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技术监督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汽轮机是重要的能源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化工、石油等领域。
为了确保汽轮机在使用中的安全可靠性,需要对其技术进行监督管理。
本文将介绍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保障汽轮机在使用中的安全可靠性;•维护和提高汽轮机的技术水平;•提高汽轮机的经济性和适用性。
二、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要求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要求包括:1. 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关于汽轮机技术标准和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汽轮机安全技术规程》、《汽轮机试车和运行管理规定》等。
2. 确定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企业应当建立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实施技术监督和检查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汽轮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4. 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企业应当加强对汽轮机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定期开展紧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技术交流和研究企业应当加强与同行业企业的技术交流,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并加大对汽轮机的研发力度,提高汽轮机的技术水平。
三、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实施步骤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企业应当制定针对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技术监督和检查制度、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等。
2. 建立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企业应当建立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 开展技术监督和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汽轮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指对汽轮机技术的监督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具体的细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1. 监督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确定负责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门机构,明确其职责、权力和适用范围,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
2. 技术监督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管理:制定技术监督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计划,确保监督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对技术监督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公正、严谨和专业。
3. 技术审核和评估:对汽轮机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对关键技术参数进行验证和验证。
4. 监测和检测:建立汽轮机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定期对汽轮机的运行状态、性能和安全性进行监测和检测。
对监测和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审查和验收:对汽轮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对汽轮机的整机和关键部件进行综合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6. 问题处理和整改:对发现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对严重的技术问题进行报告和通报,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监督实施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进行惩处和纠正。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的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和销售汽轮机产品的单位。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应当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防范和化解安全和环境风险。
第五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应当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国际标准的采纳和应用。
第六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应当与相关单位的监督机制相衔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技术监督秩序。
第二章监督范围第七条汽轮机技术监督范围包括汽轮机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报废等环节。
第八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监督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第九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相关监督信息。
第十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监督结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监督要求第十一条汽轮机设计样机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汽轮机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汽轮机制造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实验室,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和试验。
第十四条汽轮机安装企业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十五条汽轮机维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人员条件,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六条汽轮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监督措施第十七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可以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汽轮机产品进行检测。
第十八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可以对存在问题的汽轮机产品进行召回和停产处理。
第十九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可以依法发布安全警示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和消费者的投诉。
第五章监督责任第二十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汽轮机制造企业应当加强自身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汽轮机技术监督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细则汽轮机技术监督细则是为了确保汽轮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而制定的一套具体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技术监督的必要性、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监督实施的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以期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一、技术监督的必要性汽轮机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在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运行工况,汽轮机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
为了确保汽轮机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技术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技术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汽轮机设备的隐患和故障。
通过定期检查和监测,可以及早发现汽轮机的设备老化、磨损、腐蚀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避免因设备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其次,技术监督可以提高汽轮机的运行效率。
通过对汽轮机工作性能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及时调整工作参数,优化运行工况,减少能量损失,提高整机的效率。
最后,技术监督可以提升汽轮机的整体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有效的技术监督措施,可以加强对汽轮机设备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整体管理效能。
二、监督的内容和方式1.常规检查和维护。
根据汽轮机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外观的清洁和润滑剂的添加、设备性能的检测和记录等。
2.设备监测与分析。
利用现代化的监测装置对汽轮机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如温度、压力、振动等,通过数据分析和趋势预测,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3.事故隐患排查。
定期对汽轮机设备进行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包括设备的安全阀、传感器、控制回路等的检查和测试,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技术培训和学习。
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对汽轮机设备相关知识的了解,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汽轮机的操作维护技术。
三、监督实施的要求1.制定监督计划。
根据汽轮机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内容、责任人等,确保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 背景介绍汽轮机是能源转换装置之一,其作用是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为生产和生活提供重要的能源。
但是,汽轮机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故障,甚至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提高汽轮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必须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的监督管理。
2. 监督管理机制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包括监督检查、技术评估、技术指导、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2.1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对汽轮机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
监督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检查。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方面:•汽轮机的技术状态:包括汽轮机的运行情况、工况参数、振动、轴承温度、轴承轴向移动、轴向振动、噪声、动平衡、转速频率等技术参数。
•汽轮机的安全运行:包括汽轮机的运行稳定性、速控器精度、监测装置精度、保护器动作可靠性等方面。
•汽轮机的检修维护:包括汽轮机检修的质量、检修操作的标准、检修的周期等方面。
2.2 技术评估技术评估是对汽轮机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和检修维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技术评估应当依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科学、专业的方法,对汽轮机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
技术评估应当包含以下方面:•汽轮机的性能评估:包括汽轮机的发电效率、热效率、效益系数、缺陷评价等。
•汽轮机的安全评估:包括汽轮机的可靠性、安全性、故障概率等方面的评价。
•汽轮机的检修评价:包括对检修情况的评价,以及对检修质量的检查和评价。
2.3 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是对汽轮机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支持的过程。
技术指导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汽轮机的运行和检修提供科学、规范、负责的技术支持。
技术指导应当包含以下方面:•汽轮机的运行指导:包括对汽轮机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对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等。
•汽轮机的检修指导:包括对检修人员的培训、教育,对检修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指导等。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5篇)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汽轮机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影响汽轮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使有关能耗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达到最佳水平,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第三条本标准适发电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分管领导是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发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三级网。
第一级为厂级,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
汽轮机技术监督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试验等部门的汽轮机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汽轮机监督三级网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总工程师职责:(一)贯彻国家、行业、公司颁发的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
(二)落实公司下达的汽轮机指标;(三)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四)审批各项汽轮机指标计划。
(五)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汽轮机监督职责:(一)负责汽轮机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汽轮机监督的法规、规程、规定及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的制度;(二)负责编制汽轮机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实施细则;(三)负责定期召开汽轮机监督分析会议,全面掌握汽轮机及辅机设备运行、检修和消缺情况,对重大的设备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网运作良好;(四)负责定期上报汽轮机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月报、年报、信息速报;(五)负责落实查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技术监督提出的预警问题的整改计划并闭环管理;(六)负责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汽轮机设备的设计选型和审查、监造和出厂验收、安装和投产验收工作;(七)负责落实各汽轮机技术监督指标和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八)负责汽轮机技改的可研准备,工程管理和改造工程完成后的分析总结和评价效果;(九)负责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如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月报、年报、技改可行性报告、方案等。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汽轮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气轮机参照执行。
第二章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汽轮机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后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的改善情况。
(四)参与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五)负责定期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报告,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六)负责组织召开汽轮机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背景汽轮机是一种重要的能量转换装置,广泛应用于电力、石化、化工等领域。
为确保汽轮机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汽轮机组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就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相关部门、企业进行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二、监督内容和要求1. 设备状态监督在汽轮机运行期间,需要对设备状态进行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转速、振动、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润滑、除尘、冷却、供气、供水等设备的工作状态;•油液、水质等质量指标的监测;•常见故障和事故的分析。
监督要求:•监督频率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监督中所涉及的设备应具有相应合法的证明文件;•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到企业运营管理人员手中。
2. 技术漏洞监督在汽轮机的生产、检修、维护使用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技术漏洞,如:•设备设计、制造中过程中的不合理;•操作、维修措施不当;•维保人员培训不足,技能水平不纯熟。
监督要求:•加强技术漏洞信息的搜集、研究;•依托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漏洞研究、验证;•明确技术漏洞整改方案和环节,并跟踪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监督汽轮机是危险性较高的设备,为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开展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环节;•操作、维修培训等方面;•相应的文档记录。
监督要求:•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监督对象应全面覆盖受监管企业所有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及企业人员相关操作、维修、培训等方面;•监管部门应建立事故应急机制,并落实安全预警机制,保障安全生产。
三、监督措施1. 检查检查是对被监管对象的现场或文档、记录的详细审查,检查要求严格按照经过权威机构授权的监督计划实施,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企业相关标准进行,对企业未纳入的检查事项应当补充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便对照监督计划或监督计划补充情况。
2. 验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和研究,并且加以验证,明确问题的性质和成因,针对性进行处理和整改,并根据处理和整改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方案,对问题进行跟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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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本实施细则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汽轮机监测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1.2 本条例解释权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部;1.3 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1.3.1 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以下简称汽机监测)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1.3.2 汽机监测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检查、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发现设备异常及时诊断和处理,防止故障恶化、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2 监督机构及职责范围2.1公司成立“十项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办公室”,作为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生产和技术监督的常设机构。
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支持部,由总工程师负责,在技术支持部设汽轮机技术监督专职(兼职)工程师,在技术监督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2.2汽轮机监测专职(兼职)工程师的职责:2.2.1负责本厂的汽机监测归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汽机监测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本厂汽机设备的状况,按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和总结;2.2.2参与并组织重大定期试验及故障诊断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在本厂进行有关汽轮机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2.2.3发现同监测有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总工程师(助理)报告,对已发现的问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2.2.4建立本厂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台帐及数据库;2.2.5对运行和检修人员进行汽机监测培训。
2.2.6 及时掌握和分析汽轮机运行状态及缺陷情况,参加重大事故分析和处理;2.2.7 研究和解决汽机监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负责汽轮机故障诊断和提出消缺措施;2.2.8 建立汽轮机设备的技术档案;2.2.9 向基层单位推荐性能和质量好的汽机监测设备、仪器和仪表2.2.10 及时了解和掌握汽机监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有计划地开展汽机监测方面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2.2.11 组织基层单位的汽机监测劳动竞赛、检查、评比工作,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奖惩意见。
3 技术监测3.1 振动监测3.1.1 测量条件:在传感器输出信号的前置放大器后,应有固定的引线插座,便于振动诊断接线。
3.1.2 测量方法3.1.2.1 振动的测量参数是位移(峰-峰值),测量单位是um(微米);3.1.2.2 我厂轴承振动的测量均是相对振动,且只设了垂直振动测点,在各轴承顶盖上方正中;3.1.2.3 频谱分析时应注意信号的干扰,包括电磁干扰、测量系统固有频率、输入方式不匹配等。
3.1.3 相关资料的搜集3.1.3.1 设备资料:如轴承结构及临界转速、轴瓦型式及失稳转速、动平衡加重位置和出厂时动平衡情况,轴承振动及金属温度限值、汽缸支承和滑销系统、发电机和励磁机的有关资料,振动测量系统的技术性能等。
3.1.3.2 安装和检修资料:如基础沉降、汽缸及轴承座水平扬度、汽缸及轴承负荷分配、各部滑销间隙、轴瓦间隙及紧力、油档间隙、轴颈椭圆度及圆柱度、轴的原始弯曲、推力盘面瓢偏、转子联轴器找中情况、汽封间隙及通流部分间隙等。
3.1.3.3 调试和运行资料:如大轴原始晃度。
启动和带负荷轴承的振动值、临界转速实测值和过临界时的最大振动值、各轴瓦的顶轴油压(代表油膜压力)、盘车电流及电流摆动值。
汽轮机各部分金属温度及膨胀值、轴向位移及差胀值,汽机惰走曲线等。
还要搜集和记录与振动有关的事故情况,振动超标及处理情况。
3.1.4 电厂的日常监测3.1.4.1 机组正常运行和起停过程中对振动的监测分为每日监测和每月监测。
,如果振动异常,监测周期应当缩短。
每日监测工作由运行人员负责,记录在专门的记录本上;每月监测工作由专人负责。
3.1.4.2 日常监测的内容包括各轴承的振动、轴瓦温度轴承油压和回油温度。
记录中还应包括机组负荷(或转速)、蒸汽参数及真空、轴向位移、汽缸膨胀、润滑油温等参数。
起停过程还应记录升速率、真空破坏情况、临界转速下的最大振动。
3.2 叶片监测3.2.1 监测范围内容3.2.1.1 大修机组:测定调频叶片级的切向A0(一阶)频率,对频率分散率和共振安全进行评价。
3.2.1.2 事故和新叶片按事故性质和新换叶片性质来确定测量范围。
3.2.2 测频方法3.2.2.1 测频方法有自振法、共振法和频谱分析法等三种。
3.2.2.2 叶片编号的标志如果制造厂有编号标志,应保留使用。
有未叶片标志的以未叶片为“1”顺旋转方向依次编号。
如不属上述情况则可在任意一片(组)的叶根、轮缘或复环上打上钢印“1”顺旋转方向依次编号。
3.2.3 相关资料收集3.2.3.1 设备资料机组一般情况:电厂、机组编号、制造厂、机组型号、各缸叶片级数、机组功率、设计主蒸汽参数、排汽压力等。
叶片基本数据:节圆直径、叶片工作高度、工作温度、结构情况、动叶数、静叶数、动叶型线、动叶材料、叶根型式、叶根宽度等。
叶片强度振动基本数据:计算静频率、动频率。
制造厂实测静频率、温度修正系数、安全倍率、频率允许范围等。
3.2.3.2 安装和检修资料。
如投产时现场叶片频率数据、动静部分间隙、叶片探伤记录、叶片冲刷情况、叶片和叶轮缺陷记录等。
3.2.4 叶片频率安全性评价3.2.4.1 叶片振动强度安全性考核不调频叶片动强度安全性,主要是考核叶片共振时的动应力水平,而频率特性不须严格控制。
安全性考核参照《汽轮机不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1978年由机械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批准试行)。
调频叶片的安全性考核,包括频率特性和动强度两方面,二者必须同时满足各自的考核指标。
安全性考核参照《汽轮机调频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1981年机械工业部批准为企业标准D/DQI014-81)。
3.2.4.2 叶片频率分散率的考核:叶片频率分散率△f是反映叶片制造、装配质量的一个指标,△f<8%为合格。
叶片型面高度大于150mm的叶片,装前均需测频,装于同一叶轮的单个叶片频率分散率应小于6%。
3.2.5 机组大修时检修公司应对汽轮机叶片进行检查3.2.5.1 在动静叶片清理后逐级逐片地用肉眼、放大镜或着色探伤等办法仔细检查,特别对调频叶片的级、安全倍率小的级、本机组或同类型机组上曾发生过缺陷的级,在型线根部断面过度区、进出汽边缘、应力集中处、叶片铆钉处、围带铆钉孔、拉金孔。
叶片硬化区等薄弱环节要仔细检查有无裂纹或损伤变形。
每项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必要时拍照存档,检查人员需签名。
3.2.5.2 检查围带有否松动、变形或摩擦痕迹。
检查封口叶片及其它叶片有否松动、外拔、倾斜、位移等3.2.5.3 检查叶片结垢情况,严重结垢叶片在清洗前应取样分析,并记录颜色、形状、厚薄、分布等情况。
3.2.5.4 检查叶片表面受冲刷、腐蚀或损伤的情况,严重者应做好样本、测量尺寸或照相备查。
3.2.5.5 检查喷嘴(静叶)节距的均匀性和上下隔板中分面的严密性,若中分面不严密应进行修复。
3.2.5.6 对调频叶片进行切向一阶振动频率测量,有明显变化或落入共振区时,应报告电试所,共同分析原因,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3.2.6 叶片事故分析3.2.6.1 发现叶片受损,首先要保护现场,搜集所有残体。
协同金属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做好记录,并保护好叶片断口、裂纹等损坏征状,拍照留存。
3.2.6.2 对损坏级叶片作肉眼宏观检查,有无加工不良、应力集中、腐蚀、机械损伤、弯曲变形、松动位移等异常现象。
对肉眼检查有疑点的叶片,进一步用5到10倍放大镜、着色法、磁粉探伤或超声波进一步详细检查。
3.2.6.3 对断落叶片保留实物及保护断面,检查断面位置、形状、断面特征、受力状态等。
对断面应做金相分析、硬度检查、电镜检查,必要时进行材料成分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
3.2.6.4 对损坏级叶片进行叶片振动特性测量是否落入共振,对照原始的频率特性,按照汽轮机叶片振动强度安全准则进行分析3.2.6.5 根据运行记录、事故特点和上面的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提出改进措施。
3.3 调节保安系统监测3.3.1 调节保安系统的基本要求3.3.1.1 所有保安装置均应完好,并正常投入。
3.3.1.2 在正常蒸汽参数和凝汽器真空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状态下运行。
负荷稳定时,机组负荷不应摆动。
负荷变动时调节系统动作平稳。
3.3.1.3 液压调节系统的速度变动率为额定转速的±5%,迟缓率小于0.5%。
电调速度变动率为额定转速的5%(3%-6%可调),迟缓率(包括执行机构)一般小于0.1%。
3.3.1.4 机组甩额定负荷时,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机空转运行,转速不超过危急遮断器或超速保护动作转速。
3.3.2 相关资料搜集3.3.2.1 设备资料:制造厂调节保安系统图纸和技术资料。
3.3.2.2 安装和检修资料:安装和检修的技术记录(如:间隙、定位长度、弹簧自由长度、平行度、同心度、离心泵轴径晃度及联轴器找中心等)及缺陷处理记录。
3.3.2.3 调试和运行资料:如调节系统速度变动率、迟缓率、调节范围,部件静态调整数据、超速试验动作值、汽门严密性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定、油循环后油质化验单、与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事故情况等。
3.3.3 静态调整和试验3.3.3.1 调节系统新安装、大修或改进后进行静态特性试验与调整。
另外,根据运行中调节系统异常情况,确定是否需作静态调整试验。
3.3.3.2 试验内容静止试验:调速器特性、油动机特性、配汽机构特性。
空负荷试验:主要测量调速器特性、同步器调整范围。
带负荷试验:测量油动机行程与负荷的关系。
3.3.3.3 根据静止试验、空负荷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确定下列数据:同步器在高限与中限位置速度变动率与迟缓率;调速器迟缓率与油动机来回偏差值;调节汽阀的重叠度及开启侧的富裕行程;同步器调节范围;调节系统的稳定性及同步器调节的灵活性。
3.3.3.4 自动主汽门关闭时间测定:手动脱扣测量自动主汽门关闭时间,关闭时间应符合制造厂标准:主汽门关闭动作时间小于0.5秒。
3.3.4 喷油试验3.3.4.1 机组每运行2000小时,应进行喷油试验。
3.3.4.2 试验方法:按照制造厂要求进行。
3.3.5 超速试验3.3.5.1 超速试验一般在下列情况进行:新安装机组或机组大修以后;调节保安系统经过拆动重新装复后;停机一个月以后再启动。
3.3.5.2 每个危急遮断器的超速试验,在同一情况下应作两次,两次动作转速之差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0.6%。
试验方法及限额标准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危急遮断器动作转速为110-112%额定转速。
3.3.5.3 冷态启动做超速试验,应按制造厂要求带10MW左右负荷,且连续运行4小时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