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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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本(2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本(2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本一、学校德育目标与原则1. 学校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健康发展、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学校德育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德育常态化为基本要求,以全员育人为核心,以德育融入课程为主要途径,以品德教育为基础,以模范引领为关键,以个性发展为保障。

二、学校德育管理机构1. 学校德育委员会:由校长亲自领导,组成专职德育工作人员和学校各级教职员工代表,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2. 年级德育工作组:由学校任命,由年级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年级学生的德育工作。

三、学生德育工作要求1. 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加强学生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引导学生热爱祖国,尊重法律,树立公民责任感和社会良知,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意识。

3. 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注重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培养学生与人相处的能力,促进良好的人际关系。

4. 培养学生的文明礼仪: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和礼仪修养,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

5. 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学生的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

四、学生德育常规管理1. 全体师生守则:全体师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守则,包括严守学校纪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尊重师长和团结同学等。

2. 课堂纪律:教师应保证良好的课堂纪律,学生应按时到达、安静听讲、积极参与,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

3. 作业管理:教师应合理布置学生的作业,并及时批改和反馈;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得抄袭、抄袭或丢失作业。

4. 自习管理:学生应按照学校安排的自习时间和地点进行自习,保持安静、专心,不得随意交谈或损坏自习设施。

5. 考试管理: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考试,不得作弊、旁窥或帮助他人作弊;教师应公平、公正地评判学生的考试成绩。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民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具有责任心、关爱他人、守纪守法、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贯彻育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意识、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能力。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与学校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形成合力,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第二章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原则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德育为中心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社会责任、法律意识和创新创造能力。

第六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坚持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个性、兴趣、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德育教育。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坚持家庭、学校、社会三者合力的原则,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发挥社会资源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坚持实践导向、形成具体行动的原则,通过参与实际活动和社会实践,落实德育要求。

第三章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第九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展开,包括道德修养、社会责任、家庭教育、法律意识、公民素质和文化传承。

第十条道德修养是中小学德育的核心,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品质修养。

第十一条社会责任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公民意识、参与社会实践和服务他人的精神。

第十二条家庭教育是中小学德育的基础,注重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共同培养学生良好的家庭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第十三条法律意识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和法律遵从意识。

第十四条公民素质是中小学德育的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文明素质。

第十五条文化传承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第四章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法第十六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包括德育课程、活动教育、学习任务、实践体验和评估考核等。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育素质的全面提升。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动力。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坚持思想道德与知识、智能的发展相统一,注重全面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智力和身体素质。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采取系统化、全员化、全过程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和队伍,形成德育工作合力。

第六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学校的育人作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二章德育目标和任务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培养学生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三)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培养学生实践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提高综合素质;(五)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养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六)培养学生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抗压能力。

第三章德育内容和方法第九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注重以下内容:(一)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二)公民道德与法律意识教育;(三)人际交往与合作精神培养;(四)文明礼仪与道德修养;(五)学习道德与学习方法指导;(六)健康教育与心理健康培养;(七)思想品德与性别平等教育。

第十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应注重以下方法:(一)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二)情感教育,培养学生的情感体验与表达能力;(三)案例教育,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和行动;(四)道德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主题教育活动;(五)社区参与,拓展学生的社会实践机会;(六)生活引导,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环境;(七)评价考核,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

中小学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测评细则量化评分表

中小学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测评细则量化评分表

中小学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测评细则量化评分表
特色指标
负面清单
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结合中山德育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全市所有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三、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22项二级测评指标、IOO 项测评标准。

四、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现场听课、问卷调查等方法。

五、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均为必达指标,若该项未按要求开齐开足则该项所在的二级指标均不能得分。

六、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校园以及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学校,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等指标可“免检”。

七、分值结构:总分为HO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扣分项根据实际确定。

八、得分标准:按权重相加后为测评得分。

九、本测评细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4篇)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文德育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中小学教职工和学生,并由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共同遵守。

第三条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将注重德育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多种手段、全员参与的方式,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五条凡进入学校的学生,都应该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尊重师长和学长学姐,互相友爱,共同进步;(二)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撒谎,不作弊;(三)礼貌待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侮辱、不歧视他人;(四)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宿舍、教室和公共场所的整洁;(五)保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设施设备;(六)爱护动植物,不虐待、不损害动植物;(七)遵守校规校纪,服从权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八)积极参与各类学校组织的活动,展现个人特长和才华;(九)遵循互联网安全规范,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行网络欺凌。

第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学生行为评价制度,及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三章教职工行为规范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应该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三严三实”:(一)严守职业操守,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行为规范;(二)严谨教学态度,严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做到科学教学;(三)严爱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四)实事求是,实现一切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五)实现公平公正,做到公平评价和公正待遇;(六)实现廉洁从教,杜绝教育腐败,做到廉洁奉公。

第八条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考评制度,定期对教职工的教学和德育工作进行评估,对教育工作成绩出色的教师进行奖励,对屡教不改或德育工作不达标的教师进行惩罚。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____和____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

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____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____和____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十条____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____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三篇)

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三篇)

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是指中学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规范行为习惯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1. 学生守则:学校制定一系列行为准则,要求学生们要遵守。

例如:尊重师长、团结友爱、着装整洁、不说脏话、不欺负同学等。

2. 课堂纪律:学校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规范制定了一系列规则,例如:不迟到、不早退、不说话打闹、不使用手机等。

违反规定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着装要求:学校规定学生要穿着整洁、体现学校形象的校服或统一的服装,禁止穿着违背社会道德和校规的服装。

4. 操行评定:学校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和品德评价,定期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并将操行评价作为升学和获得荣誉的依据。

评定结果可能会影响学生的升级和奖励。

5. 作息时间管理:学校规定学生的作息时间,包括起床、上课、午休、晚自习和就寝时间。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落实作息时间,并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

6. 保持卫生和环境整洁:学校要求学生爱护校园环境,保持卫生。

学生需要按时打扫教室、宿舍,保持校园的整洁和美观。

总的来说,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并倡导学生自律自觉。

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学校能够维持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为目标的制度。

常见的中学德育常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早操和升旗仪式:每天早晨,学校安排学生集体进行晨练和升旗仪式,培养学生早起、规律作息的习惯,并加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主义教育。

2. 考勤制度:学校通过签到、考勤等方式,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引导学生养成准时到校的习惯,并制定迟到、旷课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3. 校园秩序管理:学校建立校园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监管,防止闲杂人员、车辆进校园扰乱秩序。

同时,学校也要制定校园内禁止吸烟、乱丢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的规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

德育常规制度

德育常规制度

德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每学期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学期末要有总结。

学校要有德育工作督查评估方案和相应的评价激励策略,特制定如下二十项常规制度:(一)每日德育工作:1、每日按年级班次轮流在规定时间内两名学生负责升降旗(雨、雪天不升旗);2、每日(周二——周五)大课间活动前十分钟班级召开晨会;3、每日值周领导要三巡(晨检、值午、晚查岗);4、每日每班必上间操、做眼操。

(二)每周德育工作:5、按国旗法要求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6、周一晨会召开集体晨会;7、每周五校会时政教主任要进行值周工作总结;(三)每月德育工作:8、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评;9、班主任组织学生对“我的成长手册”自评、互评;10、各班按主题教育月活动要求开展活动;逢遇重大节日、纪念日学校组织活动;11、班主任与特需生家长沟通、或者家访、或者分层召开班、科任及家长联席会;12、各中队进行“争章”评比;13、双周召开一次主题中队会、每月更换一次班级板报内容。

(四)每学期德育工作:14、学校召开计划总结会议、一个学期组织家长会议;15、大队部召开一次大队会;16、少先队大队部进行“十佳少先队员”评比、“争章”评比活动总结;17、班主任写学生操行评语;18、教师量化考评结果汇总,德育工作总结。

(五)每学年德育工作19、优秀班主任评选、召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20、学校校务会议上要对德育工作进行总结。

主要议题:总结上学期德育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部署下学期德育工作,表彰德育工作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三好学生、小能人,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和体味。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负责人:校长要求:每学期一次三、主要内容:对德育工作管理人员,每一个教职工分别提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严格要求,并列入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考核学校职工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总负责人:校长四、升旗仪式制度主要内容: 1、升国旗、唱国歌;2、国旗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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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法制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之中,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学校德育常规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德育计划、建设德育队伍、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实施德育科研、组织德育评价等六个环节。

一、制定德育计划第一条德育工作计划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

包括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团(队)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

德育工作应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

第二条德育工作计划要凸显学校办学理念,着力体现德育特色,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创新性、校本性。

第三条德育工作计划要做到指导思想鲜明、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格式规范、操作性强。

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具体措施、活动安排等要素。

二、建设德育队伍第四条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党委(总支)、德育处(学生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家长委员会等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德育课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在开学、期中、期末召开三次德育工作会议。

第五条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

学校应设立德育处(学生处),完善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德育工作,德育处(学生处)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德育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提出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和工作进程;协调年级组、团(队)组织、班主任、大队辅导员之间关系;检查记载学校日常纪律等情况;组织全校性的德育活动,指导、检查、考核年级(班级)德育工作;研究学校德育现状与发展趋势;指导并检查德育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期末德育工作总结及表彰奖励工作等。

第六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学校要建立和健全班主任选拔聘任和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班主任培训。

做好“名班主任”培养工作。

指导各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开展活动。

第七条开展全员德育活动。

每一位教职工要增强育人意识,落实德育任务,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测评,落实到位。

每学期学校要对每个教师进行全员德育的测评,并把测评结果纳入到教师年度考核中。

第八条建立校内外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队伍。

认真选配品德与生活(社会)、思想品德教师,力争做到专职化。

聘请公安干警、律师等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联系有关部门配合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等工作。

第九条成立家长委员会。

学校要按程序民主选举、成立学校(年级、班级)的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寻求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德育任务。

学校的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大型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应该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

三、开设德育课程第十条课堂教学是德育工作的主要实施途径。

学校要开设好品德与生活(社会)、思想品德课程。

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开足课时,开好课程。

第十一条实施学科德育渗透。

德育课程以外的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应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自觉地、有意识地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意志品质。

学校还应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把德育内容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

第十二条开设好专题教育课程。

学校应根据国家要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媒介素养教育、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

学校要按规定课时在地方与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好专题教育,使学生知晓专题教育的基本知识,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开展德育活动第十三条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要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重点,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特点,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要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制度规范,如《一日常规》、《班级公约》等。

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要开展行之有效的检查,督促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第十四条开展序列化的月主题教育活动。

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结合德育工作内容、重大节庆日,体现层次要求,对各年段的月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整体规划,确定每个月教育主题,实现德育活动内容的序列化。

第十五条组织开展序列化的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活动。

班级应围绕学校月主题,安排好每周班(团、队)会教育专题,组织班(团、队)活动,做到有主题、有教案。

要成立班(团、队)会课教研组,经常开展班(团、队)会课竞赛或观摩活动。

班(团、队)会课要体现学生道德主体实践特点,做到课内活动与课外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

第十六条规范仪式与典礼教育活动。

学校仪式与典礼包括升(降)国旗仪式、总结表彰仪式、入学(党、团、队)仪式、退队仪式、开学典礼、散学典礼、成人典礼、毕业典礼、颁奖典礼和纪念性典礼等。

学校要不断创新设计活动仪程,认真准备活动内容,保证仪式与典礼的教育效果。

要建立仪式与典礼管理制度,长期坚持,形成学校的典礼文化传统。

每周升旗仪式要结合月主题,开展国旗下讲话教育活动。

国旗下讲话要主题鲜明、贴近实际、形成序列。

第十七条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五一”、“六一”、“七一”、“八一”、教师节、“十一”等重要节日以及“七七事件”、“九一八事变”、“一二九运动”、“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要事件纪念日,组织引导学生开展歌咏赛、演讲会、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措施转化问题学生。

学校对问题学生的转化要有工作方案,帮教人员落实到位。

开展“每日一谈”活动,要求每一个教师每日至少找一个学生谈话,尤其重点关注有不良行为的学生。

第十九条开展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建设活动。

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校训,制作校旗、校徽和校歌,要建立校史陈列室(荣誉室)、团队活动室、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等,建立黑板报、橱窗、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站等,充分利用校园传媒开展教育活动。

要广泛开展励志格言警句征集、班级誓词征集、优秀板报评选等活动,定期举办学校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师生广泛参与的教育活动。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坚持开展班级文化活动,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第二十条发挥校外德育基地和社区教育作用。

学校应主动与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社会实践基地、军分区,公安特警支队、武警边防支队、消防大队等单位和社区建立校外教育关系,并实行挂牌,利用这些专门场所和设施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考察、调查活动,做到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应列入教育教学计划。

学校要引导学生自主策划、设计集体活动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要借助广大家长的社会力量和资源,把家长请进来,让学生走出去,帮助学校丰富教育课程,培育开发新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第二十二条密切家校联系。

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安排好系统的家教课程。

通过家长接待日、教学开放周(月)、家长会、家校联系卡、家访等方式,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思想、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五、实施德育科研第二十三条成立德育工作研究组织。

根据实际,学校可成立班(团、队)会课教研组、班主任工作教研组、学科德育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建立教研工作制度,在教研组长的组织下定期开展校本研究,提高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二十四条开展德育科研,强调内涵发展。

应结合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现实性开展专题研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策略,尤其要针对学校德育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主动申报国家、省、市级德育科研课题并有效开展研究。

第二十五条开展德育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

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班主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每学期末召开德育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会。

每学年至少评选一次德育优秀论文,交流德育工作先进经验。

班主任要提供书面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六、组织德育评价第二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应建立定期学习(考察)制度、理论研究制度、班(团、队)会制度、检查评比制度、总结交流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

建立让学生参与管理与自我管理的制度。

如:文明行为监督岗、示范岗、一日班长制,值日(周)生制度、文明宿舍制度等,所有制度应形成体系、装订成册,并通过多种形式让师生知晓、执行,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制度文化。

同时,所有制度应形成德育常规管理档案。

第二十七条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中小学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每学年要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要采取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任课教师评定、班主任评定、家长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

要将定性评价和等级评价结合起来。

班主任撰写学生操行评语要体现个性化和人性化,语言亲切、感情真挚、用词恰当,有利于激励学生健康成长,要注重学生平时关键性表现的记载和评价。

第二十八条抓好班主任工作评价。

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采取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和学校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每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班主任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表彰先进。

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会议,表彰德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

学校应定期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如优秀学生干部、“美德少年”、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少先队员等,同时设立特长生、进步生等单项奖,积极推进个性化评优的办法,形成有学校特色的奖励制度。

学校应严肃校纪、校规,对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其家长。

应对受批评和处分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建立教育管理档案。

附:中山市中小学班主任常规工作要求附:中山市中小学班主任常规工作要求一、日工作(1)班主任经常性巡堂。

(2)指导学生检查安全、纪律、仪容仪表、出勤、卫生等。

(3)课间操、年级集会、年级或班级活动必须到岗,眼保健操提倡到岗。

(4)寄宿制学校,要检查晚自习情况。

(5)掌握班级上课、学习情况,并对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跟踪纠正,及时和科任老师、学生家长联系。

二、周工作(1)每周一上午组织学生参加全校升旗仪式。

(2)经常找学生谈心。

一学期至少找每生谈心2次,关注问题学生并与之谈心若干次。

至少一次深入宿舍了解情况。

(3)认真上好每周的班会课。

根据学校要求与班级具体情况每学期召开若干次主题班会,并定期上交主题班会课教案(电子文档)给德育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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