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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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财税(2009)63 号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 号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 号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局):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将江苏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 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即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在上述20 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以下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本通知附件中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二)苏州工业园区原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执行至2008 年12 月31 日后,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发布时间:2018-11-23【文件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2.《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文件摘要】《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一、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继续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比较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比较

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比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一规定是不是似曾相似呢?没错,“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之后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正是15%的所得税减免——如此看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不是就等同于“高新技术企业”呢?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从事高技术服务的高企”,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如何区分?……根据自身的实践和学习,笔者总结了如下几条,与读者共商。

一、业务范围不同根据财税[2009]63号文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是指:一是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 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二是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 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三是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具体适用内容详见财税[2009]63号文的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该附件相当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 2号)规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也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高技术服务业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技术咨询服务等10个方面,其中的业务流程外包是指:依托行业,利用其自有技术,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有一定规模的、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面向行业、产业以及政府的特定业务,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业务整体解决方案等。

这里的外包,主要指在岸的服务外包,但也没有排除离岸的服务外包。

二、认定条件不同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中,“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 0%”一项是核心条件,决定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离岸的外包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推动了服务业的演进,使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各个领域得以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范围进行介绍,并以不同领域为例,展示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智能家居服务业务智能家居是指通过各类智能设备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家居环境的智能化管理和控制。

在智能家居服务业务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安防、智能家电、智能环境控制等。

通过智能家居系统,用户可以实现远程监控、电器控制、温度调节等功能,提高家居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二、在线教育服务业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在线教育成为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在线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在线课程制作、智能学习系统、虚拟实境教学等。

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实现了在线教育的个性化和互动性,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体验。

三、智慧交通服务业务智慧交通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提升交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的一种模式。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智慧交通领域包括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出行导航、电子收费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交通拥堵的预测和疏导,提供准确的导航和路况信息,改善交通出行的效率和安全性。

四、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是保证商品流通和供应链运作的重要环节,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这个领域具有突出的应用价值。

例如,智能仓储系统、物流追踪系统、供应链数据分析等,都能够提高物流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健康医疗服务业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健康医疗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包括远程医疗系统、医疗影像诊断技术、个人健康管理系统等。

这些技术的应用使得医疗服务更加便利和高效,提高了患者的医疗体验和治疗效果。

总结: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通过不断创新和发展,技术将进一步推动服务业的提升,提供更加丰富、高效、智能的服务。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展,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和惊喜。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_财税【2017】79号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_财税【2017】79号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法规文号:财税[2017]79号发文时间:2017-11-02 发文单位:财政部【打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
2.提交材料。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 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 申请表》(附件 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上传省级部门要求提交 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至省 级科技部门。
(二)省级部门认定 1.省级部门(或委托认定机构)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认 证,认证通过后,对申请企业《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 请表》是否完整、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首页是否加盖 企业公章以及其他问题。 2.省级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联合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企业公 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备案管理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进行。备案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如下:
(取消备案编号并公告)
撤销备案 (取消备案编号并公告)
备案
(一)认定(复核)备案 省级部门将认定企业名单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 务办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认定文件和备案函至火炬中心, 由火炬中心给予备案编号。 省级部门对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复核的事项,按照认定程序开 展复核工作。如复核企业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应及时取消其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 理管理平台”报备,同时报送相应文件至火炬中心,由火炬中心
信息表



年 度 报 告
审查
(根据地方办法) 不合格
取消资格
跟踪管理
(根据地方办法) 不合格
取消资格
各省年度报告
(一)企业申报 1.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
3
管理平台”(网址: 或者 ),进入,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 记表》(附件 1),并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 平台”提交至认定机构(根据各省管理办法指定机构)。认定机构 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 平台”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条件

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条件

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条件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技术先进型企业可谓是时代的宠儿,像个金光闪闪的明星,吸引着无数的投资者和消费者。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披上这件光鲜亮丽的“技术外衣”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技术先进型企业的认定条件,轻松点,别紧张,听我慢慢道来。

1. 创新能力1.1 技术研发首先,企业得有自己的“脑袋瓜子”。

也就是说,得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

别以为研发就是整天埋头苦干,搞一些晦涩难懂的实验。

其实,研发就像是捣蒜,得有耐心,还得动手。

企业要有专门的研发团队,像个“技术小分队”,而且这些人得有高学历、专业知识,别到头来发现是个“农民工”,那可就尴尬了。

研发的成果还得能申请专利,像是为自己的“创意”装上一个锁,别人可不能随便抄。

1.2 技术成果转化除了有研发能力,企业还得能把这些“实验室的玩意儿”转化为实际的产品。

你想想,要是企业一味地搞研发,最终却只能看着这些成果“束之高阁”,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所以,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企业得像个“搬运工”,把技术从实验室搬到市场,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这项技术的好处。

2. 市场竞争力2.1 行业影响力接着,我们得聊聊市场竞争力。

技术先进型企业不仅要会搞技术,还得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

什么叫行业影响力?简单来说,就是你得让别人知道你。

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企业就像一颗星星,但却隐藏在万千星海中,那就太遗憾了。

企业得通过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让自己闪耀出来,让消费者一提到相关产品就能想到你,真是“家喻户晓”。

2.2 客户满意度当然,企业的竞争力还体现在客户满意度上。

客户是上帝,服务质量可得跟得上。

产品要有过硬的质量,服务要热情周到,像是对待亲戚一样,亲切又不失礼貌。

如果客户觉得你的产品和服务让他们感到满意,自然会心甘情愿地为你买单,甚至推荐给身边的朋友,这样一来,企业的市场份额就会悄悄地提升,真是一举两得。

3. 可持续发展3.1 绿色技术最后,我们得提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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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 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别
适用范围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测试平台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 别
适用范围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 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适用范围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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