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进入退出机制
股权进入退出机制

股权进入退出机制股权进入退出机制企业想让人和老板一样操心必须让人成为股东!会迅速超越同行!老板才会有更大的财富自由、时间自由、心灵自由!一、进入条件标准:1、必须是业绩冠军、创新冠军、节能冠军等;2、必须是潜力股;3、必须是在“必须分”之前分(公司最大的损失就是高层跟了别人);4、必须是在企业的“关键环节”上发展股东。
二、退出股权标准:(1)、如出现一下情况我承诺,愿将所有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内部人员1、中途退出,(中途退出就是暗杀),开始约定清楚,愿不愿意2、利用公司自谋私立者或主动刻意对公司造成伤害者,比如回扣,必须要用制度让他不要有这个心思(退出的邪念)(2)、能力不够已不能独挡一面者,他自己出钱,找其他经理人来干,自己去进修成长,时间在两年内,依然不能胜任,考虑退出(意在于所有股东要超速成长),股份处理见下条(3)、遇天灾人祸,已不能胜任工作,直接退出。
股份处理:A、内部优先转让给其他股东B、对外转让,必须所有董事会成员或股东通过C、稀释,每年享受分红,逐年减少到退出如:占20%经合作十年,再花十年退出,每年减少2%,无形资产与退出者无关,只分现金利润。
三、进出股机制:1、入股机制:要点一、必须是独挡一面的人才才能入股。
比如:销售经理就必须会销售,会总结,会选人,会领导,能独挡一面地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要点二、如果入股的人少,必须是一个一个进入,如果入股的人多,必须是一群一群进入。
这是因为,人和人交往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要点三、家人入股尽量不要让他出钱,对外合作必须让合作方出钱。
合作方愿意出钱,就代表他认同此事,愿意承担风险;而家人不出钱,就在情谊上永远有欠于你;企业家尤其要注意的一点是,必须把能独挡一面的人变成与自己“一伙”的,否则他就跟别人“一伙”欺负你。
成功的领袖境界,永远是用一伙人去影响另一伙人。
2、退出机制:要点一、如果合作者中途退出,必须是净身出户,但是享受当年或已发生的利润分红。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工的激励作用不大,但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影响很大。
因此,建议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再考虑给员工股权,而且要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表现来确定股权比例。
二、合伙人的股权进入机制1、股权分配在创业公司的早期阶段,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是最重要的合伙人。
他们应该持有公司的绝大部分股权。
在后期,随着公司的发展,其他合伙人的股权比例逐渐增加。
合伙人股权比例的分配应该根据合伙人的贡献和价值来确定。
2、期权池期权池是用于激励员工和外部顾问的一种机制,公司在成立时就应该设立期权池。
期权池的股权比例应该在10%左右,用于奖励员工和外部顾问的贡献和表现。
3、股权锁定期为了保证合伙人的长期投入和稳定性,应该设立股权锁定期。
合伙人在加入公司时,应该签署股权锁定协议,规定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能转让股权。
股权锁定期的长度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和合伙人的角色来确定。
三、合伙人的股权退出机制1、股权回购公司应该设立股权回购机制,以便在合伙人退出时回购其股权。
回购价格应该按照公司的估值和合伙人的股权比例来确定。
2、股权转让合伙人在锁定期结束后,可以选择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者公司。
股权转让的价格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
3、IPO如果公司在未来进行IPO,合伙人可以通过出售其股权来实现退出。
总之,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是创业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应该在公司成立时就考虑并设立相应的机制,以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合伙人的权益。
同时,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和退出机制应该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和合伙人的角色来确定,以保证公平合理。
在创业公司中,激励股权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
然而,如果激励股权没有被正确地使用,可能会导致负面影响,让员工认为公司在忽悠他们,起到负面激励的效果。
因此,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非常好。
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如何利用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以及如何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
股权退出机制是指投资者在投资一家公司后,如何将其持
有的股权转化为现金或其他流动资产的方法和机制。
股权
退出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1. 股权转让:投资者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
资者或公司,并从中获得现金或其他有价物。
2. 公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借壳上市等方式,在股票市场上公开交易,投资者可以在股
票交易所上出售自己持有的股权。
3. 并购或收购: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从中实现退出。
这通常是通过并购或收购的方式实现的。
4. 分红:如果公司盈利并决定分红,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
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相应的分红。
5. 多元化投资:投资者可以选择将股权退出转移到其他项目或公司,实现资金的再配置和分散风险。
在选择合适的股权退出机制时,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公司的发展阶段、市场环境、投资者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
此外,法律、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因素也需要考虑,以确保退出过程的合规性和经济利益。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

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完整版)1、合伙人的定义合伙人指公司股权持有人,包括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员工、外部顾问(期权池)和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和股权持有者,具备创业能力和创业心态,预计能够全职投入公司工作并持续相当长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深度绑定的。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离开公司后,不应继续保留合伙人身份和享有公司未来的预期价值。
2、不适合成为合伙人的人创业者应该慎重考虑按照合伙人标准分配股权,以下人员不适合成为公司的合伙人:1)资源承诺者在创业早期,很多创业者需要借助外部资源来推动公司发展。
但是,这个时候很容易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过多分配股权。
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和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人员或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分配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其他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而不能分配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其他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职全职过来公司工作,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因为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投资人投入大量资金,占据少量股份,用真金白银买入股权;而创业合伙人投入少量资金,占据大量股份,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因此,天使投资人的股票购股价格应该比合伙人高,不应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情况最容易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出现,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但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却占据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早期普通员工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应该按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分配股权。
这样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但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管理层的稳定性。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背景
在公司的发展阶段中,股权机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特别是在初创企业的发展中,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合伙人,企业需要设计一个完整的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个完整的股权机制不仅能够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还能够保证股东之间的合理权益分配,增强合伙人的凝聚力。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
1. 股东资格要求
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包括股东资格要求和股东认购程序两个部分。
在股东资格要求方面,如下是一些常用的合伙人资格要求:
•匹配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规划
•具备适当的行业/技术经验或背景
•能够给公司提供战略和管理层面的指导或资源支持
•有足够的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
2. 股东认购程序
股东认购程序包括:
•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有潜力的合伙人
•进行资格筛选
•与潜在的合伙人进行面试和谈判
•签订股东协议,规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最终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1. 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
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包括常用的股权退出方式和退出分配比例两个部分。
股权退出方式包括:•公司IPO。
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参考资料)

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参考资料)本文旨在提供关于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参考资料。
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和要点。
1. 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是指投资者在参与股权投资时的程序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 鉴别与筛选:投资者需要通过评估和分析来确定适合投资的项目和公司。
鉴别与筛选:投资者需要通过评估和分析来确定适合投资的项目和公司。
- 尽职调查:投资者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各方面的评估。
尽职调查:投资者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各方面的评估。
- 谈判合同:投资者与公司或创始人进行谈判,以达成投资协议和合同。
谈判合同:投资者与公司或创始人进行谈判,以达成投资协议和合同。
2. 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完成后如何退出投资并实现回报的程序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 上市: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公司上市后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出售股权。
上市: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公司上市后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出售股权。
- 收购:投资者可以将其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或投资者。
收购:投资者可以将其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或投资者。
- 赎回权: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
赎回权: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
- 股东协议约定:股东协议中可能包含有关投资者退出的具体规定。
股东协议约定:股东协议中可能包含有关投资者退出的具体规定。
以上仅为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一些参考资料,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项目和法律法规进行决策。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股权是合伙企业中分配利益和控制权的重要工具。
一个健全的合伙人股权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对于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一、合伙人股权进入机制1. 阐明入股条件和标准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应该有明确的条件和标准。
例如,合伙人应具有相关行业经验或专业背景,并能够为合伙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应设定最低的入股资本要求,以确保所有合伙人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与企业的运营。
2. 设立股权比例规定在合伙企业中,股权比例直接关系到权益和权力的分配。
建立股权比例规定可以根据合伙人的投入和贡献进行分配。
例如,按照资金出资额、劳动力贡献以及知识、技术等方面的贡献确定股权比例。
3. 引入新合伙人的程序合伙企业需要确保引入新的合伙人是一个透明的过程。
可以设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查、协商和决策等环节,以保证所有合伙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外,应该明确新合伙人的入股方式,如现金注资、资产注入或其他形式。
二、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1. 设计合伙人退出的条件合伙人可能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选择退出合伙企业,因此应设定明确的退出条件。
例如,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提前一定期限告知合伙企业有关退出意向。
此外,也可以规定合伙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随意退出,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2. 确定退出的方式合伙人的退出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股份回购、第三方转让或上市等。
合伙企业可以约定特定的退出方式,并明确退出的程序和条件。
同时,应考虑到退出所需的资金来源问题,以确保合伙人的退出过程是顺利的。
3. 评估股权价值和利益分配合伙人退出意味着要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评估,并确定退出时的股权价值。
合伙企业可以约定合适的估值方法,如市场价值或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在此基础上,可以协商确定退出时的利益分配方式,以确保退出合伙人能够公平地获得其应得的权益。
股权激励的进入退出机制

股权激励的进入退出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以股权作为激励手段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份额,使其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而股权激励的进入退出机制则是指员工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后,如何进入和退出股权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
本文将从进入和退出两个方面,探讨股权激励的机制。
一、进入机制1. 条件限制: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需要明确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条件。
一般来说,企业会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绩效表现等因素进行限制,确保激励对象是对企业有一定贡献且具备成长潜力的员工。
2. 股权分配: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会根据员工的贡献和价值进行股权分配。
企业可以使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员工的贡献,如绩效考核、市场竞争力等,再根据不同的权重来分配股权份额。
3. 行权时间: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后,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行使股权。
这些条件可以是时间条件,如需要在一定的服务期限后才能行权;也可以是业绩条件,如需要达到一定的业绩目标后才能行权。
二、退出机制1. 行权选择:员工在满足行权条件后,可以选择是否行权。
行权即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判断和情况,选择是否行使股权。
2. 转让选择: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选择是否转让股权。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利益,决定是否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投资者。
3. 退出方式:员工退出股权的方式有多种,可以是通过股票市场交易出售股权,也可以是通过回购协议等方式退出。
企业需要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员工的退出方式和条件,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股权激励的进入退出机制是保障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明确进入条件和股权分配方式,可以确保激励对象具备一定的实力和潜力。
而通过灵活的退出机制,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选择是否行权和转让股权。
同时,企业也需要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考虑到员工退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退出规定,以保证员工权益和企业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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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决策、管理与执行机构 (3)
第三章股权激励的对象 (4)
第四章股权激励模式 (5)
第九章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 (6)
第十章在职分红股的动态及转换机制 (8)
第五章注册股 (9)
第六章动态机制 (10)
第七章退出机制 (11)
第八章其他特别规定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激励对象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重庆蓝方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方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蓝方妙股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为“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制度”或“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重庆蓝方妙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由股东会批准实施。
第四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 倡导个体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 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
带来持续的回报;
(3) 帮助经营管理层有效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4) 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和技术骨干;
(5) 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开拓进取行为,增強公司的竞争力。
第五条制定本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共同目标,“蓝方妙”整体利益最大化;
(2) 公平、公正、公开;
(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4) 价值共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5) 动态原则;
(6) 兼顾过去,面向未来和发展。
第二章决策、管理与执行机构
第六条决策机构:公司股东会是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以下事项:
(1) 批准《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2) 变更、终止《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七条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 审议《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并报股东会批
准;
(2) 批准《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变更、终止;
(3) 任命和撤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的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 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拟订、变更《股权激励方案》或《股
权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核;
(2) 依据《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
划》,负责股权激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3) 负责对激励对象额度分配提议、公司目标制定及评价、个人目标
评价及排名;
(4)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实施的工作情况。
第九条公司监事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章股权激励的对象
第十条本制度的股权激励范围:
(1) 公司级部门经理以上关键岗位,其基本条件:入职半年以上,并
通过试用期考核。
(2) 业务团队:事业部总经理及部门经理
注:所有激励对象均由蓝方妙薪酬与考核委员认定,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不能成为本制度激励对象或取消权益(此条作为否决条件):
(1) 严重违反公司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2) 受贿、索贿,侵占、盗窃公司财务;
(3) 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机密;
(4) 违反竞业禁止规定;
(5)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其它行为;
(6)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第十二条激励对象承诺:如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之一,公司可立即取消其依据本制度规定的所有权
利,并不获得任何补偿。
第四章股权激励模式
第十三条股权激励人员采用在职分红股(即虚拟股份),采用一三五方式,即一年授股,三年考评并分红,锁定两年,五年转为注册股,在职
分红股受股方式为赠送。
其中,人员首次在职分红股总比例为
20%,具体比例由总经理确定,各人员具体额度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名单,须经过董事会批准,具体的注册股执行计划,由董事会决定实施计划。
第十五条股份考核与锁定
(1) 待注册股按照各职位的《在职分红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考
核周期为2012-2014年。
第十六条2015-2016年度为待注册股实际数量的锁定期。
第十七条股份注册
1. 根据待注册股的实际数量在2017年6月以前完成注册。
2. 股份价格
每股股价= 公司净资产/ 总股本
3. 注册时间:锁定期完成后半年内完成注册
第十八条当考核期未结束或锁定期未结束时,公司准备上市,则按照已经完成的考核计算
第十九条注册方法
1. 本公司采用买一送一的方式,按照注册股份时候的每股股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