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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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30强企业名单

中国文化产业30强企业名单

中国文化产业30强企业名单
一、文化艺术类
1.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2.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3.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4.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5.上海时空之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
7.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
8.云南丽江市丽水金沙演艺有限公司
9.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10.云南映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广播影视类
1.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2.广东南方国际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6.上海电影(集团)公司
7.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0.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版发行类
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3.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5.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6.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8.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0.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出版传媒集团产业链研究――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为例_图讲解

我国出版传媒集团产业链研究――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为例_图讲解
2.以盈利能力为基准,重视新兴项目
根据2014年上半年的年度报表分析,集团的核心业
务——出版行业和发行行业的盈利能力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并不占优势。盈利能力最强的是软件行业,然后是游戏行业和影视行业等新兴产业链环节。集团在保持原有业务的同时,非常重视发展新兴的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这里所说的新兴项目包括在线教育、培训、影视、游
产业VIEW ON PUBLISHING
转企改制、上市融资、数字化、全产业链、网络化及大数据出版等一系列新业态,使得出版产业自20世纪末至今,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球化、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合理布局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实现“做大产业、做强主业”的经营目标,是各大出版集团面临的挑战[1]。特别是依靠上市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融得大额资金的出版集团,如何利用这一契机,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中占得先机,是各大出版集团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行业务的基本状况如表3所示。
数据来源: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集团出版、发行业务共6类产
品,其中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为主要产品,文化用品及其他虽然在出版业务中收入不多,仅为0.06亿元,但在发行业务中却创造了14.81亿元的高额收入。传统产业链环节中的印务业务,其分产品主要有两类,
软件行业和游戏行业等高新行业毛利润率较高,传统产业
图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4年产业链各环节毛利润情况数据来源: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产业链分析
通过对集团2014年年报相关数据及资料的分析,笔者
获得了集团最新的产业链各环节状况。以此为基础,笔者总结出了该集团在产业链投资方面的五点特征。
一、集团现状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自201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在打破原有传统出版产业链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内容制作、印刷发行等主营业务,增加了新媒体出版、数字平台研发、影视制作等全新业态项目的投资,进行文化产业的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打造新型的全产业链。2014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92.43亿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25.75%[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在澳大利亚正式成立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在澳大利亚正式成立子公司

近 年来 烟 印公 司积极 参与 国
标 准 化建 设资 助项 目通 过浦 东新 国际 、 国家 、行 业标 准编 写 的企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的制 修 订 工
区质 量技 术监 督 局 的审核 ,在 不 业 给 予一定 的财 政 资助 , 以推 进 作 。今年 ,公 司与全 国印刷标 准 久前 召开 的2 0 1 3 年 浦 东新 区标准 浦 东新 区标 准化 示 范试 点工作 , 化 技 术委 员会签 订合 作协 议 , 明
凤凰 澳大 利亚 公 司总经 理黄
2 0 1 8 年 , 以中 国和 印度为 主要 国 国 际艺术节 这 样 的艺术 盛宴 ,更 姗姗 表示 ,希 望通 过凤 凰澳 大利 家 的亚 洲纸 张生 产和 消 费量将 占 有 着 众多 的艺 术馆 、美 术馆 。中 亚 公司 的不懈 努力 和开 拓 ,能成 全 球总 量 的一 半 以上 。”标准 普 国 的文化 产业 的发 展 离不开 与 世 为 中澳文 化 交流 的桥梁 ,把 澳大 尔 预计 ,在 北美 和 欧洲 ,许 多种 界 的合作 与 交流 。文化 产业 不仅 利 亚 优 秀 的 文 学 和 艺 术 带 到 中 类 纸和 纸板 市场 中期 需求 增长 乏 是 增 进 文 化 交 流 互 动 的桥 梁 , 国, 同时也 让更 多的澳 大利 亚人
印刷 技术 纸和 纸板 印 化 示 范试 点工 作推 进 暨浦 东新 区 提 高新 区企 业核 心竞 争 力 。此 次 确 参 与对 《 标 准 化建 设 资助项 目表 彰会 上 , 获 批 的资助 项 目是G B / T I 7 9 3 4 . 5 — 刷 适性 测 试 方 法 》9 个 部 分 的 行 业标 准编 写工 作 。在 这 些标准 编
力 。原因是 成熟 经济 体 在这些 地 更是 进一 步拉 近双 方经 贸 人文 的 对 中 国文化感 兴趣 。 区 很 难 从 近 期 的 经 济 危 机 中 复 纽 带 。当前 中澳 关系 正站在 新 的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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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2020新文创企业50强

2020新文创企业50强

新观察18 《互联网周刊》2021.6.20是阳春白雪,也是人间烟火2008年,故宫淘宝上线,但因商品价格昂贵、实用性弱,并未掀起什么水花。

彼时,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故宫还只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历史遗址。

2013年8月,受台北故宫“创意纸胶带”的启发,故宫第一次面向公众征集文化产品创意,举办以“把故宫文化带回家”为主题的文创设计大赛。

至此,故宫文创之路正式启航,“奉旨旅行”行李牌、“朕就是这样汉子”折扇、故宫口红等一经问世就获得广泛关注,成为炙手可热的时尚单品。

故宫600年的历史沉淀,是故宫文创的灵感源泉;而故宫文创的发展,又助推了故宫文化的对外传播。

情感穿透力建立起I P与消费者之间的内在联系85后创业者王宁用一个名为M o l l y 的潮流玩具,揭开了中国盲盒经济的序幕。

2016年,王宁与M o l l y设计师王信明签下独家合作,开始销售盲盒。

自此,泡泡玛特的营业额开始飞升,不仅迅速扭亏为盈,更带起了中国的盲盒经济,赢得“中国第一潮玩”的称号。

一款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玩具何以引发如此大规模的关注,甚至让消费2020新文创企业50强文/寂静之声者不计成本地抢购?其实,I P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受众购买盲盒的主要驱动因素。

创始人王宁表示:“潮流玩具本身没有故事,不带价值观和情绪,是你把自己的情感带入。

这是潮流玩具与钢铁侠等动漫IP玩具最大的不同。

”的确,盲盒玩具本身不带感情色彩,也没有价值导向,但正是这样的“空白”方便了消费者将自己的感情代入其中,形成了受众与I P之间的内在联系。

同时,盲盒的随机性又激发了消费者的求胜欲,使得消费者不断复购玩具,欲罢不能。

新的文化生产与消费关系正在建立2018年,腾讯与敦煌研究院合作推出“敦煌诗巾”小程序。

在这个小程序中,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对设计师提供的8款主题图案、近200组敦煌元素进行自由组合,DIY属于自己的丝巾,而后直接下单购买。

这一别出心裁的形式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吸引了超过280万用户。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一个出版航母的崛起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一个出版航母的崛起
柯 出版 格局 突 破。 总 资 产与 总销 售均 突破 百 亿 元 ! 这一 优 异 化 . 这样 就 产 生了 一 组 合: 个 多元 化 以专 业 成 绩 震 撼 了整 个 出版 界 . 为处 于 水 深火 热 化 为基 础 循环。 引下 , 0 9 集 团营 收 达到 l0 20  ̄ 2 亿元 . 比 同
元, 年销售收入高这 1o 2 亿元, 同比增长 些实力较弱的 出版 l %, 65 名列全 行业榜首。在这个竞争 日 企 业 往 往 心 有 余 而
益 自热 化 的 时代 , 凤 凰 出 版 传媒 集 团 ” “ 力不 足 . 只能 慢 慢积
I 子 ☆ 像 杜 苏
如 何应 对 激 烈 的 冲 击和 挑 战 , 何 抢 占 累 资 本 再 进 行 规 横 如 先机 扬 帆 远 航 着 疑 问 . 者 走进 “ 带 笔 凤 的 扩 张 。 观 一 些 反 凰”, 访 了 凤 凰 出版 传 媒 靠 团有 限 公 司 实 力 强 的 骨 干 出 版 专 总经理陈海燕先生 。 总逻辑 缜密。 陈 只 企 业则 轻 松很 多 , 比
改造。 凤
决了员工的能进能出; 干部人事制度的改
革. 解决 了干 部 的 能 上 能 下 ; 酬分 配 制 薪 度 改 革 全面 展 开 . 效 考核 占 薪 酬结 构 的 绩
多 元 化 经 营 ,做 好 文 化 产 业 凰出皈传媒集团在文化地产上的经营思路 是这 样 的 : 文 化 地产 业 务 的 发 展 . 进 以 促 投资 者
续保持其在大众图
基本关注点都是紧紧围绕转企 改制、 数字 书市场的竞争力. 特
化 、 元经 营 、 多 走出 去 等 几个方 面。 然 口 别是在联姻国内著 虽 号都 碱得 叉 响叉 亮 , 但是 扎 扎 实实 在 这 几 名 民营 综 台 性 出 版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ppt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ppt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简介 二、公司经营宗旨 三、公司经营范围 四、公司发展规划 五、公司组织机构
一、公司简介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具影响力和规模最大 的出版发行公司之一,是全国出版发行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 中国上市公司的标杆企业之一。 出版集团所属6家出版社进入中国百家出版社行列,被评为 国家一级出版社;拥有技术先进、规模巨大、全国一流的物流 配送中心。2012年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 单位。在五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评比中,集 团均名列前茅。在世界品牌实室发布的“2011 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居第242位。
谢谢观看
凤凰网上销售
凤凰数字产品
凤凰在线
四、公司发展规划
实施企业化战略、内容创新战略、市场拓展战略、 数字化战略、外向合作战略、人才优化战略“六大战略” ,打造百亿集团。 面对金融危机的寒潮突袭坚持苦练内功,始终不渝将 内容生产化作企业核心竞争力。2009年,凤凰出版传媒集 团在文化影响、市场竞争和内容创新方面取得一系列重大 突破,各项指标列同行业之首,跻身中国出版第一方阵。
三、公司经营范围
1.许可经营项目: 图书、报纸、期刊总发行,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全国连锁经营,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音像制 品连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酒类、预包装食 品批发兼零售。 2.一般经营项目: 纸及纸制品、文教用品的销售,货物包装,货物托运,仓储 ,出版发行信息服务,出版发行营销策划,人才培训,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分支机构经营)。
发展历程
江苏省出版总 社 (1984年) 江苏人民出版 社 (1953年)
江苏出版集 团 (2001年)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公告编号:临2012-023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并由其并购上海慕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数字传媒”)增资。

增资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凤凰数字传媒拟以31,040万元认购上海慕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和网络”)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认购增资”),从而持有慕和网络64%的股权。

●本次认购增资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认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认购股权尚需取得上海市发改委、商委以及外管局的相关审批后方可实现交割。

一、交易概述2013年8月19日,凤凰数字传媒与慕和网络及自然人吴波、张嵥、周颢(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了《关于上海慕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依据【评估机构】于2013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慕和网络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3]第618号】)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凤凰数字传媒以人民币31,040万元认购慕和网络新增注册资本355.56万元,从而持有慕和网络64%的股权,成为慕和网络的控股股东。

2013年8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其并购上海慕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凤凰数字传媒以认购慕和网络新增注册资本方式持有慕和网络64%的股权。

本次认购增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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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9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2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5第四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8第五章股东大会的召开11第六章附则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经累计计算的发生额达到本条款规定标准的,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已经按本条款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已经按照本条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前述规定外,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条交易是指下列交易:(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五)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七)债权、债务重组、(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九)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十五)审议批准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贷款;(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包括资产抵押)行为,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五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六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九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

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一节股东大会的提案第十五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通知第十八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前款期限时,均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通知日。

第十九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列明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二十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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