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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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引、认定、评价和对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情况进行考查,更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由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学分是指学生必须通过参加德育类、“跑步声”“读书声”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专业能力拓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文明素质养成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校园公共文明等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与践行道德规范所取得的学分。

第五条凡我校202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外,还应该至少累计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7.5学分、文明素质养成学分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职责与程序第六条为充分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实施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织或管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一)二级学院1.负责本学院(含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在文明素质养成行为方面的违纪违规事实,并报送学生发展部。

3.做好本学院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解释和指导工作。

(二)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行政党群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等。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师大团发〔2020〕38号)中实践实习模块的相关要求,学生骨干评定可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请大家组织各班同学对本班级班委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由各班成员给班委进行打分,算取最后平均分(可使用问卷星)。

分数在90-100分的认定为优秀,70-89分的认定为称职,69分及以下的认定为基本称职,各档位人数没有比例要求。

1.认定为本次活动“优秀征文”的作品赋分上限为4分,优秀征文将在校内外官方媒体平台进行推送;2.进入复审未进入终审环节的作品赋分上限为3分;3.通过初审未进入复审环节的作品赋分上限为2分,由进行初审的各学部、学院进行赋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形势和背景下,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突出实践育人为核心,将第二课堂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构建具有天津师范大学特色的实践育人体系和模式,探索实施的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和创新举措。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立足“活动指南针、青春动员令、成长札记本、实践立交桥”定位,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功能,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学习实践的经历和成果,促进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修读要求第三条学生在学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规定的学分外,需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修读不少于8个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包括必修项目(3学分)和选修项目(不少于5学分),选修学分不能冲抵必修学分。

第四条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在各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在完成必修项目后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经考核或认定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中原工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细则

中原工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细则
党团知识竞赛
1/0.8
0.8/0.5
0.5/0.3
0.2
清明节扫墓
0.3
校、院均计0.3学分
学术研究成果参照《中原工学院第二课堂计分办法》中学术研究成果计分。
科技创新类
国际、国家级赛事
省级、区域级竞赛
校、大区竞赛(或仅以学院为单位的 学科竞赛)
特、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特、
二等

优秀
特、一
二等奖
三等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模型 设计竞赛
4
3
3
2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景观 设计大赛
2
1
1
0.5
建筑工程学院:全国周培 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材料与化工学院:金相杯 大赛
4
3
3
2
3
2
2
1
2
1
1
0.5
新传学院:中原工学院主 持人大赛
2
1
1
0.5
新传学院:大学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影节
参与
河南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各 类赛事
4
3
3
2
2
1
1
0.5
共计十余项赛事
大学生艺术展演
5
4
4
3
4
3
3
2
2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加强知识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倡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10学分。

第三条凡学校学生,在保证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自愿报名参加各种类型第二课堂活动。

每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累计取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为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执行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活动内容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律,应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活动必须与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和素质养成相结合,既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又要兼顾难易适度,要有详细的第二课堂活动设计方案、实施计划、考核办法和相应学分。

第五条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挖掘现有的潜力,提高效益。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为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六条第二课堂活动以课余时间进行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

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勤奋求实,一丝不苟。

第七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或活动主办部门负责完成。

学生每次完成活动所获的学分将被记录在PU口袋上,在毕业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学分要求。

毕业前由学校教务处、团委对每个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最终的审查。

未完成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第八条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参加活动的师生均有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使之不断完善。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湖南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湖南工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湖南工业大学创新活动模块与第二课堂模块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协作能力,增强学生自信心和进取心,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修订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教学活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创新活动模块和第二课堂模块是专业教育的辅助、延伸和拓展,学生在校期间应至少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个学分(其中全校公共选修课程至少修满6学分,另外4学分可用创新活动模块和第二课堂模块学分冲抵,创新活动模块最多2学分,第二课堂模块最多2学分)。

第二条创新活动模块及第二课堂模块学分认定细则(一)创新活动模块学分认定细则创新活动包含学科竞赛、“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素质提升教育、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新闻稿件、科技制作和其他创新活动项目七大项目,各项目分别计分,累计满200分计2个学分,2学分封顶。

计分细则如下表:(二)第二课堂模块学分认定细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1】102号)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第三条创新活动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单位创新活动及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认定,创新活动学分报教务处审批,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报团委审批。

第四条创新活动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程序非毕业生于每年6月1日至6月10日提出申请,毕业生须在此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创新活动及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参与项目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于每年6月20(毕业生于4月20日前)前统一报送至相关部门审批。

教务处根据审批结果将学分计入学生档案、成绩单,并作为毕业审核条件。

第五条监督与检查学校将对各级创新模块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查实后比照考试作弊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的集体或组织,报请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参照教学事故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课堂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成绩单”评分细则荣获校级、院级“文明宿舍”3、2/人全年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荣获院级其他荣誉(如文明班级、卫生流动红旗等)3/人学术报告与讲座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主题讲座3、2/场校级3、院级2,学年最高不超过15分军训参与军训表演1荣获“军训标兵”荣誉称号2荣获军训“优秀连队”荣誉称号1/人爱国主义教育参加线下升国旗爱国主义教育2全部参加得分,不以次数累加参加各级团组织举办的缅怀革命先烈爱国主义教育2参加各级党、团组织的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好人好事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系级表彰15、10、8、6、4思想成长类参加青年大学习2每学期参学率98%以上方可得分,不累计加分。

参与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征文、演讲、朗诵比赛等2/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图片、文档、获奖资料(如有)等流活动计加分个人“返家乡”社会实践、青马班社会实践、日常社会实践类活动等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完成且有效果和意义,由校院团组织认定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必须提交完整实践总结,且志愿汇打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专业类社会实践需提供相关证明且且提供完整实践报告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获得社会实践表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调查等相关荣誉表彰15、10、8、6、4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振兴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竞赛,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值计;同一项目获得不类别(级别)的获奖,分值可累计。

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8、4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6、3班级参与2由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主办,具有行业权威性、学科性的重大竞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0、15、10、8、6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6、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4、2市厅级政府机构、各行业协会和学院主办的各类比赛获市厅级特、一、二、三等奖及参与18、12、8、6、4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8、6、4、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6、4、3、2育比赛校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3名、第4-6名及参与10、8、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院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及参与6、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国家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5、20、15、10、8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省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0、15、10、8、6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市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8、12、8、6、4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校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5、10、6、3、2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院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0、8、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班级文体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4、3、2、1、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汇演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等文体类汇演人员20、15、10、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参加市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4/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每学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5分参加校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3/次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2/次观众1/次个人获得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学金15、10、8个人所在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荣誉表彰10、8、6、4校级不得与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累加备注:工作履历模块中相关任职履历,由对应组织出具证明文件,相关奖项荣誉提供对应证书,提交审核。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
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社团活动等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
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团活动、科技文化
与技能为任选项目。
附件1
第二课堂项目及要求
模 活动 学 块 内容 分
要求
成果形式 鉴定人
1
社会 实践
1.5
1.1~3学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 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 2.学生须在项目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 践课题,经项目导师批阅合格后每 学年可获得0.5个学分。 3.学生暑期参加专业技能、职业资格 培训活动,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提交当学期的读 读书心得
导师 导师
书笔记和读书心得,由项目导师审
核合格者,每次可获得0.2学分。
1.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
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
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
科技
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 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主办方审核 1.奖励证书
辅导员
4 文化 1 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学分。
独立
1.5
市级奖 一等奖、单项奖或

独立
1
1-2名
市级奖
二等奖或3-4名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独立
0.5 0.1
国际刊号
第一作者 3
学术 国内核心 研究学分 论文 国内一般
刊物
第一作者 2
第一作者
1
创造发明
主持人
3
专利 实用新型
主持人
1
外观设计
主持人 0.5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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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成员、校友通讯社 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园电视台成员以及在校、 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的学生,服 务期满1年, 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可 获得1个学分。
1.考核合格证明
2.相关部门证明
团总支
团总支
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奖励标准
创新奖励 学分项目
成果
形式
级别
奖励等级
奖励对象
国内一般 刊物
第一作者
1
专利
创造发明
主持人
3
实用新型
主持人
1
外观设计
主持人
0.5
综合素质
国家级及国 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1.5
优胜奖、鼓励奖
独立
1
省级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2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4-5名
2-3名
独立
1.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1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5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独立1ຫໍສະໝຸດ 二等奖或3-4名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研究学分
科研
成果
国家级及国 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2•学生每次参加 报告、讲座,须填写〈经济管理学院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 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
1.经济管理学院 学术报告、专题 讲座记录表》
2.1500字以上的 讲座记录和体会
辅导员
导师
3
读书 活动
1
学生可在学校及 导师推荐的经典著作书目中自由选 择自己喜欢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 少于2000字的读书心得。学生须在每学期期末考 试前提交当学期的 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由项目导 师审核合格者,每次可 获得0.2学分。
3•学生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的,可以获 得1个学分。
1.奖励证书
2.课题立项证书 或证明
3.测试证书
辅导员
辅导员
辅导员
5
社团 活动
1
1•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 经校团委、学生工作处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 学生参加院 级社团活动满一年,经院团总支、辅导 员办公室考核合格,可 获得1个学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 社团活动等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 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
附件
模块
活动 内容
学 分
要求
成果形式
鉴定人
1
社会 实践
1.5
1.1〜3学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 活动不少于2周。
1.阅读书目
2.读书笔记或读 书心得
导师
导师
4
科技 文化 与技 能
1
1•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 化竞赛活动获奖者 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 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二等奖以上者,经 主办方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学分。
2•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 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可直接获得1个学分,其 它主要参加者可获得0.5个学分。
奖励学分数
技能学分:如
CCTV英语演讲 风采大赛、全国 大学生网络商务 创新应用大赛电 子商务大赛、大 学
生挑战杯等
国家级及国 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1.5
优胜奖、鼓励奖
独立
1
省级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2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独立
0.5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1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专业认证学分:
2+x
创新与创业 教育
SYB或YBC证书
1
职业资格 证书
与本专业一致的从业资格
证书
1
其它创新
项目学分
大学生自主创业
1
2•学生须在项目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经项 目导师批阅合格后每学年可获得0.5个学分。
3•学生暑期参加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活动,可根 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1•《社会实践活动 情况考核表》
2.2000字以上的 书面调查报告或 实践总结报告
辅导员
导师
2
学术 报告 与讲 座
1.5
1•学生在校期 间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 座,每次可获得0.3个学分。
独立
1.5
优胜奖、鼓励奖
独立
1
省级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2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1.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1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5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研究学分
市级奖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学术
论文
国际刊号
第一作者
3
国内核心
第一作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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