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网络发展对行政法主体的相关影响
网络技术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的影响

网络技术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的影响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技术日益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网络技术不仅加速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也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多的便捷手段和实现路径。
本文将从网络技术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的问题和挑战出发,探讨网络技术对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的影响。
一、网络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应用1.信息化支撑网络技术为国家治理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工具支持。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网络技术获取更加及时、全面、精准的信息,从而更加有效地进行决策和政策制定,提高行政效率。
2.民意监测网络技术为民意监测提供了便捷和广泛的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各类社交媒体、网络问卷等方式获取群众的声音和反馈,更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需求。
3.信息公开透明网络技术的出现,使得政府的信息公开和公开透明度在不断提升。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向公众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或政府工作报告,从而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网络技术在社会组织中的应用1.社会组织的网络化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社会组织的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展示自身的形象和理念,吸引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相互之间也可以进行交流和合作,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效率和影响力。
2.公益事业的普及化网络技术的普及化,为公益事业的普及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途径。
公益组织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向公众展示自身的项目和成果,吸引更多人参与社会服务,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3.网络众筹网络技术的应用,也刺激了网络众筹的发展。
各种公益、文化、科技、创业等项目都可以通过网络众筹这种形式进行融资,这不仅激励了人们的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多的经费来源。
三、网络技术面对的问题和挑战1.信息安全隐患网络技术的应用,也伴随着信息安全隐患的增加。
网络诈骗、数据泄露等事件时有发生,这给国家治理和社会组织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压力。
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影响与应对

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影响与应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网络舆情的定义及特点网络舆情,指的是网络上公众对特定事件、问题或话题的集体情绪反应。
与传统舆情相比,网络舆情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传播途径多样化的特点。
在网络舆情中,广大网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这也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带来了挑战。
二、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制定的影响1.公众参与度增加:网络舆情使公众更容易表达意见和监督政府工作,有效促进了民主参与。
2.立法时效性提高: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快,使立法机构能够更及时地了解社会民意,提高法律法规制定的时效性。
3.政策方向调整:网络舆情的舆论导向对政府政策方向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迅速引起决策者的关注并改变政策。
三、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执行的影响1.司法公正受挑战:网络舆情中的舆论压力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导致法官的判决受到干扰。
2.执法难度增加: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广,执法机关需要更快速地应对并采取相应措施,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3.司法形象受损:网络舆情中的不实信息和攻击性言论可能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和信誉。
四、应对网络舆情的策略1.建立舆情监测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机制,及时了解公众的意见和情绪。
2.加强宣传与解释工作:政府应当主动与公众进行沟通,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进行宣传和解释,减少舆情的负面影响。
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执法机关需要加强技术和人员建设,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4.严格法律监管:对于网络舆情中的虚假信息和攻击性言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大网络监管力度。
总结:网络舆情对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挑战。
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应对,建立健全的机制和策略,确保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影响

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它对政府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互联网的出现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渠道,使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地管理和服务于民众。
本文将从信息传播、政府公开透明、民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等方面探讨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影响。
一、信息传播互联网的出现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大大提高。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将政策、法规、公告等信息迅速传达给民众,使民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的工作和决策。
同时,互联网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渠道来获取民众的意见和反馈。
政府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在线调查等方式与民众进行互动,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二、政府公开透明互联网的普及使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政府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让民众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政府可以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政策解读等信息,让民众对政府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监督。
同时,互联网也为民众提供了举报和投诉的渠道,使政府能够及时处理民众的问题和意见。
三、民众参与互联网的出现使民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让民众参与到政府决策的过程中来。
政府可以通过在线调查、网络讨论等方式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同时,互联网也为民众提供了表达意见和批评的平台,使民众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四、政府决策互联网的普及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政府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更加科学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同时,互联网也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渠道来与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等进行交流和合作,从而更好地制定政策和决策。
总结起来,互联网对政府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使政府能够更加高效地管理和服务于民众,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同时,互联网也为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和民主。
互联网对法律与法治的影响与调整

互联网对法律与法治的影响与调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结构。
互联网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便利和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治问题。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对法律与法治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措施。
一、互联网对法律的影响1.1 信息传播速度加快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
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各种信息,包括新闻、娱乐、学术研究等。
然而,这也给法律带来了挑战。
一方面,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法律的执行更加困难,例如网络谣言的传播和虚假广告的发布。
另一方面,互联网上的信息也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网络侵权和盗版问题。
1.2 犯罪手段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手段和途径。
网络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等。
这些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威胁,也对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
1.3 互联网经济的崛起互联网的兴起催生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电子商务、在线支付、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的出现,给传统经济模式带来了冲击。
这些新兴业态的发展对法律的监管和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如何规范网络交易等。
二、互联网对法治的影响2.1 法律意识的提升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人们更加关注法律和法治。
通过互联网,人们可以方便地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信息,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互联网也为人们提供了表达意见和维护权益的平台,促进了公民参与法治建设。
2.2 法律监管的困难互联网的发展给法律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的边界模糊,跨国互联网公司的存在使得法律监管变得复杂和困难。
例如,互联网上的色情、暴力、恐怖主义等违法信息的传播,需要跨国合作才能有效打击。
2.3 法律体系的调整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传统的法律体系面临调整和改革的压力。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求。
互联网对法律和司法行业的影响

互联网对法律和司法行业的影响互联网的兴起带来了信息时代的到来,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包括法律和司法行业。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对法律和司法行业的影响,并分析其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一、信息获取和传播的便利性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人们可以轻松获取丰富的法律信息,无论是法律法规、案例还是相关文献,只需轻点鼠标即可查阅。
这种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极大地提高了法律从业者的工作效率,使其能够更加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要的法律资料。
此外,互联网还提供了实时更新、全球范围内的资讯,使得法律领域的信息传播更加迅速、广泛。
二、在线法律服务的兴起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在线法律服务的兴起,如在线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文书制作等。
这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对于一些法律常识有限或经济条件有限的人群。
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寻求法律帮助,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减轻了律师工作压力,也提高了司法公平性。
三、电子法庭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还在司法行业中推动了电子法庭和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
电子法庭利用视频会议、在线文件传输等技术,使得法庭审理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减少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提升了司法效率。
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则提供了一种网上调解、仲裁的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减少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法律服务的质量。
四、网络犯罪与隐私保护的挑战然而,互联网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网络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层出不穷,如网络诈骗、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日益严重。
这给司法行业带来了挑战,需要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隐私保护的法律规范。
五、法律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涌现了许多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如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
这些新业态给传统法律体系带来了挑战,需要法律界及时创新,制定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法规,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
同时,对于信息产业的创造者和贡献者而言,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六、司法公开与社会监督的加强互联网的普及也使得司法行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加重要。
论网络舆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影响

论网络舆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影响摘要:随着互联信息网络的建设,中国网民的数量直线上升。
网民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参与度也越来越高,众多网民在参与话题讨论时,网络舆论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从而对行政执法也带来了一些影响。
在这些网络舆论的影响下行政执法行为也变得更加公平公正,更加规范,更加服务于群众的生活,这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执政者依法执政起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 网络舆论;行政执法;积极影响一、网络舆论的概念网络的出现让人们有了自由发言的机会,网民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对实时发生的事情进行评论探讨。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一个话题迅速变得热门,吸引人们的关注点,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就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因此众多人参与的话题就变成了一种舆论。
互联网快速的信息传播速度,言论的自由性,身份的隐秘性使人们越来越喜欢使用网络,这就造成了如果一件普通的事件在网上的传播吸引住网民的眼球使得网民不断发表评论,最终网络舆论就诞生了,同时网络舆论发生强大的舆论压力致使政府部门必须重视起来。
总的来说,网络舆论是公众的意见和网络传播媒介相结合的产物。
对于这种网络舆论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应,但是在强大的社会反响下让我们不得不去关注。
二、网络舆论对行政执法的积极影响随着网络舆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络舆论在各种事件中起到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原因在于现实社会中各个阶级的矛盾,贫富的差距,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等问题导致网络上人们对于网络热点事件中行政部门执法者有着更高的要求。
一旦行政执法不合理就会使社会公众把矛头指向行政部门,指责行政部门,这就要求行政部门更加严格、公正的执法。
说到底网络舆论的监督是为了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性,在这个法治社会里法律代表的是“正义”,如果执法者不能公平的执法那带来的就是法律的不公平,一但不公平就会给人们带来一种法律是虚假的公正,不过是“有钱有权”人的保护伞和护身符,使法律失去威信力,人们会变得恐慌,社会会变得动荡。
网络对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

网络对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1. 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行政管理领域来说,网络也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本文将探讨网络对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并对其影响进行分析和总结。
2. 信息共享与传播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使得信息共享和传播变得更加便捷和迅速。
行政管理涉及大量的信息处理和传递,网络的使用使得这个过程更加高效。
例如,政府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政策法规,告知公众相关信息;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申办、办事等。
信息共享和传播的便捷性,让行政管理更加透明和高效。
3. 公众参与和互动网络的兴起改变了与政府进行对话和互动的方式。
传统上,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往往需要通过会议、听证会等实体方式进行,而这往往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
然而,网络的普及打破了这些限制,让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政府决策和事务。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开设公众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众通过网络可以直接向政府表达诉求和建议,与政府进行互动,促进公共事务的透明和公正。
4.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行政管理需要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而网络的普及为此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政府可以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描绘出更真实和全面的情况,辅助决策的制定。
例如,政府可以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犯罪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帮助警察制定更合理的治安管理策略。
网络还可以帮助政府进行预测和模拟,以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5. 服务便民化与效率提升网络的发展促进了行政管理服务的便民化和效率提升。
通过互联网平台,市民可以在家中就能办理各种行政手续,如缴纳水电费、办理出行手续等。
这不仅方便了日常生活,还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此外,政府部门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协同工作,共享信息和资源,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网络对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还包括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论网络化对中国行政法治的影响

以及个 眭需要 的地方。因此 , 不管是电子商务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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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万 。 互联 网 正 在 改 变 人 们 的 生 活 方 式 、 育 30 教 方式 、 乐方 式 以及思 维 方 式 。美 国 已有 6个 州 建 娱 立 了虚 拟学 校 . 另有 十 几 个 州 即将络 化对我 国行政法 规范与价值取 向的 一) 影 响 法律是 以公平和正义为其终级价值取 向, 以权
[ 收稿 日期]0 2 0 —2 20 2 8
[ 作者 简介] 冉瑞 燕(95 . 16 一)男 湖北利川市人 . 中南 民旗学院法律 系副教授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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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第1 期
自由裁量权过泛过滥 , 缺乏法律有效 约束, 相对 人
中的任何特权和威势都 因不能被机器系统辨别 而
归于无效 。而且 , 网络 空间 (ye s c) 能够 在 c rp e里 b a
吸 引人 的地 方不 是权 力 集 中的地 方 , 也不 是 因权 力 驱 策 而使 人趋 往 的地 方 , 是 能满 足 人 的本 性 需 要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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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双方权利义务对 比关系一致 , 总体上 的平衡 。 另有控权论主张 , 行政法应基 于正式 法律 的立场 , 为了保障人 民权利而积极驾驭 、 支配行 政权力 。不 管是平衡论 , 还是控权论 , 行政权力 与行政相对 对 方权利进行公平 、 合理 、 有效 的配置 , 并使两者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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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网络发展对行政法主体的相关影响摘要:行政法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由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组织和个人构成。
无论是这些组织还是个人,都受到了网络快速发展的冲击。
与传统条件下的行政法主体相比,网络时代的行政法主体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这正是行政法主体对新信息技术革命的逐渐适应。
行政法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它由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组织和个人构成。
具体而言,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则包括国家公务员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与外国人。
网络的快速发展与传统法律制度、价值观念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以规范行政权,调整国家行政权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目的的行政法,更是首当其冲。
而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行政法主体因网络化的冲击而发生的变化尤为引人注目。
一、网络化背景下行政机关面临的变革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通常又称为为政府。
行政机关在网络影响下的变革可以从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两方面加以分析。
(一)行政机关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与网络化传统行政组织体制在总体上呈金字塔式的结构,从上至下分为三个层级:决策层(领导层)、管理层(中间层)和执行层(基层)。
其中,决策层负责决策;管理层负责对执行层的管理工作和信息的整合放大及上传下达;执行层的功能则是对政策的具体执行。
产生这种结构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条件下信息传输和处理的困难,一级行政机关所管辖的领域相对较窄,管理幅度相对较小。
从而为了实施有效的管理,就只能实行这种金字塔式的层级制组织结构。
这种传统结构在工业社会具有效率优势,但也具有呆板、僵化和迟钝的特点。
当人类社会进入由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型期时,社会环境的更为多样化和复杂化,要求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服务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因而对行政组织机构的改革就不可避免。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使信息传递打破了传统的单向或双向模式,以网状的形式进行传播,从而带来信息传递的极大便捷,使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管理领域和管理幅度大大扩展,无疑对这种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正如约翰。
奈斯比特所说:“计算机、网络将摧毁政治领域的金字塔”。
网络时代的行政组织体制,将对现有的金字塔式的层级制组织结构进行重造,并积极创造新型的结构形式。
普遍的趋势是减少或者取消中间管理层次,压平组织机构,推行网络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形式。
这种新的结构形式强调信息共享,重视横向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重视权力分散、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强调人力资源的开发。
(二)行政权力结构分散化被誉为信息时代思想家的麻省理工媒体实验室主任尼葛洛旁蒂教授把权力的分散视为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之首,认为传统的中央集权的观念将随着网络的发展成为明日黄花。
在网络革命的冲击下,传统的控制型权力结构分崩离析,逐渐由分散化的权力结构所替代。
电子政府的出现,使地方政府也能够获得以往仅仅为中央行政机关才能掌握的信息。
地方政府这种获得信息的便利性,将直接导致地方政策的优化。
相应地,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减少,独立性会得到相对加强,地方对于中央的某些不符合本地情况的政策会加以变通,中央的控制力度会相对减少。
同时网络也使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联系会更多,“中央政府更多地致力于协调和监督保障,国家的立项将大为减少。
特别是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对外事务,公众借助比中央政府更切近的地方政府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已经形成了一种发展趋势”。
行政权力的分散与下移,有利于行政系统机动灵活的应付多元化、复杂化的行政环境与行政需求。
因此信息网络的发展,不但为社会转型带来契机,也为提高行政机关能力创造了条件。
二、网络发展对国家公务员的冲击国家公务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其范围也有宽窄之分。
公务员一词来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本意是指“文职服务员”、“公职人员”或“文官”,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接受国家的委托,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在政府中的工勤人员)。
公务员与国家构成了一种一般公民所没有的法律关系,从而使其在原有的公民身份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新的身份。
正是基于这种特殊身份,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实际实施者的公务员所受到的网络的冲击比其他公民更为强烈。
(一)网络行政对国家公务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行政道德观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公务员的信息素质以及应用能力的高低,是网络行政能否真正落实的关键。
互联网时代,知识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倍增,为此公务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除了必须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外,还要具备较高的信息网络应用的相关能力。
这一方面促使行政机关在公务员的选拔上把关更严,另一方面也对现行公务员的培训机制提出了挑战。
同时,网络促进了交流的平等,网状的访问方式取代了传统的线性方式,大大削弱了严格的科层次等级观念,平等自由的信息交流成为可能。
信息公开化程度的提高和网络信息传播的惊人速度,增强了民众监督行政的能力,更使暗箱操作难以为续,这将对行政人员产生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使其不敢为所欲为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侵犯民众的正当权益,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自身的道德约束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转变官僚主义作风,增强为民众服务、合法、公正、公平的行政道德意识。
(二)网络的发展对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立场的传统提出了挑战网络的网状交流结构,导致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
为了及时处理这些事件,就必须赋予在第一线工作的公务员更多的权力,电子政府的出现更是强化了这种趋势。
盖。
彼德斯认为“低层员工和服务对象(顾客)最接近行政机关实际提供的服务,他们掌握大量信息,对于行政机关服务最有发言权”,因而应“赋予政府中被排除在决策层以外的员工以更大的参与权,让他们更多的介入到机构的活动中来”。
一方面,网上事件的突发性,使得要及时有效的做出行政决策就不可能通过传统的层层上报最后由领导做出决策的途径来实现,必须赋予第一线工作人员以更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第一线工作人员掌握着大量的信息,与服务对象最接近,最了解服务对象的要求,因而做出的决策也最能反映公众的需求。
网络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信息,高层政治官员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处理所有的信息,政治决策的做出更多要依赖公务员的配合。
越来越多的参与政治决策,对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的传统提出了挑战。
三、网络发展对行政相对人的双面效应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
网络的运用,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面效应。
(一)网络对行政相对人的积极作用网络的便利,改善了民主参与的技术手段,为行政相对人了解行政主体的工作提供了经济而快捷的渠道。
透过网络,行政相对人可以最切近地了解行政主体的工作进程,政策的制定、决策和执行过程不再神秘,从而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
从技术角度上来说,网络条件下的行政将更多地在网上进行,大量的行政信息将在网上公布,行政相对人通过网络就能完成诸如公司注册、办证、交税等事宜。
行政相对人不用再为办一件事而在各个部门之间奔波,也不必看公务员的脸色行事。
这既节约了行政相对人的事件和精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网络实现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直接沟通,赋予了行政相对人更多的知情权,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也更为透明。
如果行政主体的行为与法不符,行政相对人很容易发现和监督。
传统的监督方式与监督运行机制下,受监督者容易获知监督者的情况,监督者往往因惧于报复而放弃监督,使得监督流于形式。
而在网络上的监督反馈不会产生面对面的担忧和笔迹泄漏的隐患,能有效地打消相对人的疑虑,为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网络出现以前,世界上所有地方所有传播媒介上的言论自由都是经过把关人(Gatekeeper)才能发布的言论自由(广播电视的热线直播是一个例外,但是它在广播电视里不占主要地位),而网络提供了一种没有把关人就可以直接向社会发布的言论自由的新形式。
同时,网络最大的特性就在于它的虚拟性,在虚拟空间中由于其具有的可匿名的特点,行政相对人在网上发表言论时多采取匿名的方式,这使行政相对人在表达自己的情感时更自由更无拘无束。
行政相对人在网上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言论自由权。
此外,网络作为信息集散中心,汇集了大量信息,还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另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
(二)网络对行政相对人的消极影响“由于技术发展的矛盾性,在所有让人乐观的地方同时也可能让人悲观。
”任何一种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可能要人类付出一定的代价,作为新兴技术代表的网络也不例外。
网络的高技术性,正在把人迅速分化为技术精英和普通大众,或者称之为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并且这种分化是社会的,是代与代之间的。
两种人在获取和支配信息方面的能力是完全不平等的,人数不多的前者获得了信息霸权。
一方面,计算机的日益普及掩盖了一个事实,即真正懂得计算机运作原理,能够在信息空间自由翱翔的人并没有大比例的提高,有关网络技术和管理的专门知识仍然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
另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公众进行网上活动还需要支付数额不小的金钱。
这限制了网民的规模,即使是已经在网上的人们,也有相当部分并没有驾驭信息和参与政治的能力。
网络使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技术精英门将利用其技术优势得到更大的发展,拉大与普通大众的距离,造成社会新的不公平。
同时,网络的发展使人们处理问题更多地依赖于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人性化相对减弱。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对隐私权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改变了公私领域和人与人之间的界限。
信息科技在为电子商务带来极高效率之余,可能会造成个人难以掌握和控制的型塑或描绘作用。
例如Cookies之类信息技术的运用,通过拼凑种种有关网络使用者个人枝微末节的方式、勾勒出网络使用者自己根本无从预见的剖面图。
这类技术为个人的收集与利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技术越先进、越普及,人们对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就越方便。
对于技术化官僚和技术精英而言,如果没有法律或道德的约束,整个社会中的计算机数据资料就完全是透明的。
个人的隐私的保密将变得更加困难。
另外,网络的产生使社会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社会的剧变引起了传统文化的危机与安全感的失落。
在信息社会频繁的文化更新中,对纯技术的迷信让人们失去了精神依托,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尤其是私人社交方式的转变,即朋友、亲属成员之间使用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进行交流增多和传统的直接造访、聚会方式的减少,甚至使一些学者担心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和协作关系会因网络而消失殆尽,从而使行政相对人处于一种更孤立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