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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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项目的高效进行,规范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驻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顾问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责任与权力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项目驻场人员,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团队建设等,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2. 驻场人员应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和安排,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3. 驻场人员具有一定的决策权限,但需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操作,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相关情况。

三、招聘与培训1. 招聘: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与人力资源部门合作,制定岗位职责和要求,并通过面试和考核确定最适合的人选;2. 培训:新入职的驻场人员应参加入职培训,此后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专业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项目流程、项目管理方法和沟通技巧等,旨在提升驻场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根据项目目标和指标,制定公正客观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协作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等;2.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项目经理负责考核结果的统计和评价;3. 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驻场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场人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辅导其改进。

五、沟通与协作1. 内部沟通:项目驻场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内部沟通,在项目组内及时分享信息、协调工作并解决问题;2. 外部沟通:驻场人员作为项目代表,应与客户保持积极的沟通,并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和问题。

六、团队建设1. 定期会议: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团队会议,以评估项目进展、协调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2. 团队培训:为了提升驻场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项目经理可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3. 团队氛围:项目经理应积极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鼓励驻场人员互相支持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违纪与处罚对于违反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项目经理可口头警告,并要求改正;2. 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行为,项目经理可书面警告,警示其严肃对待工作;3. 降职或解聘:对严重违纪行为,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降职或解聘,以维护项目的正常进行。

工程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驻场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驻场人员的职责1.工程驻场人员应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形象。

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及时协调与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负责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保证施工记录的完整与准确。

5.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上级的指导与监督。

6.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保。

三、工程驻场人员的权利1.工程驻场人员有权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部情况,并提出建议。

2.有权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3.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有权提出增补、离场及调整工程项目的建议,并得到适当的回复。

四、工程驻场人员的义务1.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

3.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造成不良影响。

4.主动与上级、下级及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持有效的信息传递。

5.认真执行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不得私自调整项目进度、质量及安全要求。

五、工程驻场人员的管理机制1. 工程负责人对工程驻场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工作分配。

2.对于履行职责不力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工程驻场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

3.工程驻场人员的培训与提升将得到公司的全力支持,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六、工程驻场人员的考核制度1.公司设立工程驻场人员的考核制度,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评定。

2.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整待遇、奖惩等各项权益待遇的重要依据。

七、违纪处罚对于工程驻场人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严重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等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相应处理。

项目公司驻场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驻场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驻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项目公司驻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驻场项目公司员工,包括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驻场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驻场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事项,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2. 驻场员工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3. 驻场员工应做到工作勤勉、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4. 驻场员工要保证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项目公司的商业秘密。

5. 驻场员工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擅自处理与项目无关的事务。

四、驻场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驻场管理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对项目进展、人员安排等方面做出决策。

2.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 行政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物品采购、文件管理等。

4. 驻场员工要遵守项目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五、驻场管理的工作流程1. 客户提出项目需求,项目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到客户现场进行驻场管理。

2. 驻场员工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安排工作计划。

3. 驻场员工做好项目进展的监督和跟进工作,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4. 驻场员工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5. 项目完成后,驻场员工做好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准备。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订,由项目公司负责制定并在内部通知。

2. 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为项目公司驻场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感谢大家的配合!。

驻项目人员管理制度

驻项目人员管理制度

驻项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管理团队的驻项目人员。

第二条驻项目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对驻项目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进展方向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第四条驻项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对驻项目人员进行考核,根据绩效对其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条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驻项目人员应当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团队的指导和安排,保证项目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驻项目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项目管理团队在进行招聘时,应当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特点,确定驻项目人员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

第八条招聘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考察,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第九条驻项目人员被录用后,应当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享受相关的待遇。

第十条驻项目人员应当在入职前接受相关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对项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一条驻项目人员在接受培训和考核后,需通过相关评定,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章驻项目人员的工作任务及责任第十二条驻项目人员应当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任务分配,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驻项目人员需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向项目管理团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驻项目人员需保守项目管理团队的商业机密和项目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五条驻项目人员需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团队的工作安排,保证项目任务的完成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六条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若遇到问题或困难,需及时向项目管理团队反馈,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驻项目人员在完成工作时,需按照项目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确保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第四章驻项目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对驻项目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情况。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v1.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v1.

项目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建单位项目驻场人员的考勤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行为规范,保障项目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负责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项目驻场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一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第二条驻场人员考勤以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作为主要依据。

进入、离开信息中心指定办公地点必须到指纹考勤机处进行录指纹操作。

技术部、监理单位有权随机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和原始考勤记录。

通常情况下超过8:30分到考勤机录指纹签到,视为迟到;早于17:30前下班离开工作地点,视为早退。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2)人员考勤缺失且无合理解释的;(3)擅自由他人顶替其工作的;(4)上班期间违规外出。

第四条请假因特殊原因需申请请假的,按以下流程操作:(1)请假一至两天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间须有相应人员承担其工作职责,同时保持通讯通畅;(2)紧急情况,当事人遇紧急事件需要请假,必须立即联系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部,休假完毕后补办理请假手续,交由监理单位归档。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技术部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3)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

第五条每月人员考勤缺勤次数超过3次以上或累计迟到时间超过3小时需提交《缺勤情况说明》。

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核实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则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条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实际要求执行。

第三章变更管理第一条项目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项目人员变动通知》给到技术部和监理单位。

第二条项目人员变更发生的12个工作日前承建单位提出《项目人员变更申请》(附:变更人员资质证书),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审核且同意后,承建单位执行变更人员工作交接。

项目驻场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项目驻场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项目驻场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促进项目团队和谐发展。

第二章考勤管理范围第四条考勤管理范围包括上班时间、请假制度、加班制度、迟到早退处理等。

第三章上班时间第五条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共计8小时。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上班,应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

第七条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章请假制度第八条员工因事请假,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

第十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前告知项目经理,请假天数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病假:员工因生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天数根据病情确定。

第十二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法定婚假,婚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丧假,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第五章加班制度第十五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六条加班分为自愿加班和强制加班。

第十七条自愿加班:员工自愿加班,需提前告知项目经理,并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加班费。

第十八条强制加班:因项目进度等原因,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员工需进行强制加班。

第十九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章迟到早退处理第二十条员工迟到、早退,需向项目经理说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迟到: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迟到,需向项目经理说明原因。

第二十二条早退:员工提前离岗超过30分钟,视为早退,需向项目经理说明原因。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驻场人员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驻场人员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管理,项目部成立专门的驻场管理小组,负责驻场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驻场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工程管理经验和技术背景,能够熟悉项目施工图纸、规范和施工工艺建议书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项目驻场小组应定期进行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项目驻场人员的招聘与任职第七条项目部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制定项目驻场人员的招聘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开始招聘工作。

第八条项目驻场人员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拔出具备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项目驻场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项目驻场人员的任职条件包括:熟悉项目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具备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第四章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驻场人员应当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调度,按照项目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任务。

第十二条项目驻场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不得与业主、监理、供应商等相关方发生利益冲突。

第十三条项目驻场人员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第十四条项目驻场人员应当配合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章项目驻场人员的考核第十五条项目驻场人员的考核工作由项目部成立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驻场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实施,需要将专业人员派驻到项目现场,即项目驻场人员。

项目驻场人员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制定本文所述的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驻场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提高项目整体运作水平。

二、适用范围和目的本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驻场人员,旨在规范和优化项目驻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实施。

三、职责和权限1. 项目经理- 对项目驻场人员进行绩效管理,包括工作任务分配、考核和评估;- 监督和指导项目驻场人员的工作,确保其按时完成任务;- 协调解决项目驻场人员与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冲突和问题;- 负责项目驻场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 项目驻场人员- 完成项目经理指派的相关任务和工作;-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协助项目经理与项目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风险和挑战。

四、工作流程1. 驻场需求确认- 项目经理与项目团队共同确定是否需要驻场人员,并明确驻场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2. 驻场人员选择与派遣-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和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驻场人员的选择与派遣;- 驻场人员被选定后,由项目经理向其明确任务和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3. 工作任务分配与管理- 项目经理与驻场人员协商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在项目计划中明确工作内容、工期和优先级;- 项目经理定期与驻场人员进行工作进展情况的沟通和反馈。

4. 绩效考核与评估- 项目经理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对驻场人员进行评估,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五、工作要求和规范1. 服从公司和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工作纪律;2. 驻场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团队有效合作;3. 驻场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被分配的工作任务;4. 驻场人员应保护项目的商业机密和项目数据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5. 驻场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风险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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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承建单位项目驻场人员的考勤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行为规范,保障项目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负责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项目驻场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第二条驻场人员考勤以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作为主要依据。

进入、离开信息中心指定办公地点必须到指纹考勤机处进行录指纹操作。

技术部、监理单位有权随机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和原始考勤记录。

通常情况下超过8:30分到考勤机录指纹签到,视为迟到;早于17:30前下班离开工作地点,视为早退。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2)人员考勤缺失且无合理解释的;
(3)擅自由他人顶替其工作的;
(4)上班期间违规外出。

第四条请假
因特殊原因需申请请假的,按以下流程操作:
(1)请假一至两天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期间须有相应人员承担其工作职责,同时
保持通讯通畅;
(2)紧急情况,当事人遇紧急事件需要请假,必须立即联系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部,休假完毕
后补办理请假手续,交由监理单位归档。

因特
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技术部批准,
否则按旷工论处;
(3)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

第五条每月人员考勤缺勤次数超过3次以上或累计迟到时间超过3小时需提交《缺勤情况说明》。

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核实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则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条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实际要求执行。

第三章变更管理
第一条项目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项目人员变动通知》给到技术部和监理单位。

第二条项目人员变更发生的12个工作日前承建单位提出《项目人员变更申请》(附:变更人员资质证书),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审核且同意后,承建单位执行变更人员工作交接。

第三条工作交接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10个工作日,交接内容包括项目文档、项目情况报告以及现场培训,交接完毕后,必须提交《工作交接确认表》,必要时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可组织现场考核。

第四条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确认项目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问题时,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建单位变更项目人员,原则上15个工作内完成变更,接替人员也必须经过项目人员变更申请、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始试用,工作交接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一条对所担负的工作积极主动处理,服从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遵守信息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第三条驻场人员有义务保护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数据和文件。

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以及其他项目资料。

第四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

第五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第七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八条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第九条未征得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规定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
二〇一七年七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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