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论文
保险方面的论文

随着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保险会计日益受到保险界乃至其他有关方面的关注。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在不断得到提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汽车需求量的上升,现如今汽车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
汽车数量的增多、行业的发展就涉及到汽车的保险问题。
目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投保人员对保险条款的不重视以及保险业务现在所面临的欺诈风险等情况下汽车的保险理赔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的问题,帮助购买汽车的用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需要更为透彻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以及现状汽车保险行业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与发展应运而生的行业,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保险理赔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大。
汽车保险理赔的存在保障了用户的自身权益,为用户在购买车辆后的后续事故处理提供了保障。
但是我国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仍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汽车的数量猛增导致了汽车保险理赔的需求量突然加大;此外,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制度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的管理水平难以提升。
这些现状均造成了我国购车用户出现买保险容易而理赔难的状况,为我国保险行业中对于车险的理赔带来了巨大阻碍。
2.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3.1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对于保险这一行业极为重视,在《保险法》中也明确要求投保人员以及理赔中心应当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
即便如此我国在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就会导致在相关法律漏洞之处出现问题无人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便会为投保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容易加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
针对这一状况,我国对《保险法》进行修订,其中修改增删的条款数目较多,为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提供了法律保护[1]。
但是,在法律之外存在的问题依旧需要引起重视,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投保人员难以理赔的重要因素。
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3篇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3篇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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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篇11概述在进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学习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汽车材料》、《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汽车及配件营销》、以及《汽车电工电子基础》等基础专业课程,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理论基础。
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同时开设的课程还有《二手车评估与交易》、《汽车美容与装饰》,为后续学生定岗实习和走向工作岗位有着重大意义。
所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是一门承上启下的专业核心课。
2教学内容本课程显著特点是情境、体验、拓展、互动相融合,让学生有问题可想,有任务可做。
并在主体教材的基础上配有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从现实案例、实践训练、学习考试等方向实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对接,真正实现了理实一体化。
结合课程特点并通过对各大保险公司、维修厂、4S店等用人单位的市场调研,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为宗旨,本课程共设计了9个学习任务。
3教学方法与手段高职院校学生其本身文化理论基础不佳,尤其是这门课程的前部分内容又比较枯燥,所以整体学习气氛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
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达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
3.1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了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①讲述法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讲述让学生了解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条款等。
②案例教学法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各种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法。
③分组讨论法:教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小组。
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
汽车保险课题研究论文(五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

汽车保险课题研究论文(五篇)内容提要:1、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2、保险行业教学汽车保险论文3、保险理赔汽车保险论文4、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5、职业道德教育下高职院校汽车保险论文全文总字数:9895 字篇一: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理赔服务模式下汽车保险论文1.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概述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
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
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
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
机动车辆保险特点及作用研究(论文)(5篇模版)

机动车辆保险特点及作用研究(论文)(5篇模版)第一篇:机动车辆保险特点及作用研究(论文)一、机动车辆保险的作用随着汽车在家庭中的普及,人们对车辆使用中的风险转移的需求越来越大,机动车辆保险成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在稳定社会关系和维护公共秩序方而的特殊作用使其成为社会法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1、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从目前经济发展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垂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汽车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
汽车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对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且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也有工商企业和个人。
车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
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
在汽车出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
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
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背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
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doc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doc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摘要:面对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
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
在车险经营的许多环节中,车险理赔成为许多人关心的重点问题。
因为理赔时保险服务的重要环节,它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区的业务规模,不断降低费率,利用应收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去争取市场。
面对这些不良的现象,各家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都非常重视并大力投入,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提高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和如何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已经成为保险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字:保险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一、保险的定义及其特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保险的作用:1、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2、有利于社会的稳定3、有利于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意识,减少损害损失4、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险的特性:1、互助性。
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受到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2、契约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契约行为3、经济性。
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4、商品性。
浅议汽车保险论文_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浅议汽车保险论文_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浅议汽车保险论文_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近年来,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起来,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汽车保险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汽车保险论文篇1:《试谈汽车保险发展管理》[摘要]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的增长必将带动汽车保险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按照入世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中国汽车保险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应对这一挑战,成为我国汽车保险业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世界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分析,将为中国汽车保险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汽车保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无过失责任一、汽车保险的起源(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
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
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
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
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
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
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
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
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汽车保险毕业论文

汽车保险毕业论文在当今社会,汽车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
因此,汽车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
本文将从保险的定义、种类、功能、发展历程以及现状等方面入手,探讨汽车保险的意义和重要性。
一、汽车保险的定义汽车保险,是指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来获取对汽车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进行赔偿的保险。
汽车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车损险、商业第三者保险、交强险等。
车损险是指当汽车发生碰撞、自燃、爆炸、盗窃等情况时,由保险公司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商业第三者保险是指当汽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事故造成的对方损失。
交强险是由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或其他受到损失的人。
二、汽车保险的种类根据保险的性质和内容,汽车保险可以分为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其中强制保险包括交强险和车船税,商业保险则包括车损险、商业第三者保险、附加险等。
交强险是指法律规定的必须购买的保险,主要赔偿交通事故中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车船税则是按照车辆排量、种类等规定计算的一项税收,是购买交强险的前提。
车损险是指在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商业第三者保险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赔偿事故对方受损失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
附加险则包括对车上人员及司机、乘客的保障和救援服务等。
三、汽车保险的功能1.风险保障功能汽车保险的首要功能就是对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盗窃等情况下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保障汽车所有人的经济利益。
2.服务功能汽车保险除了在发生事故时提供赔偿服务之外,还包括道路救援、车辆维修、保险经纪服务等方面,为汽车所有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社会保障功能汽车保险在赔偿事故受害人的损失时,也是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汽车保险的发展历程汽车保险作为一种新型保险,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
汽车保险论文

汽车保险陷阱浅谈(汽车工程系08级车辆工程(3)班陈军池200830811180)【摘要】车险市场在做大的同时,却滋生着一些弊病,成为令车主和保险公司头疼的事。
车险市场陷阱重重、玄机无数,消费者稍不留神或许就栽得“头破血流”。
保单以假乱、误导车主投保、代理人员“扣单”、强行搭售险种、诱导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等等陷阱,令很多车主防不胜防。
大成网理财频道总结了一些车险陷阱内幕,提醒有车一族注意防范,不要吃了哑巴亏【关键词】车险陷阱强行售险衣食住行是人生活的最基本要素,汽车是人的代步工具,所以汽车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汽车成本的下降,汽车也随之进入大众之家。
开车就有可能会出车祸,所以汽车就必须买保险。
汽车保险就好像人的医疗保险,可以保障汽车的利益不受伤害。
现在的保险公司越来越多,汽车保险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那你知不知道汽车保险也存在猫腻呢?汽车保险有哪些陷阱呢?由于车险的投保过程纷繁复杂,保单条文又艰涩难懂,许多投保人很容易在认识上走入“误区”,一些保险代理人也设下了不少“陷阱”,具体有以下几种:(1)超额投保。
这是由一些保险代理机构和汽车经营者设立的“陷阱”。
他们利用客户的那种认为投保金额越高保障越可靠的爱车心理,以远高于汽车实际价值的保险金额为客户投保,从而非法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返利,这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
(2)无效投保。
一些保险公司对个别车型和特殊情况的车辆做了特殊的规定,如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曾规定北京2020系列吉普车不能承保盗抢险,平安保险公司规定外地牌照在京车辆也不能承保盗抢险。
投保这些险,就属于无效投保。
(3)重复投保。
一些投保人误认为,同一车辆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就可以获得更多赔付。
这种做法的唯一结果就是徒费精力、多花冤枉钱。
我国《保险法》在第四十一条中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4)隐瞒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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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欧洲日本汽车保险险种分析介绍
44110214 孙唯淋
现如今我国的汽车产业飞速发展,汽车保险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但由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起步较晚,汽车保险制度还并不成熟。
所以借鉴汽车产业比较完善国家的保险制度与险种是势在必行的。
本论文将从美国欧洲(以德国为例)日本三方面来介绍一下各国的保险险种。
一美国
在美国,保险有最基本的责任险〈Liability Insurance〉及面面俱到的全额保险〈Full coverage〉。
但是一般说来,主要的有责任〈liability〉、碰撞〈collision〉、意外〈comprehensive〉及无保险或保险不足驾驶人的保险〈Uninsured and 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个人伤害防护〈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简称PIP〉等保险项目。
1. 责任险〈Liability〉:一般分为身体伤害保险(Bodily injury liability)及财产损害保险(Property damage liability)等两部份,主要是给付对方的财物及伤害。
责任险为美国大多数地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身体伤害保险主要给付对方医疗,复健及殡葬费用,有些也给付法律费用及精神损失。
理赔金额上限越高,费用越贵。
而财产损害保险(Property damage liability)部份则赔偿车祸时对方车辆及财物损失,包括修理及更换费用。
2. 撞车(Collision):此保险给付你自己因撞车所引起的损失(过失在己方)。
该保险有扣除额〈deductible〉,例如若保US$500的扣除额,车祸损失的前US$500 为自付额,之后才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直到保险的上限。
扣除额(自付额)越高,保费越便宜。
这项保险不在美国任何州的强制保险范围内,但是如果您的车是用贷款购买的,贷款公司可能会要求您购买此保险。
3. 意外险(Comprehensive):不管汽车因任何不明对象或天灾所造成损失,如窃盗、爆胎、车窗玻璃破裂、地震、淹水等皆可获得赔偿,但有扣除额〈deductible〉。
这项保险不在美国任何州的强制保险范围内,但是如果您的车是
用贷款购买的,贷款公司可能会要求您购买此保险。
4. 无保险和保险不足驾驶人保险〈Uninsured and 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若肇事对方无充分保险、没有买保险或是肇事逃跑〈hit-and-run〉等情况下,这项保险就可以补足自己的医疗、复健或财物损失。
Un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 是理赔因对方无保险时,汽车或财务方面的损失。
Under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 则是理赔因对方保险额不够理赔的部份。
这项保险在有些州为强制性的,好处是保费低廉。
因为肇事对方可能无保险或保险额不足的缘故,所以这项保险是非常需要的。
5. 个人伤害防护〈Personal injury protection,简称PIP〉:这项保险有时也称作医疗费用保险〈Medical Payment Insurance〉。
此保险主要赔偿自己、家人及自己车上其他乘客的医疗及殡葬费用,或因车祸而损失的薪资。
美国有些州的法律规定驾驶人必须购买此附加险,这些州通常都是无过失〈No fault〉州,也就是该保险理赔不论肇事原因及责任的认定。
自己若有健康保险时可以不用保此险(非强制州适用),但是如果车上有搭载其他乘客,这项车险还是需要的。
其它保险包括
1. 玻璃破损〈Glass breakage〉:给付自己汽车的玻璃损伤。
2. 拖车〈Towing〉:给付自己的汽车拖车费用。
在美国拖车服务也是费用惊人,有此项保险可以理赔因故障或事故所产生的费用,但是有哩程限制,所以必须
先看清楚是否和美国汽车协会〈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也就是俗称的三A〉拖车服务重叠。
3. 租车补偿〈Rental reimbursement〉:给付你因汽车不能使用时的租车费用。
4. 紧急路边援助〈Emergency roadside assistance〉:包函路边换胎、开锁、加油、充电等服务。
通常和拖车险在同一个项目内,称作为Roadside emergency towing insurance。
如果以上五种主要保险都有投保,则称为全险〈Full coverage〉,保费的多寡决定于投保人所居住的地区、年龄、、车种、性别、婚姻状况、自付额高低、保险理赔上限、违规记录及驾驶经验等因素。
居住在大城市的投保人保费比居住
在小城市的人要高,主要是因为居住在大城市肇事率较高的缘故。
如果投保人有投保全险,租普通小客车时就不需要再另外买租车险了。
但是如果投保人仅有投保责任险,租车时最好还是加买租车险,因为租车公司的新车理赔起来也是很贵的。
除非租车人使用有提供租车险的信用卡租车,就可以不需要购买租车险。
如果使用信用卡的租车险,请先和信用卡公司确认保险的项目。
保险人在投保汽车保险后,必须将保险卡随时带在身边,在发生事故时,或被警察拦检时,可以提供资料给对方。
二欧洲(以德国为例)
德国汽车保险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自身险(包括自身全险和自身部分险)、乘客意外险和诉讼费用险。
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在德国称为赔偿责任险,它属于强制性的法定保险。
其它险种则遵循自愿投保的原则。
第三者责任险(Kfz-Haftpflichtversicherung): 只要购买汽车,无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或是从他人过户来的汽车,都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否则就无法注册,不能上路。
所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在车前窗都会贴上一个醒目的标志。
由于德国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实现了充分的数据共享,据估计,目前德国第三者责任险脱保率只有0.5%。
第三者责任险规定,如果投保人随意增加事故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再受到该险种的保护。
投保人必须自己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无照驾驶,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酒后开车,故意造成损害以及没有交纳保险费等。
车身自身部分险(Teilkaskoversicherung) :主要涉及暴风雨、冰雹、闪电或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爆炸和失窃,或者与牛、养、马等哺乳动物相撞,或者车辆玻璃破损等情况,保险公司为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和修理费用。
车身自身全险(Teilkaskoversicherung) :除了涵盖自身部分险的范围外,还包括因他人故意破坏造成的车辆损坏,或因交通事故(包括责任方在自己)给自己车辆造成的损坏。
重要的是,即使损失完全是投保人的过错造成,保险公司也将负责理赔。
赔付包括受损车辆的修理、更换费以及伤亡人员的医疗和殡葬费。
据风克公司介绍,在德国,绝大多数新车车主都会上自身全险,当车辆服役4、5年后,再改上自身部分险。
除此之外,德国汽车保险还有乘客意外险、诉讼费用险等险种。
乘客意外险指对自己汽车的乘客因撞车事故造成伤残及死亡等进行赔偿,诉讼费用险可以帮助投保人支付在发生交通纠纷时打官司带来的诉讼费用。
三日本
日本汽车保险和其他国家汽车保险略有不同。
日本汽车汽车保险制度包括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与任意汽车保险两大体系。
其中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与我国交强险基本相同所以不再赘述。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日本汽车保险的商品结构和商品设计的特点就是任意车险的内容十分丰富,保险种类繁多。
如前所述,强制保险的作用是仅仅维护事故中受害人的经济利益,不包括物的损害赔偿,而任意车险的内容则几乎包罗万象。
由于强制保险给予的补偿是有限的,例如,死亡保险金的最高金额是3000万日元,而死亡事故的赔款一般都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有的高达数亿日元。
所以,当强制保险补偿之后,剩下的不足部分则由任意车险来补偿。
因此,在日本拥有汽车的消费者,一般都会自觉加入任意车险。
日本的任意车险主要有以下三种:①自家用车综合保险(SAP-Special Automobile Policy);②汽车综合保险(PAP-Package Automobile Policy);③一般汽车保险(BAP-Basic Automobile Policy)。
具体的承保项目
1体伤死亡损失责任保险
2汽车驾驶人伤害保险
3无保险汽车伤害保险
4财产损伤责任保险
5汽车损失保险
6乘客伤害保险
日本的任意车险主要包含三项内容。
一、对人赔偿保险(与中国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类似);二、对物赔偿保险;三、车辆保险。
根据险种的不同,内容有所增加。
因BAP是最基本的保险,所以只含上述三项。
而SAP和PAP在上述
三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有自损事故保险、无保险车辆伤害保险和搭乘者伤害保险。
SAP和PAP的区别在于,SAP在保险合同中包含车辆险,而PAP中的车辆险是属于任意选择项目,被保险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自由选择。
总结:我国的汽车保险制度正在蓬勃发展,但其中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
我们可以充分借鉴汽车保险制度完善的发达国家的保险制度与险种,发展出适合我们国情的汽车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