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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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公积金成为了越来越多职工的福利待遇之一。

公积金提取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希望对广大职工有所帮助。

一、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在江苏省,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缴存年限要求: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至少连续缴存满一年的时间。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职工本人或配偶需要进行大病医疗、购房、购车等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提取。

2. 提取事由的合理性: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大病医疗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方案等材料。

3. 提取额度的限制:根据江苏省的规定,提取额度是有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购房方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80%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市场价值的80%;而在大病医疗方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中全部存款。

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在满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办理江苏省公积金提取:1. 准备材料: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前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提取申请表等。

2. 提取申请:职工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填写好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 审核材料: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审核通过后,会核定提取的金额。

4. 提取资金: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领取公积金提取的资金。

一般情况下,职工可以选择在指定的银行柜台领取,也可以将资金直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5. 监督和监管: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公积金的提取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管,确保提取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

[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

[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

[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南京公积金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大了,南京市的工作单位也多数都给员工缴存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可以进行提取,那么该如何提取那?让小编来告诉你吧!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2、3、4、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3、身份证。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南京取公积金流程
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用于在职工退休、离职、因病、因残失业、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情况下使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南京的职工来说,取公积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操作,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

首先,职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在南京取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公积金存折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职工需要确保所携带的材料齐全,并且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职工需要前往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取款手续。

在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且进行工作人员的审核。

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进行取款操作。

在取款时,职工需要注意填写取款金额,并且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确保取款的安全和准确性。

另外,职工还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取款手续。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办理取款手续的服务,职工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进行操作。

在网上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填写相关的
信息,并且进行身份验证。

在验证通过后,职工可以选择取款金额,并且进行取款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
不同,比如职工的缴存时间、取款原因等。

因此,在办理取款手续时,职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且遵循南京市公积
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总的来说,南京取公积金的流程相对比较简单,只要职工准备
好相关的材料,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办理取
款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需要办理取公积金的南京职工,
祝大家办理顺利!。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2023年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购买住房偿还贷款,公积金可以1年提取一次,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首次提取)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贷款银行打印的还贷记录;给银行说提公积金用,银行会拉清单盖章给你。

6、如果是夫妻两人同时提公积金,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附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提取程序相关文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担保合同,购房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离职后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离职后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离职后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
内容:
一、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 正式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退休后不再工作;
3.军转干部正式退出现役;
4.创业、灵活就业;
5.因病终止劳动关系;
6.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终止劳动关系。

二、提取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参加公积金的缴存人员;
2.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3. 申请人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已经在南京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年。

三、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4. 个人缴存账户卡原件;
5.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步骤
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交齐材料后,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核。

3. 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向申请人发放提取公积金。

4. 提取公积金一般在申请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后,个人账户余额清零,不再享受公积金待遇。

2. 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本人须亲自操作。

3. 提取公积金会收取一定手续费。

4. 公积金提取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主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1.想要进行公积金线上提取,需要先办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To apply for online provident fund withdrawal, you need to first apply for personal online banking services.2.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需要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When applying for online banking services, you need to prepare valid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3.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办理成功后,可以登录公积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提取操作。

After successfully applying for personal online banking services, you can log in to the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platform to proceed with the online withdrawal.4.在线上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选择提取方式。

When withdrawing provident fund online, you need to fill out the withdrawal application form and choose the withdrawal method.5.提取申请表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提取金额等相关内容。

The withdrawal application form requires you to fill in basic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the withdrawal amount.6.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关支撑文件,比如购房合同等。

When applying for provident fund withdrawal, you need to provid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such as the housing purchase contract.7.完成申请表填写和支撑文件提交后,需进行信息确认。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线上提取条件及流程
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一)离退休提取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租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三)购房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购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合同封面的宁房预售合字号)或二手房丘权号(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其他状况”区域)、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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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及办理流程
提取须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 2、3、4、7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入自管户的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南京市存量房购买合同》(或《现售合同》);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复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或《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危旧房改造项目专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中低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
2、《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
同》;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付款收据或发票; 5、身份证;
6、结婚证;
7、户口簿;
8、公证书。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4、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在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在集体土地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集体土地使用证》;
2、《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
3、《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
4、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5、身份证。

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2、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身份证。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退(离)休证;
2、身份证。

职工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死亡证明;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就业登记证》;
3、身份证。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2、身份证。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大病提取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病人(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已参加医保,当年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1、病人的医保卡;
2、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
3、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4、身份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
件:
1、《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该表格在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领取);
2、户口簿;
3、《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身份证。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 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每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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