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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栓塞为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分析与防控措施建议

肺栓塞为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分析与防控措施建议

医疗安全肺栓塞为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分析与防控措施建议Analysis of Medical Error with Pulmonary Embolism as Damage Consequence and Suggestions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顾惠珍 GU Hui-zhenAbstract目的 从技术鉴定角度分析肺栓塞为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临床特征、发生机制和高危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方法 从科室分布、高危因素、事故等级、责任程度、事故原因等方面对本鉴定中心2011―2019年18例以肺栓塞为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进行分析。

结果 手术科室14例,内科4例。

死亡13例,植物人状态1例,好转及未愈4例。

年龄、手术、创伤、肿瘤、药物等是造成肺栓塞相关事故的高危因素。

经医学技术鉴定,判医疗机构有过错的14例,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无过错的4例。

对风险认识不足及不规范的预防、诊断、治疗措施是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

结论 医疗机构应警惕肺栓塞的发生,加强风险评估,采取综合预防措施有效控制肺栓塞的发病率、病死率,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mechanism and high-risk factors of medical error in which pulmonary embolism is a damage consequ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echnical appraisal, and to propose preventive measures. Methods From 2011 to 2019, 18 cases of medical errors with pulmonary embolism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department distribution, high-risk factors, accident level, degree of responsibility, and causes of the accidents. Results There were 14 cases happening in the operating department and 4 cases in the internal medicine department. 13 cases died, 1 case was in vegetative state, and 4 cases improved or did not heal. Age, surgery, trauma, tumor, drugs, etc. are the high-risk factors that cause pulmonary embolism-related accidents. After medical technology appraisal, 14 cases were judged that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was at fault, and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should assume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and secondary responsibility. There were 4 cases were not at fault. Insufficient knowledge of risks and non-standard preven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measures are the causes of medical accidents. Conclusion Medical institutions should be alert to the occurrence of pulmonary embolism, strengthen risk assessment, take comprehensive preventive measures to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incidence and mortalityof pulmonary embolism, and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medical disputes and medical accidents.关键词 Key words:肺栓塞 Pulmonary embolism ;医疗差错 Medical error ;高危因素 High-risk factors ;风险防范 Risk prevention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Medical Malpractice Technical Appraisal Center of Pudong Email:*****************中图分类号:R197.6;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j.issn.1671-9069.2020.12.003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PE)是以各种栓子阻塞肺动脉或其分支为其发病原因的一组疾病或临床综合征的总称,肺血栓栓塞症(PTE)是肺栓塞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一、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中华医学会,它在必要时,可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启动上,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商请。

应注意,各医学会是否只能对本行政区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法无明文。

我们认为由于专家等人员依法不受行政区域限制,而且,特殊情况下,依鉴定需要,专家鉴定组人员可以从其他辖区医学会的专家库中抽取,所以,医学会不应跨行政区进行鉴定。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类1、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2、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程禄多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程禄多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程禄多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4【案件字号】(2021)沪02民终3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迎昌李伊红周喆【审理法官】李迎昌李伊红周喆【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程禄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当事人】程禄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当事人-个人】程禄多【当事人-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程禄多【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本院观点】医疗损害类案件由于其专业性,判断涉案诊疗行为是否合乎诊疗规范,是否构成医疗损害,应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认定。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医疗损害类案件由于其专业性,判断涉案诊疗行为是否合乎诊疗规范,是否构成医疗损害,应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认定。

本案中,一审法院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后,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医学会进行了第一次医疗损害鉴定。

程禄多不认可第一次鉴定结论,同时对送检材料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其提供的材料尚不足以推翻院方病史材料的真实性,一审法院再次委托上海市医学会对涉案诊疗行为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有据,本院予以采纳。

程禄多上诉主张院方病史材料造假,鉴定结论有误,但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且未能提供相关医学、鉴定学依据反驳鉴定结论,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程禄多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1 恳求事项:恳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xx进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因谢xx、西安xx客运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20xx年xx月xx日在xx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详细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

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

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

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

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安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展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展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根据。

请予批准。

申请人:xxx20xx年xx月xx日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被申请人:恳求目的: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展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那么(试行)》对被申请人进展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承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那么(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承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承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展。

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承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展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根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司法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

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根据何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营医院纠纷现状与监管对策研究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营医院纠纷现状与监管对策研究

院 医疗 质量 安全 的监 管提供 依据 , 并提 出合理 建议 。
1 对 象和 方 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 1 调 查 对 象及 内容 .
本 次调 查研 究 的对 象 为 浦 东新 区 门诊 部 以上 民
范、 医疗安 全意 识薄 弱 、 反相 应法 律法 规等 。 违
基金 项 目 : 海 市 卫生 监 督 科 研 基 金 项 目(0 0 1) 上 2 10 5
26. 5 8
[] 4 毛永 贤 , 刘军红 , 杨永英 , 乳 腺 自查现状及其 相关 因素 等.
分析 [ ] 护理学 杂志 , 0 , ( ) 3 3— 0 . J. 2 3 8 4 :0 3 5 0
[] 鸣, 5俞 王庆杰 , 润 田, . 李 等 天津市妇女乳 腺健康 行 为与意 识情况调 查[ ] 中国慢性病 预 防与 控制 ,0 2 1 ( )2 J. 20 ,0 1 :0
2 结 果与 分析
腹 腔镜 联合 术 ” 被 吊销《 , 医疗 机构 执业 许 可证 》 。少
数 民营 医 院违规 行为 不仅损 害 了患者 的利益 , 还扰 乱 了正常 的 医疗秩 序 , 重损 害 了 民营 医疗 机 构 、 至 严 甚 整个 卫 生系 统 的形 象 。
2 1 纠纷和 事 故概 况 . 3年来 共受 理 医疗纠 纷举 报 投诉 2 4起 , 0 涉及 各 类学 科 2 5科 次 , 中前 5位 的 学 科 依 次是 泌 尿 外 1 其
上 海预 防 医学
S a g a o ma fP e e t e Me i i e h n h iJ u lo rv n i d cn v
21 第 2 0 2年 4卷 第 2期
2 1 Vo. 4 N . 0 2. 1 2 o 2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影响及思考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影响及思考

中国卫生产业CHINA HEALTHINDUSTRY[基金项目]浦东新区卫计委卫生计生科研项目资助(PW2018B-07)资助。

[作者简介]孙畅(1981-),男,硕士,主治医师,研究方向为卫生管理。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期望值的日益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量持续上升,但由于医疗本身具有风险性、未知性、复杂性等特点,同时,患方的高期望值与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不相称,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部分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激烈冲突,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而在法律层面,仅有《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分别针对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进行了定义和解释,但是针对医疗纠纷的定义和处理途径一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

在此背景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及时颁布实施,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明确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影响《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明确了各医疗机构以及临床医务人员的诊疗责任,要以患者为中心。

强调了医患双方应当依法遵守医疗秩序,并重点明确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同时,还对病历保存、封存、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的确立,以及对新闻媒体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1.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继续现行有效《条例》第二条对医疗纠纷的定义重新进行了明确。

重新定义后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定义明显区别开来。

笔者认为,医疗纠纷包含了医方在提供给患方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了和医疗服务具有直接关系的意外情DOI:10.16659/ki.1672-5654.2020.30.19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影响及思考孙畅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上海200135[摘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701条国务院令)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2023司法鉴定申请书

2023司法鉴定申请书

2023司法鉴定申请书2023司法鉴定申请书1申请人:广州市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法定代表人:小明职务:总经理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张三于7月30日至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

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

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

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

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

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

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在深入探讨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所指的是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安全,对于社会公众的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中,我们需要关注的一点是医疗机构的基本设施和环境。

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并保持干净整洁,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医疗机构的基本设施如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也要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医疗服务不受影响。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也是至关重要的。

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否则将影响医疗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对医疗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患者的安全。

另外,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中还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服务的评估和改进、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等方面,以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医疗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以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上海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基本设施和环境的管理、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在我个人看来,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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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2015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医患双共同委托以及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组织专家组对医患双方争议进行技术鉴定。

二、机构设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属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单位机构规格:最高管理岗位6级。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编制员额:12人。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和鉴定办公室。

鉴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即“三项鉴定”工作。

党政办公室承担中心的工作安排和日常行政事务。

第二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2015年度决算表
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计37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93万元,占96.92%;事业10万元,占2.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1万元,占0.38%。

二、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计36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2万元,占86.59%;项目支出48.64万元,占13.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三、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9.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66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2.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按
规定支出的体检、福利等方面的费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1.06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338.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291.13万元和项目支出47.23万元。

“医疗保障”12.7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6.22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6.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12.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40.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和幼托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节约1.2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1.2万元。

六、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决算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2015年度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决算金额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及工作人员)专项经费”,涉及预算金额27.5万元。

2015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平均得分0分。

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

具体重点项目的评价结果详见《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注:本单位2015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故本表无数据。

十、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201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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