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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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程序

小区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程序

小区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程序小区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程序一、工作目的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的财产安全,制定小区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程序。

二、工作内容1.物品放行登记(1)小区入口设立检查点,每日24小时开放,由专职人员负责物品放行登记工作。

(2)进入小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进行物品放行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并填写物品放行登记表格。

(3)对于住户的车辆和居民,可办理常住物品放行证,减少登记次数。

2.登记程序(1)物品放行登记表格包括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进入小区的日期和时间、携带物品的描述等。

(2)登记表格需在每日清晨进行整理,将前一日的登记信息整理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审核程序(1)登记表格经过审核后,方可放行,审核人员需核对来访者的身份证件与登记信息的一致性。

(2)对于携带大件物品的来访者,要求提供有效的凭证或委托书,以确保物品的归属。

4.物品放行证申请(1)住户可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常住物品放行证,需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身份证明,提交申请表格。

(2)物业管理处经核实后,将核发常住物品放行证,并提供有效期至的标志。

(3)常住物品放行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5.管理规定(1)物品放行员需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严禁私自放行物品或泄露登记信息。

(2)物品放行员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保安人员或物业管理处报告,协助处理。

(3)来访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停留时间的,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授权方可放行。

6.工作监督物品放行控制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监督,对工作程序和规范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定期评估工作效果。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漏洞,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工作职责1.物品放行员:负责进出小区车辆和人员的物品放行登记工作,核实身份证件和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2.审核人员:负责审核物品放行登记表格,核对来访者的身份证件与登记信息的一致性,确保放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保安人员:对于可疑或异常情况,包括携带大件物品的来访者,需进行安全检查和调查,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一、原料控制(一)原料采购2.进行供应商评估,包括其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3.和供应商签署供货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原料入库1.对原料进行验收,检查其数量、规格、外观和质量等。

2.进行抽样检验,对一定数量的原料进行实验室检测,确保其质量满足要求。

3.根据检验结果,对原料进行分类和标识,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

(三)原料存储1.对原料进行分类和分区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2.对原料进行有效期管理,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3.对原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过程控制(一)生产计划1.制定生产计划,明确生产量和生产周期。

2.制定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书,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二)设备和设施管理1.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制定设备检查和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3.对设备进行校验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过程监控1.检查和监控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

2.进行过程参数的监控和记录,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

3.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记录,包括原因分析和问题解决。

三、成品控制(一)产品检验1.抽样检验成品,对其进行化验和物理性质检测。

2.进行外包装的检查,确保成品外观无损和标识正确。

(二)产品存储1.对成品进行分类和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对成品进行有效期管理,确保在有效期内销售。

3.对存储条件进行监控,温度和湿度等要符合要求。

(三)产品放行1.对成品进行放行决策,根据检验结果和质量记录,决定是否放行。

2.确认放行后,填写放行资料和记录,包括放行日期和放行人员等。

3.对所放行的成品进行跟踪和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追溯性。

四、质量管理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法规。

2.进行内部审计,定期评估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3.收集和分析质量数据,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产品放行控制程序的概要,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

成品放行控制程序

成品放行控制程序

1目的建立成品放行程序,规范成品放行,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确保成品出厂符合规范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成品放行。

3职责3.1 QA人员审核与放行有关的文件、记录等。

3.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其他各部门履行本标准规定的责任。

4 放行流程4.1批记录审核:产品包装完成,入库后应按待验品管理。

生产科主管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进行检查、审核,检查、审核内容包括:4.1.1 生产作业令正确无误。

4.1.2 使用的各种物料经检验合格。

4.1.3 所有生产操作步骤均已记录并有操作者、复核者签名。

4.1.4清场记录完整,并有操作者及检查人员签名。

4.1.5 在每一主要生产步骤完成后均有物料平衡的计算。

4.1.6包装材料的领、用、销、退数量相符。

4.2 批检验记录审核检验记录人员检查、审核内容包括:4.2.1检验方法依照经过批准的检验方法进行。

4.2.2中间产品、成品所有的检验均完成,检验记录内容完整,检验结果已复核,检验报告单打印内容及签字完整,内容和结论准确,记录内容与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4.2.3记录中计算过程经复核无误,复核人签字齐全。

记录中的原始记录齐全,有检验人签名及日期。

4.2.4产品按《留样管理规程》中规定的数量进行留样。

4.3 QA放行审核QA审核人员对呈交上来的批记录及相关生产质量活动记录按照成品放行审核单进行再审核,放行审核单将纳入批记录中。

审核内容包括:✧所用物料有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物料领料单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领料数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工艺参数在控制规范内;✧有批生产作业令、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流转卡与设备状态、清场记录等均符合要求;✧所用所使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签正确,其版本符合规定要求,打印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正确;✧包装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检验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名;✧检验报告单项目及结果应符合批准的现行质量标准;✧本批产品检验是否发生不合格;✧如发生不合格,是否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本批成品检验是否合格;✧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4.4 产品放行的判断4.4.1质量负责人应在批记录审核后,对该批产品的处理作出判断,作出审核结论,并签署放行或报废文件。

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程序

1目的对各阶段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脸和试验,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脸和试脸(或授权让步放行)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

3职责3.1技术部依据产品实现过程策划所确定的检验点和检验项目,品质部组织编制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脸规程》以及其它作业文件,按《文件信息控制程序》进行审查、批准、修订和发放控制。

3.2品质部负责原辅材料、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脸,并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控。

3.3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自检。

3.4上道工序未经检脸(或判定)的半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在未收到规定检验项目的检脸试脸合格报告之前,未经批准不得接收上道工序转入的半成品。

4术语和定义4.1首件:生产开始时的第一个产品,以及改变工艺条件后生产的第一个产品。

4.2末件:生产结束时的最后一个产品。

5工作程序和内容5.1进货检验和试脸5.2过程检险控制5.35.46相关文件《文件信息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物资管理制度》、《原料取样规范》、《原料采购标准》、《成品、过程产品取样要求及脸收标准》、《原料检脸规程》、《过程产品检脸规程》、《成品检脸规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紧急物料放行工作指示》、《产品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产品和服务要求控制程序》。

7相关表格【锂辉石质量台账】、【原材料检脸台账】、【检测分析报告单】、【紧急放行申请单】、【首件检验记录表】、【异常信息反馈单】、【较大异常改善单】、【不符合报告及纠正措施记录入【8D 报告】、【过程产品检测台账】、【电池级碳酸锂台账】、【工业级碳酸锂台账】、【电池级氢氧化锂台账】、【样品登记记录表】、【化脸检测记录本】、【产品检脸报告】、【质量检脸报告单】。

8附件及附录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流程图、进料检脸流程、过程检险流程、成品检脸流程。

附件1: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流程图附件2:进料检验流程N►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附件3:过程检脸附件4:成品检险流程。

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程序

1 目的验证产品和服务的特性要求已得到满足,确保对产品和服务特性进行有效的监视和测量。

对产品和服务的放行实施控制。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货检验、生产中半成品(工序)的检验及成品的检验。

3 职责3.1 检验人员负责产品检验、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检验印章的管理。

3.2负责编制产品检验规范、验收规范和采购检验规范,提出产品检验要求。

4 工作程序4.1检验工作步骤4.1.1检验工作准备a)检查检验依据文件是否齐全,熟悉检验依据;b)明确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c)检查检验用测量装置、计量器具是否在合格检定周期内。

如果使用生产用测量装置进行检验,电子电气类应每年校准,机械类或其它易损耗类装置,校准合格后方可用于检验。

4.1.2检验依据a)进货检验的检验依据合同、技术协议书、设计图样、有关标准和规范、厂家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数据)、复验合格证等。

b)过程检验的检验依据产品设计图样、工艺规程、技术通知单、调试通知单、现场问题处理单等。

c)最终检验的检验依据产品测试细则、产品接口数据单等。

d)顾客财产的检验依据产品验收测试细则、任务书、技术协议书、测试细则、合格证等。

e)下厂验收的检验依据技术要求、验收大纲、验收细则等。

4.1.3检验结果的处理对合格产品在相关检验记录上盖检验章做标识放行;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并做标识、隔离,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执行。

4.2进货检验4.2.1外购产品复验a)物资到货后,库房管理人员提出向检验人员提供受检产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外购、外包产品验收证明》。

b)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4.2.2外包产品检验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并做好标识和记录,填写《外购、外包产品验收证明》。

必要时,需派相关人员到外包方进行现场监督和确认。

4.2.3检验合格的产品标识放行,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

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1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是组织为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措施。

这些程序的实施可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在生产、销售和交付过程中的一贯性和一致性,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护组织的声誉和信誉。

本文将详细介绍16个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2.合同评审:对客户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数据收集:收集生产、交付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以便进行监控和分析。

4.设计验证与评估: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进行验证和评估,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规范。

5.物料和设备的采购:对物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合规要求。

6.计划与生产控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进行实时的生产过程监控,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按时交付和质量要求。

7.第一次检验:对首次生产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

8.质量记录和控制:建立和维护质量记录和控制措施,以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9.客户投诉处理:对客户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改进产品和服务。

10.品质评审和内审:定期召开品质评审会议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并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其有效性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2.产品和服务的保管和交付: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妥善的保管和交付,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13.培训和技能发展: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发展,以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来执行各项任务。

14.风险管理和控制:识别和评估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中的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15.变更控制:对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和交付过程进行变更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进行相应的控制和验证。

16.过程改进:基于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对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过程进行改进,以提高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是一系列有序的控制措施,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的满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并不断改进和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1、目的使产质量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保证出厂产品安知足有关要求。

2、范围包含原资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查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权责3.1 、质量部部长担当总质量受权人;3.2 、原资料查验人担当原资料质量受权人;3.3 、过程控制负责人担当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3.4 、质量部部长担当产品查验质量受权人;3.5 、总质量受权人担当成品放行受权人。

4、定义无5、工作流程:5.1 、原资料质量放行控制5.1.1 、采买部门将采买原资料送质量部查验,原资料质量受权人对原资料实行放行时,若此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1)采买过程能否切合《外面供给产品、服务和过程控制程序》;2)原资料的供方能否发生变化,能否在合格供方名录内;3)原资料的资料构成能否发生变化;4)原资料能否拥有进货查验报告;5)进货查验过程能否知足《进货查验规程》及查验操作规程;6)查验设施能否在检定周期内;7)查验人员能否经过培训合格上岗;8)查验环境能否切合要求。

以上切合要求后的原资料质量受权人在原资料查验记录上署名放行,采购的原资料不合格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履行。

5.2 、原资料放行流程图进货不合格查验评审审查放行否是入库退货5.2 、生产过程产质量量放行控制5.2.1 、生产过程产质量量受权人依照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内容包含原资料状态、设施状态、生产环境状态、生产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5.2.2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对产品的特别工序和重点工序进行审查;5.2.3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依据相应的过程质量要求组织过程产品的质量查验、产品资料及部件组件抽检,只需过程产质量量切合规定的要求才能够转入下一工序;5.2.4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对生产记录、过程查验记录进行检查,复核过程产品的物料均衡的结果能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必需时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剖析,当统计结果出现较大偏离时应组织生产技术有关人员对偏离的结果与程序进行剖析,最后决定产品的使用与否;5.2.5 、生产条件切合要求,由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在过程查验记录中“产品放行栏”署名放行。

产品放行控制流程

产品放行控制流程

1. 目标:规范成品放行程序,确保出厂产品德量.2. 规模:合适于本公司所有成品的出厂放行.3. 义务:临盆治理部.质量治理部.发卖部.行政部对本规程的实行负责.4. 程序:4.1.每批成品放行前,质量治理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相干的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同意放行,不然不准放行.4.2 质量治理部根据产品批临盆记载及成品磨练陈述书单,决议对产品的放行与否,只有相符放行前提的产品,质量治理部司理方可签发成品放行单,发放至临盆治理部.4.3 临盆治理部接到质量治理部发放的成品磨练陈述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应将成品的待验状况标记改换成及格状况标记,并按程序筹划产品移交.4.4 行政部成品库查对成品放行单和成品磨练陈述上,根据成品磨练陈述上的型号.规格.数目筹划入库.4.5 行政部成品库的治理员应实时检讨成品的有用期,过效期产品应实时筹划报废出库.任何人都不得发放不及格产品(含近效期及包装破损产品)出厂.4.6 成品放行前提4.产品的成品磨练成果是及格的,并经质量治理部司理审核同意.4.临盆该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央产品的磨练成果是及格的,并经质量治理部司理审核.4.临盆进程中的误差.物料均衡及磨练误差相符划定请求.4.产品的所有临盆进程均相符GMP请求,且经质量治理部确认签名.4.产品的批临盆记载经临盆治理部.质量治理部负责人审核并相符划定请求.4.供给该产品物料的所有供给商审计相符相干请求.成品放行审核内容4.临盆治理部初审:成品放行前初审工作起首由临盆治理部司理或其授权人担任,授权人应熟习医疗器械GMP,且具有实践治理经验.重要审核以下内容.4.7.1.1 领用物料是否经磨练及格.4.7.1.2 批记载填写是否规范,批记载是否完全.4.7.1.3 临盆进程是否相符临盆工艺规程的请求;误差及物料均衡是否相符划定.4.7.1.4 如产生误差,履行误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准确.无误,手续齐备,相符请求.4.7.1.5 临盆进程操纵是否履行尺度操纵规程.4.质量治理部审核,重要审核以下内容4.7.2.1 是否履行同意的尺度及临盆工艺规程.4.7.2.2 配料.称量是否经由复核.4.7.2.3 各工序产品递交审核记载是否完全.4.7.2.4 清场记载是否相符划定.4.7.2.5 临盆前提或情形是否得到掌握;临盆进程是否履行现场监控治理;监控记载与批临盆(包装)记载的数据或内容是否相一致.4.中央产品.成品取样情形是否相符划定;取样记载是否完全.4.7.2.7 中央产品德量磨练是否履行同意的磨练规程,磨练成果是否相符划定.4.7.2.8 中央产品和成品磨练是否履行同意的磨练规程,磨练成果是否相符划定.4.7.2.9 中央产品.成品磨练陈述书是否完全.4.7.2.10 误差处理:批记载中如有履行误差处理记载,手续是否齐备,是否相符划定.误差的处理是否对产品德量消失显著的影响或造成潜在的质量隐患.4.7.2.11 物料均衡:是否盘算准确,相符请求.4.成品放行单的发放4.7.3.1 质量治理部审核无误后,填写“成品放行单”4.7.3.2 由质量治理部司理在“成品放行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是否放行.4.7.3.3 行政部成品仓库接到质量治理部的成品磨练陈述书后方可筹划入库手续,接到成品放行单后,方可进行出厂发货.4.8 谢绝放行4.在质量治理部的审核放行的内容中,发明消失必定的问题,可推迟成品放行日期或谢绝放行.4.对违背产品尺度和临盆工艺规程.配料或称量错误且不成返工.中央产品及成品磨练不相符划定请求.产生的误差消失显著影响质量身分等现象的,谢绝放行.4.因批临盆记载/批包装记载/磨练记载的不完全,可推迟放行日期,并责令相干部分某人员按照请求查找原因或填补相干材料.根据查找或填补的具体情形进行处理.4.因批临盆记载/批包装记载/磨练记载的数据有误或内容有误,可推迟放行日期,并责令相干部分某人员从新查对数据或内容.根据查对的具体情形进行处理.4.8.5 对谢绝放行的成品,按《不及格品掌握程序》履行.附表成品放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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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特别是采购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成品放行的管理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得到进一步细化,确保放行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职责与权限
3.1 管理者代表担任总质量放行人;
3.2 原材料检验员担任原材料质量放行人;
3.3 生产过程检验员担任生产过程质量放行人;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放行人;
3.5 总质量受权人担任成品放行质量放行人;
4.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1 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 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

原材料质量受权人按照《进货检验规程》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进货检验规程》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采购产品的名称;
b)规格型号
c)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项目与方法;
d)适用的仪器设备和器具;
e)抽样方案、接受准则
f)引用标准/引用测量程序和相关记录
抽样方案应当具有统计学依据,应当对统计推断的置信度进行分析,确
保抽检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4.1.2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d)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e)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规程》;
f)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g)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h)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进货检验记录上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3原材料质量放行流程图
4.2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控制程序:
4.2.1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过程检验规程》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
4.2.2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对产品的特殊工序与关键工序进行过程检验、过程参数的监视和测量,过程参数的监视和测量相关要求既可以包含在过程的作业指导文件中,也可以包含在过程的检验规程中;
4.2.3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相应的过程质量要求组织过程产品的质量检验、产品材料及零组件抽检,只有过程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才可以转入下一工序;
4.2.4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对生产记录、过程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复核过程产品的物料平衡的结果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必要时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结果出现较大的偏离时应组织生产、技术相关人员对偏离的结果与程序进行分析,最终决定产品的使用与否;
4.2.5 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由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在过程检验记录表单上签字放行。

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质量评审,按规定实施返工操作;
4.2.6 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流程图:
4.3 成品检验放行控制程序
4.3.1企业应当根据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产品交付要求、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等制定《成品检验规程》。

《成品检验规程》应当确定成品需要实施常规控制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程序与要求,确保每批成品都符合接收准则。

接收和拒收及其相关处置措施都应予以记录
4.3.2《成品的检验规程》至少应当明确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试验项目和方法、适用的仪器设备和器具、抽样程序、抽样方案、接收准则、引用标准/引用测量程序和相关记录等内容。

抽样方案应当具有统计学依据,应当对统计推断的置信度进行分析,确保抽检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成品检验规程的内容原则上应当覆盖已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中需要常规控制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不能覆盖的,应当在成品检验规程中予以说明。

必要时,应当给出经过确认的替代解决方案。

4.3.3在对成品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不予放行:
a)成品检验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检验规程要求;
b)成品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c)成品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d)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e)产品取样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
f)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g)检验偏差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检验满足要求,产品符合技术文件和注册标准及行业标准时,成品检验放行受权人在《成品检验报告》上签字放行。

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质量评审,按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4.4 成品放行控制程序:
4.4.1 审核原材料质量检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4.2 审核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4.3 审核成品检验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4.4.4 审核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
4.4.5 符合标准要求由总质量受权人在《成品放行单》上签字放行。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7.修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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