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食品采购、索证、验收与仓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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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服务业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餐饮服务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索证索票1. 采购食品原料时,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索取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证照;(2)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检疫合格证明等;(3)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批号等产品相关信息;(4)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 采购人员应核对所索取的证明材料,确保其真实、有效、完整。

如有疑问,应立即向供应商核实,不得采购无合法证明的食品原料。

3. 采购人员应将索取的证明材料妥善保管,以便追溯食品原料来源。

三、进货查验1. 验收人员在接收食品原料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查验:(1)核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是否与所索取的证明材料一致;(2)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变质、污染等现象;(3)查验产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对易腐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其新鲜度;(5)对进口食品原料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2. 验收人员应将查验结果记录在案,并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确保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或退货。

四、台帐记录1.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记录以下内容:(1)食品原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基本信息;(2)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3)采购数量、单价、总价、采购日期等交易信息;(4)查验结果及验收人员签名;(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记录的信息。

2. 采购台帐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涂改、隐匿。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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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档一、前言为了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 采购员应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采购的食品应具备合格的检验报告,对肉类、海鲜等易腐食品要重点检查保质期和新鲜度。

4. 食品采购应实行索证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存放,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2. 冷藏食品应放置在0-4℃的冰箱内,冷冻食品应放置在-18℃以下的冷冻库内。

3. 食品储存容器应干净、完好,避免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

4. 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食品加工管理制度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地面应进行防滑处理,避免食品污染。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工具应进行定期消毒,避免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索证保存相关证件。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进行记录,包括使用品种、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以备查验。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避免误用和滥用。

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餐饮服务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2.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3. 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规程,避免食品污染。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流程,确保食品进货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采购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 进货:指从供应商处购买食品进入公司的行为。

2. 查验:指对进货食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过程。

3. 索票:指要求供应商出示相关票据的要求。

4. 索证:指要求供应商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进货查验流程1. 采购部门在需要进货时,按照采购计划与供应商协商并确定进货计划。

2. 采购部门向供应商提供进货订单,并确认供应商是否能按时交货。

3. 供应商按照要求交货,采购部门进行查验。

4. 查验内容包括:食品的数量、品质、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

5. 查验合格的食品,采购部门签收交货单据,索取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6. 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采购部门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调换。

7. 采购部门将查验结果记录在相应的档案中,供后续查询和追溯。

四、索票索证管理1. 采购人员在签收食品时,要求供应商出示正规的进货票据,如发票、收据等。

2. 采购人员要记录所索取的票据编号、日期等信息,并与进货单据进行对照确认。

3. 采购人员如需索取供应商的其他证明文件,应提前说明要求,并记录相应的索证记录。

五、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进货订单模板2. 交货单据记录表3. 索票索证记录表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食品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 《进货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货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供应商不愿配合提供票据或证明文件。

解决办法: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明确索票索证的重要性,如无法解决需上级协调或寻求法律援助。

2. 食品查验过程中出现争议。

解决办法:采购人员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如有争议应及时记录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需上级协调或寻求法律援助。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食品生产企业要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有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原料的采购实施、索证查验及库房管理,确保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采购索证查验制度:1. 采购资格审核:a) 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能力、规模等。

b) 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生产和质量控制情况。

c) 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确保采购方获取最新资料。

2. 采购需求确认:a) 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预测,确定采购需求量和种类。

b) 考虑原料的质量标准和供应商的能力,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 采购合同签订:a) 确定合同的约定内容,包括数量、质量等规格要求。

b) 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补救措施。

4. 原料索证查验:a) 供应商提供的原料索证要求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需进行核查。

b) 采购部门对索证查验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三、库房管理制度:1. 入库管理:a) 采购部门将原料送入库房,由专人进行验收。

b) 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和索证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原料符合质量标准。

c) 验收合格的原料在库房中进行分类、标识和存储。

d) 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必须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或整改。

2. 出库管理:a) 食品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向库房提出领料申请。

b) 库房管理员根据申请进行出库操作,确保领料数量准确无误。

c) 出库的原料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追溯和溯源。

3. 库存管理:a) 库房管理员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量数与实际情况一致。

b) 采购部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防止库存紧张或过剩。

c) 库存过期或损坏的原料要及时处理和报废。

4. 库房环境管理:a) 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防止灰尘和污染物进入。

b) 库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原料受潮或受热。

c) 库房内应设有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规程,加强食品采购、验收和卫生管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食品采购索证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二)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身份证明;(三)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标签标识信息;(四)产品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明;(五)肉类产品必须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六)水产品必须有渔业部门出具的水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时,应当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进行审核,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无证、无标签、过期、变质、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食品验收卫生管理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验收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人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条食品验收应当实行逐批验收制度,对每批食品进行外观、气味、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一条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不得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验收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篇一」一、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学校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

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三、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主要是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鼓励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四、采购前对产品进行查验:(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是否有感官不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五、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3篇)

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3篇)

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动物监督卫生合格检验检疫证。

3、采购米、面、油、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及票据;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示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食品采购入库前应有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6、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索证要由专人管理。

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2)食品采购验收是指在采购食品时,对所购买的食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的过程。

主要目的是保证所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及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食品采购验收的具体步骤包括:1. 查看食品包装和标签:验收人员应检查食品包装和标签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并注意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的情况。

2. 检查食品外观:验收人员应检查食品的色泽、气味、形状等外观特征,以确定食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 检查食品质量:验收人员可以进行抽样检测,或者根据食品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比对,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预期和合同要求。

4. 检查食品包装完整性:验收人员应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以确保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或损坏。

5. 检查食品存储条件:验收人员应检查食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索证制度是指在食品采购和验收过程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质量、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制度。

索证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符合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食品的风险。

常见的索证文件包括:1. 营业执照:能够证明供应商合法经营的证件。

2. 生产许可证:对于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以证明其符合食品生产的相关要求。

餐饮公司收货验货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收货验货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收货验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餐饮公司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提供健康、安全、美味的餐饮服务,保护餐饮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餐饮公司对所有收货物资的验收工作,包括食材、食品、餐具、清洁用品等。

三、责任主体1. 采购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供应商名录,确保供应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3)负责对供应商进货资质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生产资质;(4)负责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议价,确保采购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收货部门职责:(1)负责货物接收、验收工作,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2)负责对收货的物资进行分类、分类存放,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入库操作。

3. 供应商责任:(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2)供应商应在货物交付前进行检验,确保货物符合要求。

四、验收标准1. 外观检查:(1)包装完好无损,无破损、异物、变质、霉腐、液浸等现象;(2)标识清晰、完整,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3)无异常气味,无异样颜色、异样形状。

2. 数量检查:(1)按照采购订单要求进行数量核对,确保货物数量与采购订单一致;(2)如有缺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3. 质量检查:(1)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质量符合要求;(2)对易变质、易腐败的物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快速验收,确保鲜品的新鲜度。

五、验收流程1. 采购部门向供应商下达订单;2. 供应商将货物送至餐饮公司,并通知收货部门进行接收;3. 收货部门对货物进行外观、数量、质量检查;4. 发现问题时,收货部门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协商解决方案;5. 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入库。

六、异常处理1. 若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数量、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2. 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处理问题货物,重新补发或退货处理;3.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协商处理方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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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
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 、48 和66条的规定。

2.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 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
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 )、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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