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七起事故案例统计
石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他们错在哪里?
建议: (1)动火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2)罐必须清洗置换彻底。 (3)测爆合格后方可动火。
案例四 2003年12月23日重庆井喷事故。 2003年12月23日21时57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川钻12队承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发生一起井喷特大事故,造成243人死亡(职工2人,当地群众241人),直接经济损失9262.71万元。
4、其它 (1)输送系统与储存系统的设备、容器必须接地,接地点必须均布,间距不得大于18m。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接地引下线必须采用断接卡连接方式,断接卡的接触电阻不得大于0.03Ω。断接卡必须用2个大于M10的螺栓连接。 (2)输送系统与储存系统的所有管线必须接地。所有的法兰、阀门必须进行跨接,跨接电阻应小于0.03Ω。 (3)必须保证脱气系统的脱挥率,避免罐内出现大量可燃气脱挥现象。 (4)经常检查料仓及其它容器设备的过滤器,坚决避免过滤器堵塞现象。 (5)布袋过滤器必须是防静电过滤器,用于布袋固定的金属紧箍必须接地。 (6)输送管道内不得有毛刺、突出物。 (7)各种临时接料口下部接料容器必须接地,不准使用不接地的金属容器或绝缘容器接料。 (8)粉体物料包装口应安装离子风静电消电器。 (9)当停止粉体料仓(罐)进料时,不得停止进入料仓(罐)输送风量和松动风量。 (10)料仓内壁不得涂有绝缘性涂层。 (11)操作人员在料仓(罐)内外进行各种操作时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防止人体静电放电引燃可燃粉尘。 (12)清理料仓(罐)时,一定要使用防爆工具,杜绝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清理。
中国石油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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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事故案例 牢记事故教训 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
中国石油七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井喷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经过
该井进行裸眼试油射孔后,坐 封隔器不成功,油、套管相互连 通,压力上升。决定进行压井, 压井之后静止观察时,套压回升。 再次压井后10分钟拆井口采油树。
当吊开采油树约2分钟左右,井 口有轻微外溢。于是抢接油管变
扣接头及旋塞,此时泥浆喷出高 度已达2m左右,抢接失败。试油 监督到现场后指挥重新抢装采油 树,再次失败,这时井口泥浆已 喷出钻台面以上,最终导致井喷 失控。
井喷事故案例分析
应汲取的教训:
施工前必须将变扣接头与钻杆旋塞连接好。 起管柱前,必须要压稳地层。 起管柱过程中,必须要按规定灌满压井液。 拆装井口前,必须要按规定时间静止观察。 拆装井口过程中,必须快速连续作业。 在“三高”地区作业,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 施和应急预案,配备气体检测仪和正压呼吸器。
被拖倒的大罐
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三、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计量罐内因射 孔、高能气体压 裂产生的高浓度 CO气体,造成 违章进入计量罐 内的三人中毒死 亡。
由此进入大罐
大量CO气 体
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2、 间接原因
罐内管线连接由壬丢失,人员进入罐内进行捆绑作 业。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经许可,在没有对 罐内的气体进行检测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罐内进行作 业。 现场没有配备气体检测仪和
第6套脱水脱烃装置
火灾爆炸事故分析
二 、事故经过
2019年6月3日, 克拉2中央处理厂爆炸示意图
该 厂 组 织 投 运 第 六 损毁点
凝析 油罐
脱水脱 烃装置 。10 时 50 分 对 装 置 区 开 爆炸点
始进气建压,运行
正常。15时10分,
首站 装置
中石油四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பைடு நூலகம்
分析:透过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此次事故中油七建公司大连 项目部将承揽的939号储罐仪表维护平台更换业务非法分包给没有业 务分包资质的淋沅公司,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没有对现场作业进 行安全管控。大连石化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及作业人 员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认真、不严格。检维修管理,动火管 理和承包商管理严重缺失。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隐患排查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 生产事故。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中很重要的一个亮点,就是为构建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提供了法律的支持,确立了基本工作制度。任何事故都源于隐患, 隐患不除,事故难消。所以说要重预防,抓治本。要把工作重心转到隐 患排查治理上。 总结: 上述案例中,相关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思想上麻痹大意,对隐患不 能足够重视,对待事故不能深刻反思,导致设计上出问题,审查上出问 题,验收上出问题,生产上出问题,救援上出问题,一个又一个问题, 一起又一起事故就在人们猝不及防中发生。 启示: 我们做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隐患排除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消 除隐患,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我们必须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承包商管理,在存在交叉管理时一定要明确各 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井控案例

钻井井喷案例案例1、川东钻探公司“12.23”特别重大井喷失控案例2003年12月23日,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晓阳村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川钻12队承钻的罗家16H 井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事故,造成243人死亡(其中石油系统职工2人),直接经济损失9262.71万元。
一、事故简要经过2003年12月23日2时52分,罗家16H井钻进至井深4049.48m时,因更换钻具需要,在仅进行了35min泥浆循环(应该循环90min)的情况下,就开始起钻。
在起钻作业中总共起钻120柱,灌注泥浆38次,但是在操作中没有遵守每3柱钻杆灌满泥浆1次的规定及时灌注泥浆;其中有9次是超过3柱才进行灌浆操作的,最多至提升9柱才进行灌浆。
23日12时因机械故障停止起钻操作,用了4个多小时进行检修。
在16时20分检修结束后,没有下钻进行泥浆充分循环即继续起钻作业。
21时55分,录井员发现泥浆溢流,向司钻报告发生井涌,司钻发出井喷警报,井队采取多种措施未能控制局面。
至22时4分左右,井喷完全失控,富含硫化氢的天然气大量逸出。
22时30分左右,井队人员开始撤离现场,同时疏散了井场周边居民。
23时20分左右,井队人完全撤离,在外围设立了警戒线。
23时左右,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川东北气矿事故报告,并要求协助事故抢险工作。
23时左右,高桥镇政府听到晓阳村方向群众燃放爆竹和传来类似洪水声响的声音,镇党政领导派人前去查看。
晓阳村党支部书记周克安回答:是井场出了事故,许多群众在他家周围。
镇里随即叫他通知群众转移。
23时20分左右,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询问高桥镇是否发生井喷事故、在哪个地点。
高桥镇回答:在晓阳村一组的气井发生事故。
井场没有向镇里报告,派人去了解情况,还没有回来。
23时25分左右,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再次电话通知高桥镇组织群众疏散。
高桥镇党政领导分工负责组织转移当地中学800多名住校学生和高桥镇居民;同时要求镇机关全体干部利用电话和手机拨打井场附近各村能打通的号码,通知人员撤离。
石油钻井生产事故案例100件

石油生产事故案例100例案例1 刹把击中头部致人死亡一、事故经过:某年1月12日0:13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接单根作业,当班学习副司钻罗某操作刹把,上提方钻杆过程中将大方瓦带出,罗某即下放钻具,由于下放速度过快,猛压刹把,同时强挂低速离合器,刹把弹起击中罗某右面部太阳穴,罗倒地死亡。
二、事故原因:1、罗某的安全意识差,操作刹把姿势违反SY5974-94《钻井作业安全规程》要求操作刹把时身体直立,距刹把0.3米的规定。
2、井队执行制度不严,管理不到位,司钻擅离岗位,学习副司钻操作刹把时未在场监护。
3、井队设备管理混乱,大方瓦未上锁销,绞车平衡梁中心销子磨损严重。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1、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员工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钻井作业安全规程》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3、不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从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案例2 违章移动清洗机造成触电死亡一、事故经过:某年7月10:0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进时,当班外钳工黄某和张某一同在振动筛处搞卫生。
黄某先将移动式水压清洗机从一号泥浆泵尾部的地面上拉至钻机水柜外的地面处,然后用水枪冲洗振动筛,张某用棉纱擦洗振动筛,并由钻工胡某在双联泵处负责开关电源及监护。
黄某在冲洗设备过程中,为便于冲洗振动筛的各个部位,手握水枪,反复拉动高压水管线以便移动水压清洗机,导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左橡胶轮掉落,胶轮外侧铁夹板正好压住移动式水压清洗机电源线(中型橡套移动电缆)。
在清洗过程中,因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在工作运转中不停抖动,致使该滚轮外侧铁夹板外缘与电源线形成抖动切割状态,进而磨破电源线的防护层和绝缘层产生漏电,电源经过铁夹板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至高压水管线金属网传输至水枪,黄某被触电击倒。
监护人胡某见状立即急跑到配电房关闭电源,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1、违章操作:使用过程中未停机移动水压清洗机,而用拉动高压水管线来移动水压清洗机。
2021年中油技服亡人事故案例学习

2021年中油技服亡人事故案例学习它是中国石油泵业公司使用最广泛的设备。
自2000年以来,已有多起由抽油机造成的伤害。
据统计,中石油发生事故17起,死亡17人,其中吉林油田公司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企业内事故5起,死亡5人,企业外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油田发生事故10起,死亡7人。
平均每年有近两起死亡事件。
一、曲柄保护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事故抽油机上未安装摇把防护栏或安装的摇把防护栏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10起事故,10人死亡。
典型案例如下:(1)吉林油田公司范围内的事故1.2001年4月3日,吉林油田英台采油厂采油队第五维修班长孙谋带领一名工人到S5-1平台S7-1井读取抽油机和电机铭牌参数。
抽完后刹车停,曲柄停在右上方。
由于抽油机刹车不到位,摇把突然掉落,砸中班长孙谋的后背,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2.2005年3月7日,吉林油田干安采油厂采油五队职工李某在不停泵的情况下将旧皮带送至基础座,返回时被抽油机曲柄击中头部,身体夹在配重与基础座之间,导致李死亡。
3.2000年5月31日,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第十采油队职工范国珍因精神原因误入正在运行的抽油机平衡块,被下放抽油机的曲柄平衡块吊死。
4.2004年1月7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山友乡三家子村农民马良在新民采油厂采油三厂27井组44-9井捡拾零星原油时,被抽油机曲柄击中右后脑,当场死亡。
5.2004年11月23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新民乡河西村人程磊在新民采油厂采油七队62#组+43-015井附近放羊。
他在井的基础座下捡起旧皮带,运转的曲柄击中了他的头部,导致他死亡。
(2)其他油田的事故1.2000年8月24日,新疆油田第二采油厂第三作业区作业二队一班在8914井进行标准化现场作业时,滑动摇把击中高背部并挤压在抽油机底座下,导致高骨骼、胸骨严重脱落而死亡。
2.2001年9月18日,大庆油田某采油厂采油一矿一队采油人员在清理La5-2688油井时,未停泵。
国有企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国有企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发生了一系列较大的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下面列举了十个典型的国有企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1.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火灾事故2013年11月,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发生火灾事故,导致9人死亡,4人重伤。
事故原因是油罐漏油,引发火灾,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2. 中国铁路武汉火灾事故2010年6月,中国铁路武汉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94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火车站的电缆发生短路,引发火灾。
3. 中国石化大庆炼化厂爆炸事故2013年11月,中国石化大庆炼化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5人死亡,136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爆炸。
4.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火箭发射事故1996年1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火箭发射事故造成6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火箭发射时发生异常,导致火箭坠毁。
5. 中国煤矿安全事故中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其中,2010年山西矿难造成了104人死亡,2005年辽宁矿难造成了214人死亡。
6. 中国电力公司电网事故中国电力公司电网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电力中断。
2011年湖南电力公司电网事故造成了9人死亡,2014年广东电力公司电网事故造成了12人死亡。
7.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飞机事故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飞机事故时有发生,造成机上人员伤亡和飞机损毁。
2018年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一架飞机在试飞中坠毁,机上3人死亡。
8. 中国化工集团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国化工集团化学品泄漏事故时有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
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造成173人死亡,798人受伤。
9. 中国冶金集团冶炼事故中国冶金集团冶炼事故频发,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
2018年山东冶金集团一处冶炼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1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船舶事故中国船舶工业集团船舶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船舶损毁。
2016年江苏船舶工业集团一艘船舶在试航中发生事故,3人死亡。
中石化近年来事故汇总

中石化七十七件事故汇总一、关于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7.24”重大事故的通报2000年7月24日11:05,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联合化工厂(以下简称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2000元。
联合化工厂无水乙醇车间于7月23日19:40停车检修。
7月24日8:00在乙醇车间调度会上,车间主任李东基、副主任于洪研究决定,在新系统成品进料管线上增加一条返料管线。
施工前,于洪组织车间技术员张淑娟、化工工长孙玉凤、化工班长陈宏颖等人制定了清洗方案,办理了动火证。
8:30,孙玉凤带领工人按清洗置换方案对管线进行了清洗置换,并加堵了盲板。
10:10,经分析工杨彩霞用测爆仪分析合格。
于洪、车间安全员牟晓清在现场监护,机械工梁国辉开始动火作业,先切割完底部的放料管,在切割进料管时,于洪和梁国辉为了对接管线方便,将断开的阀门与管线又重新接到成品槽上,没有加堵盲板就开始切割,导致成品槽内残存乙醇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成品槽顶盖飞至房顶后弹回到地面。
于洪当场死亡,梁国辉送医院抢救于7月28日16:00死亡,牟晓清左小腿骨折受重伤。
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引起的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是严重违反了《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
在没有加堵盲板的情况下,车间领导违章指挥,操作工违章动火作业,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制止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这起事故,给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暴露出这个企业领导存在抓安全生产不力,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督不到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缺乏相对性,自我保护意识差等问题。
各企业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重复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江总**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上,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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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七起事故案例统计一、中原工程“2.1”物体打击事故2018年2月1日20:53,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塔里木分公司70811钻井队承钻的中古15-7X井在处理卡钻故障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
(一)事故经过:2月1日,70811钻井队按照中原塔里木分公司制定的处理卡钻技术方案要求,在1400KN-2100KN之间活动钻具并起出了一个单根。
20:53,当活动起出第二个单根约5米时,钻具自325.96米发生断裂,悬重由2022.4KN 降至87.7KN,悬吊系统发生剧烈摆动,水龙带摆动中撞击右侧气动绞车钢丝绳;钢丝绳突然受力而摆动上行,吊钩端上部U型绳卡挂住站在死绳固定器旁的钟X右下颌,将其掀翻并摔至转盘右侧距井口1.4米处,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井内钻具在上部突然断裂后引发的一系列破坏作用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风险识别和管控不到位。
钻井队对卡钻故障处理过程中的“断钻具”风险后果严重性认识不足,防范措施明显不到位。
事发时,钻台上作业人员多达8人,说明当班人员风险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有3人身处危险区域浑然不觉;当班干部及骨干没有采取警告并强制撤离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2)专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处理卡钻故障方案安全措施不具体,监督执行不严格。
(3)“三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日常培训不到位,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岗位风险识别能力、操作技能、制度执行力亟待加强。
3.下步措施:(1)狠抓“三基”工作。
强化日常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狠反“三违”和“低、老、坏”现象,切实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2)狠抓风险管控。
严格工作安全分析,严格作业许可制度执行。
(3)狠抓专业安全管理。
严格钻具和工具管理,防止不合格钻具和工具入井;严格工艺参数,避免满负荷作业,杜绝超载作业;严格安全措施,任何工程技术措施实施必须充分考虑人身安全。
二、长庆油田公司“2.3”地表塌陷坠落事件初步情况2018年2月3日下午18时30分左右,长庆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郝坨梁作业区柳108井区柳36-50井组1名员工和1名业务外包公司人员意外跌落到增压站内暗洞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员工史瑞琴吃过晚饭后,从站内餐厅至值班室途中路过注水井时旁时,意外踏破地表,跌入暗洞内,站长李纪在观察或救助过程中,暗洞边缘再次坍塌,掉入暗洞内,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暗洞成因初步分析经初步勘查现场发现,暗洞位于井场中部,处于井场内地势较低部位,距注水井约2米左右,地表表层塌陷,塌陷洞口长约80cm,宽约60cm,呈不规则椭圆型,暗洞为长约5米,宽约4米,深约3米,呈不规则斜坡状,洞内无明显油污、积水等。
塌陷前地表无明显痕迹。
暗洞内有注水管线1条,集油管线2条;注水管线事故后经试压无泄漏,只发现一条集油管线刺漏,在地表形成直径约2cm斜圆孔,孔口向上,一侧有少量条状污油带。
调查初步分析认为,井场生产设施及坑洞内设施无明显缺陷,暗洞形成可能与连续降雪(1月2日连续降雪8天,降雪量150mm,1月23日连续降雪4天,降雪量120mm)融化、下渗有关,融化的雪水沿注水井套管水泥环外壁下渗,导致一侧土质逐步塌陷,形成暗洞;因地下存在管线高温(介质温度约30-40度),致使地表冻土层逐步融化、减薄,也会造成暗洞塌陷程度扩大。
暗洞成因待进一步调查论证。
三、善后处置有关情况截止目前,家属情绪稳定、舆情可控。
四、下步建议1、待靖边县安监局解除现场封闭指令后,进入暗洞详细勘查洞内情况及管线状况。
2、长庆油田公司补充相关生产运行参数、检测数据、图片和影像等相关资料,以便进行深入调查分析。
3、长庆油田公司应从井场设计、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优化场站布局和管线走向,制定井场清雪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暗洞形成。
4、邀请土力学专家对暗洞形成机理进行深入分析,为制定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汉石油工程公司“2.26”P120平台井架倒塌事故2018年2月26日16:55分,江汉石油工程公司钻井二公司40623JH 钻井队在坪北工区P120平台起井架过程中,发生井架倒塌事故,造成四节井架报废,无人员伤害。
(事故现场视频)(一)事故经过:2月26日下午,钻井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查、确认和起井架作业。
16:55左右井架起升至垂直状态,液压缓冲缸复位,刹把操作者工长龙XX摘离合器,当井架贴近人字架时发生较大晃动,为稳定井架龙XX再次挂离合器以带紧起升大绳。
此时,井架大腿与人字架已完全接触,起升大绳和快绳拉力共同作用,造成井架第二节下端后侧30CM处发生扭曲破坏,致使井架结构失稳,瞬间倒向侧后方。
这是一起因关键岗位操作失误引起的生产责任事故。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刹把操作人员的误判误操作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作业现场应急处置存在重大疏漏。
起井架过程中,手动控制防碰阀无人值守,机房没有做好切断动力源准备,当出现险情时,无任何应急反应。
(2)培训不到位。
日常培训流于形式,适岗培训缺失,现场关键骨干操作人员技能生疏。
(3)队伍及项目管理不到位。
江汉钻井二公司节后多个项目同时启动,人机能力不足、适配性差,基层队独立作战能力不足,公司的培训、管理跟不上,项目监管力量薄弱。
(4)现场管理不规范,监管缺失。
起井架过程中现场存在燃放鞭炮、非施工车辆在井场随意停放、个别人员不戴安全帽、井场10数名人员与井架安全距离不够、钻台上多达4人、视频监控和指重表卡片未装等“低、老、坏”现象,井队干部及安全监督对此熟视无睹、习以为常,工作安全分析流于形式,作业许可票变成了“低、老、坏”的通行证,尽管以上这些不是井架倒塌的直接原因,却直接印证了事故的发生是长期“低、老、坏”现象的积累。
(三)下步措施1.加强对基层队干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和鉴定,加大实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岗位员工操作技能。
对关键操作工序要从能力、经历、心理素质等方面严格筛选操作人员,确保万无一失。
2.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完善基层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认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强队伍和项目管理。
对新启动的工区、偏远井要提级管理,对关键工序应派专业人员进行督导,抓实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对“三新”(新工区、新组建、新复工)队伍全面评估,不达标该停的坚决停,发生恶性事故该撤的坚决撤;各单位在人机能力不足时决不为抢上项目组建新队伍。
4.全面开展井架起升系统设施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达不到彻底解决不得投入使用。
5. 开展起井架防顶控制设施研制,成熟后推广应用,提高关键作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中原石油工程公司拐6井溢流着火事件2018年2月26日23:10,中原石油工程公司钻井三公司70865队承钻的拐6井在泄立压过程中,泄压管线与排污管线金属头摩擦打火,引燃泥浆池内污油,造成着火事件,无人员伤害。
(一)事件经过:2月26日,井队在节流压井和平推压井后,环空基本压稳,立压仍高达20MPa,决定泄掉钻具内压。
遂将一根高压软管(额定工作压力34.5MPa)一端安装在2号泵泄压回水管线上,另一端伸向排污池,并用钢丝捆绑在排屑钢管上,进行泄压作业4次无异常。
当晚23:10,第5次泄压至4.41MPa时,高压软管抖动加剧,其钢制接头连续碰击排屑钢管产生火花,突然引发油气闪爆,并引燃排污池内污油。
由于风向原因,造成循环罐保温棚、罐上电气线路和部分设备烧毁。
经现场值班消防车及井队员工的全力扑救,险情于27日1:10解除。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误用高压软管作为泄压管线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作业风险评估不足。
钻井队接到甲方加深通知后,未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井控及应急措施。
钻井队没有充分考虑钻具内侵入的油气总量,在进行泄压作业前,也未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和作业安全分析,未认识到泄压过程的潜在风险。
(2)钻井队应急供电设备缺乏管理,通信不畅是事件上报不连续、不完整的原因。
钻井队没有专门人员负责生活营地发电机的应急供电作业,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在井场断电、通信不畅的情况下,也没有组织人员启动应急发电机,维持通信正常。
(三)下步措施1.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识别与管控措施。
在处理溢流等高安全风险作业过程中,认真开展井下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措施与安全施工进行交底,认真落实作业许可制度,逐项检查和确认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施工安全。
2.专业管理部门要制定内通道泄压流程和相关制度,对泄压装备的配备、安装及使用制定详细规范。
3.各野外施工队伍要对急供电设备的维护使用制定管理规定,保障应急供电和应急通信的正常;进一步提高作业队伍的现代化通信手段,加强边远施工队伍的通信能力,确保各支队伍通信正常、联系畅通。
五、新疆油田公司“3·11”机械伤害事故2018年3月11日14时02分,新疆油田公司承包商克拉玛依市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陆梁油田作业区进行修井后挂抽操作时,发生抽油机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3月3日,建业公司小修17队对陆9井区LU7186井进行检泵作业。
3月6日,完井启抽生产后计量不出。
3月11日12:30,建业公司小修17队班长冯某、班员那某、张某3人完成整改后准备启动抽油机进行挂抽作业。
挂抽过程中,冯某发现抽油机皮带打滑,那某爬上抽油机三角支架,准备用蹬踩皮带增加皮带张紧力的方式,强行带动抽油机运转;因抽油机后驴头负荷过重,强行起抽失败;同时抽油机曲柄轴孔键槽根部存在裂纹缺陷,后驴头在失控下行的惯性作用下将抽油机两侧曲柄拉断,导致后驴头继续翻转下行,将员工那某挤在抽油机三角支架之间,致使那某死亡。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抽油机后驴头失控翻转,造成人员挤压致死。
2.间接原因:(1)升级管控要求执行不严格。
该起事故发生在周末和两会召开的关键敏感时期,单位执行落实“四条红线”关于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施工作业升级管理督促检查不严格、抓落实不够,对承包商作业缺乏现场管控,没有安排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违反了“四条红线”管控要求,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
(2)风险辨识和控制不到位。
抽油机修井后挂抽是一项常规作业,在作业区操作规程和管控红线中都有明确要求。
但作业区对承包商违反操作规程,采用抽油机动力强行挂抽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承包商作业的风险辨识和控制严重缺失,存在较大管理漏洞和作业风险,安全管理部分环节监管不到位。
(3)培训监督管理不到位。
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承包商对员工的HSE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对操作规程、作业风险、“四条红线”要求以及新疆油田管控红线要求培训严重缺失,对这些问题作业区没有及时发现,最后造成承包商员工违章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