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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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重组、清算的纳税筹划

企业分立、重组、清算的纳税筹划

个企 业
在西 部 或 其 他 低 税 率 地 区 设 另 外 并保持 在 高税 率 市 区 和低 税率


在 资产 清楚 的基 础 上
2

否 则会 给企 业 背

实 际亏 损 为

企 业 分 立 纳 税 筹划
企 业 在 分 立 的 过 程 中会 涉 及 到 各方

无论 在征增值税

还是征
多提 折 旧
2

减 少计 税 征 所 得 税 的税 基

企 业 所 得税 方 面
我 国对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面 的 税 收 问题 该 注意 的是
筹划得 当会极 大地 减轻

都 规 定 了 很 多优 惠 政 策
企 业 重 组 合并 盈 亏 相 抵 的纳税 筹划
月 1 日开 始 正 常 清算

当年 至
6
月底止

而 对设 于 西 部地 区
高 新技术企
如果分立各
业 则适用 l
的 所 得税 率


纳税 筹划 的方 法 是
企 业 兼 并高亏损企 业


获利能力 高的
公司预计 盈 利 10 万 元 (适 用税 为 2 5 % ) 公 司 清 算 期 间 ( 7 月 1 日至 7 月 3 1 日 ) 共 发生 费 用 2 5 万 元

企 业所得税
这 相 当于 增 值 部 分 和 接 受


改制重组 是企 业 的

项 重大
也 不 便 于 税 务 部 门单 独 认 定 单独 经 营高科技业 务

企业分立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

企业重组涉税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之企业分立目录一、相关含义1、企业重组2、企业分立二、被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一)营业税(二)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四)企业所得税(五)印花税三、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一)契税(二)印花税(三)企业所得税四、被分立企业股东的涉税政策五、结束语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企业调控力度的加大,兼并重组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

企业财务人员应不断的学习掌握新的税收政策,有效把控企业重组过程中相关涉税政策,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现对企业重组之企业分立的涉税政策及税收筹划做以下分析。

一、相关含义1、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在不同的税收文件中有不同的叫法。

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财税〔20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将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债权转股权、资产划转、事业单位改制等纳入改制重组的范围。

财税[2015]5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也将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纳入改制重组的范围。

国发[2014]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将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股权收购、企业出售、置换等方式又叫兼并重组。

财税〔1995〕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一文中又只提到了企业兼并,通常理解也应包括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股权收购等内容。

2、企业分立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

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技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成长,许多企业在一定阶段选择进行分立,以实现更好的管理和增加业务拓展的机会。

然而,企业分立过程中的税收问题成为了许多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之一。

税收筹划技巧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尤为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在分立过程中合法减少税负,提高财务效益。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和安排税务事务,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额,从而在税收管理和税负控制上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是企业分立过程中可采取的税收筹划技巧。

1. 合理安排财务结构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对财务结构进行合理安排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建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资本结构,可以利用税收抵免和减免等政策,实现税务优惠。

同时,根据不同的财务结构,还可以有效地规避双重征税的风险。

2. 合理划分业务利润在分立过程中,合理划分业务利润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筹划技巧。

通过巧妙调整业务利润的分配方式和金额,可以使得不同公司的利润得到最佳的税务处理方式。

合理划分业务利润,可以避免因过高或过低的利润分配而导致的税务纠纷,同时也可以优化税务负担。

3. 慎重选择税收政策在企业分立过程中,不同的行业和地域可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

因此,企业在制定分立计划时应慎重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

例如,有些地区对于新设立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免税或减税政策。

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适用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减少税务负担。

4. 合理运用跨境税收筹划对于跨国企业分立的情况,合理运用跨境税收筹划技巧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税务风险和税收负担。

例如,可以通过恰当的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合理分配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实现税务优化。

同时,根据国际税收协定,合理利用双重征税协议可以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5. 注意并合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分立过程中,企业可以留意并合法运用各类适用于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有些企业可以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应用这些政策可以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探究企业分立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企业分立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深度不足
目前针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研究相对较少,且深度不够 ,需要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和深度。
缺乏对比分析
现有研究多针对特定企业的分立案例进行探讨,缺乏对不 同企业、不同地区、不同政策下的对比分析。
政策建议不足
现有研究在提出政策建议方面较为薄弱,未能全面考虑政 府角度的合理引导和监管措施。
纳税筹划是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 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
益。
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可以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经营 务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虽然具有必要性,但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
案例二:某公司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税务筹划
3. 总结评价
VS
该公司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充分 利用了税法中的漏洞,降低了公司的 税负,实现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但 是,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 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可能会面临处罚 。
案例三
1. 背景介绍
某公司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为了降低海外 分支机构的税负,决定利用国际税收优惠政
反避税条款
完善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防止企业利用法律漏 洞进行避税行为。
提高执行力度
政策宣传
01
加强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对政策
的了解和认识程度。
培训指导
02
为税务官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其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专业
判断能力和执法水平。
监督机制
03
建立对企业分立纳税筹划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策进行税务筹划。
案例三
2. 税务筹划方案
该公司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摘要】本文围绕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展开研究。

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然后分析了企业吸收合并税务筹划和企业分立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包括税务筹划实施过程、税务筹划效果评估和税务筹划风险控制。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研究,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本文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吸收合并和分立时的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分立、税务筹划、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税务筹划实施过程、效果评估、风险控制、研究结论、研究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当今企业发展中常见的战略选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吸收合并或分立来实现业务扩张或优化资源配置。

税务筹划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有效降低税负,提高财务绩效,还可以有效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竞争力。

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税法的不断完善,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及分立时面临的税务挑战也日益增多。

如何有效进行税务筹划,合理规划税务结构,成为企业在实施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税务筹划在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因素,探讨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评估,同时重点关注税务筹划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为企业实施吸收合并及分立提供可靠的税务筹划支持。

1.2 研究意义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经营发展中常见的重大决策,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和财务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研究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的税务筹划问题,探讨如何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和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降低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吸收合并和分立涉及到的税务政策、税收优惠和合规要求繁多,需要深入研究和合理规划,以最大化税务利益,减少税负,提高企业效益。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企业分立税收筹划1:简介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大型企业拆分成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以实现税收优惠和筹划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策略和步骤。

2:背景与目的2.1 背景:解释为什么企业分立是有必要的,例如企业规模过大,运营管理困难,税收负担过重等。

2.2 目的:明确企业分立的目标,例如降低税收成本,合理分配利润,优化组织结构等。

3:分立方案选择3.1 分立方式:描述可选的分立方式,例如资产分立、业务分立、投资分立等。

3.2 涉及的企业部门:列出哪些企业部门或业务会进行分立。

3.3 分立的法律程序:概述分立的法律程序和法规要求。

4:分离资产与负债4.1 评估资产负债:详细说明如何评估和划分原企业的资产负债,并列出可能涉及的法规规定。

4.2 重组资产负债:解释如何重新组织资产负债,确保分立后各企业的财务独立性。

5:税务优化策略5.1 所得税考虑因素:列出影响所得税筹划的因素,并提供相应的优化策略,如合理利用各地税务优惠政策。

5.2 交易定价策略:描述如何合理定价分立后的交易,以减少税务风险。

5.3 跨国业务筹划:介绍如何在跨国业务中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全球税负。

6:组织架构调整6.1 分立后的组织架构:详细描述分立后各企业的组织架构,并解释调整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6.2 人员安排:说明如何调整原有员工的工作安排,确保分立后的企业正常运营。

7:办理手续与文件7.1 分立登记手续:列出分立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文件。

7.2 合同变更与签署:解释如何变更原有合同并签署新的合同。

8:监控和风险管理8.1 分立的监控措施:阐述如何监控分立后的企业运营,确保达到筹划目的。

8.2 风险管理策略:列出分立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管理策略。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分立登记表、重组财务报表、法律文件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所得税:根据企业(个人)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向国家财政交纳的税款。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吸收合并(M&A)和分立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常用的手段之一。

而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有着关键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并探讨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企业吸收合并税务筹划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并为一个实体的行为。

吸收合并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税务筹划也可以促进企业吸收合并的顺利进行。

1. 税务筹划的合法合规性税务筹划的核心是合理利用税收法规的规定,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企业在进行吸收合并税务筹划时需要注重合法合规性。

合法合规性包括合理合规性和合规合法性。

合理合规性是指税务筹划必须符合税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合规合法性是指税务筹划必须基于真实的商业交易和商业目的,不能为了逃避税收而进行虚设的交易。

2. 合并事前税务筹划吸收合并事前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吸收合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

合并事前税务筹划主要包括税务尽职调查、税务协议的设计、税务风险评估和税务报告的编制。

税务尽职调查是为了了解吸收合并事项的税务状况和风险,以便合理规划税务筹划方案;税务协议的设计是为了明确吸收合并双方的税务责任和权益,避免潜在的税务纠纷;税务风险评估是为了评估吸收合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便采取相应的税务措施;税务报告的编制是为了满足吸收合并事项的税务申报要求,减少税务风险。

4. 合并事后税务筹划吸收合并事后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优化吸收合并后的税务结构,提高企业的税收效益。

合并事后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企业重组、资产调整和税收优惠申请。

企业重组是为了实现合并双方的税务整合,减少税务重复申报和征收;资产调整是为了优化吸收合并后的资产结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成本;税收优惠申请是为了获得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

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税务筹划【摘要】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常见的策略,对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在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降低税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而企业分立则需要考虑如何重新规划资产负债结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在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帮助企业合法合理地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企业在吸收合并或分立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税务策略,以获得最大的税务优惠和资金效益。

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财务层面,更是对企业稳健发展的保障。

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过程中,充分重视税务筹划,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价值和利益。

【关键词】企业吸收合并、分立、税务筹划、背景介绍、重要性。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重要战略举措,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源整合、规模扩大、风险分散等目标。

在实施吸收合并或分立过程中,税务筹划是一项关键性工作。

税务筹划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税负水平,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对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政策、法规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在进行这些活动时需充分考虑税务因素。

税务筹划可通过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合规运用税收政策等方式,实现降低税负、规避税务风险、提高税务效率的目标。

税务筹划也需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实现税收优惠与企业经营发展的有机结合,确保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在本文中,将重点探讨企业吸收合并及分立的税务筹划策略,分析吸收合并或分立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务风险,并探讨如何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和措施,实现企业税务优化和整体效益提升。

2. 正文2.1 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筹划企业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更多个企业通过合并或收购的方式,共同整合资源,实现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等战略目标。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吸收合并会涉及到一系列税务问题,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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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企业分立税收筹划
——以摩罗公司为例
1 摩罗公司分立背景
摩罗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其唯一的股东是一家由摩罗美国总公司100%投资的,注册地在中国的外商独资的中国控股公司。

摩罗美国总公司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公司。

在65个国家或地区拥有员工,在100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销售,是位居世界500强的知名制造业企业。

公司成立以来在通讯行业一直处于领导地位,包括从基础设施到应用程序和设备(例如对讲机和服务于企业特定任务的移动计算设备)的公共安全通信。

高级数据捕捉设备,例如商用条形码扫描仪和I江ID(无线电频率识别)产品。

移动终端,例如手机产品。

并且还为零售企业提供免授权的无线宽带功能和无线局域网(WLAN)。

摩罗公司作为摩罗美国总公司在华最大的生产基地,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手机及其配件、机顶盒、视频音频数字设备、软件和宽频接入解决方案,双向无线电、移动计算终端、条码扫描仪、专用无线电系统、无线宽带网络、电子标签(RFID)等。

摩罗美国总公司一直以来在市场上处于科技和市场领先地位。

但由于2008年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度陷入比较困难的状况。

加之激烈的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都在萎缩,公司的盈利状况受到较大影响。

为了改变公司经营低迷的状况,摩罗美国总公司决定发起全球所有公司的资产重组,采用存续分立的方法,将原公司一分为二,新设立一家同样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来承接被分立出去的资产和负债。

本次资产重组采用分立形式,将所有摩罗美国总公司控股公司全部分立成两个公司。

分别为负责移动终端业务的移动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和提供企业解决方案的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解决方案公司”)。

公司分拆后,移动公司将“提供旨在满足消费者在家庭和途中通信的个性化信息”,服务范围包括手机及其配件、机顶盒、视频音频数字设备、软件和宽频接入方案;解决方案公司将“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用于关键业务和任务的通信产品和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双向无线电、移动计算终端、条码扫描仪、专用无线电系统、无线宽带网络、电子标签(R F I D)等。

本次重组,采用存续分立方式,由摩罗美国总公司全资拥有的香港子公司(“摩罗香港控股公司”)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命名为移动公司,用以从摩罗公司收购与移动终端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2. 摩罗公司企业分立的税务筹划方法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财税[2009]59号)
摩罗公司原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由于分立的方式是将一个完整的事业部分立出去成立新公司移动公司,该事业部具备独立的研发部门,独立的研发人员且研发费用也能够完整独立的核算,所以为了使移动公司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摩罗公司从人员,收入等方面考虑,通过计算和分析,对其转移后的人数比例,收入比例进行了预测分析,分析出分立的科研人员的最低人数以及研发部门的规模。

重组前罗摩公司架构
重组后罗摩公司架构
摩罗公司积极向税务机关提供移动公司以前年度作为事业部的单独研发数据,以及对成立后公司状况的预算和相关指标的金额、比例,加速其审批流程,并申请自成立之日起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摩罗公司的计算,分立后摩罗公司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其减免税条件并没有因为分立而发生变化。

摩罗公司出于谨慎的考虑,仍然向税务局报告了这个变化并提交了分立前后的相关数据。

所以经过高新技术资格的筹划,两公司均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通常情况下可以依靠增值率来进行判断。

增值率是指销售金额大于购进货物金额的比例。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正比,增值率越小税负就越轻,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重。

这是因为增值率越大,销项税额就越大,应纳税金就越大。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增值率越小税负就越重,反之增值率越大税负就越轻。

这是因为3%较低的征收率优势逐渐超越了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劣势。


摩罗公司通过以下计算税负平衡点来分析,确定增值税税负的轻重,进而判断选择纳税身份对企业的影响。

假设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1,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都为a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A2,销售收入为S,销项税额为As,购进货款为P,进项税额为Ag,征收率为a2,增值率为R。

则:一般纳税人增值率 R=(S—P)/P 则P=S/(1+R)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A1=As—Ag=(S—P)木a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A2=S木a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即Al=A2,相应的推导出增值率R=a2/(a1.a2),此时的增值率就是使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的平衡点。

进一步讨论,当实际增值率小于这个平衡点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会大于一般纳税人;而当实际增值率大于这个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就会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这时如果摩罗公司在分立的过程中,需要在新公司下设各地的分公司,负责维修、售后服务等工作。

由于摩罗在中国各地区的销售量和销售额都不一样,各分公司的销售额也不尽相同。

所以在分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各分公司的纳税人身份,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认定特殊重组(财税[2009]59号),罗摩公司此次分析符合特殊重组规定:
(1)分立行为拥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任何税款为目的。

摩罗公司在中国的各项经营业务不会因上述重组而改变或影响,重组是为了以更有利的公司结构形式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性市场竞争的压力。

(2)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
重组后移动新公司和摩罗公司的全部股权最终均被摩罗公司(美国)100%所拥有。

(3)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年内,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摩罗公司在中国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会因为重组而改变。

移动新公司继续经营移动终端业务;摩罗公司继续经营移动终端以外的业务,与现在在中国所经营的业务没有分别。

(4)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摩罗美国总公司在公司分立发生时取得了分立公司(移动新公司)的100%股权,满足了相关规定中关于该比例限制的规定,即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5)在重组后连续1年内,企业分立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所取得的股权不得转。

让摩罗美国总公司未来计划将其全球移动终端业务与其他业务分拆形成两个独立的上市公司。

最终由公众股东取得这两家公司的股权(见下图)。

这种方式就保证了股东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转让其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
计税基础确定。

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
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
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
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

如不需放弃“旧
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对比一般性税务处理: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认定特殊重组后,被分立企业可以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不缴纳资产转让所得税,从而降低被分立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但站在分立企业的角度看,分立企业应按接受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计税成本,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使企业按较低的基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用减少,增加了分立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本例中罗摩公司分立后100%控股新分立的公司,所以作为集团整体从所得税的角度相当于延迟纳税。

其他税种筹划
(1)营业税
如前一节所述,摩罗公司以房产和土地在转让目的帐面净值确认转让价格,并相应扣除摩罗公司获得土地时的支出以及房产的建造成本,来计算相应的营业税。

新公司与摩罗公司分立后,如发生一些需要彼此分摊的费用,而不是为了盈利为目的的情况,如厂房或办公场所的租赁等,向税务局申请免征营业税及相关附税。

(2)契税
根据财税(2008)l 75号的规定,如果被分立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分立企业的相同,则可以免征契税。

免征契税的前提是股权结构相同,在摩罗公司的分立中,如前文介绍的分立背景中所述,美国总公司也会分立,且会由公众持股人持股,成立在美国的新总公司会通过在香港新设的公司投资到中国的新公司。

所以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摩罗公司是完全一样的,均是由中国投资公司100%控股。

所以在本案例中可以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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