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分配

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分配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分配在公司治理中,股东查阅账簿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也是一项重要的义务。
股东查阅账簿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保障股东的权益,协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但是,股东查阅账簿也存在一些限制和责任分配的问题,这些问题与企业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股东查阅账簿的概念、目的、限制和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股东查阅账簿的概念股东查阅账簿是指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请求查阅公司的账簿、凭证和相关文件的行为。
股东查阅账簿是股东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保障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帮助股东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保障自己的权益,协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股东查阅账簿的目的股东查阅账簿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保障股东的权益,协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帮助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和经营策略,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2、保障股东的权益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投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等权益。
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帮助股东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保障自己的权益,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尤其是当公司处于困境时,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帮助股东制定应对策略。
3、协助公司防范经营风险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帮助公司及时识别经营风险,发现公司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减少公司经营风险的产生。
4、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股东查阅账簿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透明度方面,股东查阅账簿可以让股东更直观、更真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公司隐瞒经营情况、虚报业绩等行为;在公信力方面,股东查阅账簿可以增强外部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有利于公司的融资、扩张等。
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穿越行使制度研究

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穿越行使制度探究关键词: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治理问题,完善建议一、前言母公司股东查阅权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对子公司账簿、单据、合同等资料的查阅,母公司股东可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从而更好地实现对子公司的监管。
然而,在实践中,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比如权利受到限制、证明要求过高等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对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穿越行使制度进行了探究。
二、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演变以及存在问题母公司股东查阅权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当时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和文件。
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这一权利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并逐渐进步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一个基本制度。
在我国,母公司股东查阅权在《公司法》中也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账簿、单据等资料。
然而,在实践中,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却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起首,权利受到限制。
某些企业为了维护商业秘密和技术保密,对股东查阅权进行了限制。
其次,证明要求过高。
有的企业要求股东提供高额保证金或者提供证明文件,以此限制股东行使查阅权。
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受到了制约。
这不仅影响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管,也削弱了股东的权益保卫。
三、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的穿越行使制度探究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制度的建议。
穿越行使是指母公司股东通过直接参与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权活动,从而达到精通子公司经营状况的目标。
通过对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制度的探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法律监管。
应当加强对股东查阅权的法律监管,明确股东查阅权的行使范围和方式,加强股东查阅权的执行和监督。
2.合理限制查阅范围。
企业应当合理限制查阅范围,保卫商业秘密和技术保密,同时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卫股东权益。
3.简化证明要求。
企业应当简化证明文件要求,防止占用股东过多时间和财力,限制权利行使。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查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本制度旨在明确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权利和程序,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查阅权,同时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利益不受侵害。
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查阅权利
1.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基本资料。
2. 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与其持股比例相适应的公司经营决策文件。
3. 股东有权在法定时间范围内提出查阅请求。
三、查阅程序
1. 股东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查阅请求,明确查阅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2.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并与股东协商确定查阅的具体安排。
3. 查阅时,股东应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查阅。
4. 查阅过程中,股东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相关资料,除非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保密义务
1. 股东在查阅过程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
2. 未经公司同意,股东不得将查阅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五、违规处理
1. 如股东违反查阅程序或保密义务,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查阅权。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股东,公司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股东与公司就查阅事宜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会计凭证查阅权

区域治理经济瞭望与纵览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会计凭证查阅权左云鹤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3002摘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会计凭证这一问题,《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结果。
因原始会计凭证是会计帐簿的依据,本文主张应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对公司会计凭证的查阅权。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会计凭证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根据以上规定,关于公司财务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知的项目有“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查阅的前提是股东没有不正当目的、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查阅的程序是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范围,没有明确写明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的判决1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滁民二终字第00042号民事判决书基本案情: 2006年,邱某和另外三位股东出资成立凯凯建筑公司。
2014年5月,公司新增加一位股东。
6月,邱某以需要全面了解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为由,向凯凯公司邮寄一份《会计账簿查阅函》,要求查阅凯凯公司2006—2013年的会计财务报告、会计账簿。
2014年8月18日,凯凯公司将其2006—2013年的会计财务报告、会计账簿备置于公司会议室,供邱某查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位愈发重要。
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的保护与行使对公司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中,股东查阅权作为股东权益的一种体现,更是对股东利益保障的关键手段之一。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股东权益的进一步保障提供参考依据。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概念与法律基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的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设定旨在保护股东的知情权,确保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股东查阅权提供了法律基础,明确了股东的查阅范围、查阅方式以及相关程序。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问题(一)查阅范围股东查阅权的行使范围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然而,对于一些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如合同、客户信息等,是否可以查阅,以及如何平衡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是股东查阅权行使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查阅方式与程序股东查阅权的行使需要遵循一定的方式和程序。
一般来说,股东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公司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合理期限”,以及如何处理股东查阅权行使过程中的纠纷,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一)保护股东查阅权为了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应当确保股东查阅权的充分行使。
这需要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股东能够便捷地行使查阅权。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应为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二)限制股东查阅权虽然股东查阅权对于保护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过度行使或滥用该权利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因此,应当在法律上对股东查阅权进行一定的限制。
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及正当目的限制

因此保障股东的查询权就成为立法 的不 可或缺 的
内容 。
运作情 况 , 而 侵 吞 他 们 的 利 益 。 而 在 股 份 公 司 从 中 , 制股 东则 通 常 会 操 控 董 事 会 , 者 拒 绝 向股 控 或
1 )股东 查 阅权行 使 的范 围。
收 稿 日期 :0 10 —3 2 1-51 作者简介 : 陶俊峰( 97 ) 男 , 17 一 , 河南南 阳人 , 助教 , 硕士
最大化 。“ 股东承担着 资本风险 , 但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 只能进 行有 限 的监控 。 … ” 现代公 司 所具 有 的这 种 投 资 者 所 有 权 与 经 营
2 股 东查 阅权 的行 使
股东 的查 询权 源于其 成 员资 格 , 因此 它 是股 东
管 理权 分离 的情 况 , 他们 自己对公 司 的 日常运作 应 有 的个 人权 利 。查询权 作 为股 东参 与 管理 、 现 使 实 毫 不知 情 , 因而 就产生 了信 息不 对 称 的情 形 。这 种 企业 经 营 目的方面 的权 利 , 指股 东 了解 公 司情 况 是
速 积 累大量 资本 的优 越性 , 同时 又 不得 不将 公 司 资 诈 。 因此 股东 如何 行使查 阅权 , 而在 维 护 自己正 从 产 的 日常管 理 与决 策 权 委 托 给 具 有 专 业 技 能 的管
当利 益 的同时 , 又不 会对公 司正 常 的经 营管 理造 成
理 者 。这就 产 生 了典 型 的委 托 、 理 关 系 , 代 管理 者 干扰 , 以至 于不 会危 害 到作 为 独立 主体 的公 司本 身 作 为股 东 的代理人 , 照契 约应 该追 求 股 东财 富 的 所享 有 的利益 , 按 这就 成 为我们 不得 不考 虑 的问题 。
股东账簿查阅权范围法律界定的分析

二 、 国 内现 有 文献 分 析
然而 ,我国 19 93年 忪 司法》 并没 有赋予股东
会计账簿查 阅权 ,仅规定股东可以查 阅公司 的财会报
告 。立 法 的缺 失 直 接 导 致 了股 东在 利 用 法 律 保 护 自己
在 国内,系统论述股东账簿查 阅权制度 比较早 的
赋 予股份有限公 司股 东相应的会计账薄查阅权和复制权 。
关 键 词 :账 簿 ;查 阅权 ;股 东 ;知 情权 ; 法律救 济 中图 分 类 号 :D 2 . 1 1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0 —9 2 ( 1 1 10 0 — 5 92 9. 2 9 0 8 2 7 2 - 14 0 00 0
收 稿 日期 :2 0 — 7 2 定 稿 日期 :20 -1- 0 090~ 7 09 12
作者简介 :周世新 ,江西 中医学院副教授 ,主要从 事经济与法研 究 ; 鞠冬莲 ,江西中医学院讲师 ,主要从事教育经济研 究。
l 江
学
股 东账 簿 查 阅权 范 围 法律 界 定 的 分析
一
、
引 言
以请求人 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 阅。
我国新 《 公司法》 明确 赋予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账 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源于西方 的判例法 ,受 “ 股 簿查 阅权 ,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 步 ,然而仅有一条 东是公司利益 的最终所有者”和 “ 委托代理关 系”理 论 的影 响 ,早在 1 世 纪 ,西方法 院就允 许股东查 阅 条 文的规定是过 于单薄和笼统的。特殊股东的账簿查 8
股东账簿查阅权范围法律界定 的分析
周世新 。鞠 冬莲
( 西 中 医学 院 经 管 学 院 ,江 西 南 昌 江 30 0 ) 30 6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股东是公司的股权持有者,拥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一定的权益和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股东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解释:一、股东的权利:1. 股东权益: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享有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利润收益,包括分红、股息等。
股东还有权以优先购买的方式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等股份变动活动。
2. 股东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计划、重要决策等,包括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活动。
3. 股东表决权: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对公司事项进行表决,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决定分红等。
表决权是股东行使自身意愿和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股东的义务:1. 保守商业秘密: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信息给竞争对手或其他违法行为。
2. 支持公司发展:作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积极支持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遵守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缴纳股本款额:股东应按照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履行款项的缴纳义务,确保公司的股本金完整。
4. 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作为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三、股东的注意事项:1. 注重风险管理:作为股东,应认识到股权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需注意分散投资、正确判断市场风险、了解公司的经营风险等,避免因风险导致投资损失。
2. 理性参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东履行权益的重要场所,股东应理性参与,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支持公司发展。
3. 保护自身权益:股东需积极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若发现公司违法行为或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4. 及时了解公司信息:股东应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要决策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5. 理性投资决策:股东应理性对待股权投资,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要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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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提要]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对股东权利方面的规定相当原则,导致审判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不具有可操作性。
当前,因股东权的行使而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股东知情权案件给法院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
本文具体针对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股东查阅权的理论基础
为了平衡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防止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利用股东授予的经营权力来追求其本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经营者的追求目标偏离股东预期的目标,法律确立了股东对公司事务进行干预的权力,来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以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如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但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力)时,是以获得充分信息为前提条件的。
股东权能否实现,取决于股东知情权是否有效行使。
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它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所组成。
这三者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
在这一组权利体系中,股东的查阅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因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股东远离于公司事务,
股东要对公司事务参与和监管,首先要获取公司经营的有关信息,只有在获取了公司经营信息的基础上,才可能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才可能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做出符合自己真实意思的决定,从而达到维护股东利益的目的。
所以,股东查阅权是知情权的核心,知情权能否有效行使,取决于股东查阅权能否充分行使。
二、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
股东查阅权制度源于美国公司法,美国《示范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询问,任何股东一旦提出要求,公司业务执行人必须毫不迟疑地向其提供公司事务情况并且允许查阅帐薄与文书。
我国股东查阅权的法律渊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证券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强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司法中有关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由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知情权的价值取向不同,故在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与立法保护上也不尽相同。
对于上市公司,因其股权的分散,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使投资者在对公司事务和经营状况不满时,就会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离开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东大都对公司事务表现为冷漠,缺乏直接干预公司事务的动力,但对与股价有关的信息内容则关注较多。
为此,证券法中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是以公司投资变化、经营、
资产、所有权和人事变动等与市场股价有关联的,足以引起股价变动的重大性事项作为标准;对应当披露的文件和具体内容,时间及方式,比公司法有更为明确的规定。
如我国证券法第61条、第62条、第64条的规定。
从这些规定之中可以看出,法律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查阅权,是通过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来保护的,即公司应主动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
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股东中的一部分或某一个通常成为公司的管理者,并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虽然法律规定其转让的自由,但实际上股份的出让,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等,以至于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比上市公司的股东更为关心公司的事务,因为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与股东利益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
为此,我国公司法作了相应规定,如我国《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等。
第176条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的这一条规定,确立了股东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
不过,相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而言,非上市公司仅需被动地按照法律规定将有关材料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询。
三、股东查阅权的限制
1、限制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