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疗技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院不得开展应用。
3.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应与功能任务相适应,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各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守本制度。
(二)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1.医院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不得开展禁止类技术,对限制性技术重点管理。
2.禁止类技术是指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3)该手艺曾经被临床淘汰。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3.限制类手艺是指禁止类手艺目录之外并具有下列景遇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手艺,由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管理。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
(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三)管理与控制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医疗、质量管理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医疗管理部门,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与实施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2)审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对医院首次应用的医疗手艺举行论证,对曾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手艺定期评估。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制度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制度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本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XXX的通知,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行为,促进适宜医疗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2.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的医疗技术,或存在重大伦理风险或使用稀缺资源,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登记备案范围本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中列出的医疗技术项目(详见附件1)。
三、登记备案程序及要求1.梳理核对:各科室应全面梳理出科室已经过审批同意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和未来拟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
2.已审批同意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的登记备案要求:1)填写《经批准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附件2),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
2)填写《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填写《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表》(附件4),请科室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并提出审核论证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字认定后科室主任签字盖章。
3.拟开展的限制医疗技术的申报流程:1)申请:科室应填写《限制类医疗技术审核申请书》(附件5)。
2)院级审批:医务科将依据限制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批。
3)上报省、XXX备案公示:医院将对通过院级审批的限制类医疗技术按照要求报省、XXX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备案技术。
四、违规处理规定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仍私自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医院法人及具体技术负责人承担,同时医院将按照院内相关管理规定对科室及技术负责人予以处罚。
五、上报形式及途径请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医务科。
附件1:本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一、以下医疗技术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制条件:1.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
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
•【字号】云卫医技备字(2017)第04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公示
云卫医技备字(2017)第04号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6〕22号),现将经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开展《云南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6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发现在列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请及时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或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实名举报,我委将核实情况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监督电话: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65193465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67195123 附件:云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与评估第七条医疗技术分为禁止使用技术、限制性技术和非限制性技术。
第八条禁止使用技术包括:(一)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确定、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临床上已经淘汰、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技术;(二)技术难度大、风险大、使用稀缺临床资源的技术。
第九条限制性技术是指对患者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监管的技术。
限制性技术分为国家级限制类技术和地方级限制类技术。
第十条非限制性技术是指除禁止使用技术和限制性技术以外的医疗技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风险等因素,对拟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一)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二)技术的风险;(三)技术的伦理问题;(四)技术所需资源和条件。
第三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和技术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第九条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模板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的评估、审批、监督和管理。
2. 委员会由医疗、护理、医技、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医疗技术分类1. 将医疗技术分为限制类技术和非限制类技术。
2. 限制类技术需经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临床应用。
五、医疗技术评估1. 对拟引入的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审查、专家评审、临床试验等。
六、医疗技术审批1.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 对批准的医疗技术进行登记,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七、医疗技术培训1. 对参与医疗技术应用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 确保医护人员掌握医疗技术的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临床应用监督1. 定期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存在问题的技术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九、医疗技术档案管理1.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记录技术评估、审批、培训、监督检查等信息。
2. 档案应包括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培训记录、监督检查记录等。
十、医疗技术事故处理1. 建立医疗技术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2. 对医疗技术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一、持续改进1.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2. 根据评估结果和医疗技术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医疗机构的需求和法规要求。
最新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2017年12月14日附表1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所在地:市技术名称:开展日期:年月日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院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性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其它:联系人联系电话住院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住院手术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门急诊人次年年年年年(人次/年)二、开展备案技术所在专科情况科室名称床位张诊疗科目登记情况(诊疗科目核定表需另附)□有□无三、开展此项技术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说明(可另附页)附表2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所在单位:技术名称:开展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科室部门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职称执业范围从事申请技术专业诊疗工作年限简述个人开展技术资质的情况,包括近3年开展技术例数、发生主要并发症等。
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备案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附表2)。
医务科
2017年12月14日
附表1
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单位:(公章)执业许可证号码:
所在地:市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附表2
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登记表医师姓名:
所在单位:
技术名称:
开展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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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展医院医疗技术发展,更科学规范临床医疗技术的管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技术,我院已申请限制类髋关节置换术作为我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命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禁止使用。
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未经临床研究论证,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原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未列入“限制临床应用”清单的医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属于临床研究范畴,禁止开展临床应用,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以上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备案,现作以简要说明。
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按要求完成医疗技术备案,并填写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附表1)和医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登记表(附表2)。
附表1
医疗技术备案登记表
单位:(公章)
执业许可证号码:
所在地:市技术名称:开展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