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失处理规定 样板
员工失职管理处罚制度范本

员工失职管理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凡属员工失职行为,均按本制度接受处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失职,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未能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具体处罚措施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失职行为分类及处罚标准第五条轻微失职: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轻微失职的处罚标准:(一)首次轻微失职,给予警告处理;(二)第二次轻微失职,给予记过处理;(三)第三次轻微失职,给予记大过处理。
第六条中度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中度失职的处罚标准:(一)首次中度失职,给予降级处理;(二)第二次中度失职,给予撤职处理。
第七条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严重失职的处罚标准:(一)首次严重失职,给予撤职处理;(二)第二次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员工失职行为的认定,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处罚决定的作出,应当依据调查结果,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
第十条处罚决定作出后,公司应当将决定通知被处罚员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应当认真调查,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能建立健全员工失职管理处罚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运营秩序。
员工过失惩戒规定

员工过失、过错惩戒规定为加强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督指导。
特制定《员工过失、过错惩戒规定》(细则请见下表),请自觉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过失、过错是指员工因疏忽大意或者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有关工作规程、规章制度,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给公司或个人的利益、声誉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二、惩戒原则公司本着“有错必纠、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责任划分根据业务性质和职责范畴,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连带)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是指项目的具体实施人包括项目助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对助理人员具有监督指导责任;2、间接责任人是指不具体从事项目的实施,但是参与项目复核的人员包括各级或程序复核人。
审核人应发现而没发现、应纠正而没纠正的问题,追究审核人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责任;3、领导(连带)责任人是指对部门或所属员工具有监督指导责任的负责人包括部门负责人、部门副经理、项目经理。
四、惩戒方式根据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程度确定以下几种惩戒方式。
1、通报批评,适用于行为影响小、可以改正或初次犯错的;2、罚款,适用于行为影响较大、批评教育后继续出现类似行为的;3、调岗,适用于行为影响小但屡教不改或行为影响较大不适应原工作的;4、辞退,适用于行为导致重大影响的如影响业务关系等;5、约谈,适用于各种行为。
五、惩戒措施1、员工出现细则表中相关行为时,如果在执行复核程序中发现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第三次加倍罚款并约谈;如果报告出具后,经委托方或他人发现的,影响不大的,第一次通报并罚款,第二次加倍罚款并约谈;导致严重影响的,第一次加倍罚款并约谈,第二次调岗或辞退。
2、员工出现了细则表中的第一、二、三大项中的错误行为时,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第三次加倍罚款并约谈。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简短

工作差错追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差错的管理,规范工作差错的追责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差错,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过失导致的工作失误、工作不力、工作质量问题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差错追责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作差错进行分类、定级,明确追责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作差错得到及时纠正,防止类似差错再次发生。
第二章工作差错的认定与分类第五条工作差错的认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和业务要求等。
第六条工作差错分为一般差错、重大差错和特别重大差错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一般差错: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二)重大差错: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三)特别重大差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三章追责方式与程序第七条追责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追责程序如下:(一)发生工作差错的员工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差错影响;(二)上级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差错等级;(三)对认定的一般差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犯错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四)对认定的重大差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五)对认定的特别重大差错,应当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结果对犯错员工进行追责。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九条员工对追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追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申诉人;第十一条员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总经理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员工管理失职失责制度范本

员工管理失职失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行为,明确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加强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失职失责,是指员工在岗位上因故意或过失未能履行应尽的工作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对失职失责员工将依法予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第二章失职失责行为界定第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失职失责:(一)未按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制度,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的;(三)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四)滥用职权,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五)泄露公司机密,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六)在工作中,不按照规定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七)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失职失责行为分为轻微失职、一般失职和重大失职。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轻微失职: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二)一般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严重影响的行为;(三)重大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七条对失职失责员工的处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查明事实,收集证据;(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涉及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三)人力资源部门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四)对失职失责员工依法予以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五)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以警示其他员工。
第八条失职失责员工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具体处分依据公司制度规定。
第九条失职失责员工的经济赔偿包括扣除工资、奖金、赔偿公司损失等,具体赔偿标准依据公司制度规定。
工作失职罚款制度范本

工作失职罚款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作失职,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过失未能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工作失职罚款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工作失职行为的管理,促进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公司损失。
第二章工作失职的认定和处理第五条工作失职的认定依据以下标准:(一)未能按照公司规定或者领导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二)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四)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作失职的行为。
第六条工作失职的处理方式:(一)对于一般工作失职,由直接上级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对于严重工作失职,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失职,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工作失职的调查和处理程序:(一)发生工作失职行为后,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领导进行调查;(二)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三)将处理结果通知本人,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章罚款的执行和监督第八条罚款的执行:(一)罚款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专项管理;(二)罚款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损失,也可以用于奖励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三)罚款的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罚款的监督:(一)公司设立监察机构,负责对工作失职罚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员工有权对公司的工作失职罚款制度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提出投诉和举报;(三)公司对投诉和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过失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失是指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过失的分类第五条工作过失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工作过失、严重工作过失和重大工作过失。
第六条一般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轻微失误,未给单位造成明显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但需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改进的行为。
例如,文件中的文字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
第七条严重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需要进行警告、扣罚绩效工资等处罚的行为。
例如,工作任务延误、重要信息遗漏导致工作受阻等。
第八条重大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极其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法律责任,需要进行降职、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严厉处罚的行为。
例如,泄露单位机密、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单位受到处罚等。
第三章工作过失的认定第九条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综合考虑过失的性质、情节、后果和责任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
第十条认定工作过失应当经过调查核实,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形成书面的认定报告,明确过失的事实、性质、责任人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四章工作过失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一般工作过失,由直接上级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在部门内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工作过失,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当扣罚责任人当月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工作过失,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降职、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规章制度规定工作失误罚款

规章制度规定工作失误罚款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失误罚款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疏忽、拖延、失误或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经济后果的制度。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务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济利益。
第四条以下情况将被视为工作失误,需要承担相应罚款:1. 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2. 拖延导致工作延误,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3.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或声誉损失的;4. 造成公司或他人财产损失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工作失误罚款的标准:1. 轻微失误,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罚款金额为月工资的10%-20%;2. 一般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罚款金额为月工资的20%-30%;3. 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金额为月工资的30%-50%;4. 特别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巨大经济损失的,罚款金额为月工资的50%以上,并可能视具体情况劝退或辞退。
第六条公司将在事发后进行调查核实,对失误的情况进行甄别,确定罚款的具体金额,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通知相关员工缴纳罚款。
第七条员工应当如实向公司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拒不认错或不愿承担责任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在员工缴纳罚款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员工进行教育谈话或岗位调整等处理,并对其日后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条员工对公司经济损失等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不限于罚款、调岗、辞退等处理。
特此规定,以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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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失处理规定(试行)
一、工作过失类型
(A)类:较严重过失类
各部门通用:
1、由于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1000——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
2、由于工作过失,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了后续的工作进度,
造成了不良影响,导致顾客投诉;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4、要求上交的资料、汇报报表不能按时完成上交超过3日累计3
次,超过7日1次。
5、未按三标管理体系要求的流程执行文件。
6、未按公司规定执行垃圾分类制度,保持本部门环境卫生累计3
次。
工程部: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未遂事故、一般事故和习惯性违章操作。
2、延迟送电,或在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
3、未按规定领退材料;
4、未按时按要求提供开工报告签证、工程进度签证、工作量签证、
隐蔽工程项目签证、竣工报告签证。
5、安全员未按规定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记录,保证施工现场的安
全和环境卫生。
6、工具库物资未按规定分类存放累计3次。
7、工具库物资帐、物、卡不相符。
8、工具库测量器具未按期送检,送检登记台帐日期不符。
9、工具库干燥室未按规定干燥、登记。
质安部:
1、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巡查。
2、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导致部门投诉或上级部门检查指出。
3、未按时完成巡查的记录,未及时汇报巡查所发现的问题。
设计业务部:
1、在设计过程中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在业务跟踪过程中,由于个人失误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和顾客
投诉。
3、未按承诺交付设计图纸、概预算书,延迟3日累计3次,延迟
7日1次。
4、技术交底没有记录。
5、未按规定提供巡维计划,未按巡维计划执行任务。
6、巡维工作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汇报累计3次。
综合部:
1、未按规定对饭堂进行监督管理。
2、未做好公司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3、对公司车辆发生的故障未及时处理、维修。
4、未按公司规定安排出车累计3次。
行政部:
1、文件、报纸杂志等资料未及时发放延迟3日累计3次,延迟7
日1次。
2、文件资料未及时归档案、录入电子文档延迟3日累计3次,延
迟7日1次。
3、广播、多媒体电子显示系统、考勤系统未按时播放,发现问题
未及时处理、汇报累计3次。
4、未能及时监控计算机网络发生的问题,导致部门投诉;
5、应聘资料未及时交付并做好签收记录累计3次。
财务部:
1、入库物资未按要求及时验收,或验收资料不齐全累计3次;
2、仓库帐、物、卡不相符;
3、进出仓物资未按规定堆放、整理累计3次。
(B)类:非常严重过失类
各部门通用:
1、由于个人的过失,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和严重的信誉损失;
2、工作严重失职,导致无法弥补的过失。
3、遗失公司重要文件资料。
4、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公司的机密
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
工程部、质安部:
1、在施工过程中导致重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五类”误
操作事故以及设备(损坏)事故,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
设计业务部:
1、在设计图纸或预算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
造成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业务跟踪失误,没有及时反馈信息到相关方,导致工程无法按
时完工,客户多次投诉或造成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
二、工作失误处理办法
1、第一次出现A类失误,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
领导讨论确认后,由行政部发出黄色工作失误警告书(附表
1)。
扣罚当月薪金的5%。
2、第二次出现A类失误,或第一次出现B类失误,当事人必
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讨论,并经确认后,由行政部发出
红色工作失误警告书(附表2)。
扣罚当月薪金的10%和本年
度的年终奖金的10%。
3、第三次出现A类失误,或第二次出现B类失误,经公司领
导讨论,并经本人确认后,处以降职或调岗的处罚,并扣罚当
月薪金的20%和本年度年终奖金的20%,由行政部发放处罚
通知单。
三、附则:
1、本规定自发放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部。
3、本规定如与公司其他规定或上级部门的要求有冲突,经部门
经理会议讨论决定。
二01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