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和裁定的案例
最高法行政裁决案件案例

最高法行政裁决案件案例最高法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其最高法行政裁决案例是指最高法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裁决的案例。
以下是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最高法行政裁决案例。
1.重庆某公司非法排污案这是1995年最高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案例之一。
该案件涉及重庆某公司违反环保法规进行非法排污的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最高法判决该公司赔偿环境损害费用,并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此案判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2.新疆某地宗教自治合法性争议案这是2003年最高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案例之一。
该案件涉及新疆某地宗教自治机构的合法性争议,最高法以法律为依据,裁定该机构合法,并要求有关方面尊重和保障该机构的自治权利。
此案判决在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权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欺诈案这是2009年最高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案例之一。
该案件涉及上市公司虚报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最高法判决该公司需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并要求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此案判决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4.重庆拆迁补偿纠纷案这是2012年最高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案例之一。
该案件涉及重庆某拆迁项目中,居民因未能得到合理的补偿而提起诉讼。
最高法判决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补偿,并加强对拆迁程序的监管。
此案判决在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案例仅是最高法行政裁决案例的一部分,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最高法在行政裁决方面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并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刑事审判案例

刑事审判案例刑事审判案例:1. 案例一:李某因涉嫌盗窃被起诉。
经过法庭审理,法官根据证据和当事人陈述,判决李某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
2. 案例二: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起诉。
法庭审理中,张某辩称为正当防卫,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最终裁定张某无罪。
3. 案例三:王某因涉嫌贩毒被起诉。
在法庭上,检察官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王某的罪行,法官最终判决王某有罪,并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4. 案例四:刘某因涉嫌犯罪团伙组织被起诉。
经过法庭审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最终判决刘某有罪,并判处其死刑。
5. 案例五:陈某因涉嫌贪污公款被起诉。
法庭审理中,陈某提供了无罪辩护,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最终判决陈某有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
6. 案例六: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
经过法庭审理,赵某供认了自己的罪行,法官最终判决赵某有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7. 案例七:钱某因涉嫌诈骗被起诉。
在法庭上,钱某辩称自己没有故意欺骗他人,但法官根据证据和调查结果,最终判决钱某有罪,并判处其拘役。
8. 案例八:孙某因涉嫌抢劫被起诉。
法庭审理中,孙某提供了自己无罪的辩护,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的证言,最终判决孙某有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
9. 案例九: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起诉。
在法庭上,杨某供认了自己的罪行,法官最终判决杨某有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
10. 案例十: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起诉。
经过法庭审理,冯某辩称为正当防卫,但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最终判决冯某有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
以上是十个不同的刑事审判案例,从涉及的犯罪类型和判决结果来看,涵盖了盗窃、故意伤害、贩毒、犯罪团伙组织、贪污公款、故意杀人、诈骗、抢劫、贩卖毒品等不同的刑事犯罪行为。
这些案例展示了法庭审理的过程和判决的结果,旨在说明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事法律实务案例19法院判决执行与裁定申请分析

04
案例分析:判决执行中的疑难 问题探讨
执行标的物灭失或无法执行问题
标的物灭失
在判决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执行标的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灭失的情况,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
无法执行
有时执行标的物虽然存在,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被查封、被抵押等)导致无法执行,需要法院进行裁定处理。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问题
06
总结与展望:完善民事法律实 务的建议和思考
加强判决执行和裁定申请的程序规范
01
02
03
严格执行法律程序
确保判决和裁定的执行过 程符合法定程序,防止程 序违法和滥用权力。
规范裁定申请流程
明确裁定申请的条件、流 程和时限,减少不必要的 延误和争议。
强化法律文书制作
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和规 范性,确保判决和裁定的 准确性和权威性。
推广调解制度
加强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促进当事人自愿和解,减轻 法院审判压力。
发展仲裁制度
完善仲裁制度,扩大仲裁适用范围,提高仲裁裁决的执行效率。
鼓励民间纠纷解决机构发展
支持民间纠纷解决机构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分担 法院负担。
THANKS。
02
被告:乙公司
03
案由:合同纠纷
04
诉讼请求: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合同款项及违约金共计 100万元。
法院受理及审理过程
受理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审理程序
一审普通程序
审理法院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 程序,查明了案件事实。
材料不齐全
福建法院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福建法院发布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案例一: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基本案情池某、胡某某与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3日作出(2015)三民初字第22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池某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店面等财产进行查封。
同年9月18日,三明中院作出(2015)三民初字第222号民事判决,判决池某及胡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石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币141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
因池某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石某某向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6月-7月期间,三明中院分别向租用池某名下永安店面的承租人陈某某等人、租用池某名下尤溪店面的承租人姜某某以及租用池某名下厦门店面的承租人洪某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上述承租人协助将租金转至三明中院账户。
池某明知三明中院依法查封其名下的房产及店面租金,却多次阻挠承租人协助法院执行,并告知承租人若将租金转入三明中院账户,将停水停电让其无法经营,承租人无奈将租金转入池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6年11月22日,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接受调查。
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典型意义本案池某明知房产是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仍阻碍承租人协助法院扣留租金,致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即有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定义务,在未履行完毕前,其所有的财产均是人民法院的执行标的,尽管其查封的房产、店面变卖后可能足以清偿该债务,但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不能及时依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阻碍了正常的执行进程,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案例二:郑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基本案情2016年11月22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华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环海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医学中心配套设施工程3#楼及场地、竣工材料移交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法院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法院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6.2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浙江法院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十大典型案例1、张某、王某、王某勤、陈某等四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基本案情】2016年11月30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郝某某归还原告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72603.66元、利息人民币10362.01元、逾期利息人民币1799.44元、违约金人民币23680.65元、律师费损失人民币1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郝某某未履行,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向江干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江干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11月6日裁定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某、郝某某名下的存款人民币221622.76元;若存款不足,则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同年11月8日晚,江干法院执行局执法人员前往南京市雨花台区执行扣押浙A665RR奔驰车,向该车实际控制人即被告人张某出示了工作证、执行裁定书,告知张某法院要对该车进行扣押,张某拒不配合导致扣押未果。
执行员告知张某不得移动、藏匿该车,并与张某约定第二天到车辆所在地的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处理。
当晚,张某在明知他人拆卸车辆号牌的情况下,将该车开到南京市小市街被告人王某住的公寓楼下,告诉王某法院工作人员要把该车扣押回杭州,并将车钥匙交给王某,交代王某第二天将车开到修理厂。
同年11月9日早上,张某指使王某及被告人王某勤、陈某将该车开到南京市鼓楼区欧畅汽车维修中心,并指使他人将该车的发动机号磨损。
执行员会同南京市鼓楼法院执法人员赶至欧畅汽车维修中心找到该车并当场送达执行裁定书和扣押清单,在该车尾部张贴封条,随后由3辆警车组成执法车队向南京绕城高速公路出发,准备将涉案奔驰车扣押回杭州。
张某得知消息后,要求王某、王某勤、陈某追逐执法车队拦下被扣押的奔驰车。
当执法车队行驶至南京绕城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路段时,王某、王某勤、陈某驾驶一商务车追逐执法车队,强行超车并在奔驰车前方突然刹车逼停,造成执法警车和涉案奔驰车发生追尾事故,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警车实际维修费价税合计人民币9858.35元,奔驰车实际维修费价税合计人民币2400元)。
“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典型案例

“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典型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5-12-04“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典型案例目录1.庄新建申请强制执行民权小乔酒店有限公司案2.王翼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3.杨宏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朱兴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5.庞国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一、庄新建申请强制执行民权小乔酒店有限公司案(一)基本案情2014年11月3日,民权小乔酒店有限公司因购置酒店配套设施及内部升级改造,急需资金,向庄新建借款1800万元,借款期限20天, 并由民权小乔食品有限公司、李冰冰、魏明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申请人庄新建于2014年11月24日向商丘市睢阳区公证处申请出具与被申请人民权小乔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
经商丘市睢阳区公证处审查,庄新建所提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于2014年11月25日为庄新建出具了(2014)商睢证字第060号执行证书。
执行证书生效后,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仅偿还本金750万元。
经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人庄新建于2015年4月7日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5月2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移送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情况民权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送达手续、查控财产。
执行人员接受案件后,一方面及时向被执行人民权小乔酒店有限公司、担保人民权小乔食品有限公司、李冰冰、魏明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有关法律文书;另一方面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对被执行人所在公司所持股权进行查封。
天津法律文书裁判网案例

天津法律裁判文书案例马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报送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米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等侵权纠纷,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下称红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马某某等将涉案房屋腾交给米某某并支付房屋租金及使用费。
马某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米某某向红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平房一间以供马某某等人居住。
执行期间,马某某申请再审,为慎重起见,红桥法院未启动强制腾房,后再审申请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红桥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张贴腾房公告,限马某某定期腾空房屋。
但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发现有一位八十余岁的老太太在涉案房屋内居住。
经询,老太太为马某某之母,系马某某从山东老家接来,以阻碍法院执行工作、拒不迁出房屋。
据此,红桥法院依法对马某某罚款五万元,并依法强制追缴,但马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鉴于马某某的上述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红桥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马某某妻儿迫于压力主动将涉案房屋腾空。
红桥法院公开审理了马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并为马某某指定了两名辩护人,邀请10余家媒体代表全程旁听了该案的庭审,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该案被执行人马某某有能力腾空房屋,其非但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还专门从外地将高龄母亲接来占用房屋,阻碍法院执行工作,情节恶劣,主观恶意明显,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活动。
红桥法院据此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促进了案件执行,也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本案警示被执行人,人为制造不能履行情形,阻挠法院执行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以下是几个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李华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案:该案件涉及一个上诉程序中的行政裁定,原告认为行政裁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并发回重审。
江苏省无锡市广电局关于“撤销电视综艺节目《超级女声》”一案:该案件涉及无锡市广电局对《超级女声》节目的行政处罚。
原告认为该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最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无锡市广电局的处罚决定。
北京市海淀区王某某行政复议一案:该案件涉及王某某向海淀区环保局申请环评报告,但被拒绝。
王某某认为该拒绝违反了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环保局的拒绝决定。
这些案例展示了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如何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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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和裁定的案例
判决是指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的最终决定。
判决通常发生在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
在判决中,法官会明确双方争议
的事实,适用相关法条进行解释和裁决,并明确给予原告和被告的权益和
义务。
判决通常是针对上诉或审判程序的最后一步,它对于案件的结果具
有决定性的意义。
裁定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做出的一项决定,通常与案件的程序性事
项或临时性决定有关。
裁定包括但不限于裁撤案件、调解协议的确认、证
人出庭等具体的决策。
裁定不像判决那样对案件的结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更多的是决定案件的程序进展和辅助性决定。
裁定适用于诉讼程序中的
各个环节,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正常进行。
下面是两个具体案例,分别涉及判决和裁定的使用。
案例一:判决
甲出借贰拾万元给乙,约定利息按年百分之十计算。
然而到期之日乙
拒绝偿还借款,并以甲过度索利之事诉至法庭。
经法官审查,发现甲在借
款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利息支付期限,也未约定利率调整的情况。
法官审
视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年利率百分之十为适用利率,并裁定判决乙偿还借
款本金贰拾万元,并支付利息柒万元。
该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对甲
乙纠纷作出的最终解决决定,为甲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例二:裁定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甲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返还租
金押金。
庭审过程中,甲提供了相关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等证据,而乙则
没有提供任何反证。
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裁定调解并指导双方协商解决争
议。
最终,甲乙达成调解协议,乙同意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返还租金押金。
该裁定决定了案件的程序进展和解决方式,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快速和经济
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综上所述,判决和裁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同的作用和使用方式。
判
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的最终决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
裁定则是在诉讼程序中做出的一项决定,多用于程序性事项和临时性决定。
无论是判决还是裁定,它们都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以解决
纠纷并维护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