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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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什么是“两免一补”“两免一补”是指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须知(1)主要内容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公用经费1.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费用。

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3.农村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实现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后,经县级财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4.学校要定期对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向校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3)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对象及用途发放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制学生,此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专项用于贫困寄宿生伙食补助,不发给个人。

(4)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标准(新标准)1.免课本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部承担。

2.公用经费补助: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小学500元、初中700元提高到小学560元、初中760元。

3.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小学150元、初中250元提高到小学250元、初中350元。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A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等,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

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B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教督[2006]7号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教督[2006]7号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教督〔2006〕7号2006年9月19日)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 号)要求,现就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经费投入督导,推动政府分担责任落实到位1.对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检查省(区、市)内各级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资金的具体分担办法,检查省以下各级政府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情况。

2.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检查以县为主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情况。

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建立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经费的情况。

3.对地方各级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贫困生界定、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落实情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情况;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情况和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落实情况。

二、加强经费使用督导,促进学校资金管理规范有效4.对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政策性投入落实情况汇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政策性投入落实情况汇报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政策性投入落实情况汇报一、背景和概述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农村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了一系列的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政策性投入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内容和教育政策性投入的落实情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费投入、财政补助和学生资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具体内容:1.中央政府经费投入:中央政府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农村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资源。

这些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学校教学设施、培训农村教师、提供学生资助等方面。

2.地方政府经费投入:各地方政府也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地区教育经费的充分投入。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育经费分配方案,保障农村学校的基本教育经费。

3.财政补助:为了进一步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学校进行财政补助。

这些补助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教师待遇、购买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

4.学生资助:为了帮助农村家庭负担学生教育费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助学金、生活补助、免除学杂费等,旨在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鼓励他们送子女上学。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有效提高了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为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教育政策性投入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执行。

以下是教育政策性投入的落实情况:1.资金落实: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充分考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政府加大对农村学校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师资保障:政府对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过硬。

同时,政府加大对农村教师的薪酬和福利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一、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通过制定《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和保障范围,建立起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学校和家庭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全面保障。

同时,对于贫困地区和困境学校,应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确保这些地区和学校能够平衡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增加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达到一定的标准。

应根据人口规模、学校数量、学生基数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教育经费的总量和分配比例。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确保教育经费落地到位,不被浪费和挪用,真正用于改善教育条件和提高教育质量。

三、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要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可以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强化绩效评估,加强财务监管等方式,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教育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教师的培训和待遇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全面发展。

四、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同时,要加强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通过建立学校财务和经费公开平台,公布每个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提高教育经费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对教育经费的监督能力。

五、加强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必须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和健全各种形式的资助机制,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补助等方式,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同时,要加强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总的来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应该包括建立统一的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以及加强学生资助政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制度一、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1、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学校年度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二、财务管理的制度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改革后,中小学校除可代收课本、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超出5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上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

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后勤管理人员、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帐、算帐、结帐和报帐,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帐目,实行财务公开。

对帐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

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一切事业。

6、对后勤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视其情节及损失程度分别给予批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恶劣、损失巨大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产的管理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具体要求:1、大型资产购建需经全体班子会议决定,超过5000元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

202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范文

202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说明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各种原因,仍存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不力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建构公平、持续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2024年全国范围内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资金支持,实现教育公平。

2. 原则:(1)公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依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经费分配。

(2)保障: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经费充足,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3)可持续:构建长效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持续稳定投入。

(4)透明:明确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分配渠道,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开。

三、实施措施1. 指定最低经费标准(1)按人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最低经费标准,包括课程资源、教育设施、师资队伍、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投入。

(2)各地区按照最低经费标准核定本地区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确保达到最低经费要求。

(3)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适时调整最低经费标准,确保与时俱进。

2. 制定中央与地方经费分配机制(1)中央负责制定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原则和指标,确保基本公平。

(2)地方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确定本地区的经费分配方案,确保因地制宜。

(3)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义务教育经费,中央按照一定比例拨付经费给各地方。

(4)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3. 加强经费使用监督(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评估。

(2)加大对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强财务透明度,遏制可能存在的财务腐败行为。

(3)公开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公正性和效益性。

4. 完善师资保障机制(1)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师工资制度,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2)加大教师培训和发展的投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充足和合理使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教育资源。

督促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

根据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20%以上,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特殊资金,如办学补助、区域差别补助等,用于改善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教育决算制度,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再次,学校加强了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同时,学校还加大了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义务教育经费在市县一级的支出较高,但在农村地区却相对较低。

由于农村地区条件有限,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城市学校存在差距。

其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的教育经费,但部分学校在使用教育经费时存在浪费和不规范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增加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其次,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大对学校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

总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落实情况在逐步改善和落实中。

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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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至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经进入关键的第二年,其覆盖范围已经从西部扩大到中部和东部的全部农村地区。

下面是求学网范文网小编提供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快来看看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

这有利于推动省级政府统筹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二)坚持加大投入,突出重点。

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坚持创新管理,推进改革。

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

(四)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区分东中西部、农村和城镇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步骤,通过两年时间逐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三、主要内容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贫困面由各省(区、市)重新确认并报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补助水平。

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及中部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为8∶2,中部其他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所需资金,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比例执行。

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三)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中西部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对东部农村地区,中央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城市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

(四)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中央继续对中西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县级人民政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同时,国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相关项目,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实施步骤(一)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中央确定2017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北方地区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同时,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奖补政策。

(二)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三)以后年度,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

高校、军队、农垦、林场林区等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与所在地区同步完善,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经费分担办法,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困难地区的支持。

各省(区、市)要将实施方案、省以下资金分担比例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于2017年3月底前报财政部、教育部。

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

(二)优化教育布局,深化教育改革。

各地要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城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

(三)确保资金落实,强化绩效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经费分担责任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县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财政、教育、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管理、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学校基本情况、教师信息等数据真实准确。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凡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务院2017年4月25日相关阅读、新机制、农村孩子免交学杂费的8年之旅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事实上,从2006年开始的8年时间,农村的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不用交了,很多困难家庭的孩子也终于有学上了。

而这背后的功臣就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

2005年年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

作为一个新机制,该政策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该政策从2006年在西部农村中小学实施,2007年扩展至全国。

新机制的特点与深意新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

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

三是实行了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在部分地区试行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新机制的实施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经过2006年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试点,2007年的全面推开和调整完善,到2009年底,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全部实现。

2010至2011年,连续两次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每年提高100元,一补生均标准每年提高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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