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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存在问题及对策

CONSTRUCTION ECONOMY 2011年第6期(总第344期)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基本上组建了政府投资项目 审核部门,建立项目预算审核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政府投 资项目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筑起了一道节约财政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防火墙。但由于政 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尚未成熟,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进 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 审核质量,是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中需研究的 课题。本文结合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工作实践,对政府 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提高政府投 资项目预算审核质量提出若干对策。 1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现状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一般由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单位将项目预算标底报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 审核中心受理相关资料后可以委托具有审价资质的社会 审价机构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单位进行标底审核,也可根 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内部审核人员和有关专家直接进行 标底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项目预算标底是否控制在 概算以内、有否擅自扩大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否随意变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设备选型、工程预算定额套用取[摘要]政府投资项目审核部门承担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的职责,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事前控制,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尚未成熟,在发展过程中碰到一些新问题。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 核现状进行阐述,分析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提高审核质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 核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出对策。 [关键词]投资项目;预算审核;问题;对策 Abstract:The budget audit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undertakes its budget audit function,and pre-controls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cost.While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 is un-perfect,there are some new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analyzes the existing question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udit quality an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 Key words:investment project;budget audit;question;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851X(2011)06-0078-03 [作者简介]鲁伟刚,男,生于1975年,浙江绍兴人,工程师,经济师。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 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鲁伟刚 (绍兴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浙江绍兴312000) 造价咨询 78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思考 金华市财政局潘勇华 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职能发生重大变化。政府投资是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体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是财政实施这一职能的重要手段。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是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关键。结合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履行财政职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前提。 2002年财政部颁发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建立了针对建设单位的较完整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微观范畴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有别于一般财务管理,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量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参与建设活动的单位众多,建设过程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因此,除了依据法律、法规管理,更重要的还要将财政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建立一套适合本地操作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我市出台了《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项目管理坚持科学决策、资金平衡、投资控制、风险可控、全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等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执行。

我市出台了《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自项目前期即派驻,至项目完工,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有:规范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监督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投资变更、资金拨付、结算审核等工作。已对总投资达亿元的1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了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管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强化财务监督、控制项目总投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市出台了《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相关处室对申请拨付的资金逐笔审核,确保按支出预算、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拨付。实行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支出,防止项目随意变更、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防止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同时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市本级共有63个项目实行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累计拨付资金亿元。 我市还出台了《金华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实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从各个环节规范项目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重点在项目决策阶段。 要将有限的建设资金使用好,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必须将管理重点前移,放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合同审核等决策性阶段。事前充分论证,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关于epc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及风险管控的若干思考

精心整理 关于EPC 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及风险管控的若干思考 一、EPC 模式及我市EPC 项目实施情况简述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主要来说,工程承包( EPC 工程总承包与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相比,能更好的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由于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的作用,有利于实现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控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业主来说合同关系比传统模式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而且责任明确,业主承担风险较低。综合来说,EPC 模式在项目管理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集中招标,降低成本。对于项目业主来说,实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只需要一次集中招标,避免了传统模式下的多次招标,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 2.业主管理简单,责任明确。在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需要同时管理采购方、监理方、施工方,各方关系的协调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个挑战,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延误工程进度。而在EPC模式下,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EPC模式中承包商是向业主负责的唯一责任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管理沟通工作就比较简 3. 4. 完成。 5. 因素,并根据经验针对相应情况对工序进行了合理安排,避免了由于台风、洪水等风险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 6.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EPC总承包模式下由于承包商介入项目较早,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设计与施工顺利的配合使工程在质量和投资上达到很好的协调,另外,设计和采购之间经常性地交流也可以避免采购中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总之,EPC模式融设计、采购、施工于一体,减少了项目各阶段的中间环节,使整个项目在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投资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绩效,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是指对区人民政府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预算安排、执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政府性资金的范围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拼建的项目,视同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管理。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项目的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工程概预算管理、资金审查(拨付)、财务决算及其他资金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政府投资必须纳入预算安排;未经预算安排,政府性资金不得用作政府投资支出。 第七条政府投资预算安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等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控制风险、有效约束。 第八条区发改局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应就资金来源和项目投资征询区财政局意见。对确需通过举借政府债务建设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制定资金(融资)平衡方案,并出具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的评估报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还须提供项目资本金部分的出资说明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材料。 第九条区财政局根据区发改局初编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合理筹集、统筹安排、保证续建、确保重点原则,编制本年度政府投资资金使用计划,报区人民政府审查。列入区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需报区人代会批准。 第十条区财政局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区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按项目分别下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的应急项目,或已列入年度投资项目计划但需调整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履行立项或办理调整手续。区财政局根据立项批复报经区政府审查批准后追加资金使用计划。列入区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有调整的,需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强化概预算控制的有机结合,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全部使用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以及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建设项目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项目预算管理遵循“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结)算”的原则。项目概算是项目预算管理目标,审批的项目预算应控制在概算内。项目预算是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的依据,竣工决算应控制在项目预算内。 第四条项目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发改、审

计、监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项目预算管理予以协助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前期及招标阶段的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参与项目前期经济方面的审查。对项目前期经费,财政部门按总额控制原则统筹安排,按规定列入项目预算。 第六条财政部门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按规定审定项目预算。对需进行招标的项目,在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和其他投资核实审定的基础上,确定项目预算。 第七条财政部门严格按设计审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对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的条款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工程重点内容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审定项目招标最高限价。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按程序发布,不得擅自调整和更改。中标合同价不得超出财政部门审定的最高限价。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定后及时将招投标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第三章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及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在各组成工程项目间自行调整项目预算。财政部门对经济签证及隐蔽工程实行现场核实、审查管理,对可调整的工程材料价格实行审查监管。成本控制措施的落实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 理建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由业主自建的概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投资控制不严、资金监管不力、未实施全过程专业化管理等一系列问题,针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代建制管理制度后实行概预算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进行了对策研究,提出对今后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的完善建议,具有一定的借签意义。 标签: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问题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痼疾,过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尽管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但最终绩效欠佳,仍是困扰政府投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突出矛盾。 1、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政府投资项目界定不够清晰 政府所出台的与之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投资项目及各类补贴财政项目做出细致划分[1]。特别是针对于当前财政部门便明确提出的项目内容中,很多项目支出需由政府予以引导,且政府实施资金的宏观调控。 比如物流企业中所设置的仓储设施项目建设期间,多在明确总项目建设资金额度基础上进行宏观管理。但是因为政府投资项目与财政补贴项目存在界定不够清晰的问题,故而项目建设期间财政投入的资金数额难以得到保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政府管理的效果,不利于良好市场发展环境的构建。 1.2项目概预算管理重视不足 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期间,相关部门更加重视施工安全管理以及施工进度管理[2]。但是对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全过程的重视程度则相对不足,基于其实际管理情况,其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1 项目概预算设计阶段重视程度不足 项目概预算管理期间设计阶段中,政府多比较重视技术应用、整体规划等,“先建设后算账”的问题普遍存在[3]。这种问题影响下,则会造成项目建设期间资源浪费问题的频繁发生。 1.2.2 项目概预算招投标阶段重视程度不足 很多项目建设单位在实际的管理期间,没有基于设计单位所给予的招投标建设开展工作,未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合理应用,故而大量低价中标、无原因更变合同等问题时有发生。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请上门一对一家教的好处

请上门一对一家教的好处 孩子不爱学习、不写作业,你该怎么办? 孩子成绩退步,你该什么办? 看着别人的孩子成绩好,考上了好学校,你是否有些羡慕,有些妒忌? 请一对一上门家教吧!让优秀的在职一线老师在家里给你上课!南昌金鼎家教拥有上百名优秀的在职一线老师!已经有很多孩子通过我们的帮助,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考上了理想的学校,你还在等什么?一对一上门家教是提高成绩的最有效方式!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省时省力。上门家教可以让孩子免除舟车劳顿之苦,节省时间,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专业的家教辅导。 二、家长节约费用。电话预定,老师直接上门辅导,节约了高额的场地租金,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成本。家教费用自然更合理。 三、能够一对一的授课,可及时补上欠缺的知识。目前,中小学的学习负担均较重,新知识多,作业量大,对于孩子来说,难免有一些消化不了的东西,在此情况下,如不能及时地把所欠缺的知识补起来,势必造成恶性循环,不理解的东西越压越多,请上门家教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四、老师授课时家长能够在一旁或者偶尔旁听,对老师以及自己的孩子有个清醒的认识。在家中孩子的学习可以投入90%以上,而不像外边辅导,没有家长的约束,处于随意的状态。 五、可以增强学习较差的学生的兴趣和信心。上门家教老师在面对一个学生单独授课的时候,情绪相应地也十分放松,不会有紧张、急躁等情绪,而且经验丰富的老师会用幽默的语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较差的学生大多有一定的自卑心理,老师会在授课中帮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这些都是平时在课堂上难于得到的。 六、上门家教老师能纠正学生的不良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较差的同学,除智力因素外,大多在长时间里形成了这样那样的不良学习习惯,而对于不做教育工作的家长来说,很难发现自己孩子在学习上的某些弊端,上门教师就不同了,他们凭借着专业的本领和丰富的经验,会立即发现问题所在,并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纠正不良习惯,使其在补上功课的同事,逐渐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我们从实践中找到了答案……!成绩提升才是硬道理!你自己教育不好孩子,就应该找一个能帮你教育好的。他(她)应该是老师,而不是警察!没有什么比教育孩子更重要!因为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县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有效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 (二)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 (三)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年度预算及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四)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和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第四条各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依规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一)财政部门是主管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核算部门,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协助预算部门编制当年项目的资金预算。 (三)预算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部门,负责编制当年项目的资金预算,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和办理资金支付,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四)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 (五)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实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变更、责任追究等按《政府投资条例》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执行《××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选取中介服务公司。县财政部门凭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选确认书)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拨付所需经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支付。 第七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全解

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三)国债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以下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等综合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 建设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造价、工期、质量的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重大项目跟踪审计。 监察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监督。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编号顺序执行):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同时核准勘察和设计招标方案。 (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和审查,以及根据项目情况按规定必须完成的相关审查批复。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时核准招标方案。 (四)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查等。 (五)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依法招标采购。 (六)中标合同审查、签订和备案。 (七)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备选、政府决策、部门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后评价、稽察监督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政府财政性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按照规定用于建设的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市本级财政承诺借贷或者偿还债务的政府性融资建设资金。 第三条:青岛市本级财政全额投资、混合投资中市本级财政投资比例占项目总投资30%及以上或者超过300万元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监察、国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规划、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政府投资的重点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三)实行专家咨询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七条:政府参与投资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实行项目代建制。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通过招标选择确定。 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者代建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八条:市发改委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以及实际需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备选库,并且实施动态管理。

【财政办法】重庆市江津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办法

【财政办法】重庆市江津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 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 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严控建设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等进行评估与审查,以及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使用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江津区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上级安排的资金(包括国债)、YYY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以及政府性融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所进行的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坚持“依据YYY,规范建设程序;严控投资预算,提高资金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审的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评审范围

(一)工程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含BT和BOT融资项目),评审项目预算、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审查施工合同。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次变更增加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三)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程结算。 (四)社会投资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进行结算审核。 (五)上述限额之外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变更手续等报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备案。 (六)BT和BOT融资方案审查。 (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项目工程概算、征地拆迁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等其他评审事项。 第七条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后,向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申报工程预算评审,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区发展改革委的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 (二)行业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三)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 (四)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 (五)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送审预算书及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确认函;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第286号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吕祖善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防范政府投资债务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是指对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预算安排、执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政府性资金的范围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预算安排、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政府投资预算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政府投资必须纳入预算安排;未经预算安排,政府性资金不得用作政府投资支出。 第六条政府投资预算安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等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控制风险、有效约束。 第七条政府投资预算草案是本级政府预算草案的组成部分,其组织编制应当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下一年度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的相关工作,并在下达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编制通知中提出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的 总体要求、主要方向和重点投入领域等意见。必要时,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含所属及所管单位,下同)需要安排政府投资预算的,应当按照预算草案编制通知的规定,在本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县本级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土地收益等财政性资金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建设;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四)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合同制,确保工程质量,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县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和综合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县监察、审计、建设(规划)、国土及其他有关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立项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申请立项并经批准。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程序为: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县发展计划部门提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申请; (二)县发展计划部门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论证,符合规划的,予以批准立项,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通知建设部门进行下步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应当由上级部门审批或需要申请国家、省、市投资的,由县发展计划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办理。 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立项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立项申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一)可行性研究: (二)初步设计; (三)编制项目总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总概算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县发展计划部门审批。审批前县发展计划部门应当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论证。 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批准立项后,可以直接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并编制项目总概算。 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额;

某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政府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乡镇、街道)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 (三)政府(包括市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下同)融资以及向上争取(含国债)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原则:预算管理原则、专款专用原则、风险控制原则、效益优先原则。 第四条市财政局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集以及项目前期论证、设计审查、项目招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等环节中

加强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市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并根据需要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 第二章资金预算和筹措管理 第五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即项目业主,下同)在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表》(附件1),市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审定的资金拼盘方案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的依据,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不落实的,市发展和改革局不予立项。 对财政参与投资并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项目,其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需经市财政局审查确认。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资金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安排。年度预算编报和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和建设计划,合理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发改局初审,市财政局根据市发改局初审后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结转情况,按照合理筹集、统筹安排、保证续建、确保重点原则,编制本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市政府审查。 (二)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结合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按项目分别下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1)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提高资金综合效益,科学安排政府投资,依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通过前期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同意,现将《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附后),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预算,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提高资金综合效益,依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杭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初步设计由市级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初步设计由区、县(市)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和城乡建委作为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概算管理部门)应当按各自初步设计审批职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参与概算审查并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参与概算管理工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包括概算编制、概算审查和批复、概算执行和调整等环节。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概算管理,履行概算审批手续,实现概算管理全覆盖。项目概算未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招标和开工建设,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拨付建设资金。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应急救灾等特殊项目,另行规定。 第二章概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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