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韦伯“理性官僚制”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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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官僚制是一种在现代行政组织中普遍存在的管理模式,其特点是依赖于层级、规则和程序的决策方式。

官僚制的核心理念是理性,它要求政府行政机关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遵循逻辑和规则,以确保公正、公平和高效。

随着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进程,官僚制在一些领域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再审视和改革。

官僚制的问题在于其过度强调程序和规则,忽视了对个体和实际情况的关注。

在一些情况下,官僚制往往使决策过程变得繁琐、僵化,并限制了政府机构对新情况和变化的灵活响应能力。

需要重新审视官僚制,加强对程序和规则的合理性评估,缩短决策周期,并促进与社会实际的有效对接。

官僚制往往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由于官僚制强调层级体系和权威结构,容易导致权力集中和腐败问题。

对于公务员的选拔、培训和监督机制需要进行改革,建立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制度,确保官僚机构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还需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问责,确保权力运行在法制轨道上。

官僚制在很多情况下过分依赖于书面材料和数据,忽略了对经验和创新的重视。

官僚制通常要求经过严格的文件和报告程序,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但这种依赖也容易导致决策过程变得缓慢和迟滞,限制了创新的空间和机会。

需要提高官僚机构对实践和创新的容纳度,注重经验分享和沟通交流,推动官僚制的有效运行。

对于我国行政改革而言,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需要优化程序和规则,简化决策流程,提高效率。

对于繁琐、重复的程序,需要删减或合并,以节约时间和资源。

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政务素养和专业能力。

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问责,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要注重经验分享和创新,鼓励实践和探索,提高官僚机构的适应性和创造性。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对于我国行政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通过优化程序和规则、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监督,以及增强对实践和创新的关注,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行政机构的效能和效益,为实现良好的治理和服务能力提供支持。

浅谈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意义和对中国行政体制的启示

浅谈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意义和对中国行政体制的启示

浅谈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意义和对中国行政体制的启示浅谈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对中国行政管理的意义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杨海燕什么是“官僚制”,戴维·米勒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说:“它可以指一种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根据固定规则不间断地推进的行政管理体制;亦可用某种贬义的方式来指某种带有一些特定缺陷的畸型的管理,如文牍主义、不负责任、拖沓延误等。

”在汉语中,官僚制是一个贬义词,它往往反映的是低效率行政管理下的繁琐公事程序、拖拉工作作风以及泛滥成灾的各种公文和会议记录等现象,意指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问题与弊端的状况。

而在韦伯理论中所说的“官僚制”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是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一种高效率、高度理性的现代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的推动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

为满足西方工业规模化大生产和复杂化管理提供了可行的组织理论保障。

其在精确性、快捷性、可预期性等方面优于他社会组织形式。

另一方面,官僚制举起理性和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传统组织中个人专制、裙带关系、暴力威胁、主观武断和感情用事进行管理的做法,推动了时代的发展。

一、官僚制及其特征“官僚制”是一个语源于法文和希腊文的复合词,是指实施管理的社会行政机构,在韦伯的论述中视为中性词汇。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典型的特征:1.职业化——“把他们的职务视为唯一的或主要的职业”;2.等级制——官员们“处于固定的职务等级制度之中”、“拥有固定的职务权限”;3.规则化——“通过协议的或强加的任何法都可能以理性为取向,即目的合乎理性或价值合乎理性为取向,并制订成章程,同时有权至少要求团体的成员必须尊重它”;4.非人格化——行政官员“没有憎恨和激情,因此也没有‘爱’和‘狂热’,处于一般概念的压力下;‘不因人而异’,形式上对‘人人’都一样,也就是说,理想的官员根据其职务,管辖着处于相同实际地位中的每一个有关人员;”5.技术化——官员们“根据专业业务资格任命。

浅析理性官僚制度及其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浅析理性官僚制度及其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浅析理性官僚制度及其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作者:李娅琳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9期【摘要】马克思·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是现代行政官僚制的发展的初始基本组织形态,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认识到该理论存在着弊端,也受到了很多批判,本文通过分析该理论的起源、内在特征及优缺点,提出我国现代化行政体制改革该如何将官僚制理论强化和改造,使之为新时代行政体制完善发展服务。

【关键词】官僚;理性;非人格化;批判一、官僚、官僚制及理性官僚制理论“官僚”一词,在中国古代历史里被认为是在衙门里专门从事行政工作的官吏人员,同时很让人容易联想到官僚作风、官僚主义等,颇具贬义性质,但是在英文释义里则没有这层贬义,更多的是一个中性词汇。

“官僚制”这一术语则起源于18世纪中期的法国,也被称为行政集权制,是一种以效率为中心的政府组织体系,工业革命后社会化大生产对行政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需求,官僚制的产生则是很好地促进了政府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由经验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被视为行政管理领域一项重要的现代化管理体制。

“理性官僚制理论”则是由“组织理论之父”—马克思·韦伯所提出,他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三类合法权利:一是传统权力,由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二是超凡权力,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三是法定权力,由法律规定的权力。

其中法定权利正是理想行政机构的组织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韦伯设计出了具有明确的分工、清晰的等级关系和详尽的规章制度,以精确、迅速、明确统一、严格地服从、节约时间、效率提升为目标,有训练有素的馆员组成政府管理机构的每个要素,就如同一台精致的机器一样,整个政府组织机构的运作就跟工业生产的机械化一样,以一种不掺杂个人情感,纯粹理性地追求效率提升。

二、理性官僚制的特征(一)科层化在官僚制结构体系中,按照职务等级或权力大小讲事务性工作结构成一个个工作单元,各层级人员或部门各司其职,专精于自身职能范围内事物,且受上级部门领导和监督,不得随意越位或未经许可而越权处理事务。

从韦伯官僚制评析到现代政府行政改革

从韦伯官僚制评析到现代政府行政改革

从韦伯官僚制评析到现代政府行政改革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基于理性的理想型官僚制组织模式理论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基于对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对官僚制组织模式的论述,文章从现代政府组织中官僚制的特征、官僚制内外官员的地位着手,对作者的思想进行剖析和解读。

结合现代政府行政改革状况,对韦伯的官僚制进行相应的评价,并就相关分析提出应对行政组织结构中官僚制弊端的措施。

标签:官僚制;现代政府;行政改革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若论及组织结构形式,就不得不提到官僚制(或称科层制),其对社会中组织的结构设置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作为官僚制的提出者,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对于官僚制组织结构形式进行了系统地论述。

而现代政府组织中官僚制的特征、官僚制内外官员的地位则是阐述官僚制组织结构形式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上述两个方面从政府行政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有利于我们了解在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官僚制特征,并可以由此对其沿用至今的思想进行反思,针对现代政府行政改革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从现代行政组织中官僚制的特征到官员官职地位的确认马克斯·韦伯所描绘的官僚制组织结构形式是基于理性主义之上进行展开的。

基于韦伯对于组织权力类型所进行的界定,即组织中权力的构成可划分为传统型权力、法理型权力和魅力型权力,理想的官僚制组织结构形式是建立在法理型权力的基础之上的。

而法律规章对于官僚制的正常运转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权力运行、层级制度、统一指挥得以有效实施的手段。

1、现代官僚制的基本特征(1)对官职权限和义务的重新界定。

在对现代官僚制的特征进行论述的过程中,韦伯首先认为“存在着官职管辖权限的原则,该权限一般是由规则,即由法律或行政规章决定的。

”[1]在现代官僚制体制下,官职所管理的常规活动被定义成了官员的“义务”。

这就意味着官员需要对官职的特征进行重新审视,将过去的“官职即特权”的思想进行纠正。

浅析官僚制理论及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启示意义.doc

浅析官僚制理论及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启示意义.doc

浅析官僚制理论及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启示意义4200字浅析官僚制理论及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启示意义一、官僚制度理论(一)官僚制的含义韦伯所讲的官僚制度并不具有贬义,这里指的官僚制是一种中性词汇,指的是一种组织形式,他认为这种组织形式是最现代、最有效率的。

经常不被人们了解的是,官僚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反对以前的各种管理体系(例如君主制和独裁制)中存在的屈辱和残酷,以及反复无常的主观判断。

①在过去,阶级意识和裙带关系占据了主导,专制的统治者的意愿就是唯一的法律,他们随心所欲地控制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不仅如此,如果没有优越的家世背景,就无法在任何领域出人头地。

而韦伯讲的官僚制度以法定的权利为组织的基础,试图避免对雇员的剥削,力图创造一个公平的世界。

但这种模式是一种理想的标准模式,而不是真实存在的。

(二)官僚集权组织的基础韦伯指出,统治是权力的特殊形式。

权力是社会组织内在的运行线索或关系链,它能够使得组织的运行在有序化中进行。

②基于权威合法性的方式,韦伯将组织权力划分为三种类型,即神授的权力、传统的权力、法理型的权力。

韦伯的官僚制是以法理型权力为基础的,法理型权力是建立在合法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命令基础之上的,而统治者只能在制度允许的、合理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管理,人们依照规则制度去办事。

这样,人们的行为有了一套合理的标准行为模式去服从,从而摆脱了过去无计划、无系统的传统模式,人们的行为越来越专业化、合理化,社会组织不断得到合理化的完善。

二、官僚制的优点与特征理性官僚制以法理型权力为基础,与它所替代的管理体系相比,理性官僚制的优点显而易见。

官僚制度既是理性的,又是有效率的,然而要想获得这些优点,首先就要了解它的特征。

这些优点和特征包括:(一)法制化、非个人化现代行政管理必须依据合理合法的法律规则进行,人们维护利益和行使职权都要在合理的限度内,统治者发布的命令要服从非个人化的制度。

下属服从的并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个职位拥有的非个人化的权力。

韦伯官僚制理论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启示

韦伯官僚制理论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启示

INTELLIGENCE行政管理韦伯官僚制理论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启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张涛摘要: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对世界各国的行政管理事业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毫无疑问,当今中国的行政管理活动和改革方向也要从此经典之论中汲取有益的元素。

结合当今中国的具体国情,韦伯的官僚制至少在一些特定的方面对行政管理事业和行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关键字:官僚制理性主义现代性官僚主义一、理性精神是中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理性主义精神是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的哲学起点。

他打破传统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模式,综合运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知识,把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划分为三种模式:一是建立在领袖个人魅力基础上的,“克里斯玛”式的组织管理方式;二是建立在世袭习俗和血缘惯性基础上的传统型的组织管理方式;三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官僚制”组织管理方式。

理性主义精神是“官僚制”组织管理方式的核心,即走向合理性的合理化的过程。

工具性是理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一种纯形式的,客观的,不包含价值判断的思维方式和立场,它主要表现为要求“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形式的合逻辑性”。

而我们中国的行政组织和行政管理活动是缺乏这种理性精神的,更多的行政官员只对自己的上司负责而非法律本身,换句话说,中国的行政气候决定了在官员自身发展的历程中,对于上级的忠诚比对于制度的负责要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导致我国行政组织效率低下,人情行政现象严重,工作人员任意专断,缺少法律观念和腐败事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现代性是中国行政管理组织和行政管理活动的价值目标韦伯官僚制设计中充分体现了现代性的特征,集中表现在,第一、法治化。

这是韦伯官僚制的精髓,表现为职责法定并依法行事。

第二、等级化,表现为行政职位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

即上级与下级之间基于职务等级序列具有稳定的命令服从关系,较低职位受到较高职位的监督和控制。

第三、非人格化。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官僚制理性精神的再审视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官僚制理性精神是指一种追求事务处理的效率和规范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其核心特征是强调事务处理的程序性、科学性和中立性。

在现代国家和组织中,官僚制理性精神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管理理念和行为准则。

在我国的行政机构中,官僚制理性精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再审视并进行相应的改革。

官僚制理性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行政机构的稳定和运行效率。

它要求公务员以中立和公正的态度对待事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律要求进行处理,并注重规范的事务管理。

这种精神使得行政机构能够高效、快速地处理大量的行政事务,确保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官僚制理性精神强调科学和专业的管理。

它要求公务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这种精神促使行政机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在制定政策、执行任务和解决问题等方面更加科学和专业。

官僚制理性精神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它容易导致机械性的行政管理。

官僚制理性精神追求程序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强调流程,而忽视结果。

这种以程序为导向的管理容易使行政机构变得僵化和官僚化,无法充分适应变化多样的社会需要。

官僚制理性精神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

它要求公务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而权力的行使也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这种集中的行政管理容易导致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腐败等。

而在推进行政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更加注重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使行政机构更加开放、透明和负责。

所以,在我国行政改革中,我们应对官僚制理性精神进行再审视,并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方面,要保留官僚制理性精神的优势和价值,继续强调事务处理的效率和规范性,提升行政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要注重行政机构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突破僵化和官僚化的问题,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行政改革。

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2011年09月学术探讨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文/朱晓曼摘 要:本文从基本理论出发,对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同时,站在现实发展的角度,对官僚制重新审视,提出它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官僚制;借鉴意义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9-0339-0119世纪末20世纪初,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短暂的一生中为人类贡献了影响深远的官僚制理论。

自诞生之日起,官僚制就一直处在管理理论研究的风口浪尖,成立之初广受推崇,随后又受到多方质疑,但从未脱离人们的视野。

一、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顺应了西方行政改革的需要,成为了政府运作的典型模板。

然而,随着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理论的风靡,官僚制受到了各种非议,引起了学界对它的重新审视和认识。

(一)积极作用1、带来高效率。

韦伯的官僚组织从理性精神出发,集中人力物力实现最高的效率,在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中,实现协调统一。

2、实现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化。

有观点认为,官僚制最大的功绩在于举起了理性和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的个人专断和感情用事进行管理的做法[1]。

3、注重法律法规的作用。

官僚组织中有一系列的法规,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个人的权限范围和职责内容。

(二)消极作用1、滋生官僚主义,行政效率低下。

繁乱复杂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使行政机构陷入文山会海的泥潭,效率低下;同时,森严的上下级制度,使领导层级权力过分集中。

2、组织僵化,缺乏创造性。

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过分依赖规则和程序,缺乏创新和突破。

3、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差。

组织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缺乏弹性,当现有的规章制度不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时,局限就很明显了。

4、组织暮气沉沉,缺乏竞争机制。

一味强调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人员一旦被录用,便可工作到退休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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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韦伯“理性官僚制”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启示作者:沙俐来源:《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4年第2期中国的官僚体制历史悠久,是传统中国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历史成就。

官僚制的理性化特征有助于提升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而另一方面其所内在蕴含的集权倾向,以及人浮于事、机构重叠、权责不清的缺陷大大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基于韦伯关于官僚制的经典理论分析,需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化等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抑制官僚制的内在缺陷,进一步推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

一、韦伯的理性官僚制通过考察古代中国、古罗马、拜占庭帝国等国的前官僚制组织体制,韦伯(Max Weber)结合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特点,提出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官僚制理论。

韦伯曾指出:“官僚制是法理型支配(统治)的最纯粹方式。

”目前学界较为认同的观点是:官僚制(bureaucracy),又称科层制,在管理学中它是一个中性词,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命令——服从等为特征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形态,并非是官僚主义作风的同义语(刘力,2002)。

官僚制不是指一种政府类型,而是指一种行政管理体制,是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依照既定规则持续运作的行为模式。

这种行政管理体制越来越盛行于所有的政治体制,是实现统治目标最合理的形式(张萍芬,2011)。

韦伯对西欧为何能够产生理性的资本主义形态产生了浓厚兴趣,他认为正是“理性化”成为了西方历史上经久不衰的“理性主义”的内在动力,并逐渐扩张至经济、政治、法律及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其结果是推动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

而这一“理性化”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即为可预期的行政管理——理性的官僚制。

(黄小勇,2002)韦伯认为以农业发展起来的官僚制是非理性的,近现代工业社会的出现改变了那个时代的官僚制特性,现代工业造就了一个高度分工、法制化的社会。

因而,韦伯指出,只有建立在现代工业社会基础上的官僚制才具有现代社会的理性因素,才能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需要(文金福,2009)。

理性官僚制具有以下结构特征:(1)职能分工专门化。

韦伯认为,组织根据分工的要求规定每一职位均有特定的权限范围,这样不仅有利于组织成员通过训练掌握专业的技能,更有利于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丁煌,2005)。

(2)职责等级明确化。

为能够实行大规模的责任制与协作,职位按等级依次排列,任何官员的行为方向都由处于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下级职务接受上一级职务的管理与监督,组织结构的形态像金字塔型。

(3)规章制度规则化。

在理性官僚制组织中,组织运行、成员间的活动与关系都受规则限制。

这样有助于组织各部门协调一致,规章的稳定性决定了科层制组织地稳定运行。

(4)非人格化原则。

韦伯认为,古代中国、古罗马的官僚制是建立在个人情感和好恶等非理性因素之上的,而非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上,民主政治制度的典型是公、私事之间有明确的区分,并受法律支配。

(5)人才任用绩效化。

成员凭自己的专业所长、技术能力获得相应的工作和岗位,享受工资报酬。

组织按成员的技术资格授予某个职位,并根据成员的工作成绩与资历条件决定其晋升与加薪与否。

(6)行政管理效率化。

韦伯发现自秦以来中国就建立了相当完整的前官僚组织管理制度,但却缺乏以管理为职业的精神,获取俸禄成了官僚从政的最大动机,而现代西方的官僚组织区别于从前的最大特征是,出现了专业管理人员和职业的奉献精神(文金福等,2009)。

二、中国传统的官僚制韦伯认为中国古代官僚制是一种“世袭官僚制”,是“相对非理性”的。

王亚南(1981)曾提到,中国古代的官僚制“不是被运用表达人民意志,图谋人民利益,反而是在‘国家的’或‘国民的’名义下被运用管制人民、奴役人民,以达成权势者自私自利的目的。

”他指出,其形态存在延续性、包容性、贯彻性等特性,中国自秦汉以来至现代以前都是专制的、官僚的,是与西方不同的一种特殊政体。

(1)阶级层面。

欧洲的专制官僚政治产生于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斗争的过程之中,而资产阶级不能在中国获得合法地位,建立在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专制官僚政体的社会属性、中国专制君主及官僚们的社会阶层属性是一大问题。

因而,中国的官僚阶层,即士大夫阶层,既无法代表贵族阶级利益,也无法代表资产阶级利益,成了“自有特殊利益”群体。

(2)思想方面,“最便于专制”的儒术成了专制官僚统治不可或缺的维护。

儒术所提倡的天道观、大一统及纲常教义等学说,为国家的掌管者们披上了神秘的外衣,使其取得了一种“先天”存在的依据,继而使平定四方、统一国家成了必须和不得不为之的举措,最终运用一种由国家到家庭,再到个人的纲常礼教来确立社会上无处不在的政治联系。

(3)经济支持。

我国的专职官僚政体是随中国的封建地主经济的产生而出现的,因而我国古代官僚政治的高度发展离不开各朝各代的田制税法,这些田制税法构成了封建社会经济实力的重要保障。

(4)社会制度。

每种经济体制都会有与其适应的社会制度来相互辅佐,而由隋唐开创的科举制,对于官僚政体的强化,极大地弥补了原先官僚政体的不足。

既实现了选贤任能,又体现官僚社会的融通性,故此科举制对于官僚政治的这种补强作用,使其成为中国古代后期官僚政治的必要配合物。

三、中国官僚制现状及其弊端中国尚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它具有诸多传统及现代因素。

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组织通常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式组织。

建国后,为建立健全计划经济体制、发展公有制经济,国家将传统组织以强制性手段进行改造或扬弃,建立起新型的以管理为职能和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各类社会组织,如各种企事业单位、军队组织、公益性组织及农村中的生产组织等。

这些社会组织除了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结合的本质特征外,在管理方法上也具有类层级制的性质。

但由于家族主义的传统已在人们心理上根深蒂固,传统家族式组织对现代组织的强大影响仍然存在。

正如王亚南所说:“中国的官僚政治,必得在作为其社会基础的封建体制(买办的或官僚的经济组织,最后仍是依存于封建的剥削关系)清除了,在作为其官与民对立的社会身份关系洗脱了,从而必得让人民,让一般工农大众,普遍地自觉自动起来,参加并主导着政治革新运动了,那才是它(官僚政治)真正寿终正寝的时候。

”我国现行的组织管理结构还很不完善,组织管理体制中存在着许多弊端。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权力过于集中。

容易造成个人独断和决策失误,不能充分调动和保护下级的积极性。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组织领导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滥用职权、欺上瞒下、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等问题。

另外,走后门、拉关系、大搞不正之风现象仍然严重。

(2)机构重叠,权责不清。

组织机构臃肿、层次重叠导致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等现象。

因党政干预过多而造成的权责不清,影响了各类社会组织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3)组织行为缺乏理性,“人格化”的倾向明显。

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自然经济一直占据着国家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进而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浓厚的小农意识和家族观念。

社会的经济文化活动也长期局限在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群体之中。

(4)法制化程度较低。

当代中国官僚制受传统行政文化影响,两千多年的“人治”思想还没有彻底根除,法制不健全,奖惩缺乏公平和效率。

因而上文提到的腐败问题得以发生。

四、理性官僚制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启示官僚制是基于西方文化和历史发展的产物,对于中国的行政改革来说,借鉴和学习官僚制的管理经验,甚至在行政体制的设计中引入官僚制的因素也是必要的,但要完全根据韦伯的理性官僚制度出发,在中国构建官僚制,则是不可取的。

我们必须从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国情出发,同时考虑我国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在吸收、借鉴官僚制的合理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发育、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组织体制,使我国行政组织尽快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韦伯的理性官僚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如下:(一)强调行政管理的高效化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阶段里,官员的腐败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政坛,官员的职业道德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待加强。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现代行政管理要求摒弃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建立法治型政府。

在韦伯看来,官僚制以非人格化的形式,否定了以往那种以门第、血缘、等级高低来获取官职和晋升的做法,从而使理性因素在公共领域得以张扬和发展。

就中国而言,中国的行政组织面临着摆脱传统惯性约束的任务。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行政组织更多地带有传统官僚制的色彩,如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技术化水平比较低,很难实现政府的高效运作;讲门第、拉关系等传统因素始终困扰着中国的行政组织朝理性的方向迈进;重人治、轻法治,重身份、轻契约很大程度上占据了理性精神成长的空间;行政管理以“以身份取向”凌驾于“成绩取向”之上,扼杀了官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

因此,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所提出的非人格化管理恰恰是中国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所缺乏的,这些因素对中国的行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提升法制精神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治是中国封建社会典型的特征。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塑造了中国沉厚的封建文化,重德治、轻法治是中国古代治国的理念。

今天,我们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它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型政府形象。

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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