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查阅权

合集下载

法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的知道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的权利,包括:财务报告查阅权、帐簿查阅权和检查⼈选任权等,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权。

《公司法》过于简单的规定造成司法实践中利益受侵害的股东的权利不能充分得到保护。

在此笔者结合两起案例谈⼀下个⼈看法。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知情权知悉的范围过于狭窄如某法院审理的刘先⽣向法院请求对公司的知情权的案件,刘先⽣是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是⼀个注册资⾦为80万元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刘先⽣出资了20万元。

最近⼀段时间,各股东因为公司的经营问题发⽣了分歧,后来⽭盾渐渐扩散到了公司和股东、股东和股东之间。

于是刘先⽣要求查阅公司账册及相关原始凭证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结果被公司拒绝了。

刘先⽣觉得⾃⼰是公司的⼤股东,有权了解公司最近阶段的经营状况,为了维护⾃⼰的知情权,他把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据我国《公司法》第32条、第110条、第176条的规定认为:刘先⽣就公司状况虽然有知情权,但是其主张查阅公司帐册和相关原始凭证的诉讼请求已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股东的知情权范围,所以本案的刘先⽣只能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要求公司提供帐册和原始凭证,因此法院仅判决该公司提供去年的财务年度报表给刘先⽣查询。

上述案件是依照《公司法》判决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这样的判决,对于⾃⼰投资占公司注册资⾦20%的本案原告刘先⽣来说,查阅公司的帐册和相关原始凭证就超越了知情范围,这样判决刘先⽣的知情权就很难真正得到实现。

从公司实际经营中,⼤家应该看到:由于财务会计报告是董事会专为股东查阅⽽准备的,不⼀定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单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能真正维护股东⾃⼰的权利。

公司法中对财务会计报告制作来源的原始资料,股东是否可以查阅没有涉及,股东即使通过诉讼也会象本案中的刘先⽣那样难以得到法律的⽀持,这样势必导致股东难以了解公司实际资讯情况,⽆疑⼤⼤削弱了该权利的存在价值。

论有限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

论有限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
中图分 类号 : 9 22 D 2 .9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 9o 9 ( 0 ) 31 50 1 0 _5 22 90 .2 .2 o
附 带 的权 利 (nicdn f tc wnrhp 。 a iet oko esi) n os “ 门狗 ” 论 ( e ” acd g h oy 认 为 , 东 查 阅 权 是 基 于 看 理 t w t o ”te r) h h 股 这 样 的 理 论而 存 在 的 : 东在 将 他们 在 公 司 的 财 产 利益 委 托 给 公 司管 股
L g l y t m d S ce y e a S se An o it
{占 I 缸金 ; J
29( ) 0. 中 03
论有限公司暇东 簿查阅权酌正当曰酌
沈 颖 瑾
摘 要 股 东账 簿查 阅权 中的 “ 当目的” 正 这一概 念是 从 美国法 中借 鉴 而来 , 而美 国法 中 “ 当 目的” 正 条款 的 内涵至今 尚无定 论 。 本文通 过对 正 当目的意 义的探 讨 , 美 日账 簿查 阅权 立法特 点的 分析 , 立法 比较 中分析论 证 了正 当 目的 自身 的局 限 对 在 性, 以说 明股 东账 簿查 阅权 中的 ‘ 当 目的” ( 正 并非在 股 东要 求 查 阅会 计账 簿 时的所 有情 形 中都有设 置 的 必要 。 关键词 的眼光 去看待 公司的管理和 条件 。0 不难看出,代理说” “ 更倾向于将股东查阅权看做一种 以保护 自益 权 为 目的 的 权 利 。 而 “ 门 狗 ” 论 则视 股 东 查 阅 权看 做 一种 以 保 护 看 理 共 益 权 为 目的 的权 利 。 因此 , 为股 东 权 利 的救 济 手 段 , 作 保护 共 益权 和 自益 权 均 是 股 东行 使 查 阅权 的 意 义 所 在 。 然而, 由于 自益 权 与共 益 权 各 自 的特 点 , 者 在 股 东行 使 会 计 账 二 簿 查 阅 权 时存 在 较 大 差 异 : 第一, 从股 东权 的地 位 和 行 使 的 影 响 范 围 看 , 者 其 指 向 的对 象 二 有所 不 同 。 共 益 权 而 言 , 对 由于 股 东 集 体 行 使 共 益 权 从 而 对 公 司 经 营 管理产 生影 响, 其对公司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远大于 自益权的行使 。 因此 , 当股 东 因共 益 权 而 要 求 行 使 查 阅 权 这 一 救 济 手 段 的 时 候 , 影 其 响直接指 向公司。 自益权作为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的意义所在 , 而 倘 若受到损害或存在损害危险, 其影响直接指向股东 自身的根本利益, 而对于公司利益并无甚损害。 第二, 从信息的适用范畴和危 险性看 , 股东若 因 自益权受到损害 而查阅会计账簿, 其所查阅的资料 的仅 限于于 自身相关 范畴 , 其掌握 的信 息 远 不 如 那 些 因共 益权 受损 而 查 阅会 计 账 簿 的股 东全 面 。 故 因 保护 自益权而查阅会计账簿 的资料 , 即使外流 , 公司利益 的潜 在威 对 的合 法 权 益 。0 胁 也 远 远 小 于涉 及 共 益 权 的所 查 资 料 。 简言之 , 设置正当 目的要件其意义在于防止股东将查阅资料挪作 因此, 鉴于 自益权在股 东权 中的地位 、 信息的适用范畴 以等 问题 他用 , 进而保护公 司利益 。 由此 , 不难得 出, 设置正当 目的要件的前提 上的特殊性, 笔者认为, 涉及 自益权保护的会计账簿查阅权, 由于股 东 有两 点 : 实际查 阅的会计账簿其 目的仅需证明企业尚有盈余可 以分红, 因此很 第一, 股东实际查阅的会计账簿包含 了公司运营的重要信息乃至 少会涉及 公司运营的重要信息 。并且,股东所查阅资料范 围相当有 商业机密 。 限, 即使 外 流 , 致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 此 , 须 过 问 正 当 导 因 无 第 二 , 东 所 查 阅 资 料 存 在 外 流 可 能 , 外 流 则 可 能 导 致 损 害 公 目的这 一 繁 琐 而 又 难 以判 定 的 行 使 要件 。 股 其 司利 益 。 除 上 述依 据 股 东 的 查 阅 内容 和 资料 用 途 而 区 别对 待之 外 , 若 能 倘 也 就 是 说 , 正 当 目的 的探 讨往 往 是 在 上 述 前 提 下 展 开 的 讨论 。 做 到 防 止 公 司 重 要 信 息 的 外 流 , 对 自然 无 须 过 问查 阅主 体 的正 当 目的 。 由此 , 问题 也 随 之 而来 : 不 是所 有 情 况 下 , 限责 任 公 司股 东 要 查 阅 是 有 韩 国 商法 典 即 采用 检 查 人 的 方法 , 定 了股 东提 请法 院 选 任 检 查 规 会 计 账 簿 都 必 须具 备 正 当 目的 的要 件 ? 人制度。 即在公司的业务执行过程 中, 若有 不正当行 为或者违 反法 令 基 于上述情况, 笔者认为, 是否需要具备正 当目的要件, 应视具体 或者章程的重大事由,以调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为 目的, 5 持 % 情况而 区别对待 。 也就是 说, 倘若股东查阅的会计账簿部分不涉及公 以上出资份额的股东可 以请求法院选任检查人 。检 查人书 面向法 院 司运营 中的重要信息 , 就不必探讨股东是否具备正当 目的。同理, 如 报告其检 查结果。就检 查人制度 , 通说认为 , 由于检查人其执业本 身 果不 存 在 股 东 所 查 阅 的 资 料 外 流 , 者 损 害 公 司 的危 险性 , 不 必 探 即 具有 保密 义 务 , 或 也 因此 不 必 担 心 公 司 重 要 信 息 外 泄 的 后 果 。 讨股 东 是 否 具 备 正 当 目的 。 二 、 限公 司 股 东 账 簿 查 阅 权 正 当 目的 之 制 度 有 限 性 有 于是, 就引出了如下两个 问题: 什么情况下无须过 问正当 目的, 即 学 界 普 遍 认 为 :正 当 目的” 认 定 中 , 观 性 比较 强 , “ 的 主 因此 认 定 的 何 时 股 东 所 查 阅 的 信 息 不 会 涉 及 到 公 司运 营 层 面 的 重 要 内容 ?所 查 难 度 也 较 大 。 观 点 认 为 : 世 界 范 围 内解 决 此 界 定 问 题 主 要 有 美 国 有 在 阅 的 资 料 如 何 才 能 不 致 损害 公 司利 益 ? 的概 括 式 立 法 和 日本 的 列 举 式立 法 。 这 一 观 点 在 是 包 括 股 份 有 限 公 ( ( )不 问正 当 目的之 法 理 基 础 二 司的情况下来探讨查阅权 的。本文将 主要探 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 股 东查阅权 作为股 东知情权 内容之一 ,其理论依据 主要来源 于 账簿查阅权 。在此问题上 , ) 我们通过 比较美 日关于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 “ 理说” 看门狗 ” 代 和“ 理论 。 查阅权的立法现状 , 试图阐述 正当 目的这一制度功 能的有 限性 , 即股 代 理说( e” gn y”h oy 认为 , t ae c t r ) h e 股东享有对 公司的所有权 , 东账簿查阅权中的“ 正当 目的” 并非在股 东要求 查阅会计账簿 时的所 而 查阅权 能够保护股东在公司 的投资 。正如美国联邦最 高法院所认 有情形中都有其设置的必要 。 为“ 东查阅权是基于股东 的所有权而存在, 股 那些掌管公司的人仅仅 ( 立 法 制度 比较 一) 是股东 的代理人 , 而股东才是公司财产真正的所有人 。。 国俄克拉 ”美 关于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查阅会计账簿时的正当目的, 美国立法 何马州法院认为, 查阅公司文件这一项法定权利是基于股权的所有而 的主要特 点如下:

公司法务基础知识题库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公司法务基础知识题库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公司法务基础知识题库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董事会B. 监事会C. 股东会D. 经理层答案:C解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是()A. 20 人B. 50 人C. 100 人D. 无上限答案:B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 人。

3. 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正确的是()A. 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B. 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生效C.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宪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D.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答案:C解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宪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 公司合并时,应当由()作出合并决议。

A. 董事会B. 监事会C. 股东会D. 经理层答案:C解析:公司合并属于重大事项,应由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

5.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承担连带责任。

A. 分立后的公司按资产比例B. 分立后的公司按约定C. 分立后的公司D. 分立后的公司对债务承担约定责任,约定不成的,承担连带责任答案:D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分立后的公司对债务承担约定责任,约定不成的,承担连带责任。

6.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为()A.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B. 5 人以上C. 50 人以下D. 无限制答案:A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为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

7. 下列关于公司资本的表述,错误的是()A. 公司资本应当维持不变B. 公司资本可以增加或减少C. 公司资本是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D. 公司资本不包括公司的负债答案:A解析:公司资本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并非应当维持不变。

8.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同意。

A. 其他股东过半数B. 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C. 全体股东D. 董事会答案:A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本制度旨在明确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权利和程序,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查阅权,同时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利益不受侵害。

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查阅权利
1.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基本资料。

2. 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与其持股比例相适应的公司经营决策文件。

3. 股东有权在法定时间范围内提出查阅请求。

三、查阅程序
1. 股东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查阅请求,明确查阅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2.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并与股东协商确定查阅的具体安排。

3. 查阅时,股东应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查阅。

4. 查阅过程中,股东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相关资料,除非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保密义务
1. 股东在查阅过程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公司同意,股东不得将查阅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五、违规处理
1. 如股东违反查阅程序或保密义务,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查阅权。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股东,公司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股东与公司就查阅事宜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会计凭证的查阅权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会计凭证的查阅权

1 查 阅会 计 凭证 的要 求 与 法无 明文 规 定 之 间 的矛 盾
“ 对 股 东 查 阅权 是 股 东 知 情 权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 由于 公 司 保 护 会 计 账 簿 查 阅 权 的 必 要 性 和 重 要 性 , 顺 带 ” 会 计 凭 公 法第 3 4条未 对会 计 凭 证 作 出 规 定 , 是 否 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证 的 查 阅请 求 作 出 判 决 。 造 成 这 种 说 理 困 难 主 要 在 于 《 其 未 股 东 查 阅权 的 对 象 具 有 争 议 。 基 于 对 股 东 知 情 权 的 求 作 出 规 定 。 目前 学 理 上 一 般 理 认 为 股 东 可 以对 公 司 会 计 凭 证 行 使 查 阅权 的 观 点 在 学 界 和 认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的 查 阅 范 围 应 该 包 括 会 计 凭 证 ,
权 , 就 使 得 现 实 需 求 和 法律 规 定 出 现“ 轨 ” 现 象 。 为 了能 更 有 效 保 护 股 东知 情 权 的 同 时 也 能 照 顾 公 司 利 益 , 有 限 责 这 脱 的 对 任 公 司股 东 查 阅 会 计 凭 证 的 问题 作 了一 定 的 分 析 , 并提 出 了解 决该 问题 的 一 些 建 议 。
摘 要 : 计 凭 证 是公 司经 营 活 动 的 第 一 手 资料 , 会 它反 映 的 信 息 具 有 “ 始 性 ” “ 实性 ” 特 点 , 于 保 护 股 东知 情 原 和 真 的 对
权 有 重 大 意 义 ; 时 它 包含 了公 司 大 量 的 商 业 秘 密 , 同 需要 严 格 保 护 。《 司法 》 未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的 会 计 凭 证 查 阅 公 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什么?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什么?

There is always a beautiful landscape in the world that makes you quiet and yearning, and finally makes you know that all trekking is for the happiness of this moment.(页眉可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什么?导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查询复制公司的章程,还有就是公司内部开会的会议记录,这些都是股份公司的股份能够查询的范围,除此之外的话,股东名额也是属于公开的一项。

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什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查询复制公司的章程,还有就是公司内部开会的会议记录股份公司股东能查询股东名册的。

1、打开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企多维的页面,在页面中输入这家公司的名称,当然不清楚名称的话也可以输入法人名称等。

2、点击进入企业内容页面,可以看到企业的一系列信息,法人、地址、注册资本等,当然也会包含我们需要查询的股东信息。

3、继续回到内容页面,企多维中还有信息变更记录,也就是可以看到最新的股东是什么时候加入的,加入后带来什么变化,比如资本增加等。

二、注意事项1、股东并不一定就是在企业任职,高管也不一定就是股东,这一点需要明白的。

2、查询时,也可以用股东姓名去查询其投资了哪些企业。

三、股东的权利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帐薄的查阅权的正确理解

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帐薄的查阅权的正确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的正确理解一、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查询权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33 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从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来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区别和关系。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三者的区别: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分时、分类地全面记录一个企业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

会计账簿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3、财务会计报告是由三张主表和相关附表、附注组成。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利润表是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之间的联系:1、会计账簿是根据会计凭证来登记的。

可以说没有会计凭证,就无法完成会计账簿的登记。

2、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会计账簿来填制的。

没有会计账簿也就无法完成财务会计报告的填制。

3、会计凭证是整个会计数据的来源,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准确才能保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

4、会计账簿是对会计凭证的分类汇总,只有会计凭证没有会计账簿就不能直观地看出具体的收入、成本、费用、银行存款和现金等科目的变动。

5、财务会计报告是根据会计账簿而填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在不需要了解具体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简单明确地看出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查阅权是否涉及会计凭证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会计账簿的查询权是否包括“会计凭证”,特别是“原始凭证”。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冯丽欣
任公 司股 东的这 一权 利相 当于股 份有 限公 司股 东的查询 权 , 却 但 远远 超过 了股份 有 限公司 股东 查询权 的 内容 :它并 不局 限于正确 评 判 股东 大会议 题所 必需 的 内容 ,而是 包括股 东 的所有可 查询 的 利益 。股 东可 以在任 何时候 提 出上述请 求 ,公司经 理则必 须及 时 给 予 回答 。 如果 经理 需要做 些准 备和调 查 , 么也 要立 即完成 。 那 ⑦ 公 司经理 所要 报 告的公司 事务主 要包括 确定利 润和税 收资 产负债 表 的主 要 资料 和 与此有 关 的数据 资料 、 理和 高级职 员的个 人关 经 系 和薪 水 、 划 、 本预 算 、 可合 同 、 业咨询 专家 的鉴定等 。 规 成 许 企 公 司 经理 与第三 者 签订 的合 同也属 于报 告 的 内容 。即使该 合 同中规 定 有保 密条款 , 是如此 。 为如果 不是这 样 , 也 因 经理就很 容 易以此 对 抗股 东查询 权 。⑧
理论研究
商 品与质 量
2l年6 干 00 月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一 一
兼论 德国公 司法对我 国的启示
口姚 磊
股份 公司 股东行 使” 阅权 ” 查 的条件 与范 围 根据 德 国 《 股份 法》 的规定 , 在股 东 大会上股 东可 以要 求董 事 会对 公 司的所 有情 况进行 汇报 ,汇报 的 内容甚 至包 括与关 联企业 之 间的 关系 。总之 , 董事会 必须 提供 所有 相关 的资料 , 以便 股 东能 够对 大会 讨论事 项进 行正确 的评 判 。① 由此可 见 , 就股 份有 限公 司 的股东所 能 获得 的信息 范围来 看 ,德 国公司法 的规 定要 比我 国 公司法 的规 定要 宽泛 得多 。只要 是股 份公 司 的股 东 , 乎就 可 以 几 在股 东大会 上随 时提 出要求 , 并且 能够 不受任 何 限制地获 得有 关” 公 司事务” 的所 有信 息 。一般 认 为, 司事 务包括 所有 与股份 有 限 公 公 司及其业 务有 关 的事项 。与关 联企 业有 关系 的公司 事项有 : 参 股规 模、 双重 代理 、 在康采 恩 内部开 展的 包括供货 和信 贷在 内的业 务及其计 算的对价 、 签订企业 内部协议 及其 内容、 康采恩税 的计算 。 属于 公司事 务 的事项还 有 :子公 司进行 增 资或者 子公 司和孙 公司 之 间签订企 业 内部合作 协议 、董 事或者 监事 因其 在其他 企业 中兼 职而 获得 的报酬 。司法 判例 把董 事接 受康采 恩 以外企业 的委 托 出 任监事 也 当作为 公司事 务 。② 但 是 , 行 向其买卖 有价 证券 的客 银 户提 出的投票 建议 、监 事会 主席个 人 的一些 考虑和 想法 则不属 于 公 司事 务 。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查阅权
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而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基础和保障。

相比股份公司来讲,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比较强,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的相关规定也比股份公司严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求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愿望更迫切。

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遭受公司的侵害时,股东可以通过行使查阅权来搜集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

基于此,本文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查阅权进行研究,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查阅权的主体问题,查阅权主体为适格股东。

该部分主要探讨特殊股东如显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查阅权问题、瑕疵出资股东是否享有查阅权、母子公司的查阅权问题以及原股东与继任股东的查阅权问题。

第二部分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公司法》第33条对查阅权的范围做了规定,但是并未提及股东是否有权查阅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记录以及股东请求查阅会计账簿时是否有权查阅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所以本部分将重点探讨这两项。

第三部分探讨的是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

《公司法》并未详细规定股东查阅权的行使程序,本部分通过股东查阅时是否需要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查阅的时间和地点、查阅方式和费用负担以及股东是否可以聘请专业人士行使查阅权几部分来明确查阅权的行使程序。

第四部分探讨的是“正当性目的”的认定问题。

通过“正当性目的”的认定及正当目的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来明确这一问题。

第五部分谈论了股东查阅权的救济程序及责任承担问题。

救济程序具体从诉讼程序的适用问题、诉讼当事人和管辖法院三部分来探讨,责任承担讨论了股东滥用查阅权应承担的责任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两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