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收入、扣除规定解读(ppt 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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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PPT课件

内资企业实际税负:22%-25%;
外资企业实际税负:11%-13%。
具体而言,全国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税负为 23.16%,
其中,内资企业为25.47%
外资企业为15.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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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问题在我国未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由于 外资企业尚受到其他相关法律的限制、内外 资企业 竞争并不激烈,因此并未突现。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第七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第八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十节 税收优惠★ 第十一节 源泉扣缴 第十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十三节 征收管理
a
2
本章新增内容
❖ 1.新增非营利组织免税的具体收入项目。 ❖ 2.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3.新增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 4.明确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最高限额的依据中,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 5.提高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
规定。 ❖ 13.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 14.补充了税收优惠中的一些具体条件: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安置残疾
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具体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具体规定。 ❖ 15.补充了对非居民企业境内所得源泉扣缴的内容。 ❖ 16.大篇幅补充了 第十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的内容。 ❖ 17.新增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 (二)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979年以 来至今)
最新版企业所得税PPTppt(共45张PPT)

税种 基本税率
优惠税率
税率 25%
20%
适用范围
①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 得与机构、场所相关的非居民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
15%
20%(减按 10%征收)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所设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 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收入总额
一般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资本化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借款本金×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借款时间 不超过比例的借款 金额×金融企业同 期同类贷款利率× 借款.扣除项目及标准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5%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0%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 5% 收入金额
四、扣除原则和范围
2.不得扣除项目及标准
(1)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互相支付租金、特许权使用 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互相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PPT课件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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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主要的区别
3.扣除项目的区别:
旧税法
新税法
业 务 招 待 费
广 告 宣 传 费
8
1.外资企业按主营 业务收入 500*10‰式 +(1500- 500)* 5‰ +(S500)*3‰. 1内. 资企业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招待费用 准1.予外扣资除企.业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广告费 用,准予扣除. 内资企业广告费扣 除标准为当年销售 收入的2%、8%,业 务宣传费为当年销 售收入的5‰.
❖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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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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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主要的区别
1.纳税人定义区别:
• 旧税法
1.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条规定,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 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⑴国有企业;⑵集体企业;⑶私营 企业;⑷联营企业;⑸股份制企业; ⑹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 其他组织。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 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 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
1.外资企业为境内 个人在境外支付的 保险费不得扣除. 2.内资同新税法.
除持殊工种外及规 定外的,为投资和职 工支付的商业保险, 不予扣除.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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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讲解精品PPT课件

[注意]正确理解收入总额 (1)收入是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导致净资 产增加 (2)收入的各种来源; (3)收入的各种形式; (4)不征税或免税收入法定。
[注意]非法收入是否应纳入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
税率优惠(所得税优惠)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 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
(2)非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两个过渡 1、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 2、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
施
具体过渡优惠政策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
1享.原受享上受述低过税渡率优(惠1政5%策)的优企惠业政,策是的指企20业07,年在3月 1新6日税以法前施经行工后商5年等内登逐记步管过理渡机到关法登定记税设率立,的按企3业%;、 实2%施、过2渡%优、惠2政%、策1的%项的目幅和度范逐围步按提《高实到施2企5%业。所得 税过2渡.原优享惠受政“策两表免》三执减行半。”(、国“发五〔免2五00减7半〕”39等号 ) 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享受至期 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 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 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确定收入额。▲
[注意]非法收入是否应纳入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 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
税率优惠(所得税优惠)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 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
(2)非制造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两个过渡 1、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 2、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
施
具体过渡优惠政策
(一)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
1享.原受享上受述低过税渡率优(惠1政5%策)的优企惠业政,策是的指企20业07,年在3月 1新6日税以法前施经行工后商5年等内登逐记步管过理渡机到关法登定记税设率立,的按企3业%;、 实2%施、过2渡%优、惠2政%、策1的%项的目幅和度范逐围步按提《高实到施2企5%业。所得 税过2渡.原优享惠受政“策两表免》三执减行半。”(、国“发五〔免2五00减7半〕”39等号 ) 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享受至期 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 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 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确定收入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及其在企业财务操作中的应用幻灯片PPT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实施细那么第五条规定,税法第三条所说的总
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组成企业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的中心机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实施条例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 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 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 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 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构。
以上规定实际上暗含了居民纳税人的两个标准:一是注 册地在中国境内,二是总机构在中国境内。两者同时满 足才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因此,针对这一规定的漏洞,不少企业即使实际经营地 在中国境内,但是通过在中国境外注册或将总机构设在 中国境外,逃避在中国的纳税义务。而现在“总机构〞 一词将被“成立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所取代。
原法: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取得应税所得的企 业或组织为纳税人。独立经济核算是指企业或组织自主 从事经济活动,并独立地、完整地进展会计核算。 具体条件为:① 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② 独立建 立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③ 独立计算盈亏。
实施条例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析ppt课件

但是,财税[2006]10号文件对住房公积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予 以明确,即实行缴费基数和缴费率双限政策,超过标准(包括缴费基 数和缴费比例)部分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市局马地税函 [2007]161号规定的标准是810元每月,但多年来都没有调整,据调查 了解,目前我市很多企业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即职工上一年度 月平均工资都超过市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财税[2006]10 号文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制定的标准,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法 35条所述的住房公积金扣除标准,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超过该标准的 住房公积金予以调整,有待上级机关确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 策解析
精选ppt课件
1
前言
• 税法第五条: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
年度亏损 • 能否正确计算各项扣除是准确计算企业
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缴企业所得税的重 要前提。
精选ppt课件
2
前言
•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以国税发[2000]84号印发了《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在原条例框架下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予以规范,是2008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的重要规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自 2008年1月1日实施三年多来,与新法配套的相关政策陆 续出台,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为核心的 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在税前扣除方面,《税法》 规定了11条,《实施条例》规定了29条,但是,实际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千差万别,有的问题有具体明确的政策依据, 许多新情况暂时只能依靠对税法原则的理解来作出是否可 以扣除的判断。
•
精选ppt课件
3
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 (1)、真实性原则,即扣除项目是真实发生的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 策解析
精选ppt课件
1
前言
• 税法第五条: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
年度亏损 • 能否正确计算各项扣除是准确计算企业
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缴企业所得税的重 要前提。
精选ppt课件
2
前言
•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以国税发[2000]84号印发了《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在原条例框架下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予以规范,是2008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 理的重要规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自 2008年1月1日实施三年多来,与新法配套的相关政策陆 续出台,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为核心的 企业所得税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在税前扣除方面,《税法》 规定了11条,《实施条例》规定了29条,但是,实际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千差万别,有的问题有具体明确的政策依据, 许多新情况暂时只能依靠对税法原则的理解来作出是否可 以扣除的判断。
•
精选ppt课件
3
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 (1)、真实性原则,即扣除项目是真实发生的
【精品】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企业PPT课件
因此:
(1)在日常征管中,要允许纳税人使用诸如合同、支票等作为
适当凭据对某些项目支出申报扣除;也可能针对某个、或某些项目进
行核定,当然为鼓励使用发票,核定时可从严把握。
(2)在税务稽查时,即使没有发票,也要基于自由裁量权的合
理界限对各项必要支出进行合理核定。
(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反避税条款遵循的重要原则: 对交易事实的评价必须根据诚实信用的经济和商业实质
餐饮物资; 再比如,进口免税物资。 (2)取得不合格发票、甚至假发票的情况。
有的发票内容真实,金额准确,但不符合发票管理规范 也有的无意取得的假发票,实际支出真实存在;甚至有意取得假发票,比 如购买发票抵帐,有真实支出存在。
(三)真实性原则
3、按照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任何合理支
出未扣除,都不能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 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链接例题
4. 要正确区分预提费用和准备金。 预提费用是与已确认收入相关联的:产品保修费等;准备金是与资产负
债表日资产状况相关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三)真实性原则
1、真实性原则是与权责发生制密切相关的原则。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收入、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适当凭据。 实际发生≠实际支付; 应当确认≠取得发票
进行判断,而不是法律形式。该原则主要针对的是人为或 虚假的交易,表面看来具有某种商业目的,但实际仅具有 税收的动机。 会计基本准则第16条:
《企业所得税法讲解》课件
《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PPT课件
探索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务优惠和税务管理。精确解读 常见问题、法律风险及防
深入理解企业所得税是如何 与公司利润和收入相关联的。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 份
了解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不同 类型和规模的纳税人,包括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探索企业所得税根据利润水 平和不同行业所应纳税的具 体税率。
纳税义务
1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登记
详细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登记要求和程序。
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了解企业应如何准确申报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缴纳
探索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要求,包括期限和缴费方式。
税务优惠
1
企业所得税的查验调整
3
企业所得税的行政复议
详细了解企业所得税行政复议的程序和对纳税人的影响。
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详细讨论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提供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范
深入探究企业所得税的法律风险,并提供风险防范和合规建议。
总结
通过本课件,您将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务优惠 和税务管理,以及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法。
了解企业所得税查验调整的程序和影响。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探索企业所得税允许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纳税额。
3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免税和特殊处理
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特殊税务政策和减免措施,以降低纳税负担。
税务管理
1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
深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程序和责任。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诉讼
探索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务优惠和税务管理。精确解读 常见问题、法律风险及防
深入理解企业所得税是如何 与公司利润和收入相关联的。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身 份
了解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不同 类型和规模的纳税人,包括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探索企业所得税根据利润水 平和不同行业所应纳税的具 体税率。
纳税义务
1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登记
详细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登记要求和程序。
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了解企业应如何准确申报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缴纳
探索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要求,包括期限和缴费方式。
税务优惠
1
企业所得税的查验调整
3
企业所得税的行政复议
详细了解企业所得税行政复议的程序和对纳税人的影响。
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详细讨论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提供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风险及风险防范
深入探究企业所得税的法律风险,并提供风险防范和合规建议。
总结
通过本课件,您将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务优惠 和税务管理,以及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法。
了解企业所得税查验调整的程序和影响。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探索企业所得税允许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纳税额。
3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免税和特殊处理
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特殊税务政策和减免措施,以降低纳税负担。
税务管理
1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
深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程序和责任。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诉讼
企业所得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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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分期确认收入
• 企业下列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 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 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 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 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 现。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 这一章是重点的内容,从前几年的情况看,两税 的分值大约是36分左右,题量大约是7~9题,而 且会与其他税种或征管法结合出题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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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 六个方面的内容
• ——纳税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何判 定)
• ——税率
• ——应纳税所得额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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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纳税人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 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 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
税人。 •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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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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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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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 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 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 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企业取得的
二、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 赠等) (2)净所得征税原则
对纯收益,即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充分”扣 除) (3)税法优先原则: (4)配比原则:收入与扣除应当互相配比
B、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C、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 费用进行处理
二、应纳税所得额
D、计算清算所得税; E、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 等
(4)清算所得: 清算开始日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
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计税基础)、清算 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后的余额
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 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税法定义 税法的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
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因果配比(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时间配比(当期、期间) (5)独立交易原则:即公允、公平价值原则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
二、应纳税所得额
(6)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来进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 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作为所得课税的依据
(2)资产负债法:=纳税人年末资产负债 表中净资产+已分配股利-年初净资产
二、应纳税所得额
2、我国税法上采用的是收入法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
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我国会计上采用的是资产负债法
3、确定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
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境外同一国家内的盈亏仍然可以相互弥补
境外国家间的盈亏是否可以互抵,与一个 国家的境外所得抵免制度有关
二、应纳税所得额
5、清算所得 (1)企业清算:
是指当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并且该行为仅仅 是为了结束其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偿还债务以 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并结清其作为独立 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的程序和过程
企业所得税法收入、 扣除规定解读
郭垂平
内容概要
一、税法及条例的主要特点 二、应纳税所得额 三、收入 四、扣除 五、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
一、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有五大特点:
(一)税制规范:法人税制或法人税制精 神
纳 税 人:法人与非法人 合并纳税与汇总纳税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纳税义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
(9)纳税年度: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 度,按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三、收入
框架体系: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实际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注:与取得收入是否合法没有关系,非 法上的有可税性
三、收入
(一)收入总额 1、国际惯例 各种来源、取得各种方式、一切导致净资
(2)清算类型: A、依法终止经营,需要注销纳税人税务登
记的企业; B、普通重组中需要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的
企业
二、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 第54条)
(3)税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A、全部资产不论实际变卖,或者直接将资
产分配给股东,均应按可变现价格或交易价格 视同企业销售资产,确认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额为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一、主要特点
收入扣除:视同销售 税收优惠:企业性优惠与项目性优惠
纳税地点: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 (二)税负偏低:中等偏低 (三)税基宽泛:收入、扣除、优惠取消
体例 (四)政策导向:重视创新
注重环保 兼顾公平
一、主要特点
(5)严格征管: 一般反避税
合理商业目的(实质重于原则) 独立交易原则(视同销售) 关联交易 成本分摊与预约安排 受控外国公司 资本弱化 罚责 源泉控制
如销售回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亏损 (1)税法亏损的定义
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 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与会计上亏损不一样
二、应纳税所得额
(2)亏损的税务处理 境内亏损: 税收--允许结转( 向前(退库、成本
大)、向后(更有利、加强管理)),是对纳 税人的一种照顾。少数国家(如美国)允许前 转3年、大多数国家允许后转4-10年,一般为5 年
二、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或税基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
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 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国际所得税制法律结构的一般模式(两种) (1)收入法:=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间获支出和损失(亏损)
(5)剩余财产: 清算开始日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二、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法定补偿金,结清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余 额,为该企业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
(6)股息所得: 清算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财产
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 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企业所占股份比例计算 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 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 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会计--一般要求企业抵减留存收益或资本公 积等
二、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亏损: 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 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 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原因:境外营业机构的税收管理成本较大 保护国内税基、国际通行做法
(7)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
二、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 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8)计税基础: 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
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分配给股东的资产的销售价,可按实际分配
日所在月的平均实际交易价格确定
二、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 赠等) (2)净所得征税原则
对纯收益,即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充分”扣 除) (3)税法优先原则: (4)配比原则:收入与扣除应当互相配比
B、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C、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 费用进行处理
二、应纳税所得额
D、计算清算所得税; E、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 等
(4)清算所得: 清算开始日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
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计税基础)、清算 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后的余额
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 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税法定义 税法的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
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因果配比(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时间配比(当期、期间) (5)独立交易原则:即公允、公平价值原则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
二、应纳税所得额
(6)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来进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 的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作为所得课税的依据
(2)资产负债法:=纳税人年末资产负债 表中净资产+已分配股利-年初净资产
二、应纳税所得额
2、我国税法上采用的是收入法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
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我国会计上采用的是资产负债法
3、确定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为主、收付实现制为辅的
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境外同一国家内的盈亏仍然可以相互弥补
境外国家间的盈亏是否可以互抵,与一个 国家的境外所得抵免制度有关
二、应纳税所得额
5、清算所得 (1)企业清算:
是指当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并且该行为仅仅 是为了结束其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偿还债务以 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并结清其作为独立 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的程序和过程
企业所得税法收入、 扣除规定解读
郭垂平
内容概要
一、税法及条例的主要特点 二、应纳税所得额 三、收入 四、扣除 五、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
一、主要特点
概括起来,有五大特点:
(一)税制规范:法人税制或法人税制精 神
纳 税 人:法人与非法人 合并纳税与汇总纳税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纳税义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
(9)纳税年度: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 度,按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三、收入
框架体系: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实际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免税收入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注:与取得收入是否合法没有关系,非 法上的有可税性
三、收入
(一)收入总额 1、国际惯例 各种来源、取得各种方式、一切导致净资
(2)清算类型: A、依法终止经营,需要注销纳税人税务登
记的企业; B、普通重组中需要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的
企业
二、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法 第54条)
(3)税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A、全部资产不论实际变卖,或者直接将资
产分配给股东,均应按可变现价格或交易价格 视同企业销售资产,确认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差额为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一、主要特点
收入扣除:视同销售 税收优惠:企业性优惠与项目性优惠
纳税地点: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 (二)税负偏低:中等偏低 (三)税基宽泛:收入、扣除、优惠取消
体例 (四)政策导向:重视创新
注重环保 兼顾公平
一、主要特点
(5)严格征管: 一般反避税
合理商业目的(实质重于原则) 独立交易原则(视同销售) 关联交易 成本分摊与预约安排 受控外国公司 资本弱化 罚责 源泉控制
如销售回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亏损 (1)税法亏损的定义
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的规定, 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与会计上亏损不一样
二、应纳税所得额
(2)亏损的税务处理 境内亏损: 税收--允许结转( 向前(退库、成本
大)、向后(更有利、加强管理)),是对纳 税人的一种照顾。少数国家(如美国)允许前 转3年、大多数国家允许后转4-10年,一般为5 年
二、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或税基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
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 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国际所得税制法律结构的一般模式(两种) (1)收入法:=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间获支出和损失(亏损)
(5)剩余财产: 清算开始日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二、应纳税所得额
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法定补偿金,结清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余 额,为该企业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
(6)股息所得: 清算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剩余财产
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 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企业所占股份比例计算 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 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 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会计--一般要求企业抵减留存收益或资本公 积等
二、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亏损: 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 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 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原因:境外营业机构的税收管理成本较大 保护国内税基、国际通行做法
(7)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
二、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 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8)计税基础: 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
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分配给股东的资产的销售价,可按实际分配
日所在月的平均实际交易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