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
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制度一、入驻程序和条件1.创业者需提交创业计划书,并经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方可入驻。
2.创业者应签署创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入驻创业者需支付入驻费用,并按时缴纳场地租金。
二、场地管理制度1.创业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办公场所,但不得私自更改、占用其他创业者的办公室。
2.创业者需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妥善使用和保护基地提供的设施和设备。
3.创业者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将办公时间延长至深夜,以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营和其他创业者的工作环境。
三、资源支持和服务1.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服务,包括办公设施、网络、会议室等,创业者需妥善使用和保护这些资源。
3.基地将组织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活动,创业者应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管理与服务机构1.基地将设立管理与服务机构,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资源支持和服务。
2.管理与服务机构将组织创业者入驻、办公场地分配、维护设施设备等工作。
3.创业者可向管理与服务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管理与服务机构应及时回应并解决。
五、安全与保密制度1.创业者需遵守基地的安全制度和防火规定,确保创业者个人和财产的安全。
2.创业者应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基地内部的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创业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办公设备、文件等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基地将不承担责任。
六、违规行为处理1.创业者如有违反基地规定的行为,基地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服务或终止合作等。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非法活动、侵权行为等,基地有权报警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是一个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基地的需求和管理团队的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
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基地的秩序和创业者的权益至关重要,应得到创业者的理解和支持,以共同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
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

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的管理,提高孵化成功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孵化基地是指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技术支持和创业服务等一系列资源,帮助创业者完成创业项目的孵化和发展的机构。
第三条孵化基地应当明确创业者入孵的条件和流程,并根据入孵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创业服务。
第四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构,确保孵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入孵管理第五条孵化基地应当制定入孵条件和入孵流程,明确创业者的资质要求和入孵所需材料。
第六条创业者申请入孵时,应当提交企业的基本情况、商业计划书、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经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入孵条件。
第七条孵化基地应当对入孵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审查企业的合法性、技术可行性、市场潜力等,确保入孵企业的质量。
第八条孵化基地应当按照入孵企业的需求,提供一系列创业服务,包括场地租赁、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等,协助入孵企业完成创业计划。
第九条入孵企业在孵化基地的期限为一年,创业者应当按照孵化基地的要求,按时完成创业计划。
第十条入孵企业在孵化基地的期间,应当按照孵化基地规定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与孵化基地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孵化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应当根据入孵企业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创业服务,包括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人才引进等。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创业导师制度,为入孵企业分配专业导师,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各种创业问题。
第十三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创业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创业者参加培训,提升创业者的专业知识和创业技能。
第十四条孵化基地应当加强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拓展创业者的资源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
第四章孵化基地管理第十五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孵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资源分配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孵化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创业孵化中心的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
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对创业孵化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创业生态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范围和职责1.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创业孵化中心的整体管理策略,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孵化项目的筛选、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孵化中心的定位和要求。
3.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为孵化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包括资金、场地、导师指导等。
4.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与外部资源进行合作,寻求更多的合作机会和资源支持,提升孵化中心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
5.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研究和跟踪创业市场动态,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建议。
6.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负责组织创业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三、孵化项目评估和选择1. 孵化项目评估分为初步筛选和终审评估两个阶段。
初步筛选主要考察项目的商业模式、市场前景和团队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终审评估则综合考虑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
2. 在项目评估的过程中,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潜力进行充分评估,保证选择优质的项目入驻孵化中心。
3. 孵化中心管理团队会与入驻项目签订孵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
四、资源支持和服务1. 孵化中心将为入驻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包括创业投资、项目启动资金等。
2. 孵化中心将为入驻项目提供充足的场地资源,包括办公空间、会议室、实验室等,并提供基础设施和后勤支持。
3. 孵化中心将组织导师团队,为入驻项目提供专业指导和辅导,帮助项目团队解决创业中的问题。
4. 孵化中心将组织创业教育和培训活动,提供创业者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5. 孵化中心将协助入驻项目进行市场推广和对外宣传,提升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孵化基地规章制度

孵化基地规章制度【篇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汇编】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协议书企业编号:()年第号甲方: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乙方:为促进xx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具有创业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根据《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规范管理,促进乙方创业成果尽快实现商品化、商业化,双方就有关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内容和期限1.乙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期间主要从事研究和开发,生产(提供)产品(服务)。
2.乙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依据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2)根据乙方发展计划,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对经专家委员会确认企业入驻失败后,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2.甲方的义务(1)指导或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年检,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等。
(2)向乙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咨询,联系有关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3)向乙方提供入驻场地,免费为入驻企业铺设网线和电话线,开通网络、电话。
(4)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协助解决入驻期间的困难和问题。
(5)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 1 -(2)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入驻项目自主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3)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设施。
2.乙方的义务(1)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其入驻项目的计划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2)乙方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它方。
(3)乙方应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入驻场地租赁、物业等其他合同,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三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三篇篇一:XX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XX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XX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
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XX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
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XX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XX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1、初创型电商企业1) 员工人数4人以上;2) 在XX市区内注册登记;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孵化效果,促进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以下简称“入驻实体”)及基地管理人员。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服务至上,注重实效;(三)创新发展,协同共赢。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四条入驻实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发展潜力;(三)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信誉;(四)入驻实体应承诺在孵化期内完成一定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目标。
第五条入驻实体申请入驻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三)项目计划书;(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基地管理部门对入驻实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入驻实体签订入驻协议。
第七条入驻实体在孵化期内,如需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应及时向基地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入驻实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管理服务第九条基地管理部门为入驻实体提供以下服务:(一)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二)市场拓展、业务对接;(三)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服务;(四)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五)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
第十条基地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入驻实体开展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十一条基地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入驻实体档案,对入驻实体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考核与退出第十二条基地管理部门对入驻实体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项目进展情况;(二)企业财务状况;(三)研发、生产、销售等指标完成情况;(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地管理制度情况。
第十三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入驻实体,基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其退出孵化基地。
第十四条入驻实体在孵化期满后,如需继续发展,可申请续租。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基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

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孵化基地的运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确保入驻企业的发展和孵化基地的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营,并对入驻企业的行为和权益提供相应保障。
第三条孵化基地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入驻企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条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是孵化基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五条孵化基地的入驻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三)具备创新创业的项目和方案;(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六条入驻企业应提交入驻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财务报表等。
入驻申请经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可以签订入驻协议。
第七条入驻企业在入驻前,应参加基地组织的培训和指导课程,明确创新创业的目标和方向。
第八条入驻企业在入驻后,应遵守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场地租金和管理费用,并积极参与孵化基地的活动和交流。
第九条入驻企业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续期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章基地服务第十条孵化基地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一)场地租赁和办公设施;(二)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三)企业培训和指导;(四)市场推广和对接服务;(五)政策支持和资源整合。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应定期组织创业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讲座、创业大赛、创业交流会等,提高入驻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孵化基地应建立健全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和资金支持机制,为入驻企业提供项目评估、融资和资金扶持等服务。
第十三条孵化基地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整合,提高入驻企业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
第四章退出管理第十四条入驻企业应当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期整改、解除合同等。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孵化基地的有效管理,提高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的示例:一、创业孵化基地的定位和功能1.创业孵化基地是为初创企业和团队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创业指导等一系列服务的基地。
2.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设施,包括办公空间、会议室、实验室、设备等。
3.创业孵化基地的功能包括创业培训、项目孵化、投融资对接、技术转移等。
二、创业孵化基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1.创业孵化基地应该设立管理机构,包括一个负责人和相应的部门。
2.创业孵化基地的负责人负责基地的整体管理和运营,包括制定发展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等。
3.创业孵化基地的不同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如项目审核、培训指导、投融资对接等。
三、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内容1.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向入驻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施。
2.创业孵化基地应该为入驻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包括项目启动资金、研发经费等。
3.创业孵化基地应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入驻企业提升创业能力。
四、创业孵化基地的评估和退出机制1.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建立入驻企业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入驻企业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技术创新能力等。
2.创业孵化基地应该设置退出机制,对经过一定期限后未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进行退出处理。
五、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营1.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入驻申请、管理流程、经费使用等。
2.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创业大赛、项目展示等,提升基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业孵化基地应该与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创业创新发展。
六、创业孵化基地的监督和评估1.创业孵化基地应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包括基地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等。
2.创业孵化基地应该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解决入驻企业的问题和困难。
以上是一个关于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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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文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促进创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基地管理员、孵化团队、入驻企业、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为提供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集中安置孵化团队、入驻企业,推动创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场所。
第二章基地管理机构
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设有基地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管理机构的具体设置由管理机构自行决定。
第五条基地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基地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
(二)组织招商、孵化团队的引进和入驻企业的审核;
(三)管理基地内公共设施和资源,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交流活动和创业项目评审;
(五)督促入驻企业按时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六)维护基地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入驻企业管理
第六条入驻企业是指经基地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并与其签订租
赁合同的创业团队或企业。
第七条入驻企业享有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并应
当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入驻企业应当遵守基地的管理规定,维护基地的公共
秩序,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条入驻企业应当及时向基地管理机构报告经营状况和运
营情况,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入驻企业如需申请停业、搬迁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向基地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孵化团队管理
第十一条孵化团队是指正在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和发展的团队,由基地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审核,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孵化团队享有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和创
业服务,并应按照合作协议向基地管理机构缴纳孵化费用。
第十三条孵化团队应当遵守基地的管理规定,维护基地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四条孵化团队应当定期向基地管理机构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济效益,并接受基地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合作伙伴管理
第十五条基地可以与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科技企业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
第十六条合作伙伴应当遵守基地的管理规定,与基地管理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入驻企业和孵化团队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十七条合作伙伴享有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和资源,并应按照合作协议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创业孵化基地可以根据入驻企业、孵化团队和合作伙伴的经营行为和业绩,实行奖惩制度以激励和约束。
第十九条奖励措施可以包括:
(一)表彰和奖励优秀的入驻企业和孵化团队;
(二)提供优先发展、优惠政策和资助项目等支持;
(三)提供丰富的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惩罚措施可以包括:
(一)取消或暂停入驻企业的租赁合同;
(二)解除与孵化团队的合作协议;
(三)终止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
第二十一条奖惩措施应当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的规定,并经基地管理机构决定和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基地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基地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以前的入驻企业、孵化团队和合作伙伴适用。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基地管理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