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三)加强外购药物信息化管理 医院需将外购药物加入信息系统管理并通过信息系统开具外购处方。对外购药物的处方开具和使用行为实行信息系统管理确有困难的,可暂时使用手写处方,须按处方管理要求留存底方,并明确能开具外购处方的医师资质,建立完善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权限的审核备案制度,做到可溯源,可翻查。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案设计

甘州区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泉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所建设是构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础,在方便农民就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镇村卫生所在机构管理、医疗设施、人员素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给全镇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县政府决定要求,镇政府决定从二OO六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对全镇村级卫生所进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镇村卫生所建设实际,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两年(2006-2007年)

的建设,使全县村组卫生所达到村卫生所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村卫生所工作职责 (一)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按规定登记和上报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转往有条件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遣。 (二)儿童计划免疫 按疾病控制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联络、配合以及相应的登记和预防接种工作,按要求建好村组接种点。 (三)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 1、掌握本村妇幼保健基本情况,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 2、掌握本村早孕妇女情况,督促孕妇在孕12周以前到所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goodpharmacistpractice,GPP)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师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师,也可以用于相似服务性质的药师。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医疗团队中确保临床药物治疗的合理性,并提供药品及相关卫生保健品。 第二章药师和药学部门主任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性药学工作,设置部门与岗位。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师职责应该明确,并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相应学历学位与职称的人员。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应有临床药学(药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经过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药物和临床药物治疗知识与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 第七条药师资质 1 药师应按照其就业性质和责任、技术难度的不同分别要求,对于对象为患者或直接从事临床药物治疗的药师应努力实现与临床医师相同的资格。 2 所有药师均应接受国家承认的正规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3 所有药师均应获得国家规定的就业资格(诸如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职称等)并能提供有效的职称资格证书。 4 所有药师均应提供继续教育档案并符合国家规定方可获得相应的职务和待遇。 5 接受药师就业的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和转正等程序,确保药师的知识与技能符合就业要求。临床药师以临床药物治疗学的知识与技能为重点。 6 其他专业人员转入药师专业者应具有药师的相关学历学位和资格,按药师职业标准考核规定获得相应职称。 7 临床药师应经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养,并坚持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和科研,精通一种专科或专业的药物治疗知识与技能。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规范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20分) 1.提前到岗,准时开窗,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4分) 2.礼貌服务,按顺序取方,不得挑方、砸方、甩药。(4分) 3.发现问题主动联系,耐心解答患者问题。(4分) 4.不闲谈,不喧哗,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保持调剂室安静,专心工作。(4分) 5.又快又准调配药品,减少患者等待时间,保证在8分钟内完成调 配工作。(4分) 二、仪表规范(10分) 1. 按照规定正确着装,佩戴胸卡,仪表端庄。(2分) 2. 语言文明,语气语调到位。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得态度冷漠。(5分) 3.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3分) 三、操作规范(50分) 1. 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交待”制度,保证药品调配的准确性。(20分) 2. 严格按照药品调剂流程规范操作,保证药品调剂的质量。(10分) 3. 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5分) 4. 对于老弱病残患者提供可能的便利条件,方便病人。(5分) 5. 发生差错时要及时向负责人汇报,采取一切措施及时纠正。(10 分)

四、环境规范(10分) 1. 窗口柜台整洁明亮,无积尘,无杂乱堆物。(4分) 2. 地面整洁,无乱丢乱倒。(4分) 3. 卫生制度健全。(2分) 五、语言规范(10分) 1. 患者交处方——“(称呼),你好!请稍等。”(1分) 2. 发药时——“(称呼),患者未接药时,问“请问您是否叫某某名?” 核实后发药,并交待药物服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其正确服用、保存药品。(1分) 3. 药房没有药时——“对不起,这种药没有,请您找大夫询问看是 否可换成其他药?”(1分) 4. 处方书写不清或不符时——“(称呼),对不起,我再核实一下, 请稍等。”(1分) 5. 患者怀疑配错药或配少药时——“(称呼),请稍等,我这就给您 复核。”(1分) (1)没错误时:“(称呼),刚才我已逐一核对过了,药已全部配齐,保证没有问题,请您放心用药。” (2)配错药时:“(称呼),对不起,刚才把某某药配错了,请原谅,我现在已调换配齐了,请您放心用药,实在对不起。” (3)配漏药时:“(称呼),实在对不起,刚才大意,配漏了某某药,现在已经补给您了,请放心用药。” 6. 处方没有计价交费时——“(称呼),对不起,此张处方还没有交

药房规范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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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规范化管理方案 为加强我县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通知》精神,促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规范药房),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在医疗机构自愿申请,食药监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规范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药品分类等工作,确保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开展范围 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含本单位所属门诊部)及各乡(镇)卫生院、各类诊所、村卫生所(室)、医务所(室)、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等国家、集体、个体开设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三、工作目标 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XX 年5月底,获得“规范药房”称号的医疗机构数达到我县医疗机构总数(不含个体诊所)的50%,XX年6月验收A级单位率达到80%。力争XX年底全县95%的医疗机构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初审组和考评组。 第 2 页共 5 页

(一)领导组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二)办公室职责:开展建设“规范药房”的组织协调和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初审组职责:县内医疗机构建设“规范药房”的宣传、培训、指导、受理初审、上报和日常监督检查。 (四)考评组职责:县内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的受理评审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动员阶段(5月22日-5月31日) 组织县内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相关要求及评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当年6月1日-6月15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建设规范药房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活动。要积极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重要完善各项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搞好药品分类管理和药房卫生,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参加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结束后,向县食药监局申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和帮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县考评组组织对申报“规范药房”的医疗机构进行验收,对验收合 第 3 页共 5 页

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pdf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以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全市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功能,填平补齐,充实内涵”的原则,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规章制度,使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统一化、标识标牌统一化,达到《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1、按照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3000—4000人或服务区域10—15平方公里设立一所中心村卫生室。 2、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改建、扩建为主,适当新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委会、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要求独立设置,医疗用房与生活住房严格分开建设。 四、选址 村卫生室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要选择村民居住中心区域,村内公共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用地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拟设置村卫生室的场所,外环境应整洁、干净,距离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转运)站及污水沟塘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在100米以上。 五、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 (1)一般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业务用房面积60—100。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妇检室、药房“四室一房”分设,要求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 (2)中心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业务用房面积120—160。科室设置“五室一房”,即在“四室一房”的基础上增加健康教育室。 (3)配套建设值班室、供水设施、卫生间、宣传栏(外墙或室外固定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长宽不小于150×90)等。 2、设备要求: (1)诊断室:诊断床、诊断桌椅、候诊椅、资料柜;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软尺、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医用反光镜;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电话。 (2)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应贴白色瓷砖,长度1.5米以上,宽0.6米,高0.8米)、物品(药品)柜、贮槽、敷料罐、换药盘、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小型器械包、高压消毒锅、针灸、火罐、紫外线灯(开关有明显标志)、地站灯、有盖污物桶、洗手池等。 (3)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输液架、座椅等。 (4)健康教育室:电视、VCD等。 (5)妇检室:胎心听筒及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6)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7)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3、人员要求: 按所辖村人口的1—2‰配置乡村医生,至少不得少于2人,其中应有1名女性乡村医生或专职女性保健人员,有条件的要配备中医药人员。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药品要求: 严格执行《市村卫生室药品目录》及价格。配备《目录》内西药150种以上(其中必备10种急救药品),中成药 40种以上。 5、卫生环境要求: (1)室内采光通风好,墙面光洁,地面硬化并防潮、卫生。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室外环境美化,种树栽花,地面平整无垃圾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 6、标识标牌及规章制度 (1)按照《省医疗机构形象设计手册》要求,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标识标牌。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一制成匾牌,悬挂于室内相应位置或印制成册。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工作质量管理,其管理内容主要是指对药品采供、药品调剂、制剂、检验、临床药学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对药学工作的备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方案如下:(一)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及任务 1、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的组成:在医院质量管理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由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科副主任担任,各班组组长为成员,下设药学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和药品质量管理小组。 2、药学工作质量管理小组以药学工作质量为中心,由分管调剂工作的科副主任任组长,各班组组长为成员,主要任务时:定期(每月一次)检查、考核全科药品质量管理情况和工作质量管理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全科质控标准的落实;定期下临床各科室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意见,介绍新药,收集有关不良反应的情况,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促进临床用药安全、合理。 3、药品质量管理小组以药检室为中心,由分管药检室的科副主任任组长,各班组组长为成员,主要任务是:定期(每月一次)检查个调剂室和药品库房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有无“三无”药品,有无假、劣药品;定期检查病区药品质量和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二)全面质量管理考核指标(质控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实际。制定质量管理考核指 标;

1、药学工作质量考核主要治疗 (1)调剂:处方合格率》95(抽查100张处方);处方出门差错率V 1/10000 ; 饮片中药处方称量误差V 5%划价准确率》98% (2)药品库房:主渠道进药,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批准文号、无有 效期)药品、假劣药品和虫蛀、变质、过期失效药品;常规药品满足临床需求。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物价政策。 ( 3 )库房财务:账目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帐物相符,定期(每月)出各有关报表。 (4)临床药学:对门诊抗菌药物使用量和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 监测、尽享ADR监测,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每两月提交一份抗菌药物使用量调查情况表(包括门诊、住院),每月与信息科合作编发一期《综合医疗信息》和按规定向国家ADR监测中心报送ADR报表。 2、药学工作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指标 ( 1 )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 (专方、专柜、专人、专册、专帐),精神药品做到“三专” (专人、专柜、专帐):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专人专柜管理。 2)调剂管理:各调剂室布局合理,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定位存放,定期整理消耗帐物;不使用“三无”药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发药核对制度。 (3)药品库房:做好药品计划采购和药品在库养护工作,确保库房通风、干燥、避光;有放到、防鼠、防蚊蝇、防火、防潮措施;药品陈列规范,帐物相符,有冷藏

村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卫生室的规范化设置 村卫生室是为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的场所,承担着预防接种、防病治病、健教康复、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职能,是三级卫生管理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规定每村设立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须设立在村辖区的中心位置,方便群众就医问药。 村卫生室的建筑与布局:村卫生室医疗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标准化卫生室业务用房500人以下的村不低于40平方米,500人以上的村不低于60平方米,并至少做到诊断防保、治疗、药房三室分开,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应增设留观室,有条件的应单设预防保健室。医护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基本设备满足开展业务需求,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满足农民需要 一、卫生室设置标准 (一)诊室 诊室宽敞,布局合理。应具备诊断桌、诊查床、诊查凳、候诊椅、血压计、听诊器、脉诊枕、手电筒、一次性压舌板、治疗台、污物桶、身高体重仪、视力表,诊查用物规范放置,门诊登记、诊查记录书写及时、清楚、详细,并设置资料柜分类放置。 (二)治疗室

治疗室为相对无菌区,室内宽敞,光线充足,无色透明,四面光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桌面),便于清洁消毒,备有药物配伍禁忌表、药敏配制表。治疗台宽敞,方便无菌操作。移动式紫外线灯管,定时消毒、监测并登记。治疗台上摆放无菌持物钳、缸、治疗盘、弯盘、消毒缸。有无菌物品柜,并将无菌物品贮存在离地面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壁5cm,清洁干燥密闭之处。无菌物品要分类摆放,与清洁物品严格分开。静脉输液与安瓶、口服药品分类摆放。设置急救药品专柜,所有药品定期检查并按有效期先后使用。如开展外科诊疗者,另需准备外科的换药器械、敷料缸、有盖方盘等,各种型号的输液管、注射器、吸氧管、针头、消毒棉签配备齐全,并配备压脉带、输液网袋、启瓶器、剪刀、胶布、签字笔、消毒泡手水或消毒毛巾等。 (三)处置室 室内三面光洁,为污染分类、处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疗室附近处。作为污染的体温表、回收输液管、注射器、输液瓶、玻璃瓶、压脉带、输液袋、外科换药器械等一切医疗物品的处置之所,已用过的医疗物品按四类分类消毒,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标记,医疗废弃物消毒后及时毁形、登记并规范处置。室内设处置柜,内盛消毒液、量杯、手套等外用物品。 (四)留观室

规范药房实施方案详解

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区各级医疗机构: 现将《榆阳区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榆阳区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不断提升我区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促进各级医疗机构药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的,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逐步改善药房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区医药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巩固榆阳区几年来的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各项药剂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药品购进、贮存、使用环节的管理,改善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设施及药品贮存条件,使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

理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实施对象:全区各级医疗机构 四、组织机构 成立榆阳区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生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余锦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综合股股长王琴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股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 五、实施要求 (一)管理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组织或人员,具体负责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养护、使用、人员培训、定期检查及考核工作; (二)建档立制:建立健康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培训档案,完善各种软件记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人员职责。 (三)基础设施:具有与所使用药械相适应的储存及养护设施、设备;

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

精心整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医院类) 项目序 号 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方法 标 准 分 评 定 分 扣分原因 一、管理与制度15分1 以文件形式成立药械质量管理组织,并配备关键岗位 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对药械使用负全面责任、明确 其它相关人员各自职责。 查文件、记录。 4 2 建立药械质量管理制度,至少包括:1、药械采购验收 管理制度;2、药械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3、药械供 货单位和首次购进药械品种的查验(审核)制度;4、 药械出库复核制度;5、药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和处 方评估制度;6、处方审核、调配和药品拆零制度;7、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8、不合格药械管理和质量(安全) 事故报告制度;9、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10、直接接触药械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1、药械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12、一次性使用无 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处理制度;13、特殊药品管理 制度。 查制度,看主要内容 是否完整、缺一项扣 0.5分。 6 3 建立各种记录,至少包括:1、药械供货单位和首次 购进药械品种的查验(审核)记录;2、药械购进验 收记录;3、库存药械养护记录;4、库房温湿度及 控制记录;5、专业人员培训记录;6、非正常使用 药械分析记录、不合理用药评估处理记录;7、不合 格药械处理记录;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 后销毁处理记录。9、仪器养护维修记录;10、药械 出库复核记录。 查记录,看内容是否 完整,缺一项,扣 0.5分。 5 二、人员与培训8分4 分管药械的质量负责人必须熟悉药械法律法规和 相关专业知识;药剂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药监、卫生 部门组织的药械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应 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业务学习,并形 成记录,存档备查。 查档案、资料,负责 人及药剂人员未按规 定培训扣1分,未形 成记录扣1分。 2 5 按医疗机构等级和岗位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所 配备的专业人员应在职在岗。从事药械采购、验收、 养护、保管、调剂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士以上 职称或(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无上述职称或学 历的,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查花名册及上岗证。 未按规定配备相应职 称的,扣2分,无上 岗证人员从事药械工 作的,此项全扣。 3 6 直接接触药械人员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 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 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械的工作。 查药剂人员花名册和 健康档案。未按时体检 扣2分,有病应调离而 未调离的此项全扣。 3 三、 设施设备7 药房、药库应宽敞、整洁,无污染源,地面和四壁 平整、清洁;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 等区域分开,并配备符合药品存放要求的货架、保 持药品和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底垫及符合药品 特性要求的的空调、(冷库)冰箱、温湿度计等养 护设施,并做好记录。同时应具备必要的避光、通 风、防尘、防虫鼠及消防等设备。药房、药库面积 应与药械储备规模相适应。 查现场,无货架、底 垫扣1分,其它设施 不全各扣1分,药房 (库)面积过小扣1 分。 3 8 药房、药库具有能够保证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场 地与设施。门诊调剂室应分设处方调配室、小药库、 药品分装室、办公室、更衣室、值班室及生活专用 查现场,酌情扣分。3

药剂科质量管理方案 文档

药剂科质量管理方案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工作质量管理,其管理内容主要是指对药品采供、药品调剂、药品存储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微观上的管理)和对药学工作的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宏观上的管理)。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方案如下: (一) 药剂科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及任务 1 全面质量管理小组的组成:在院质管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部(科)质管小组。组长由部(科)主任担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室组质量管理员任组员。 2 质管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每月一次)检查、考核全科药品质量、工作质量和管理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闻题,督促全科质控标准的落实;定期(每月一次)下临床各科室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意见,介绍新药,收集有关不良反应的情况,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质检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每月一次)检查调剂室和药库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有无“三无”药品,有无假、劣、过期失效和变质药品;定期(每月一次)检查药品质量和特殊药品管理情况(主要由门诊药房执行)。 (二) 全面质量管理考核指标(质控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质量管理考核》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1 药学工作质量考核主要指标 1.1 调剂:处方合格率≥95%(抽查100张处方);处方出门差错率<1/10000。 1.2 药品仓库:主渠道进药,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批准文号、无商标)药品、假劣药品和虫蛀、变质、过期失效药品;常规药品满足临床需求。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物价政策。 1.3 计统室:帐目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帐物相符,定期(每月)出各有关报表。 2 药学工作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指标 2.1 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专方、专柜、专人、专册、专帐),精神药品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帐);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专人专柜管理。 2.2 调剂管理:调剂室布局合理,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志醒目,定位存放,定期整理消耗帐物;不使用“三无”药品、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发药核对制度。 2.3 药品仓库:做好药品计划采购和药品在库养护工作,确保库房通风、干燥、避光;有防盗、防鼠、防蝇、防火、防潮措施;药品陈列规范化,帐物相符,有冷藏设备。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报损制度健全,单据完整。 2.4 计统: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核算、结算、统计等工作。报帐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完整。 2.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各室组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劳动纪律、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仪器设备和财产管理制度、报损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医德医风管理有关规定等。

规范村卫生室药房规章制度

平安县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目录 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养护、保管制度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销毁制度 安全用药用械责任承诺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不合格药品报告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器械采购、使用、销毁制度药房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制度

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必须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2)承担本村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指导、双向转 诊、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任务。 (3)诊疗病人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 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4)建立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各种 登记和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门诊病历登记、传染病登记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各项登记、统计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按时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 (5)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村内的预防接种和有关业务任

务。 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村基本情况。 (6)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内容,大力开展预防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妇幼卫生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筛查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 (2)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孕产妇、婴幼儿基本情况,规范 各类表册,做到底子清、数据准。 (3)指导妇女开展“五期”卫生保健,推行科学接生和科 学育儿知识,实行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卫生知识知晓率。

(4)协助上级预防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普 查普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大力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 (5)对各种妇女保健措施的落实和疾病发生情况的统计 表格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定期分析,妥善保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必依。 (2)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3)按规定免疫程序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登记,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异常反应。 (4)按规范管理和使用预防接种器材及冷链设备,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5)做好地方病、结核病、传染性肝炎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对新发病人进行系统管理,定期进行预防性投药。

医院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秩序,健全药品使用环节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秘[2010]4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进一步健全,合理用药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医院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得到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用药合理性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工作重点。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为加强对全县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和工作制度,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使用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医院(科室)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建立药品处方点评制度等。严格新品种进院审查、防止同一品种药物品牌过多过滥,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卫

生室完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强化各级医师对特殊药物使用权限管理,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的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对本单位各类抗菌药物的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逐步实施应用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三)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要不断加强医务人员对目录内药品合理使用的培训,逐步改变用药习惯,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 (四)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在医疗机构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药房设立独立的“用药咨询”窗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五)开展药物临床使用情况检查。在专项工作中,各医疗机构要组织进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自查,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等情况,并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材的购进、养护、检验等情况的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卫生局将加强督导,促进整改方案的落实。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时上报和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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