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3.1手术及有创操作分为以下几类:
(1)常规手术:按照手术部位、术式和操作方法进行分类。
(2)微创手术:采用内镜、腔镜、介入等微创技术进行的手术。
(3)高风险手术:具有较高风险,需经过严格审批和特殊准备的手术。
(4)实验性手术:尚处于研究阶段,需经过伦理审查和医院批准的手术。
3.2医院应根据手术类别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手术的操作规范、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五、质量控制与评估
5.1医院应定期对手术及有创操作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手术安全、手术效果、并发症发生率等方面。
5.2医院应建立手术及有创操作评估制度,对手术效果、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3医院应将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和整改。
六、培训与考核
6.1医院应组织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10.2术后记录
医院应详细记录术后患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0.2.1术后用药、治疗措施和恢复情况。
10.2.2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和处理过程。
10.3术后教育
医院应对患者进行术后教育,指导其术后生活方式、药物使用和复诊安排。
10.3.1教育内容应包括术后饮食、活动限制和伤口护理等。
10.3.2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患者术后咨询和紧急情况处理。
14.3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理
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纠正和预防潜在风险。
14.3.1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手术及有创操作中的安全事件。
14.3.2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十五、手术及有创操作的资源配置
15.1人力资源配置
医院应根据手术及有创操作的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管理原则1. 各科室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2. 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相应调整其手术范围。
3. 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4. 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三、手术分级1. 一级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较低,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 二级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一般,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3. 三级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难度较大,风险度较大的手术。
4. 四级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风险度大的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1. 普通手术:原则上经术前小结、术前讨论,由本科上一级医师审批。
2. 特殊手术:需报请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流程1. 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 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
3. 科室根据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提出手术分级授权申请。
4.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手术级别、专业特点、医师实际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实际手术技能,对手术医师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5. 审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报医院主管领导批准。
6. 手术医师应严格遵守手术分级授权要求,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7. 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对违反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医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手术和有创操作资格准入制度

为明确各级医师手术和有创操作的权限,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确保手术和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和有创操作的分类手术和有创操作指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程度,分为四类,具体参考《**二附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二、手术和有创操作医师的准入原则医师应在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注册“执业地点”为“**二附院”后方有资格进行各类手术及有创操作。
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和有创操作的范围与类别。
医务科每年组织一次对医师技术能力的再评价与再授权,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再授权是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手术及有创操作资格准入的审批(一)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手术或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资格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后提出申请,每次应有相应的医师签字;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二)审批程序申请者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二附院手术和有创操作资格准入申请表》,由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后报医务科审核备案;(S)常规情况下,未获得独立进行有创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该项手术及有创操作项目;在需紧急抢救患者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操作,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四)对连续发生两起及其以上操作事故的医师取消其本项有创操作资格,重新恢复其有创操作资格须个人申请,科室考核报医务科审批;(五)执业医师在单独进行有创操作时需要遵照此办法的规定执行,科主任负责日常监控和评价;科室未按本规范执行的, 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 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六)手术、麻醉或介入等有创操作医师如年资较低但具有高级别手术的能力,按照有创操作审批程序进行申报,科室考评组填写意见,医务科审批,定期报医疗技术委员会备案。
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3.对手术团队成员进行感染控制培训,提高感染预防意识。
十九、法律法规遵守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医疗活动的法律法规,确保手术有创操作的合法性。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手术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二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1)新入职医师需接受系统的手术技能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训练。
(2)培训内容应涵盖手术基本操作、手术器械使用、手术风险评估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手术技能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相应级别的手术操作。
2.继续教育与提高:
(1)鼓励医师参加国内外手术技术研讨会、培训班等,不断提升手术技能。
(2)定期组织手术技能竞赛和经验交流会,促进医师间的学术交流。
3.及时总结手术管理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提高全院手术管理水平。
十一、应急预案
1.制定详细的手术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情况下的手术流程、人员调配、物资供应等。
2.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和及时更新。
十二、手术团队建设
(2)二级手术:风险较高,技术难度一般的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等。
(3)三级手术:风险较高,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如胃癌根治术、肝叶切除术等。
(4)四级手术:风险极高,技术难度极大的手术,如心脏瓣膜置换术、器官移植术等。
2.各级手术有创操作的具体名录由医务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加强手术团队的组织建设,明确各成员职责,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2.定期开展团队沟通与协作培训,提升团队的整体工作效率和手术安全。
手术医师资格准入、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手术医师资格准入、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四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
(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1、分级管理范围应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诊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2、二级医院可以实施二级及以下等级手术,禁止实施三级手术。
3、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应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具备卫生局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
4、医院应设立由院领导、医务科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医院手术管理组织。
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手术权限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5、医院应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确定出手术级别,建立手术准入管理、执业医师手术授权管理及手术分类细则。
并且对重大、疑难、毁容致残、特殊身份病人等特殊手术建立起相应审批和申报程序,各类探查性(如:腹部、腹部等)手术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承担。
6、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助理医师、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
至少每三年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7、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管理措施,手术者及麻醉师须参加讨论。
术前讨论应包括: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及麻醉的选择、术中医疗风险以及手术后并发症的防范措施等内容。
8、各级手术医师应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就病人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充分、明确的术前告之,并有签字认可。
9、如果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其亲属(或委托授权人)交待并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对病人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病人(或委托授权人)及其家属同意。
10、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24 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情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手术申请: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手术申请,填写手术申请单,并提交至手术室。
2.手术安排:手术室根据手术申请单进行手术排期,并及时通知申请科室和患者。
3.术前准备:申请科室负责术前患者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术前谈话、签署同意书、术前检查等。
4.手术实施:手术团队按照手术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手术,确保患者安全。
十五、手术及有创操作的持续改进
1.定期对手术及有创操作的质量、安全、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
3.鼓励手术团队成员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为改进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
十六、手术及有创操作的教育与培训
4.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预案。
十四、手术及有创操作的信息管理
1.建立手术及有创操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手术申请、排期、执行、随访等环节的信息化。
2.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询和统计分析。
3.加强手术及有创操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4.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效率,为临床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医院对手术及有创操作人员进行资质认证,按照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四、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
1.手术及有创操作前,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明确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2.手术及有创操作前,医师应向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风险、并发症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十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跨科室协作
1.医院鼓励跨科室协作,共享手术及有创操作资源,提高医疗效率。
临床管理制度-37:有创操作分级准入制度

1 目的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的利益,特制订威海市立医院有创操作分级准入制度。
2 定义临床有创操作是指临床、医技科室在常规条件下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项目。
3 管理部门及职责3.1 医院手术(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有创操作分级准入制度,批准医师有创操作级别,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3.2 医务科负责收集医师提出的有创操作级别申请,并上报医院手术(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委员会审查与备案;对全院有创操作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3 各科室成立手术(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有创检查、治疗(手术)的分级分类标准,对有创操作人员准入级别进行初审;对科室各级医师进行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并将结果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提交医院手术(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委员会审批与备案。
4 分类4.1 一般类有创操作,指临床中技术成熟,风险小,每位医师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如胸腔穿刺术、腹腔穿刺术等)。
4.2 专科类有创操作,指专科性较强,风险相对较大,需专科医师操作或专科人员培训方可掌握的操作(如胸腔闭式引流术、深静脉置管术、气管插管术等)。
4.3 特殊类有创操作,指专科性强,风险大,需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培训较长时间方能掌握的操作(如腔镜及介入操作等)。
5 准入人员5.1 进行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地点在本院。
5.2 外院医师在本院进行有创操作,需科室填写《威海市立医院邀请外院医师会诊申请表》,报呈医务科审批后方可进行;实施操作完毕后需外院医师书写操作记录并签字。
6 准入流程6.1 申请有创检查和治疗独立操作的医师应提前向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医师有创操作资格申请表》,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报送医务科。
6.2 一般类有创操作准入条件:a 需由具有该项操作准入资格的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5例以上者,并在《医师资质权限管理文件夹》做记录。
b 获得上级医师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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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保护医师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手术是高风险性、高技术性和由群体实施的一类医疗手段,它与参加手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医院的综合诊疗水平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
我院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手术技术,并根据当前医疗技术发展情况,限制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的手术及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与经济性等方面与保障患者健康不相适应的手术准入。
第三条为加强手术准入的管理,我院成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手术准入评估专家组”。
其工作职责为:
(1)对医院新开展的手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准入申请;
(2)确认本院医师手术资格与范围,对其提出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手术准入申请进行技术评估与批复;
(3)确定需引进的新手术项目及需限制或淘汰的手术项目;
(4)确定我院适用的手术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
(5)对手术责任进行界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医务处负责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五条我院结合近年来科室开展手术情况,制定现行条件下各专业手术范围与目录,对其实行动态管理。
今后,各种越级手术、新增手术项目、已开展过但成功例数不超过10例、需多学科配合的重大手术及本办法第十三条界定的特殊手术,均需患者所在科室填写《重大(越级)手术审批表》到医务处登记,医务处建立重大(越级)手术跟踪访视制度。
第六条新手术项目的准入标准及审批程序
6.1 准入标准
6.1.1有经过进修、培训并能完成此项手术的主刀医师和麻醉、护理人员;
6.1.2有完备的并能熟练掌握的仪器、设备和手术器械;
6.1.3有10例以上成功病例;
6.1.4 经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审核通过。
6.2 审批程序
新手术项目准入列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按《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技术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新技术新项目新手术审批表》,报医务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与验收。
外请医师来院指导完成的手术项目或在外院进修期间完成的手术项目,在未确认本人(科)已掌握该项手术操作技能且本院已具备开展该手术的其他条件时,不得提出准入申请。
第七条医师手术资格的分级
我院依据医师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年限、主刀手术数量与质量评估结果等指标,将手术医师分为七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其资格确认的总体原则为:
7.1 G级: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及3年以内的住院医师;
7.2 F级: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
7.3 E级: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及3年以内的主治医师;
7.4 D级: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主治医师;
7.5 C级: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及3年以内的副主任医师;
7.6 B级: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7.7 A级: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岗位。
第八条医师准入标准及资格确认程序
8.1 准入标准
8.1.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主刀完成所申请准入手术10例以上;
8.1.2已完成的申请准入手术的并发症发生率小于十分之一;
8.1.3经考核,能主刀熟练完成申请准入手术的技术操作全过程;
8.1.4近一年内未发生手术治疗引起的医疗纠纷或投诉。
8.2 审批程序与权限
本人达到准入标准并认为自身已具备某项手术主刀能力时,可及时提出准入申请。
8.2.1 D级以下(含D级)资格的准入申请交本科科主任,由科室主任组织三人以上专家审核(审核既往病例或观摩手术),报医务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其基本工作流程为:
(1)医师本人填写《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师手术资格申请表》,提出手术项目准入申请;
(2)本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带教医师考核,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估;
(3)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处审批,备案。
8.2.2 C、B、A的准入申请交医务处,由医务处提交院“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审查同意。
其基本工作流程为:
(1)医师填写《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师手术资格申请表》,提出手术项目准入申请;
(2)医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医院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依据相关手术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估;
(4)评估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8.2.3长期低聘、跨级与降级等特殊情况的医师手术资格,由院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视其实际工作能力集体研究确认。
第九条我院对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作如下规定:
G级: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F级:可主持一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E级:可主持一、二级手术及三、四级手术的第一助手。
D级:可主持一、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C级:可主持一、二、三级手术。
B级:可主持一、二、三级手术,并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
A级:可主持一、二、三、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医务处批准的重大手术。
第十条各级医师原则上不能开展越级手术。
对于在特殊情况下,因抢救需要而必须越级的手术,应电话或口头征求上级医师同意或在其指导下进行手术,并于术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重大(越级)手术审批表》,到医务处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手术责任
11.1 未取得该项手术准入资格的医师必须在主刀医师指导下实施该项手术,相关手术责任由主刀医师承担。
11.2 因手术需要向其他科室邀请会诊,会诊意见由邀请诊疗组主刀医师决定是否采用,其手术责任由会诊诊疗组主刀医师承担。
11.3 院外进修医师必须在本院主刀医师的指导下实施手术,其手术责任由本院主刀医师承担。
11.4 已取得该项手术准入资格的医师在术中或术后连续发生两起严重并发症,将限制其主刀做该项手术(如需主刀做该项手术须按规定程序到医务处审批)。
待成功手术例数达到规定例数后,再按准入程序重新确立该项手术的资格。
11.5 未取得该项手术准入资格或未经带教(主刀)医师同意,擅自主刀开展此项手术或进行此项手术环节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均可视作特殊手术。
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填写《重大(越级)手术审批表》,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手术准入评估委员会审批。
获准后,由科室主任签发手术通知单并注明“特殊手术”字样。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高风险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涉及多专业、风险度极大、我院尚未开展或未取得成功经验(年成功例数少于5例)的手术以及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4)新技术、新项目及科研手术:必要时由医院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5)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医疗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滨州市保健对象)等。
第十三条所有手术及有创操作必须征得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四条有创操作的分级准入管理办法可参照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