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工程部物资使用制度

工程部物资使用制度
一、物资采购管理
1. 物资需求计划应由项目经理或指定负责人提前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需求计划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 采购合同应详细列明物资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等条款。
4. 到货的物资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物资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记录在案。
二、物资入库管理
1. 所有物资入库前应进行清点,与采购单相符后由仓库管理员登记入库。
2. 物资应按类别、规格分区存放,确保易于识别和取用。
3. 仓库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防止物资受潮生锈或损坏。
4.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三、物资领用与回收
1. 物资领用需填写领料单,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批。
2. 领用物资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减少物资滞存风险。
3. 对于易耗品,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控制领用数量,避免浪费。
4. 项目结束后,未用完的物资应回收清理,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四、物资维护与报废
1. 对于特殊设备和工具,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2. 发现物资损坏或功能异常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
3. 报废物资应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进行处理,确保环保和安全。
五、责任与监督
1.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违反物资使用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 鼓励员工提出物资管理改进建议,优化物资使用流程。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WZ07工程物资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工程物资(以下简称“物资”或“甲供材料”)是指由物资管理部为公司自营、合作、对外总承包项目采购的装饰性材料、设备和机电设备。
装饰性材料、设备包括:饰面材料、地板、洁具、淋浴隔、水暖装饰件、五金、炉具、热水器、抽油烟机、排气扇、非标准灯具、康体娱乐设施等。
机电设备包括:电梯、发电机组、水泵、阀门、变频柜、空调主机、空调末端、冷储场所、堆放整齐或安放牢固。
机电设备供应商卸货责任包括用人力或机械辅助手段将物资搬离运输车辆、转运至物资管理部指定的位置(包括露天场地和仓储场所)、堆放整齐或安放牢固,不负责二次转运。
第八条供应商到货时间不得超过当天21:30。
分包商应组织足够的人力参加卸货,尽量缩短卸货时间。
供应商不得无理地催促分包商加快卸货。
第九条分包商对其使用的物资负有存储、保管、看管、采取措施以防恶劣天气及自然条件对物资造成损害的义务。
因未尽义务造成物资丢失、损坏的,分包商承担赔偿责任。
使用机电设备的分包商,应负责将设备从堆放地点搬运至安装地点。
三、物资需求计划第十条需要使用甲供物资的分包商,须提前一个月向物资管理部申报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到货时间精确程度不得超过五天。
需求计划由分包商项目经理签发,地盘工作人员审核。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根据分包商物资需求计划,与供应商洽商或修订物资供应计划,并于一周内书面通知分包商。
第十二条分包商须对其提出的物资需求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因数量不准造成物资将现场查看仓储的位置和条件。
对仓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分包商应配合完成。
第十八条物资管理部、供应商、分包商应共同确定运输车辆停靠地点。
六、验收、接收第十九条首批到货的物资验收由物资管理部组织进行,总承包人项目发展部/地盘、分包商接收人员参加。
物资管理部将重点介绍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验收方法和标准,以便分包商今后可以独立验收。
以后分批到货的物资由分包商独立验收。
第二十条物资验收重点是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所示的物资外观特征与采购要求是否相符、包装如有损坏是否影响物资的完整等,此外清点本批物资数量。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采购机构第二条工程物资采购的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委托采购机构进行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进行,具体采购方式根据采购品目的特点和采购规模确定。
第四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四条工程物资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履行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投标与开标第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应当公开、公正、透明。
第六章评标与中标第六条评标标准应当根据采购内容和采购目的制定,评标结果应当公示并及时告知投标人。
第七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七条中标人应当与采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章供应管理第八条供应管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供应方应当按时、按量供应合格的工程物资。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九条采购机构应当对供应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十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文件:招标人制定的包含采购内容、要求和流程的文件。
2:投标人:有意向参与工程物资采购的各方。
3:评标: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4:中标人:评标结果最为优秀的投标人。
5: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人与采购机构之间签订并履行的合同。
工程物资认价管理办法

XXXX工程物资认价管理办法为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采购物资价格,加强施工单采购行为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决算进度及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适用于山东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建设项目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购买物资认价。
2、由施工单位购买的,涉及造价和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采用甲方认定价格的物资;3、在审计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及公司审计要求,需要认价的物资;4、认价物资主要包括:工程安装类材料、土建类材料、防腐类材料等物资。
二、材料价格认定流程1、施工单位每月5日前按照甲方要求填写《乙供材料价格报审单》附件1,统计需认价物资明细(需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两者完全对应。
),安装类报各主项负责人,土建和防腐类物资报审计部,经筛选签字确认后,将需要认价物资反馈相关主办人员。
2、主办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审计部、项目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物资认价模式(招标或询价),成立认价小组。
3、采用招标模式进行认价的,招标后按照正常招标程序进行审批。
采用询价模式进行认价的,询价结束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主办人员填写《乙供材料采购价格认定审批表》附件2按照程序经项目部经理审核,XXXX总工批准后转至设计部备案,上述两种认价模式,均需邀请至少1家施工单位作为乙方代表参与;4、原则上安装类、防腐类材料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认价,土建类物资由项目部基建专业负责组织认价,特殊情况的请示相关领导后,按照上述程序执行。
事前认价事后认价三、相关要求:1、施工单位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项目部认定合格的生产厂家;2各施工单位采购材料在进行认价时,须将自购材料的供应商和联系方式,一并提供给甲方采购部或相关主办单位;3、各施工单位采购材料在进行认价时,须将相关自购材料的真实、有效报价按照甲方规定的表格格式进行填报,同时提供电子版和书面盖章版原件;4、原则上施工单位自购材料须事前认价,施工单位按照甲方认价审批后确定的和价格实施采购;对于工程用紧急物资或事后认价的物资,须经项目部相关检验人员确认所认价物资、生产厂家的真实性,还需提供相关物资购买凭证(相关合同或发票);5、甲方认价后,各施工单位采购进厂的物资须经甲方质检,合格后正常使用;施工单位自购材料经甲方质检不合格的,必须退换货,所涉及的装卸、倒运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方自行承担。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透明、高效。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预算。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预计价格、需求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预算应根据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合理制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七条供应商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供货能力。
第八条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包括供货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建立供应商档案和信用体系。
第九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采购实施第十条采购部门应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物资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第五章物资存储与配送第十三条物资存储应有专门的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确保物资安全、有序存放。
第十四条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物资的进出情况。
第十五条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合理安排物资的配送,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第六章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建立物资质量控制体系,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十七条实施风险管理,对可能影响物资采购和供应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八条制定应急预案,对物资供应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物资管理方案办法

工程物质管理方法依据省企业《中国挪动通讯企业黑龙江有限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物质及余料管理方法(V1.0 )》通知要求,联合哈尔滨分企业实质状况,进一步增强工程精美化管理,规范工程物料使用管理的流程,促使企业健康、连续、稳固的发展,在总结过去经验并宽泛征采各方面的建议基础上,确实做到单项工程物料平时的精准管理,保证整个操作流程的规范化,以达到节俭工程资料的有效控制,特拟订此《工程物质管理方法》。
出库后的工程物料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落实 , 要求施工单位仔细学习管理方法,熟习操作流程,互相配合,踊跃交流,不停完美单项工程物料的管理工作。
一、物料管理操作流程1、工程动工前,施工单位对工程动工报告、全套设计文本(或工程草图、工程估算)、工程线缆总量等有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
2、施工单位提出用料申请,填报采买申请票据,一定详细注明资料品牌、规格型号、数目、领取日期等必需数据。
3、施工单位汇总工程的线缆使用总量,提早 3 天一致直挪动公司提出领料申请,组织生产部门领取施工线缆。
4、施工单位在工程物料领取后,严格依据设计文件审查、同意领料单并对应工程编号向生产部门发放物料。
5、施工单位在领取物料后,指派专人进行保存,同时对物料使用状况做好管控,防止资料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受工程调整等客观要素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增减物料的,应实时向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提交更改申请,并注明增减缘故。
对需增添物料的,重复申请、审查、领料等有关操作流程;对需减少物料的,实时办理剩余资料退库手续,以便更好的保存和使用。
6、工程完工(完工)后,由生产部门出具工程完工报告,同时整理节余物料,并于 7 天内办理物料退库手续。
将完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报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查。
7、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生产部门上报的工程完工(完工)资料、工作量资料和领、退料记录进行审查,并按30% 的比率对单项工程进行现场抽查。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

工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确保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及局集团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工程物资的项目工程物资采购申请、项目工程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活动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合同拨付款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分公司推行集中采购,阳光操作。
第四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是采购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明确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采购申请的编制与审核并上报,由分公司审批;分公司工程物资部根据项目部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上报局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物资管理人员应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章集中采购权限和范围第七条各项目部应积极参与并配合由分公司工程物资部协调组织的重点项目、跨项目部协作项目的大宗物资及通用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项目部负责在分公司工程物资部业务指导下执行项目工程物资的集中采购。
第九条各项目部所需零星材料采购时,需向分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申请审批表》,分公司审批后,方可由项目部进行采购。
零星材料款支付及发票报销,需手续完善,严格执行单笔采购单笔支付,报销流程依照相关财务制度按时执行,以便于成本统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十条任何部门不得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标前综合遴选、单一来源,询价。
实施项目部应遵循阳光采购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招标、竞争性谈判应作为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工程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物资管理, 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的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的有关规定, 结合沪昆铁路客专2标铁路工程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沪昆铁路客专CKTJ—2标项目经理部(简称经理部)以及项目各分部(简称分部)的物资设备的管理。
3.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另有规定的物资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1.物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具有满足本工程项目物资管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勇于开拓, 热爱企业, 奉公守法, 作风正派, 廉洁自律,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物资管理人员要熟知职业岗位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有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感,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
4.物资管理工作始终要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规范管理”以“保证质量、控制价格、保障供应”为核心, 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统筹供应。
5、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必须达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节约材料成本”的目的。
必须做到准确, 及时, 齐备, 经济合理, 降低成本支出, 减少资金占用。
6、各级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制度, 工作流程, 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确保规范有效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经理部下设物资设备部(简称物设部),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并对各分部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 检查, 指导, 考核。
2.分部下设专职物资管理部门, 由分部管辖领导。
根据本办法制定分部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3,经理部物设部负责归口执行铁道部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的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业主的指令部署。
凡属甲供、甲控管理的物资, 统一归口由经理部物设部负责, 实行统一计划, 统一申请, 统一招标, 统一供应, 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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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物资为公司自购工程物资,分为三类:
(一)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由供货单位运抵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同时移交施工单位安装使用,不存在余料收回情况。
(二)购入设备自带的工器具、备品和备件。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购入的工器具、设备及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物资的验收领用同时办理,工程部负责实物管理,建立并登记工程物资实物管理出入库台帐,财务部负责价值管理。
财务部每季末对工程部所管理实物进行盘点,并不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工程物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物资验收管理,是指对从接货开始到物资入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及施工进度,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等通知后进行适当审核,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及入库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分为:合同移交、接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送检、验收入库五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一)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给财务部。
并将领导签发或合同规定的抽验要求通知到验收人员。
(二)接货准备
设备完工,工程部及时联系供货厂家,确定发货时间。
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或“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三)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由工程部指定的接货人接货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货物达到后,由工程部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
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验收过程,要求箱体完好无损、箱体标识清晰可见,运输条件应符合箱体标识的要求(如未遭雨淋、重压、倒置等),并核对箱体上标明的货物品名、数量、发货地点、发货人姓名、到货地点、接收人姓名等,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备案。
同时,应仔细核对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当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协商解决。
(四)验货送检
1、在货物达到后,如需进行开箱验货,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开箱验收工作。
开箱验收应由工程部、供货商、安装单位(如为需安装设备)各方都在场情况下进行,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开箱验货。
如果开箱验货存在问题,工程部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2、送检验
根据合同,如需将工程物资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则工程部应根据送检要求,负责将工程物资送检,并收集保留检测报告。
如果检测结果有问题,工程部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处理。
(五)入库
在工程物资接收验货合格后,由工程部及供货方在《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上签收确认货物已收齐。
《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原件一式5份,工程部和供货厂商各执1份,财务部2份,施工单位1份。
同时填列《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作为《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必备附件。
工程部需根据《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及《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上载明各项,按照工程物资明细类别登记入库台帐(台帐样本由财务部统一提供)。
第三章工程物资领用管理
第六条第一类工程物资,验收同时交付施工单位直接用于工程建设,验收领用一并完成。
第二类、第三类工程物资部分可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参照第一类管理,根据《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及《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上载明各项,按照工程物资明细类别登记出库台帐。
其余需要根据工程进度领用的工程物资(如备品备件、工器具),在移交领用单位后,根据移交清单由工程部做好实物管理以及物资台帐的登记工作。
施工单位借用工器具、仪表仪器等工程物资,工程部应填列《工程物资移交清单》,按清单所列物资登记出库台帐,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借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尽早归还。
若存在所借物资损坏丢失等不能原物归还情况,按照损失价值赔偿或从施工单位结算款中扣回。
第七条根据合同,如果需要业主将工程物资从建设单位仓储地点运到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材料集中点,应在工程物资验收领用表中注明,否则视为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运输。
第四章工程物资退库管理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剩余物资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1周内,工程部应及时联系施工单位清点剩余物资,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将工程余料及时清点退库登记台帐。
按照合同约定可退回供应商的余料,必须在退库1周内联系财务部,做好工程物资出库返厂及收款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工程物资移交清单
接收日期:地点:、
供货单位:签字:接收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业主单位:签字:
说明:①本表用于设备及材料物资的验收领用及移交,由工程部填写,财务部作为付款和帐务处理的依据。
②本表格一式5份,工程部1份、、财务部2份、领用安装单位及供货商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