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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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员工入职时需仔细阅读本规定。员工同意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同意若违反此规定或不按规定执行,将自愿接受公司给予经济、行政上的处分,并列入考评内容。

第二条出勤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周六、日有特殊情况按照视作加班)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参加考勤,其余员工除总经理签字同意,必须参加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并亲自在考勤机上考勤;员工在上、下班时间不按规定考勤,视为旷工。

3、员工每日须考勤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事务。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办公无法考勤时,必须于前一日下班前填写《补卡申请单》,且注明具体事由,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至行政部考勤担当处。一周之内未把《补卡申请单》交到行政部的,视为旷工。

4、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通知主管领导,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具体外出事由,未及时登记的,将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形除外。

5、严禁员工要求他人或替他人代考勤。

第三条考勤处理

(一)考勤需明确的事项

1、员工上班、下班、加班等必须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进行考勤。日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最小计时单位30分钟,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白天上下班、休息日加班、晚加班、市内公干等都需要由本人指纹考勤,上班打卡时间应在07:00之后。出差在外地的员工,需要填写考勤申请,考勤申请需要经过所在项目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确认。

3、休息日、节假日出勤工作,或在外地现场工作的按加班考勤,双休日、节假日出差在途中的不按加班考勤,且不按出勤处理,但是计算出差补助。

4、陪同外宾或客人就餐的不按加班考勤(公司级活动时翻译除外)。

5、请婚假、病假、丧假、护理假、产假、哺乳假等特殊假,须经行政部确认后报经

主管副总经理确认方有效。请病假的需附医院(三甲以上或专科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

6、未打上卡(指纹不识别)时,需填写补卡申请,当月累计补卡三次计半天事假。

7、上班途中遇有自然灾害及其它可被公司接纳的原因迟到,经本人申请及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公司可酌情不予处理。

8、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管理。每月将各部门的考勤情况汇总交各部门经理审阅,并对部门出勤情况予以公布,同时列入考评的内容。

9、员工如果当月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累计旷工超过十天,或连续每月迟到5次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10、员工请假两天以上或请假将影响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1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接打跟办公无关的私人电话及聚众群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性不同将扣除1%-50%的绩效工资。

公司内员工:

行政部作为总体监督,负责检查及执行处罚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个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外员工:

由销售部门责任者负责总体监督,人力资源部配合销售部做监督检查,行政部配合销售部做处罚工作。

12、满勤奖每个月度发放一次,员工在一个月度内(从每月的1号开始计算)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情况(凡是公司正常统一的放假日,如停电、其他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嫁和丧假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满勤奖的考评)计满勤一次,奖励人民币200元,奖金随每月度工资一起发放。(满勤奖只适用于正式员工,经理及经理以上级别不参加评选。)

加班规定

1、加班申请审批程序

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确认,项目负责人加班的由部门经理确认;员工在休息日、通宵加班的由项目负责人和部门经理二级确认;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经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副总经理三级确认。

2、晚间加班

加班时间在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到周五的18:00-23:59之间的加班。

3、通宵加班

加班时间在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到周日的00:00-6:59之间的加班。小时工资的1.5倍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4、休息日加班

加班时间在周六、周日或其它休息日的9:00-23:59。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延长工作时间接受培训的,不计加班。

5、节假日加班

加班时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的9:00-23:59。

6、加班补贴

(1)、晚间加班,通宵加班12元/小时补助;加班超过21:30的公司报销打车费(注:单次车费报销最多不超过30元/天次,双人次不超过60元/天次);。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是日工资基数的2倍;加班时间公司会根据项目情况决定给予换休假处理;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第五条请假、休假及出差规定

1、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职工为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所做的申请。请假人员需填写“请假申请”。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确认);三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批准,《请假条》由行政部统一制作。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临时事假需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并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请人代补《请(休)假申请单》,交给行政部,未办理书面请假或电话通知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培训)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核准后,交行政部,以利于考勤统计。特殊情况可由行政部担当代补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请假、出差以书面办理为准。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休假是指职工在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时间休息或休养。

5、年休假

入公司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按下列标准享受年休假(不包括周六、周日、节假日):入公司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入公司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7天。年休假可以集中休也可分开休,员工休年休假,需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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