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摩托车越野比赛通则
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为规范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的管理,保障赛事的公平、公正性,促进摩托车运动的发展而制定。
第二章赛事组织
第二条摩托车竞赛应由具备丰富赛事组织经验的专业机构或组织单位组织,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竞赛监管机构规定。
第三条赛事举办单位应具备充足的赛事组织经验和技术力量,确保比赛安全及公正进行。
第三章赛事规则
第四条赛事规则应明确赛事的比赛项目、规则、裁判标准等内容,并公开公布,确保参赛选手和观众了解比赛要求。
第五条参赛选手应遵守赛事规则,禁止使用违规改装车辆参赛,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赛事安全
第六条赛事举办单位应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和设备,确保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及时处置,保障选手和观众的安全。
第七条赛事举办单位应制定严格的赛道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赛道设计、赛道标识、赛道安全设施等,确保赛事举办过程中不发生危险情况。
第五章赛事监管
第八条赛事监管机构应严格监督赛事举办单位的赛事组织工作,对赛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进行。
第九条赛事监管机构应及时处理赛事中出现的争议及纠纷,维护赛事的正常秩序。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扰乱赛事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赛事监管机构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取消比赛资格、罚款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试行一年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一章对比赛参加者的规定

2016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国产比赛车辆注册办法1 总则1.1 为提高国内摩托车越野竞技水平,规范参加全国摩托车越野比赛使用的车辆,促进国内摩托车的生产制造水平,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摩协)特制定本办法。
2 注册定义2.1注册车型:参加国产110cc青少年车型组、150cc车型组(国产车辆)、国产250cc以下车型组的比赛的车辆。
2.2 整车注册: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生产并能销售的摩托车。
2.3 发动机总成注册:以符合第2.1条要求的车辆为基础车型,在此车基础上改进的发动机总成。
3 注册条件3.1 只有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生产的摩托车才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
3.2 注册车辆为四冲程发动机,其工作容积如下:国产110cc青少年组:气缸容积不大于110cc国产150cc车型组:气缸容积110cc-150cc国产250cc以下车型组:气缸容积151cc-250cc3.3 注册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减震器等主要零部件必须为国产。
3.4 注册车辆必须能够(无偿或以合理价格有偿)提供给其它参赛车队(车手)使用。
4 注册程序4.1 比赛车辆由摩托车生产企业直接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也可委托由已向中国摩协注册的地方摩托运动协会、俱乐部和注册车队代表摩托车生产企业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
4.2 在一个车型或发动机总成进行首次注册时,由申请注册者提供此车型或发动机总成的图片、主要零部件的数据、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4.3 使用中国摩协的注册专用表格,由注册申请者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将填写后的表格寄回中国摩协,中国摩协在15个工作日内对注册内容进行审核之后盖章生效。
4.4 中汽摩联为注册的车型统一编排专用注册号。
4.5 申请注册车型注册生效后,由中汽摩联发布通知。
5 注册时间和有效期5.1 申请注册时间:为每年的12月15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5.2 注册有效期:一个车型的注册自批准日期开始至第三个年度的12月31日。
越野摩托车赛事方案

越野摩托车赛事方案摩托车越野赛事是一项极具挑战性和刺激性的体育运动,其特点是在复杂的地形和恶劣的环境下进行比赛。
在这项赛事中,选手们需要驾驶摩托车穿越各种障碍物,如泥泞的沼泽地、陡峭的山坡、狭窄的小径等,展示他们的驾驶技巧和体能素质。
一、赛事场地选择越野摩托车赛事的场地选择至关重要,应具备丰富的地形和障碍物,以提供足够的挑战性。
最常见的场地包括山地、森林、荒野等自然环境,也可以在人工建造的越野赛道上进行比赛。
无论选择哪种场地,都需要确保安全性和可行性。
二、赛事组织和规则1. 参赛选手:赛事应向摩托车爱好者开放,参赛选手需要具备一定的摩托车驾驶经验和技巧。
参赛选手应事先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能力参加比赛。
2. 比赛形式:越野摩托车赛事可以采取多种比赛形式,如个人计时赛、团体接力赛、障碍物过桥赛等。
根据赛事规模和条件,可以组织单日赛事或多日赛事,以保证足够的参赛机会和观赛乐趣。
3. 比赛规则:为保证赛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应制定详细的比赛规则。
比赛规则应包括起跑方式、比赛路线、障碍物设置、计时方法、技术规范等内容。
同时,为了保护参赛选手和观众的安全,还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紧急救援措施。
三、赛事设施和装备1. 赛事设施:越野摩托车赛事需要提供完善的设施,包括起跑台、终点台、观众席、医疗救援点等。
赛事场地应设置清晰的标识和指示牌,确保参赛选手和观众的安全。
2. 摩托车装备:参赛选手需要配备适当的摩托车装备,包括安全头盔、护肘、护膝、护胸、护腿等保护装备。
同时,摩托车的性能和操控性也需要符合赛事要求,以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 安全保障:为了保障赛事的安全,赛事组织方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团队,包括医疗救援人员、安全巡逻人员等。
在比赛过程中,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参赛选手和观众的安全。
四、赛事宣传和推广为了提高越野摩托车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赛事组织方需要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推广。
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

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作者:————————————————————————————————日期:2010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分站赛)补充规则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二〇一〇年一月2010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分站赛)补充规则一、主办单位: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二、承办单位:三、协办单位:四、比赛地点和时间:五、报名办法:(一)参赛车队和个人报名参赛车手必须在比赛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参加国产250CC车型以下组、专业125CC车型组比赛的车手,必须由参赛车队报名;参加国产110CC青少年车型组、专业85CC车型A组、国产85CC车型B组比赛的车手,可由参赛车队和个人报名。
参加比赛的车队和车手必须填写参赛报名表。
六、参赛办法:(一)参赛人员:各参赛车队报名和个人报名的车手。
(二)参赛名额:参赛车队每参加每一车型组比赛的车手不得超过5人(专业85CC车型A 组和国产85CC车型B组参赛名额不限)七、报名费:(一)参加全年度各站比赛的车手,在第一站比赛报到时须交纳报名费。
(二)参加全年度各站比赛的车手,一次性交纳报名费人民币1200元(参加国产110CC车型组比赛的车手,免交报名费)。
(三)参加单站比赛的车手,每站交纳报名费人民币300元,(四)报名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八、比赛项目:(一)国产110CC青少年车型组个人赛和队赛。
(二)专业85CC车型A组个人赛和队赛。
(三)国产85CC车型B组个人赛和队赛。
(四)专业125CC车型组个人赛和队赛。
(五)国产250CC车型以下组个人赛和队赛九、比赛办法:(一)各车型组均进行自由练习、计时赛、第一场赛、第二场赛(专业85CC车型A组、国产85CC车型B组的车手同场练习和比赛,分别计算成绩;如某车型组参赛车手超出30名,则计时赛成绩前30名(或由仲裁委员会确定进入第一场赛、第二场赛的车手人数)的车手进入第一场赛和第二场赛。
越野e族规律

越野e族规律
越野e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和挑战的运动,它需要参与者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体能水平。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安全,越野e族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参赛者必须遵守。
1.赛道规则:越野e族比赛的赛道由赛事组委会根据地形和难度设计,所有参赛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起点到终点完成比赛。
车手必须全程遵守赛道规则,不得超越或绕过标志,违反者将被罚款或取消比赛资格。
2.车辆规则:越野e族比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车辆必须经过赛事组委会审核后才能参加比赛。
车辆必须装备牵引绳、防滚架、安全带等安全设施,车辆的发动机、制动系统和悬挂系统必须正常工作。
3.车手规则:车手必须穿戴安全装备,包括头盔、手套、护肘、护膝等。
车手必须参加赛前的技术培训和比赛规则说明,了解比赛规则和安全知识。
车手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比赛中采取危险行为,如故意撞击其他车辆或人员。
4.裁判规则:比赛期间,裁判将根据比赛规则和标准对参赛车辆进行监督和评判。
裁判有权对违反比赛规则的车手进行惩罚,如罚款、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
车手可就裁判的判决提出异议,但必须遵守最终的判决结果。
总之,越野e族比赛的规则和要求非常严格,这既是为了保障比赛的公正和安全,也是为了促进运动的健康发展。
参加越野e族比赛
的车手必须秉持诚实、公正、勇敢、拼搏的精神,才能在比赛中获得真正的胜利。
越野超级越野摩托车竞赛通则

越野/超级越野摩托车竞赛通则01 通则适用的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在国内举行的各种级别、各种规模的越野/超级越野摩托车竞赛。
对于在国内举行的国际比赛,由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根据国际摩联的有关通则及国际组织的要求,再制定具体规程。
02 越野赛、超级越野赛定义:02.01 越野赛:越野摩托车赛是在有自然障碍的复杂地形的封闭路线上进行的竞赛。
02.02 超级越野赛:超级摩托车越野赛是在人为设置复杂障碍的封闭路线上进行的竞赛。
03 竞赛名称:03.01 国际比赛03.02 全国锦标赛03.03 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杯赛03.04 公开邀请赛03.05 巡回积分赛03.06 地区性比赛03.07 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批准的其它比赛04. 竞赛项目04.01 越野摩托车竞赛级别的划分:70CC组: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70毫升80CC组:气缸工作容积71毫升---85毫升125CC组:气缸工作容积86毫升---125毫升1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26毫升---150毫升2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51毫升---250毫升500CC组:气缸工作容积251毫升---500毫升四冲程450CC摩托车只准参加二冲程250CC组比赛四冲程250CC摩托车只准参加二冲程125CC组比赛04.02 超级越野摩托车竞赛级别的划分:125CC组:气缸工作容积86毫升---125毫升2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26毫升---250毫升05 竞赛形式:05.01 个人赛:按运动员个人取得的成绩评定个人名次。
05.02 团体赛:以代表队为单位组队参加某一车型组比赛,按该代表队最好2名运动员取得的成绩总和评定各代表队成绩。
06 竞赛的批准:06.01 全国性竞赛要在上一年度的11月之前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批准。
申请手续执行原国家体委体自摩字(1997)162号文件关于《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06.02 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竞赛,应在上一年度11月前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备案,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管理部门批准,竞赛结束后,将竞赛总结及成绩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国内汽车拉力比赛通则

2014年“勇服宝安杯”汽车摩托越野拉力邀请赛比赛规则1. 总条件本规则适用于由邢台市汽车摩托竞技运动协会主办的短距离汽车比赛。
补充规则由邢台市汽车摩托竞技运动协会审定公布。
1.1 举办比赛的条件承办地必须与邢台市汽车摩托竞技运动协会授权的汽车推广单位签订比赛协议。
必须获得所属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比赛场地必须于报名开始前接受邢台市汽车摩托竞技运动协会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接受报名。
个人赛使用的比赛车辆数量由报名名额数量决定,平均数最低限度为6人/车。
2. 赛事特征2.1 比赛定义2.1.1 在双车道、立体(或平面)交叉、环形封闭的赛道上进行的汽车赛。
2.1.2 比赛采取单人驾驶赛车、两辆赛车同时发车的比赛形式。
2.1.3 比赛设资格赛及决赛阶段。
资格赛以比赛用时计算排位;决赛阶段以先到终点者为优胜。
2.2 比赛设置及参赛资格2.2.1公开组:公开组比赛规则由各分站赛补充规则规定。
2.2.2 比赛设队赛。
2.2.3 香港、澳门、台湾车手参加汽车摩托越野拉力邀请赛必须持当地协会颁发的比赛执照和当地协会同意参赛函报名参赛。
2.2.4 不接受外籍车手报名。
2.3 报名及保险2.3.1 报名:报名方法和报名期见参赛指南。
报名人数限制见参赛指南。
2.3.2 报名费:参加A、B组比赛:报名费300元/人;车辆使用费、车损押金见补充规则。
参加公开组比赛:相关费用见补充规则。
2.3.3 报名费将在下述情况下如数退还:报名未被接受。
比赛未能举行。
2.3.4 组织者将向由于遇有不可抗力(已得到其所在地区汽车协会证明)而未能在比赛中发车的参赛者退还50%的报名费。
非组织者原因在比赛开始前退出比赛,仅退报名费的50%。
2.3.5 保险组织者为所有赛手投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和2万元的医疗保险。
保险有效期为比赛期间。
组织者投保比赛公众责任保险。
2.4 广告2.4.1 允许参赛者自带广告参赛。
2.4.2 参赛者的自带广告不得覆盖组织者的任何广告。
广东越野车场地赛比赛规则

广东越野车场地赛比赛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广东地区越野车运动的发展,提高越野车运动员的技能水平,增强赛事的公平性和竞技性,特制定本比赛规则。
第二条:比赛设不同级别的组别,包括专业组、业余组等。
第三条:比赛采用场地赛的方式进行,每轮比赛包括预赛和决赛。
第四条:比赛中参赛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包括安全带、防滚架、灭火器等。
第五条:比赛组织者保留对比赛规则进行调整和特定赛事规则制定的权利。
第二章:比赛项目及规则第六条:比赛项目分为障碍赛、速度赛和团体障碍赛三项。
第七条:障碍赛的赛道设置有人工设缆、山道爬坡和沙坑等,赛道长度为600米左右,包含不同难度的障碍。
第八条:速度赛的赛道设置有弯道、直道和跳跃器等,赛道长度为800米左右,比赛时间以领先者越过终点线为结束。
第九条:团体障碍赛的比赛道路与障碍赛相同,但是每个队伍有固定的车辆数量和顺序,队员完成特定障碍后才能传递接力棒,最后一名队员越过终点线为完成。
第十条:比赛采用计时赛制,计时钟由赛事组织者提供。
第三章:比赛规定第十一条:比赛前,运动员必须参加指定的训练和技术测试,具备一定的驾驶和赛事知识。
第十二条:比赛前,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通过技术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十三条:赛事组织者有权对比赛进行抽签确定比赛的顺序和起跑位置。
第十四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需经过热身,并保持良好体力和状态。
第十五条: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及观众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维护赛事秩序。
第十六条:比赛中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碰撞、犯规、妨碍他人等。
第十七条:比赛过程中若出现事故或故障,车辆需立即靠边、停车,并等待工作人员的安排。
第四章:罚则第十八条:比赛中违反比赛规则的运动员将受到如下罚则:(一)首次违规,给予警告,并扣除相应时间。
(二)第二次违规,罚时30秒。
(三)第三次违规,罚时60秒。
(四)经裁判组确认的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会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五章:奖励办法第十九条:比赛结束后,根据各组别的参赛队伍成绩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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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摩托车越野比赛通则01总则01.1通则适用的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在国内举行的各种级别、各种规模的摩托车越野比赛。
对于在国内举行的国际比赛,由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根据国际摩联的运动总则及国际组织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比赛补充规则。
02比赛定义02.1越野赛:摩托车越野赛是在有自然障碍的复杂地形且封闭的路线上进行的比赛。
02.2超级越野赛:摩托车超级越野赛是在人为设置的复杂障碍且封闭路线上进行的比赛。
03比赛名称03.1国际比赛。
03.2全国锦标赛。
03.3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杯赛。
03.4公开邀请赛。
03.5巡回积分赛。
03.6地区性比赛。
03.7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批准的其它比赛。
04比赛项目04.1摩托车越野比赛级别的划分:04.1.1 70CC组: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70毫升。
04.1.2 85CC组:气缸工作容积71毫升一85毫升。
04.1.3 110CC组:气缸工作容积86毫升一110毫升04.1.4 125CC组:气缸工作容积111毫升一125毫升。
04.1.5 1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26毫升一150毫升。
04.1.6 2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51毫升一250毫升。
1 / 1504.2四冲程摩托车与二冲程摩托车的关系:04.2.1四冲程150CC摩托车可参加二冲程85CC组比赛。
04.2.2四冲程250CC摩托车可参加二冲程125CC组比赛。
04.2.3四冲程450CC摩托车可参加二冲程250CC组比赛。
04.3对竞赛摩托车发动机的排气量如有特别规定,详见补充规则。
05比赛形式05.1个人赛:按车手个人取得的积分评定个人名次。
05.2队赛:以车队为单位参加某一车型组比赛,按该车队最好2名车手取得的积分总和评定队赛名次。
06比赛批准06.1全国性比赛要在上一年度的11月之前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批准。
申请手续按《全国及国际摩托车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06.2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比赛,应在上一年度11月前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备案,并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管理部门批准,比赛结束后,将比赛总结及成绩报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07比赛组织07.1根据比赛通则、规则制定补充规则。
07.2补充规则最迟于比赛1个月前通知参赛车队。
07.3场地赛道、场地附属设施的修建。
07.4仲裁和裁判的确定。
07.5食宿、交通的安排。
07.6器材和燃料的准备。
07.7录取名次及奖励。
07.8新闻宣传与广告。
08规则或补充规则内容08.1比赛组别设置。
08.2车手参赛资格。
08.3报名办法及报名费。
08.4比赛办法。
2 / 1508.5日程安排。
08.6成绩评定。
08.7录取名次与奖励。
08.8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
09组织者义务09.1提供符合比赛要求的场地及附属设施。
09.2为参赛者提供食宿及交通帮助。
09.3提供安全保卫、消防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组织比赛相关人员和相关器材,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09.4完成比赛的其它相关工作。
10参赛者义务10.1任何参赛车队、车手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通则和相关规则及赛事组织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10.2参加比赛的车队和车手在报到后,不准无故不参加比赛,否则按照《关于摩托车比赛纪律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3任何参赛车队、车手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准发表不利于比赛的言论和做出不利比赛的行为,否则组织者有权给予处罚。
11比赛场地11.1比赛场地及附属设施需经中国摩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1.2比赛场地使用时间为:从行政检验开始至颁奖仪式结束。
11.3比赛场地检查:第一次场地检查时间为比赛前一天上午,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次场地检查时间为比赛第一天开始前,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
12比赛时间的开始与结束12.1比赛开始时间为:行政检验开始时间。
12.2比赛结束时间为:规则规定的抗议和申诉时间已过,最终车检结束及有关兴奋剂检查(或取样)时间已完成,公布仲裁委员3 / 15会最终批准的比赛成绩。
12.3在公布仲裁委员会最终批准的比赛成绩前,所有比赛工作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13报名、报到办法13.1参赛车队和个人必须在比赛通知或补充规则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到,逾期报名、报到无效。
13.218周岁以下车手报名参加比赛,其法定监护人需到达赛场陪同参赛,如不能到达赛场,应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其它成年人履行法定监护责任。
13.3港、澳、台地区车手报名办法13.3.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车手参加全国锦标赛,需持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汽车会、澳门汽车会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和“比赛出发函”方可报名参赛。
13.3.2台湾地区的车手参加全国锦标赛,需持有中国台北赛车会出具的“比赛出发函”和由中国台北赛车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换取中国摩托运动协会颁发的临时执照后方可报名参赛。
13.4比赛组织者有权不接受参赛单位和个人的报名,并不作任何解释。
14参赛资格14.1参赛车手性别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4.2参赛车手必须持有中国摩托运动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
14.3报名参加有年龄限制组别的车手,须按规则规定携带车手年龄证明(本人户口簿原件)。
14.4车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摩托车比赛保险),在报到行政检验时,向赛事秘书出示。
14.5参加国产110翼车型组的车手年龄不得超过13周岁(出生时间规定见补充规则)。
4 / 1514.6参加专业85CC车型A组、国产85CC车型B组比赛的男车手年龄不得超过16岁(出生时间规定见补充规则)。
14.7参加进口专业85虞车型A组、国产85CC车型8组比赛的女车手年龄不得超过20岁(出生时间规定见补充规则)。
15防护用具15.1参加比赛的车手在训练和比赛时必须穿、戴越野赛专用的头盔、手套、皮靴、风镜、护甲、护肘、赛服等护具,否则禁止训练和比赛。
15.2建议使用颈椎保护器。
16行政检验16.1行政检验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赛车队和参赛车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行政检验,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16.2各参赛车队和车手在行政检验时,须出示下列文件:16.2.1参加队赛的车队出示车队比赛执照;16.2.2参加比赛的车手出示比赛执照、保险并填写比赛报名表;16.2.3未满18周岁参加比赛的车手其监护人需在报名表上签字或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其它成年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
17旗语17.1信号旗规格:长:750MM 宽:600MM。
17.2红旗:表示停止比赛。
17.3黄旗:举起不动,表示前面危险、减速慢行、不准超车和跳跃。
17.4黄旗:举起并挥动,表示靠近危险,减速慢行、不准超车和跳跃,并随时准备停车。
17.5蓝旗:举起并挥动,表示被指示的车手被套圈,立即减速,不得变更行驶路线,并让接近快一圈(或一圈以上的)的领先车手超过。
5 / 1517.6绿旗:表示训练开始、赛道安全。
17.7黑白格旗:表示比赛结束。
17.8黑旗连号码牌:表示被号码牌上显示号码的车手立即退出比赛,并向赛事主管报到。
18标志牌18.1标志牌规格:长750MM 宽600MM。
18.2标志牌包括:停车区等待区急救站加油站车辆检查区紧急维修区指挥区发车区进口出口新闻中心仲裁室/秘书处封车区试车区车库 15〃(距比赛开始最后15秒)5〃(距比赛开始最后5秒) L2 (最后2圈) L1 (最后1圈)19号码及号码牌19.1车辆号码牌的号码必须和车手骑行衫(或号码布)上的号码一致,车手的号码由组织者确定或与上年度该车手在某个车型组全年度总排名一致,如上年度无成绩排名,其号码由组织者确定。
19.2参加比赛的车辆必须安装号码牌,号码牌呈长方形,用坚固优质材料制成,不易弯曲。
19.3每辆车号码牌为3块,其中前方1块,两侧后方各1块,每块号码尺寸为:长:285MM宽:235MM,号码牌上除号码外不得出现任何文字或LOGO (如有例外,详见补充规则)。
19.4号码牌数字尺寸高:160MM宽:90MM笔划宽度:30MM字星巨:25MM。
19.5颜色:号码牌上的号码颜色要醒目,避免反光。
85虞车型组-白底黑字110翼车型组-白底黑字125翼车型组-白底黑字6 / 15150翼车型组-白底黑字250翼车型组-白底黑字500翼车型组-白底黑字20骑行服(或号码布)20.1每名参赛车手必须有1块后面有号码的骑行服(骑行服自行制作)或号码布(号码布由组织者放发)。
号码尺寸:高:200MM 宽:150MM字距:30MM。
20.2骑行衫制作要求:美观大方,数字距骑行衫上沿150MM,居中,数字颜色醒目与骑行衫反差要大。
20.3更换车型、车队更换车手及车队更改名称21.1更换车型:车手在大会组织自由练习前24小时可更换车型(所更换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21.2更换车手:如更换车手,参赛车队在比赛报到行政检验时提出书面申请,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更换,所更换的车手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持有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及保险。
21.3参赛车队在比赛报到时,可书面申请更换车队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22比赛办法22.1各车型组参加比赛的车手超过30名时,可采用预赛、复赛及决赛的方式进行,或计时赛前30名车手直接进入决赛(或由仲裁委员会决定进入第一场蹇、第二场骞的车手人数)。
22.2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进行不到一圈时被停止,车手直接回发车区,比赛重新开始。
22.3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比赛时间不到补充规则规定时间的1/2时,(不含最后2圈时间)车手返回维修区,10分钟-30分钟后重新比赛(或由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比赛时间)。
22.4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比赛时间超过补充规则规定时间的1/2时才被停止(不含最后2圈时间),则此场比赛有效。
名次按出示终点旗(或红旗)前一圈车手通过终点的顺序评定。
7 / 1522.5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或裁判无法正常工作,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后,认定此场比赛是否有效。
2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赛中止:22.6.1发车时发车架部分没有倒下,出示红旗,所有参赛车手返回发车区,重新发车。
22.6.2在第一弯道摔倒车手超过50%时,出示红旗,所有参赛车手返回发车区,重新发车。
22.6.3比赛中发生意外,造成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
22.6.4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
22.7自由练习的时间、次数等由赛事主管确定。
22.8计时赛出发顺序以参赛车手号码为依据,号码靠前者,出发靠前;计时赛的单圈最好成绩作为车手比赛挑选发车位置的依据,成绩好者,挑选发车位置靠前。
22.9车手参加比赛不得兼项(如有例外,以补充规则为准)。
23比赛出发程序23.1在等待区设立时间显示器,显示当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