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义与利”以及其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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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

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

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

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

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

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

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

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

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

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

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

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儒家义利观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理论,主张把义和利相嵌合起来,以义为先,以利为辅,实现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

其核心思想为“义在先,利在后”,这反表明儒家的价值观以道德为重,重视道德价值的高于金钱上的价值,即利益。

在现今社会中,儒家义利观的现实意义仍然不容忽视。

首先,儒家义利观对于社会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之间的利益成为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为了实现最大限度的自我价值,个人与群体之间往往会出现冲突。

因此,儒家义利观强调义胜于利,通过追求道德和人性化的价值实现合理的利益分配,使人们在道德与利益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

这具有指导意义,意味着要推广道德价值观念,以达到社会和谐、公正、公平的状态。

其次,儒家义利观强调“立身以立义,兴家以兴利”,表明了道德的重要性对于个人的成长也是至关重要的。

人们必须遵守道德,才能使自己成为能够承担更多责任的“一流公民”,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而“兴家以兴利”则表明,如果我们坚持运用道德价值来进行经济活动,不仅可以获得利益,在经历财务承担和合理分配方面也将会获得无穷益处。

最后,儒家义利观在加强政府和市民互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儒家强调“民本”思想,即将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负责为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

这不仅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也有助于强化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政治稳定。

综上,儒家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理论之一,虽然历经多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它指引着我们在道德尊严与利益最大化之间寻求平衡,推广并体现道德伦理对于个人与整个社会和谐、公正和平衡等方面的价值。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儒家义利观是指儒家思想家们关于义与利的基本观念,用一句话来说,它就是强调“义”而重视“利”。

儒家从《论语》观念中发展出一套“义利观”,认为首要的是要关注义的道德规范,而不应仅仅为了追求私利而造成损害。

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还有仁、义、智、忠、信等,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义利观。

从思想上来讲,儒家义利观体现了儒家“仁者无敌”的思想,也就是说,真正有“仁”者,就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和迫害,他将坚决依照道德规范行事,履行公共责任,他会放弃自身利益而去为社会公平正义而贡献力量。

而借助伦理规范的制约,儒家更注重以“利”来显示“义”,从而衡量一个人的品行。

正是由于配合“仁”(“义”),才使这个“义”更能实现,而不会随意流失。

从实践上来说,儒家义利观在生活中影响着大多数人的情感选择和行为行为,而这种习惯可以回溯到秦朝的节制诸侯的礼仪制度以及管理国家的观点上。

例如,曾经流传过一些儒家思想家们的“大德小利”和“小利大怨”的言语,他们运用他们的道德情操,来表明大多数人的情感倾向,而变成他们一块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意义体现在许多方面,即从Government.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lement sound policies which serve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rather than its self-interest, in order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n addition, safeguarding public interest should b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being kept in mind when making any decision.In terms of corruption and scandals, either in businesses or public offices, those officials or business related personnel should be punished and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ir wrongdoings. Such action could only be made possible when the government has clear and sound policies to prevent such situation from arising.儒家义利观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儒家对追求实现义之情操的追求,以及如何以实现义来追求利,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张“利之 ”。故在公立层面上,无义利之辨
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 言自己有求利之心。
(例文如下) “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论语·述而 》
“不义而富且贵, 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 》
②总结: 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
但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 必须考虑 其是否符合“义”,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 孔 子强调“以义为上” , 鄙视不义之财 。
—根—据以材“料理三欲,观概”括为南基宋础时的期“理义学利家观朱”熹新“释义义
利材观料”三的特点及实质。
实质“:仁重、义义实、质礼是、重智礼岂,不是是维天护理以?忠君君臣、、孝父父子、
为兄核弟心、的夫宗妇法、等朋级友秩岂序不与是伦天理理原?”则。
——《朱子文集》
①朱“熹义的者义天利理观之以所其宜理,欲利思者想人为情基之础所,欲把。仁”义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 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 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 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 ”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①发展: “义”的人性基础——“性善说”
材料二
“ 君仁 , 莫不仁; 君义 , 莫不义 ; 君正 , 莫 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
总结: 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
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 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
义与利的含义:
孔子所言之“利 ”与今天所说的“利 益 ”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 质财富、权力等的主观追求。
“义者宜也”,所谓义即合宜于道德 伦理要求。

围绕思考儒家理想人格的传承对当代人的意义和作用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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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思考儒家理想人格的传承对当代人的意义和作用400字作文《论语》是做人的灵魂、准则。

孔子认为,道德高尚的人在具备仁爱之心的同时,还必须兼备社会良知,敢于担当社会责任与正义——这就是孔子在《论语》中经常强调的“义”。

这里的“义”即道义、正义,准确地说,是一种社会良知与责任感……在孔夫子看来,“义”是安身立命之根本,道德的价值高于物质的利益,人的精神追求远比物质需要有意义。

合乎道义的生活,即使贫贱困苦,也能使人感到精神充实、快乐,而那种凭借不正当的手段谋得的富贵利禄,虽然可以使人得到物质利益的满足,却只如飘忽即逝的浮云,不值得一顾。

孔子主张道德高尚的人应“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

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为了追求道德的价值,即使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是孔子重“义”的一面。

同时,孔子虽然强调道德的价值,却并非绝对地排斥利。

他明确肯定,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天性,这一点连他本人也不例外。

孔夫子特别强调的是,谋求物质利益必须建立在合乎道义的基础上,不能无所节制,不能没有限度,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而损害道义。

他指出:“官与贵,是人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凸现出来。

为此,正确看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

孔夫子的“见利思义”思想,有助于启迪今天的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有利于社会朝着健康、良性的轨道迈进。

孔夫子认为,道德高尚的人要懂礼、讲礼。

礼是一个人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内心修养,具有强制性。

孔夫子非常赞赏周礼,“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周礼包括《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为“三礼”。

《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礼记》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论著选集,其中既有礼仪制度的记述,也有关于礼的理论及其伦理道德、学术思想的论述。

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的当代德育价值

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的当代德育价值

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的当代德育价值文章论述了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道德,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时代价值和意义:仁,拯救溺爱的过失;义,时代经济的智慧;礼,弥补我们缺失了的规范;智,不仅是知识更是智慧;信,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标签:仁;义;礼;智;信;德育儒家五常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日常生活中。

并且随着时代的进步,儒家五常也被各个时代的特色文化所发展和丰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我们当代德育也必然继承“仁义礼智信”五常的精华,并且结合时代特征和现实条件赋予其新的意义和内涵。

一、仁,拯救溺爱的过失“仁”作为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含义十分丰富。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里就体现了仁的根本——孝悌。

家庭作为基础的社会组成单位,其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否。

所以在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生活中,对于个体的人而言,最重要的关系对象莫过于父母、兄弟、姐妹。

而孝与悌则正是体现了这两种基础人际关系。

马克思讲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所以,一个人如果不能处理好与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那么将失去社会生活的道德基础。

究竟怎么样才可以拥有仁德?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通过孔子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求仁的方法不在外,而在于内。

要从自己的内心出发。

樊迟问仁。

子曰:“爱人。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从内心出发,以仁爱为根本,给予爱、传递爱,兼济博爱。

我们要基于对父母兄弟最纯粹的爱,将这种爱发扬推广到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身上。

这便是仁德的当代价值。

在一个独生子女的时代里,我们承受了过多的爱,来自父母与家庭的爱,为了不使我们溺水于滔滔爱河之中,我们必须学会怎样将这份爱传递出去,给予他人,真正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无私君子。

儒家的“义与利”以及其时代意义

儒家的“义与利”以及其时代意义

儒家的“xx与利”以及其时代意xx“义与利”是中国思想史上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

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不仅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且还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

对待义于利的态度,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人们对儒家义与利的态度在认识上存有很大分歧,对于儒家是否一概排斥、否定利的积极意义也有完全不同的认识,但在认定儒家“重义轻利”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

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的科学义利观,对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加以正确引导。

这也就恰恰使得儒家的义利观,体现其在当今社会的时代意义。

一.xx古代的义与利“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义”注重整体利益、道德诉求;“利”则强调个体私人利益。

因此义利之辨是一种道德和利益何者为重的抉择。

义利问题各家都有论说。

在义与利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孰为本孰为末的问题上,儒家“重义轻利”,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讲利、求利,而在于是否“放于利而行”、“惟利是求”。

实践经验一再告诉人们,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与人、与己不仅无益而且十分有害。

孔子、孟子对此都有充分的论述。

孔子主张“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自述其志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他以重义还是重利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他把对义利关系的判断作为是否成人的标准:“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范文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范文

《先秦儒家利益观探析》篇一一、引言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先秦时期作为中国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其思想文化尤为丰富。

其中,儒家思想以其独特的利益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先秦儒家的利益观,分析其思想内涵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二、先秦儒家利益观的基本理念先秦儒家强调以仁、义为核心,提出了以德治民的观念。

在此理念下,利益被视为服务于更大社会利益之下的工具和手段。

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儒家倾向于提倡社会整体的利益为重,追求道德境界的至高无上。

(一)仁爱与利他儒家思想强调仁爱之心,认为人应具备同情心和包容心。

在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时,应注重和谐共处,追求互利共赢。

在面对利益冲突时,儒家提倡舍弃小我,以大局为重,这便是典型的利他主义思想。

(二)义高于利儒家思想中,“义”是道德的最高准则。

在儒家看来,虽然利益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但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利益本身,而在于如何正当、合理地获取和使用这些利益。

当利益与“义”发生冲突时,儒家主张舍弃利益以维护“义”。

三、先秦儒家利益观的实践应用先秦儒家的利益观不仅是一种理论体系,更是一种实践指导。

在治理国家、处理社会关系等方面,儒家提出了许多实践方法。

(一)以德治民儒家强调统治者应以德治民,注重教化与治理的和谐统一。

这种思想要求统治者从民心出发,顺应民意,以满足民众的利益需求为前提来实施治理措施。

(二)注重教育儒家认为教育是培养道德品质、提升个人修养的重要途径。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践行“仁爱”和“义”等道德观念,从而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四、先秦儒家利益观的影响与意义先秦儒家的利益观对中国乃至东亚地区的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为后世提供了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影响了人们对于个人与社会、国家与民族等关系的理解与处理方式。

此外,在当代社会面临各种复杂的利益冲突和挑战时,先秦儒家的利益观依然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它教导我们如何以和谐共处的方式平衡个体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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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义与利”以及其时代意义“义与利”是中国思想史上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

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不仅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且还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

对待义于利的态度,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人们对儒家义与利的态度在认识上存有很大分歧,对于儒家是否一概排斥、否定利的积极意义也有完全不同的认识,但在认定儒家“重义轻利”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

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的科学义利观,对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加以正确引导。

这也就恰恰使得儒家的义利观,体现其在当今社会的时代意义。

一.中国古代的义与利“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义”注重整体利益、道德诉求;“利”则强调个体私人利益。

因此义利之辨是一种道德和利益何者为重的抉择。

义利问题各家都有论说。

在义与利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孰为本孰为末的问题上,儒家“重义轻利”,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讲利、求利,而在于是否“放于利而行”、“惟利是求”。

实践经验一再告诉人们,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与人、与己不仅无益而且十分有害。

孔子、孟子对此都有充分的论述。

孔子主张“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自述其志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他以重义还是重利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他把对义利关系的判断作为是否成人的标准:“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

他面对君主则劝诫“义然后取,人不怨其取”。

《孟子》开篇即讲“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他认为,自然生命是人的“小体”,精神生命是人的“大体”,物质利益只能满足人的“小体”需要,道德仁义才能满足人的“大体”需要。

孟子更认为,如果人与人之间处处以私利来计算,惟利是图,“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结果是“终去仁义……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孟子·告子下》)“惟利是求”的行为方式、价值选择不仅会加剧人际关系的紧张,而且还会造成“上下交征利”并导致“国危”。

到了汉代,董仲舒着重宣扬义利之辨。

《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说:“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义利之辨所蕴含的基本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利与私利的问题;二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的问题。

儒家反对言利,其所谓利即指私利。

孟子说:“王曰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其利皆指私利。

事实上,儒家所言“轻利”,并非不重视利,而是反对“见利忘义”、“因利害义”、“保利弃义”。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他一点都不掩饰自己“求富”,“恶贫”的观点。

关于人的利欲问题,孟子的观点也是现实的。

齐宣王接见孟子时,说他自己有“好货”和“好色”的毛病,对此,孟子认为,一般来说,这都不算什么毛病,他还引用周之先祖公刘也曾“好货”、太王也曾“好色”,举例加以说明贪财好色的人也未必不能行仁义。

另一位儒家集大成者荀子,更充分肯定“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歇,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韩非子·荣辱》)这一任何人也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因此,儒家的重义轻利,其主旨绝非轻利,更不是反对利,而是主张在合乎义的前提下,去取得正当的、更大的、长远的利益。

在当今社会下,“义利之辨”涉及各个方面,影响深远。

三.“儒家义利观”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孔孟的这种“儒家义利观”经营价值理念运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中,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原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

现代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经营行为带有明显的创利的目的,这是无可非议的。

企业如果没有利润,就无法维持生存和扩大再生产,经营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怎样赚钱,赚什么钱,必须要有个规范作为基础和前提,这个规范就是社会的利益、群众的利益,还有自然的利益。

人都有活下去和活得更好的愿望,但并不能因此就去损害他人的生命和利益,这是道德和法制所不容的。

因此,当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群众利益、国家民族利益发生矛盾时,前者必须要服从后者。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讲,道理也是一样的,企业必须本着“义以为上,以义统利”的观念处理好与社会、他人、国家甚至还有与自然的关系。

企业必须处理好企业盈利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企业盈利必须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社会发展作贡献,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因为社会是企业的利益之源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社会环境如何,与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发展息息相关。

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就如同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一样,求义则两利,求利弃义则两败。

从根本上说,一个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不在于是否拥有雄厚的资金,也不在于能否获得一时的高额利润,而在于拥有一个富有、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因此,有责任感的企业,尤其是东方国家的企业在自己取得成功时都不忘回报国家和社会,许多企业家把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表现出了“以义当先,以义为上”的高尚情怀。

三.儒家传统义利观对中国外交的影响外交决策中重视“义”与“利”的统一。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政府在外交决策上更重视“义”。

随着时代演进以及国际关系现实的变化,“义”具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既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道义、正义观念,又有对国家主权独立、民族尊严的捍卫与维护,以及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既有民族大义之“义”,也有国际主义之“义”。

当今世界的国际竞争,已经超越国家间竞争,成为区域集团间的竞争。

与北美及欧洲地区相比,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尚处于初级阶段,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非物质层面而言,东亚各国区域意识淡薄,民族意识反而及其强烈。

这表现在各国注重维护本国利益,但缺乏与其他国家合作的精神。

中国要在21世纪和平崛起,成长为一个全球大国,仅靠自身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整合亚太地区力量,推动和构建亚洲地区主义。

这更需要中国高举“义”字大旗,在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着眼于长远发展,不计较一时得失。

在国际社会中不仅要维护本国利益,也要维护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维护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中国政府的外交决策也是这样做的,例如,在南海岛屿争端问题上,中国政府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在与周边国家的领土领海纠纷中,并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在与第三世界国家关系问题上,强调无论中国怎么发展,中国都属于第三世界国家,永远和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

可以说,只有由“义”而非“利”出发,中国才能在国际社会赢得更多的支持者,发出更强大的声音,也才能更切实有效地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在目前中国外交的基本布局中,周边国家是首要,以实现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和平、安全、合作、繁荣为政策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主张以及睦邻、富邻、安邻的思路。

这与儒家王道外交”亲仁善邻、以德行仁、以大事小、协和万邦、悦近来远”可谓不谋而合。

四.大学生义与利的探析中国传统道德价值的主流取向是重义轻利,但也存在义利并重、重利轻义的非主流价值取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各种意识形态、文化现象、价值观念相互碰撞,对当代中国大学生义利观的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困惑。

在对当代大学生的义利观教育中,要积极汲取中国传统义利观思想中的精髓,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义利关系,树立起社会主义义利观。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教育,要教育学生明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需倡导集体主义”。

在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和实现个人利益。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们从来不忌讳言利,而且要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要在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和实现个利益,利要合理合法,社会主义义利观主张取利要合义,义利要统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注意反对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的错误倾向,要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取利。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理论上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和民主法制,实践上坚持理论灌输与实际相结合。

结合新形势下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教育,注意激发和保护他们的爱国热情,帮助他们历史地、辩证地、全面地认识社会现象。

认真把握大学生的政治方向、思想认识、心理素质和实际生活等不同层面的问题。

通过营造良好的思想教育氛围,引导青年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实践活动,以有理有据的说服劝导,来提高广大青年的文明素质,还可以集中建设一些规模较大且有影响作用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及时与青年沟通,把握它们的思想导向,有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五.坚持重义轻利”的价值原则儒家的“义利观”既是中国传统思想论争的一个核心议题,也渗透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经济到外交,从国家到我们自身,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因此深入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合理内核并进行现代转换,对于我们在现代化社会转型时期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践行儒家的“义利观”改变“惟利是求”的价值追求,消除、克服“放于利而行”的危害?儒家认为依循“重义轻利”的价值原则,在义利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能够“义以为质”、“义以为上”、“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理想的方法和途径。

因为“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论语·宪问》)在处理义利问题时始终遵循道义原则,“利”合于义则取之,违于义则去之,“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论语·里仁》)追求富贵、消除贫贱都应诉诸道德理性,以义为准绳,以义导利,以义去恶(厌恶)。

不仅如此,儒家认为“义未尝不利”(朱熹:《朱子语类》卷五十一)、“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①,“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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