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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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一、前期工作回顾(一)及时动员部署4月4日全市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动员会议结束,我县及时进行了再动员,县政府主要领导就XX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4月9日,我们又对全县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科或行政许可科的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再布置,并开展了业务培训。

(二)建立工作班子建立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于县编委办。

从县纪委、法制办、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抽调四名业务骨干与县编委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职权清理小组,分设一个综合组和三个业务指导组,对全县4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梳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初审。

各单位对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十分重视,“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

(三)全面梳理权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于4月28日顺利完成我县41个部门(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工作,工作进度全市最快。

全县“一报”共梳理出十类权力事项8805项,其中行政许可38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88项,行政处罚4851项,行政强制277项,行政征收97项,行政给付74项,行政裁决25项,行政确认209项,行政奖励109项,其他行政权力2588项。

各部门(单位)自行加压,主动减权,目前要求保留的权力事项共有7748项,占88%。

(四)市县(区)并联审核5月初,按照市、县(区)职权清理“通盘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全市分为7个审核小组(市本级2个、每个县区各1个),我县为第四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民政、监察、审计、环保、统计、安监、人防办、机关事务局、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等九个系统(单位)的权力清单“一报” 材料的规范性初审。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照省相关部门“二报二回”审核意见,我县(市第四审核小组)在全市九个系统(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拼盘” 的基础上,进行逐条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分系统召开市县区权力清单工作联络员会议,对接、沟通我们的初审意见。

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

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

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根据公司要求,我对自己在工作中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清单化管理和汇报,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我在工作中的权力责任清单情况汇报:一、权力清单:1. 决策权,作为部门经理,我拥有部门内的决策权,可以对部门内的事务做出决策,包括人员安排、项目推进、预算分配等。

2. 管理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工作任务的分配、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

3. 资源调配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资源进行调配,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调配和管理。

4. 沟通权,我有权代表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协助解决部门间的合作问题。

5. 监督权,我有权对部门内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质量达标。

二、责任清单:1. 服务客户,作为部门经理,我有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工作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团队建设,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能力。

3. 绩效考核,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4. 预算管理,我有责任对部门内的预算进行管理,确保预算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 安全管理,我有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汇报情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严格按照上述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决策权方面,我对部门内的重要决策进行了及时、准确的把握,确保了部门内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管理权方面,我通过团队建设和绩效考核,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在资源调配权方面,我合理调配资源,确保了部门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沟通权和监督权方面,我与其他部门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协助解决了部门间的合作问题,同时对部门内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在责任清单方面,我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首位,确保了部门内工作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团队建设方面,我注重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在绩效考核方面,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考核,确保了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预算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我严格管理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注重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一、引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组织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基础性文件,对于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权责明确、目标明确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次自查报告旨在总结与评估本组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情况,并将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以推动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工作总结1.权力清单梳理工作(1)澄清职责:通过对组织机构、职责范围等进行排查,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边界,消除模糊不清的职责分工问题。

(2)梳理权力清单:根据澄清后的职责范围,对各岗位的权力进行详细梳理,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权力条目的科学合理。

(3)权力审批流程优化:对权力清单进行审核,建立适应变化的权力审批流程,并优化权限分配机制,确保权力使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责任清单梳理工作(1)明确责任范围:通过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的梳理,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消除责任模糊的情况,确保责任明确。

(2)梳理责任清单:根据明确的职责范围,对各个岗位的责任进行详细梳理,并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责任条目的准确明确。

(3)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制定责任追究的规范,明确责任追究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责任得到有效追究,激励员工履行职责。

三、存在问题分析1.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1)权力清单条目较多:部分岗位权力过于细化,导致条目较多,使用起来会有一定的困难。

(2)权力审批流程不畅:权力审批流程存在环节繁琐、时间较长的问题,影响工作效率。

(3)权力范围不明确:一些岗位的权力范围边界模糊,可能导致职责重叠或争议。

2.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1)责任条目较少:部分岗位职责梳理不全面,造成责任不清晰、难以追溯。

(2)责任追究流程不完善:对于责任追究的流程和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责任追究不够有力。

(3)责任范围不符实际情况:一些岗位的责任范围过大或过小,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一步修改。

四、改进意见1.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改进意见:(1)合理优化权力条目:对权力清单进行审视和整理,将过于细化的权力进行整合,减少条目数量,提高可操作性。

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表(共121项)

人社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表(共121项)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旗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及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的进行处罚。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四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三)、(四)、(八)项规定的,按照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其他各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对用人单位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商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处罚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旗县以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及职业介绍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和本《细则》的进行处罚。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四、其他需需要单独说明或反映的重要问问题。
根据永办发(20xx5)8号、永政办发(20xx5)21号文件内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再再列入政府机构序列,无行政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推行政府部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工作方案》和县委编办的通知知安排,现就**县供销合作作社联合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单位)权力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按照《**县推行政府部门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梳理理了4个内设机构。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1类,,共计4项;。
二、履职情况分析
经认认真梳理分析,**县供销合合作社联合社行使的4项职权权没有职责交叉、分散的情况况,也不存在职责缺位、越位位行使的情况,履行方式是符符合部门职责,也适应经济社社会发展,没有长期未行使的的职权,也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章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仍在行使使的职权。
三、清理后初步步处理意见
根据部门职责规规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合社承担着负责农村现代流通通网络体系的组织、规划、协协调、服务和建设,化肥等农农资经营储备的组织、协调和和指导。梳理出的4项行政职职权主要是按照上级业务主管管部门的安排,进行审核推荐荐上报,只履行审核推荐权,,没有最终的决定审批权。对对梳理的4项职权,初步处理理意见是保留。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行县乡镇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实际,制定了《XX县扶贫开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清理主体、具体任务、工作步骤,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开展权责梳理。

共梳理本部门及内设8个股室的权力和责任行政职权3类1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8项,追责情形40项。

二、履职情况分析XX县由于贫困程度深、群众贫困面大,现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32户25469人。

仅有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扶贫项目审批、农村扶贫对象审定及整村推进、扶贫安居等扶贫项目审批职权,没有职责交叉、分散;职责缺位、越位情况。

三、清理后初步处理意见随着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的不断出现,结合梳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着大局、长远的原则,所有的职权项均应“保留”。

1、保留扶贫工作监督检查;2、保留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审批;3、保留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审定;4、保留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信贷扶贫项目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审批。

四、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采取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梳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各股(室)协调配合。

此次权责清理工作涉及各个股(室),权责事项繁杂,对此我局认真组织涉及股(室)认真开展梳理工作,确保权责梳理不疏漏。

三是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交流。

在梳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人员交流,认真对照各项清理事项,确保权责清理不疏漏。

四是清理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

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

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情况汇报

明晰法定职责完善权责体系努力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指导下,我局以“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全力组织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确认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高标准抓好组织落实201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机构整合,划入原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场价格监管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体制。

我局组建运行之初,正是全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之时。

市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既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局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明晰职责的现实选择,它有利于市场监督管理队伍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有利于解决行政行为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有利于打击懒政、遏制腐败、提高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因此,我局把它作为全局重中之重工作高度重视,举全局之力,迅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集中总结梳理体制改革后没有完成的职能转移和接收工作,制定时间表,逐一推进落实;三是把确认责任清单与探索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

按照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合并审批事项,简政放权。

(二)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审核部门职责是否合法完整。

把没有法律依据或国家、省、市已经明令禁止取消的权力事项坚决砍掉;二是审核具体工作事项是否准确规范。

逐条逐项审核权力运行程序、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做到零差错。

三是审核权责边界是否清晰合理。

权责交叉、重叠的重新确权确责,空白缺位的确定责任主体及时填补;四是审核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是否可行有效。

从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入手,完善制度,填充内容,缺啥补啥;五是审核公共服务是否方便完善。

乡镇权力事项梳理表、权力清单

乡镇权力事项梳理表、权力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2 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教育法委员会令第19号发 布) 第五条 实施义务教育,城市以市或者市辖区为单 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 (镇)。 7.落实义务教育;批准适 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的行政 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 区划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学 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 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 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 证明。 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271号)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 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 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 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 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 待遇资格初审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管理工作。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 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 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 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 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 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 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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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共160项,其中省发改委6项、省教育厅24项、省民族事务委员会7项、省国土厅10项、省交通厅36项、省商务厅16项、省体育局8项、省工商局9项、省食药监局30项、省物价局7项发改委:6项行政许可:1.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2.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确认:3.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限额及以上)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其他:5.境外投资项目备案6.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教育厅:24项行政许可:1.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2.设立民办助学高等学校以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3.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核准与审定4.实施专科层次教育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5.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核(审核转报)6.省属高等学校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审核(审核转报)行政确认: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8.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条件的确认9.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10.普通高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11.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的确认12.示范性幼儿园评审认定13.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初审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审核行政奖励:14.特级教师评选15.教学成果奖16.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17.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8.全省大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19.黑龙江省高校文明单位(权力清单为“校园”)其他:20.高等学校设置函授站(点)备案.21.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专业备案.22.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批23.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2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民族事务委员会:7项行政许可:1.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审批(政务服务平台为“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2.权限内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3.权限内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超出自用数量)权力清单未标注》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4.设立宗教院校审批(初审)5.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6.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7.寺观教堂的筹备设立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确认:5.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确认行政奖励:6.授予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7.授予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黑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国土厅:10项行政许可:1.权限内矿产资源勘查许可2.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古生物化石审批3.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批4.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6.乙级、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7.乙级、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8.权限内地质勘查资质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9.垦区所属农、牧、林场,国有森工林区内建设用地的土地登记(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10.权限内土地登记(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裁决:11.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12.权限内土地权属争议裁决行政征收:13.权限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14.对利用国家地质档案资料和地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盈利性活动地质成果资料费的征收其他:15.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16.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17.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责令限期拆除的违法行为18.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的违法行为19.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或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的违法行为交通厅:36项行政许可:1.权限内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2.国际、国内跨省、跨地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3.权限内在公路上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4.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5.权限内港口设施建设使用非深水岸线许可6.国际客、货经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7.公路水运工程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资格证核发8.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9.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10.通航河流、湖泊上修建建筑物和施工工程许可11.权限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设置、悬挂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12.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13.权限内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14.收费公路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标准许可15.权限内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16.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17.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水运工程监理甲乙丙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18.权限内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19.权限内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20.权限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1.权限内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砂金许可22.权限内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确认23.特殊情况危及公路安全作业审批2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25.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26.权限内水路运输许可27.公路养护资质认证28.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审查(审核转报)行政征收:29.占挖公路、损坏公路附属设施赔(补)偿费征收30.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31.权限内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确认:31.一、二级客运站站级确认32.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机构乙级、丙级等级核定33.公路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核定)行政奖励:34.检举、控告危害航标的行为,对破案有功的;及时制止危害航标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损失的;捞获水上漂流航标,主动送交航标管理机关的奖励行政征收:35.占挖公路、损坏公路附属设施赔(补)偿费征收其他:36.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37.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备案38.责令当事人改正(整改)或限期改正(整改)违法行为39.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商务厅:16项行政许可:1.拍卖企业设立审批2.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3.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4.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审批5.权限内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6.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7.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权力清单有,政务平台无项目)8.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权力清单有,政务平台无项目)9.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10.省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11.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12.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经营资格认定(初审1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14.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认定(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15.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16.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确认:17.外国人来华商务《(工作)政务服务平台无》签证通知核发确认18.省级商务储备企业资质认定19.“龙江老字号”品牌认定20.“中华老字号”认定21.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22.对外劳务合作(包括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项目确认(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体育局:8项行政许可:1.申请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审批行政确认:2.省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确认(或登记、证明、鉴定、认定)3.省级纪录的确认4.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确认5.黑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条件审核确认(或登记、证明、鉴定、认定)行政奖励6.全省体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7.“百万青少年上冰雪”表彰其他:8.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工商局:9项行政许可:1.权限内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裁决:2.企业名称争议裁决行政确认:3.对黑龙江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其他:4.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权力清单有,政务平台无项目)5.将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6.对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7.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8.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中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9.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的审查食药监局:30项行政许可:1.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2.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3.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4.权限内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调剂批准5.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审核6.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7.权限内药品生产许可及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认证证书核发8.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核发9.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审批10.权限内药品经营许可与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核发1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12.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审核13.权限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购买、使用审批14.权限内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许可15.权限内药品补充申请审核16.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政务平台描述为”化妆品生产许可新办“)17.中药品种保护审批(初审)18.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转报)1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初审(审核转报)20.国产药品注册(初审)21.执业药师注册(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确认: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认定22.基本药物、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确认23.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24.药品出口销售证明行政奖励:25.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其他:26.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7.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召回28.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29.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3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上市后的医疗器械再评价省物价局:7项行政确认:1.涉税财物价格认定2.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行政奖励:4.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行政复议:5.行政复议(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行政确认:6.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7.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权力清单无项目,政务服务平台增加项目)其他:8.责令退还多收价款9.价格干预措施10.省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11.省本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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