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于人们的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药品供应链管理至关重要。
药品供应链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是指在GSP(Good Supply Practice)标准下,对药品的退货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以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链的稳定运作。
二、制度内容1. 退货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药品GSP退货管理。
2. 退货流程:药品GSP退货管理流程应明确退货的原因和程序,包括从退货申请到处理和记录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退货申请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退货应及时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退货应予以拒绝。
3. 退货条件: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中应规定了药品退货的条件和标准,例如药品过期、破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可进行退货。
同时,应规定了退货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信息,以确保退货的合法合规。
4. 退货责任: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等。
对于药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退货,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 退货记录和报告: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中应规定对退货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包括退货的数量、原因、处理方式、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以便日后的追溯和监督。
6. 退货监督和评估: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制定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退货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转。
7. 退货处置: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规定了药品退货后的处置方式,包括退货药品的处置、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对于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例如销毁或退回生产企业等。
8. 退货风险管理:药品GSP退货管理制度应对可能存在的退货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新版GSP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的职责,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采购退出规范合法,在第二类精神药品流通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得以保证。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三、正文: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1.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退货必须事先征得业务部主管的确认及同意方可进行退货。
1。
2、业务部必须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原销售日期、销售客户及销售批号进行确认,非公司销售的药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退货。
1.3、第二类精神药品退回验收按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规定验收到最小销售包装.1。
4、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退回入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回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退出1.1、在购销活动中发现的假冒第二类精神药品或劣质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供货商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1。
2、发现有质量可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暂停销售,质量管理部应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进行质量查询,落实药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及采取处理措施,如有必要送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
该由生产企业召回的通知生产企业(供应商)及时召回.1.3、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后,滞销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1。
4、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由采购部和供应商协商好后,采购部打印退货单由仓储部发货,并和代货方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1。
5、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出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出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GSP制度-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加强售后服务管理,规范药品召回管理。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3、范围: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药品的市场召回过程管理。
4、责任:药店负责人、质量管理员。
5、内容:5.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
5.2、药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然危害的,包括:5.2.1、药品分析测试结果异常,已经或者对患者产生危害的;5.2.2、集中出现药品不良事件的;5.2.3、药品生产过程不符合药品GMP要求,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5.2.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者设计印制存在缺陷,影响用药安全的;5.2.5、因安全原因撤市,需要收回已上市销售药品的;5.2.6、其他原因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
5.3、药品召回的级别5.3.1、一级召回5.3.1.1、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损害或者死亡;5.3.1.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5.3.2、二级召回5.3.2.1、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损害;5.3.2.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5.3.3 、三级召回5.3.3.1、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5.3.3.2、药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信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5.4 、药品召回的时限5.4.1、一级召回时限应在24 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4.2、二级召回时限应在48 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4.3、三级召回时限应在72 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5.5 、药品召回组织机构: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及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成立企业药品召回组织机构。
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对销后退回药品和购进药品退出、退换的质量管理,防止混入假冒药品,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退货药品的管理。
责任:销售员、采购员、收货员、验收员、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1、药品退货包括购进退出与销后退回两种情况。
2、购货单位因所购药品滞销或价高或购多或效期不长或质量问题或本公司运输所造成的药品破损等情况,本公司承担退换货要求(但距开票日期二个月以上的除外),其它情况公司原则上一般不予受理。
特殊情况由公司业务副总批准后执行。
3、计算机系统应具备销后退回处理功能,销后退回的药品先按系统流程进行审批,然后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予以比对。
且系统不支持对原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4、收货员对所有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认真核实,通过计算机系统比对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和退回药品实物,确认是本公司销售的药品,将退货药品存放于退货药品区,通知验收员予以验收。
若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的,计算机系统应拒绝药品退回操作。
5、对销后退回的冷藏、冷冻药品,退货方不能提供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储运温度数据或温度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拒收,作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6、对退回的药品,验收员应严格按抽样原则逐批检查验收,由计算机系统生成销售退回验收记录。
属电子监管品种的,应该扫描上传数据。
7、验收员对所有退换的药品,应严格按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作出合格与不合格判定。
合格的方可入合格品区。
7.1.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存放,并按不合格药品控制规程处理;7.2.确认无质量问题,且内外包装完好、无污染的药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实行继续销售。
8、药品购进退出:8.1.采购部与供应商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应注明是否可以退换货,什么情况下退换货等事宜;8.2.当库存药品积压、药品临近有效期,购进药品与随货同行单或采购订单不符,供货单位因故收回药品等情况发生时,采购部应与供应商联系退货;8.3.接到退货通知后,储运部应提前将退回药品准备好,移至退货区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8.4.采购部应在计算机系统按权限填制退货通知单,填写退货原因,并将信息传输给储运部;8.5.退货药品的出库、复核与销售出库流程一致;8.6.代供货方办理运输时,要按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
药品GSP追回管理制度

药品GSP追回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追回管理制度文件编号KX-QM-O1O-OO执行日期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制定药品追回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追回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出药品必要时的追回。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药品追回协调及药品追回的实施工作。
3.2业务部:负责参与药品追回工作并负责追回药品的接收。
3.3储运部:协助完成药品的追回工作。
4.内容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作追回决定:1.1.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药品不合格时;1.1.2客户投诉并有证据表明药品不合格时;1.1.3发现药品有严重副作用,可能危及用户健康时;1.1.4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追回指令。
4.2药品追回的程度4.2.1程度I: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422程度∏: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4.2.3程度ID: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4.3药品追回对象从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处追回。
4.4药品追回组织由质量管理部、医疗单位药房主任、其它销售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组成。
4.5程度I、口药品追回流程图药品追回原因药品追回决定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组织追回工作相关部门协助药品追回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追回药品封存4.6药品追回的实施461程度I、程度∏的追回实施4.6.1.1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决定进行药品紧急追回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及业务部负责人组织成立紧急追回领导小组,负责紧急追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4.6.1.2成立由业务部销售人员为主,质量管理部和储运部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药品紧急追回工作;4.6.1.3紧急追回决定下达后追回小组要在8小时内准备如下资料,并出具《药品追回通知书》:•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数量;•药品销售记录;•药品停止使用说明或停止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回收原因、可能造成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及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的通知;•立即停止使用的通知;•联系方式。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退货处理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退货处理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药品退货申请。
2. 财务部门:负责核实退款金额,安排退款操作。
3. 药房库房: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并进行验收处理。
四、申请条件1. 药品在有效期内。
2. 包装完好,未经开封或损坏。
3. 无使用痕迹,无过期痕迹,无人为破坏。
4.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退货流程1. 申请:用户向药品采购部门提出退货申请,需提供详细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核:药品采购部门核实申请材料,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后,向财务部门提出退款申请。
3. 安排退款:财务部门核实退款金额,向患者或用户发出退款通知。
4. 退货操作:用户将退货的药品送至药房库房,药房库房进行验收处理。
5. 处理:药房库房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将退货药品妥善存放或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1. 切勿私自处理过期或批号变更的药品,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
2. 对于涉及特殊药品,如易碎、易变质等,应特别注意包装防护措施。
3. 严格按照退货流程操作,禁止私自处理退货物品。
4. 对于无法确认是否符合退货条件的药品,应及时上报采购部门进行裁定。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处理药品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退货手续造成药品浪费及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八、制度执行1.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2. 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内容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针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疑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请示,共同解决。
以上为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凡涉及退货行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确保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合法权益。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一、引言门店药品退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门店的药品退货流程,确保门店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有效降低门店药品的损耗率。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房的药品退货管理。
二、退货申请1. 门店员工在发现有过期药品、损坏药品或其他不符合销售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填写退货申请表。
2. 退货申请表应包括药品名称、批次号、过期日期、退货原因等必要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确认签字。
三、退货审批1. 退货申请表经门店经理或指定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退货。
2. 审批人员应核实退货申请表上的退货原因,并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退货条件。
四、退货处理1. 批准退货后,门店员工应按照退货申请表上的退货数量和要求,将药品从销售区域移至退货区域。
2. 退货区域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药品的区域,并保持整洁。
3. 药品在退货过程中应妥善包装,避免进一步损坏。
4. 门店员工应填写退货记录表,包括退货药品名称、批次号、数量、退货日期等信息,并将退货记录报送相关部门。
五、退货核对1. 退货部门应在收到退货药品后,核对退货记录表上的信息与实际药品是否一致。
2. 如发现差异,应及时与门店员工联系,核实退货数量和药品规格等问题。
六、退货返厂1. 对于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厂处理。
2. 门店员工应根据退货记录表上的信息,将符合返厂条件的药品按照要求进行封装和装箱,并填写相关返厂单据。
七、退货结算1. 门店财务部门应根据退货记录表上的信息,对退货药品进行核算。
2. 根据退货药品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包括减少库存、冲销账款等。
八、退货报告1. 门店应定期汇总退货数据,并编制退货报告。
2. 退货报告应包括退货数量、退货原因、退货趋势分析等内容,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九、退货考核1. 门店应根据退货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2.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退货率、退货及时性等。
十、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门店所有。
2. 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经门店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

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有效管理药店的退货流程,保障药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的退货管理工作。
二、退货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进行退货操作。
2. 退货应保持药品包装完好,未开封的药品可以进行退货,已拆封的药品不予退货。
3. 退货时应附带原购药发票或购药凭证,以便核对和处理。
4. 退货应在药品有效期内进行,过期药品不予退货。
5. 退货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货流程1. 客户在购买药品后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货时,应及时联系药店客服或前台工作人员。
2. 前台工作人员核实药品情况后,填写《退货申请表》,客户签字确认。
3. 前台工作人员将《退货申请表》交由药房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确认药品是否符合退货条件。
4. 药房工作人员核实后,填写《退货确认单》并在药品包装上做好标记。
5. 前台收到《退货确认单》后,将资料整理好并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6. 财务部门核对《退货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后,进行退款操作,同时将药品送回仓库进行处理。
四、退货管理1. 退货管理由药房主管负责,负责监督整个退货流程的顺利进行。
2. 每月对退货数量和金额进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定期对仓库内的退货药品进行清点和整理,妥善处理过期药品和破损药品。
4. 对退货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改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退货管理制度或擅自变更退货流程的工作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2. 对恶意退货或影响药店经营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药店对以上违规行为保留调整、停职、解雇等处罚权利。
六、附则1. 本制度经药店所有员工讨论通过后生效,并定期进行审查和修订。
2. 对于本制度中未尽事宜,药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3. 本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争议,以药店最终解释为准。
以上即为药店GSP退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药店更好地规范退货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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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质管部
起草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修订部门:质管部
分发部门:保管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XXX
审核人:XXX
审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修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编号:XXXX
批准人:XXX
批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目的:为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企业的药品退货过程。
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按规定要求做好记录。
不合格药品放在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质量负责人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作出退货或调货处理。
待药监部门核准后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2.购销活动中根据合同准于退货的药品(假劣药品不能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
首先查阅购进记录,核对药品生产批号和数量是否相符,并做好相关记录。
3.售后退回的药品,存放于退货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
货记录。
经验收员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存入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4.非因药品内在质量原因的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
由
退货建议人填写《退货药品申请表》,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后,经企业负责人或法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退货,并填写退货药品台帐。
5.假劣药品不得擅自退货,应将可疑药品放入不合格区,报药监部门处理。
6.药品退货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7.本制度自企业开办之日起每三个月考核一次。
相关文件:
1.《购进药品退货记录》
2.《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