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协议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附件1: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一、住房公积金(下简称“公积金”)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方案的总体目标是: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⑴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 具体来说,方案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公积金方缴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职员、雇员)。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此政策问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规定执行。 2.房改住房补贴缴存适合于“符合条件”的在编职员。此处“符合条件”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在编职员(含已退休)。 二、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存?个人何时扣缴?怎么扣? 答:从2009.5~2010.12由单位缴存,个人不需缴存。从2011年1月起,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存。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 缴存基数是个人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大概略低于学校当前月初发放的月工资);雇员的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均按照缴存基数的10%来缴存。按规定,个人从2011年1月起要扣缴,且从2012年1月份的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同时代扣2011年全年的公积金,分12 个月代扣。因此,2012

年全年个人每月扣缴的是双月的公积金(1拖1,代扣1年),2013年1月起按正常仅代扣当月个人缴存的部分。 三、房改住房补贴(房补)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发放房补有两种情形:①本人、配偶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也未领取过购房补贴。②因职务晋升,已购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俗称“面积补差”。 四、房改住房补贴发放规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规则一:方案实施后(即2011年5月起)逐月发放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标准⑵是:正高、局级以上4600元/月,副高、处级3600元/月,中级、科级2800元/月,其他人员2400元/月。累计最长发放不超过360个月(即30年,含方案实施前月数);方案实施前,一次性计算发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标准是:正高、局级以上2400元/月,副高、处级1900元/月,中级、科级1500元/月,其他人员1300元/月。(此标准刚好是逐月缴存标准减半加100元)举例:某符合领取房补的教师,1999年7月调入我单位,2003年1月兑现中级,2008年5月兑现副教授至今,那他的房补是1999年7月~2002年12月共42个月,按1300元/月计算,2003年1月~2008年4月共64个月,按1500元/月计算,2008年5月至方案实施前(2011年4月)共36个月,按1900元/月计算,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方案实施后计算8个月,按3600元/月的标准,因此,预计该教师年底2011年12月,其到账的房补是: 42*1300+64*1500+36*1900+8*3600=24.78万元。 规则二:已购政策住房未达到职务职级标准面积的,补贴一次性缴入个人账户。面积补差计算见本问答第七题。

XX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北京福润达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2%,缴费缴费=投保基数×12%; 第四条缴费基数 管理人员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53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分(上限为5300元,下线为1318元) 一线员工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1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门(上限为2100元,下线为1318元) 第五条管理部门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公司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六条 员工公积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第七条 集团行政部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转移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 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集团或者子公司人事专员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停缴手续。《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 员工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人事部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公司人事专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 )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申请人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 支行(营业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月收入(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O 该职工住房公积金逐月缴存正常,因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保证为其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真实、___________________ 合法、 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申请人配偶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 支行(营业部): ____________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月收入(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元)O 我单位保证为其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如与事 实不符,愿承担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页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页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页

婚姻状况各类内容: 1、已婚:(结婚证:复印夫妻基本信息页、发证机关页) 2、离异未再婚:(离婚证:复印原夫妻基本信息页、发证机关页)或法院生效文书复印件、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3、丧偶未再婚:结婚证、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4、未婚: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建设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龙卡使用指南

建设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龙卡使用指南 公积金龙卡是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联手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个人客户签发的一种实时记账的金融支付工具,具有存取现金、购物消费、转账结算等功能,签约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后具有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资金支取功能。今后公积金龙卡将作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有效识别工具,如不及时申领将会影响职工办理账户明细查询、提取、还贷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龙卡的办理首先由职工填写申请表并签名,单位统一持申请表到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受理并制卡后,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给职工。 公积金龙卡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首次发放公积金龙卡、新开户职工办理公积金龙卡免收卡费。 一、服务功能: 通存通兑:持卡人可在全国各地建设银行的储蓄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并支持无卡存款。 购物消费:持卡人可在全国各地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和商业银行共享商户刷卡消费。 ATM取款:持卡人可全天24小时在建设银行和有银联标志的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办理取款、转账、查询、修改密码等业务。 代缴费:预缴及代收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话费;代收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平安保险、泰康人寿保险续期保费等,还可交学费、报名费、物业费等。 短信通知:申请“短信通知”服务,您公积金龙卡账户发生的资金变化就会及时通过短信发送到您的手机上,使您无论何时、何地均可得到账户变化信息。 公积金查询、支取:持卡人可在建行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公积金查询或支取业务。

二、服务渠道: 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及自动柜员机(ATM)、自助终端、商户终端(POS)、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 三、渠道操作流程 网点签约、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公积金账号在柜台办理签约和查询业务。 自助终端:插入卡片→输入密码→点“其他业务”→点“查询公积金”或“查询贷款”中的“余额”或“明细”按键,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 网上银行:网上(https://www.360docs.net/doc/363899718.html,/sn)或省内建行任一储蓄网点签约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建行个人网上银行→我的账户→追加新账户→账户类型(选择公积金账户)→选择分行(选择陕西分行)→账户所属(选择本人公积金账户)→公积金帐号→点击确定。账户查询→点“公积金帐号”中的“余额”或“明细”按键,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 电话银行:拨打95533→1查询→5公积金查询→输入区号→1个人公积金查询→1按账号查询余额(不支持按身份证查余额)→3公积金贷款查询→输入账号(公积金龙卡卡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 四、密码管理 公积金龙卡密码参照发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在首次使用公积金龙卡时,持卡人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柜面启用卡片。公积金龙卡应由职工本人使用,因卡片保管不善或将卡片交予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五、使用方法 职工办理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还贷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使用公积金龙卡。 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或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委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通过转账至公积金龙卡中。 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使用本人公积金龙卡作为还款代扣卡。 职工办理公积金龙卡后,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应到发放公积金龙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六、挂失、更换及注销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

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 目参考答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5长沙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试题目参考答案提供湖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湖南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湖南事业单位考试时间、考试题库、考试用书、考试培训。 1.邓亚萍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社会对此有一轮,讨论名人效应,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单从邓亚萍的体育成绩和个人拼搏上进的经历来讲,她值得高校学子学习。然而现在政法大学聘请邓亚萍做兼职教授却遭遇热议。其原因有二。一是邓亚萍是学体育出身,他的职业和专业确实与政法大学之名有差距,二是政法大学聘用名人为教授,有高等院校攀附名人、追求名人效应的嫌疑。因此,对于“兼职教授之争”,不关乎对错,只是站在不同立场导致的不同意见而已。 然后,对于大学而言,面对多方质疑,还是需深刻反思。大学有聘用名人教授的权力,但要应以有利于学校的学术建设为前提,符合高校的定位。切忌罔顾学科建设发展规律,盲目引入名人来拓宽交际资源。这样做只会给本身紧俏的教学资源造成压力,同时还会败坏学校的学术风气,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此外,建立科学、民主、公正的聘用兼职教授的程序,公开聘用程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去除“行政化“决策,消除公众质疑。 总之,大学之“大”,不在于校园之大,而在于其大学精神之崇高。“兼职教授之争”,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真理越辩越明,就此事件,法大各方可进行开诚布公的讨论。“如何在回归学术本真和提升高校名誉寻求平衡“、”如何完善校内决策民主“、如何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也许这才是“兼职教授之争”真正价值之所在。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培训、面试培训课程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生效日期: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要求: 公司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要求全体在岗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不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纸质申请书。 四、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核算、转移、封存等日常管理业务。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审定工作,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相同年度的员工养老保险基数一致,员工在年度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上的签名视同认可与养老保险年度相同年份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4.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具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工资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 4.4、人力资源部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员工支取及贷款等相关业务。 五、缴费 5.1、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的封顶及保底标准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准。 5.2、公司为员工缴纳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10%。 5.3、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5.4、每年的4月为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变动月份。 六、其他事项说明: 6.1、员工支取公积金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6.2、员工因支取公积金牵涉到个人信息错误,可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开具 证明。 6.3、人力资源部协助员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6.4、员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人力资源部应予以配合。 七、附则 7.1、本制度适应于XXX公司。 7.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范文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 难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1、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二、提取额度和办理时限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时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2、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3、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 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至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但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 三、办理提取审批应提交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须提供的资料: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书面申请及本人身份证。 (2)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以及书面申请及本人身份证;购买现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书面申请和本人身份证。 (3)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 (4)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宅基地证(集体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铁路、能源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应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管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日常工作。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应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范围包括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住房公积金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二)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第八条违反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单位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证明的;

(三)职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职工恶意拖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五)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单位存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中心应当书面告知,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管理中心应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可在媒体上将单位或职工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布。 第十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由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按下列处罚裁量基准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单位职工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 (二)单位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内的,处以3万元罚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万元罚款: 1、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 2、单位逾期不整改,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3、单位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4、单位在管理中心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行为的; 5、单位发生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 第十一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书面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对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管理中心应事先告知违法的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对处以3万元(含3万元)以上罚款的,管理中心还应当告知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单位要求举行听证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管理中心依法对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单位。 第十四条被处以罚款的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单位不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到指定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文件编号:2020年4月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版本号: A 修改号: 1 页次: 1.0 编制: 会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 1、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 2、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 3、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 4、有利于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合理控制员工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5、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 二、缴纳范围 1、公司正式办公职员及管理人员。 2、遵循缴纳准则: 1)员工自愿申请; 2)试用期员工、勤杂人员不购买; 3)不缴纳社保费用的人员,不购买; 4)公积金与社保购买单位一致; 5)员工本人要求提高缴费基数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1、缴费公式 缴存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公积金缴费基数╳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法律法规文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淄博市政府令第98号)。

2)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元(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为181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64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470元。任何单位不得等额、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议我公司以1800元/月为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3)缴存比例 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淄住字〔2013〕78号),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效益好、有条件的单位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至12%,即个人12%,单位12%,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四、综上所述,缴存方案如下表: 五、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购买住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详细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变更、注销、计息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下设机构(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涉及的金融业务,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中央与外省市企业及其他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五)长期雇佣中国公民的联合国、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常驻机构; (六)长期雇佣中国公民的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机构; (七)其他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第七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列支: (一)机关单位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在预算、费用或成本中列支。 个体工商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前成本中列支。 第二章登记及账户设立 第八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持单位介绍信以及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第九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20日内,办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第十条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职工身份资料发生变化或发现错误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缴存登记时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托管协议,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账户缴存。 第三章缴存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结息日为6 月30日。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计算。 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遇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其缴存基数按在新单位实际工作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2019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考题

2019 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住房公积金) 考题题库 快速背题(章节速记) 试卷一 1、我国的第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 ) 年颁布的。 答案:1999;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 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答案:在职职工; 3、下岗. 内退等类似职工,仍从单位领取薪资的,单位( ) 为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案:仍须; 4、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 所有。 答案:全部归职工个人; 5、单位操作补缴登记,确认人数后,不可以选择以下哪种方式补缴?( ) 答案:直接转账; 6、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个人所得税。 答案:免征; 7、住房公积金提取,房产证办理时间应在该行为发生之日( ) 内。 答案:12 个月; 8、职工调到外地工作,原在北京建立的住房公积金( ) 。 答案:暂时封存或转移至外地;

9、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6~30 年期限的年利率是( ) 。 答案:4.41%; 10、购买二手房的职工,须到( )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案:二手房所在区的第一管理部; 1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指公积金中心( ) 发行,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以信息网络为技术基础的银行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答案:与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共同; 12、个人公积金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之前,首先要做的是( ) 答案:封存; 13、单位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凭( ) 证明 连续亏损 2 年及以上,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答案: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1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指的是职工( ) 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答案:上年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15、买断工龄. 下岗. 失业等类似情况,( ) 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案:不可以; 16、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 答: 答案:1/3 ,1/3 ,1/3; 17、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贷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 ) 执行。 答案:次年 1 月1 日起; 18、目前一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 。 答案:8%;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2019)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2019)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中心将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研判,适时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分级响应措施,确保公积金稳定运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0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保障基本刚需,支持改善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充分发挥公积金互助性、保障性作用,体现缴存职工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在加大内部资金融通的基础上,根据资金流动性情况,实施提取政策、贷款倍数和贷款额度动态调整等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条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实施三级响应。当个贷率连续三个月满足风险等级条件,通过综合研判,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一)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90%之间 1.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缴存余额挂钩,公积金缴存余额(含配偶,下同)大于等于2万元的,倍数下调为15;缴存余额小于2万元的,贷款额度在现行规定上相应下调5万元。(详见附表1)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现行规定基础上相应提高10%;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不低于40%。(详见附表2) (二)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95%之间 1.在继续实施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暂停家庭代际间互助购房提取,即父母买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子女买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xx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下文是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第二章提取条件和对象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条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第三章提取额度和申请时限 第五条属于第三条提取情形中第(二)、(三)、(四)、 (十)、(十一)、(十二)项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六条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第七条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公积金余额减少而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第九条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附件1: 深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缴存政策问答及工作指引 一、住房公积金(下简称“公积金”)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方案的总体目标是: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对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未购买政策性住房⑴和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面积标准的,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的住房补贴(以下简称“房改住房补贴”)。 具体来说,方案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公积金方缴存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含职员、雇员)。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此政策问答之列,按政府其他文件规定执行。 2.房改住房补贴缴存适合于“符合条件”的在编职员。此处“符合条件”指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的在编职员(含已退休)。 二、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缴存?个人何时扣缴?怎么扣? 答:从2009.5~2010.12由单位缴存,个人不需缴存。从2011年1月起,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存。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中开始代扣。 缴存基数是个人工资中的全国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津贴之和(大概略低于学校当前月初发放的月工资);雇员的缴存基数为月工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 1、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 2、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 3、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 4、有利于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合理控制员工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5、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 二、缴纳范围 1、公司正式办公职员及管理人员。 2、遵循缴纳准则: 1)员工自愿申请; 2)试用期员工、勤杂人员不购买; 3)不缴纳社保费用的人员,不购买; 4)公积金与社保购买单位一致; 5)员工本人要求提高缴费基数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1、缴费公式 缴存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公积金缴费基数╳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法律法规文件 依据国家和金华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关于调整2015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470~12550元。 根据上述文件、并咨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与金华市部分企业单

位调查了解,多数是以社保缴费基数为标准,即以2420元为基数。 建议我公司以2000元/月为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3)缴存比例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缴存比例为缴存基数的5%~12%。具体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a)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一致,比例在5%~20%之间;如都为5%、 或者10%等。 b)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一致,但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个人缴存比例,而个人缴存比例可以高于公司缴存比例,如:个人可12%,单位为10%。 四、综上所述,缴存方案如下表: 五、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购买住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3、员工离职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始实施。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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