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主要负责人检查表

防护围堰无渗漏,无空洞高度间距 正常、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消防线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泄漏 现场检查
防雷、防静电设施 连接良好、符 合要求,定期检测
现场检查
走梯、护栏、平台清洁、无严重锈 蚀,无开焊
现场检查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框架基础 无松动、无倾斜,无沉 降
现场检查
反应器本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 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பைடு நூலகம்
泵类联轴器防护罩完好,无泄漏、 接地良好、基础稳固
现场检查
管线外观正常,保温层良好,无跑 冒滴漏;
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符合□不符合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主要负责人
检查人:
序号 1 2
检查项 目
安全管 理
现场安 全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或依据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建立重 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安全包保责任 制
现场检查 或查记录
任命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 现场检查
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或查记录
组织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操 现场检查
备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存在问题
检查时间:
整改措施
备注
储罐罐体无缺陷,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塔类塔体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可 靠,在有效检验期内
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重点专项检查表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4.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6条)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3条)
6.组织现场考试。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电工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操作证等(重点检查18种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法》第27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
危险化学品重点专项检查表
4.1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1ຫໍສະໝຸດ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24条,《××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25 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元专项检查表

是否符合GB50016-2006规定
2.14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是否统一配备各类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员工是否按要求正确佩戴或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号
是否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
2.15生产场所及库房
1)生产场所是否堆放过多的物料(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2)库房是否存在混放、超高超量存放等现象(3)特种设备是否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6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生产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防护栏、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必须完善。
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是否符合HG20571-95相关规定
2.8安全警示标志
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等警示标志是否安装在适当、醒目位置,指示作用是否明显。
GB13690-2009《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是否符合GB5083-1999规定
2.16使用过程
使用过程中,防中毒、防飞溅、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HG20571-95
是否符合HG20571-95规定
2.17储存
储存地点和储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15603-9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是否符合HG20571-95、GB15603-95规定
2.18避雷设施、仪表等
危险化学品避雷设施完好且冲击接地电阻小于10Ω。各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完好且均在检验期内,上下限报警正常。装置运行正常,且定期试验,各有毒有害岗位的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设备完好有效,且定期维护。
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专项检查表

26
节假日动火是否进行了升级管理
是□ 否□
27
是否有现场监控人员,现场监控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是□ 否□
28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是否规范
是□ 否□
2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检测了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和氧含量
是□ 否□
3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加装盲板,是否存在以阀门替代盲板现象
是□ 否□
5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是□ 否□
6
是否配备了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 否□
7
是否制定并执行了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是□ 否□
8
制度
制修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变更管理、承包商管理、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是□ 否□
9
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主要问题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辨识、获取和符合性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是否齐全
是□ 否□
2
是否制定了法律、法规、标准的辨识、获取和符合性评价制度并有效落实
是□ 否□
3
安全生产机构与职责
是否制定了“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4
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晰并与职责相匹配
管理制度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
是□ 否□
15
涉与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是否有远传和连续记录
是□ 否□
工贸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查阅资料:
(1)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涉及的人员持证情况。
2.现场查看:
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涉及生产、使用、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各岗位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查阅资料:
1.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附件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重点监管
化学品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应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相关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原则。
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
安全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充分性、有效性。
重大危险源
辨识与管理
企业应根据化学品普查结果,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与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
查阅资料:
1.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与包保责任制。
2.包保责任人是否明确。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参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有关内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上报至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

2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13条之1
3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是否自动化控制系统。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13条之2
9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设有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进行定期检查,是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10
岗位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11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12
是否将危害后果及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3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是否自动化控制系统
4
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5
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6
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7
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是否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8
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是否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企业负责人
重大危险源名称、级别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标 准
发现的问题
危化品专项检查表(生产、运输、存储、实验室)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1
工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安全
①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②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③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③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④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是否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3
①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2
重大危险源
①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②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7
高压配电室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8
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拉杆等绝缘器材是否定期检测。
1
储运
安全
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是否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专项安全检查表

重大危险源储罐区专项安全检查表,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目录01储罐区基本情况02安全设施及运行状况03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04危险源监控及预警系统05事故应急处置能力06检查结论及建议措施01储罐区基本情况储罐类型及数量储罐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液氨储罐等储罐数量:根据储罐区的规模和需求,储罐数量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在100个以上储罐容量:储罐的容量也会根据储罐区的规模和需求有所不同,但通常在1000立方米以上储罐材质:储罐的材质也会根据储罐区的规模和需求有所不同,但通常为不锈钢或碳钢等耐腐蚀材料储罐布局:储罐的布局也会根据储罐区的规模和需求有所不同,但通常为环形或矩形等布局方式储罐容量及储存介质储罐状态:储罐的使用状态,如运行、停用、维修等储罐位置:储罐在储罐区的具体位置,如东、西、南、北等储罐类型:储罐的类型,如固定顶储罐、浮顶储罐、球形储罐等储罐数量:储罐区的储罐数量,如10个、20个等储存介质:储罐中储存的介质类型,如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储罐容量:储罐的容量大小,如1000立方米、2000立方米等储罐区布局及安全距离储罐区布局:储罐区的位置、数量、类型、容量等防火间距:储罐区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等的防火间距防爆距离:储罐区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等的防爆距离安全距离:储罐区与周边建筑物、道路、管线等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储罐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堤、防爆墙等02安全设施及运行状况储罐本体及附件储罐材质:钢制、玻璃钢、塑料等储罐容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储罐附件:阀门、管道、仪表等储罐运行状况:压力、温度、液位等参数是否正常储罐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洗、更换配件等紧急切断阀及管道添加标题紧急切断阀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添加标题紧急切断阀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添加标题管道的材质、规格和安装情况添加标题管道的腐蚀、泄漏和维护情况添加标题管道的防火、防爆和防静电措施添加标题管道的标识和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栓:数量、位置、状态•灭火器:类型、数量、位置、状态•消防水带:长度、状态•消防泵:类型、功率、状态•消防报警系统:类型、状态•消防通道:宽度、畅通情况•消防应急照明:数量、状态•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数量、状态•消防培训:频率、内容、效果•消防演练:频率、内容、效果安全警示标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清晰、规范,无破损、模糊等现象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包括应急预案、救援器材、救援人员等03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人员培训及演练演练内容:应急处置、疏散逃生、消防灭火等演练频率: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效果评估: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培训内容: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培训方式:理论授课、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培训频率: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日常巡检及隐患排查巡检频率:每日至少一次巡检内容:储罐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等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上报和处理巡检记录:巡检人员需填写巡检记录表,记录巡检情况隐患处理: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储罐区安全应急预案及响应机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响应的启动和指挥应急资源的调配和利用安全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检查:定期对储罐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考核评价: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04危险源监控及预警系统监控设施及运行状况监控设施:摄像头、传感器、报警器等系统升级:根据需要,进行系统升级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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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4施。
干粉、泡沫等灭火药剂储备应符合要求。
十六、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应依据标准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其他企业应设微型消防站和工艺处置队。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工艺装置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工艺处置队要全流程熟悉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危险品特性和安全防护等专业知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要应定期开展、联合演练。
10.1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
12.2.1应建立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台账。
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罐区。
十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4.12设置的集散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应正常投用。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视频监控设施,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接警、处置及时;位于爆炸危险区域的视频探头应防爆,且视频监控影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备注:监督检查清单中所列序号为《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中要素号。)
4.12重大危险源储罐及储罐区罐容大于100m3甲、乙、丙A类储罐应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并具有远传和连续记录、事故预报警和联锁报警的功能。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五、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存在浮盘落底现象。
12.6.2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评估报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三 、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 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4.10库房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堆码、墙距和垛距符合规范要求;桶装、瓶装危险化学品不能露天堆放;库房地面应分区标识并醒目。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醒目的标识;严禁超量、禁配物质混存。
7.11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特殊作业人员持证;动火作业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监护人到位;无其它违章现象。
11.1应实施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并建立规范的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台账(包含:时间、作业类别、级别、区域、责任人、签发人等)。
4.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组)间及与泵房、装卸鹤管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4.2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组应设置防火堤,并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防火堤内的雨水排放阀应挂牌常关。
1.7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十四、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12.3.1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评审、签署、发布和备案。
12.3.2应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演练,演练后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
十五、储罐防火间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5.17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现场区域及中心控制室报警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接警、处置及时。
5.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力装置和电气设施及仪表应防爆
七、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能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6.4现场人员有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处置能力;岗位人员和车间领导、工段长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车间、本岗位原材料和产品、副产品名称及其主要危险;岗位人员熟悉应急器材的配置及其放置地点,能熟练的使用应急器材和处置初期事故。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火灾报警设施,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接警、处置及时;设专用报警电话。
三、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3.10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应正常投用。
4.3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可燃液体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
四、危险化学品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用,重要参数是否能够远传和连续记录。
二、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
3.9现场仪表指示数值、DCS控制数值应和工艺要求的控制数值一致。
10.2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编制应符合应急[2019]78号要求。
12.5.3出现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等情形,企业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联动控制功能正常。
消防控制室报警主机运行正常;值班人员每班2人且持证上岗,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消防水池储水正常;消防水泵(泡沫泵)启停正常,供电正常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报警阀组及其管道阀门开闭状态正常。
十一、是否存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 ,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6.2消防器材类别、数量应适合现场火灾扑救,摆放位置恰当,前面无阻挡,定期检查维护;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均在有效期内,存放点有配备清单和检查记录。
6.3根据审定的应急预案的要求,应急器材齐全、完好、有效;存放地点醒目;个人防护器材数量、类别适当,空气呼吸器摆放处应不少于两具;各种堵漏器材(堵漏胶泥、抱箍、木屑、应急工具等)规格齐全。
4.2储存甲B、乙A类的液体选用的内浮顶储罐严禁浮盘落底。内浮顶罐低液位报警或联锁设置不得低于浮盘支撑的高度。
六、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5.16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表
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监督检查清单
检查结果描述
一、企业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10.1应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2应编制并实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如实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应建立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九、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4.3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
4.11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5.14万向管道充装系统设备应静电接地。
十、危险化学品罐区库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