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进口规定
主要国家进口规定

不钢美国进口规定香港及中国内地制造的产品输往美国,一律须缴纳进口税。
其他常用的规管措施还有进口证、配额制度、反倾销关税、产品证明书及其他文件要求。
下列产品进口美国须附有进口证:o含酒精饮品o动物及动物产品o某类药物o枪械及弹药o水果、果仁o肉类及肉类产品o奶类、乳品及芝士产品o植物及植物产品o家禽及家禽产品o石油及石油产品o商标产品o蔬菜由1998年12月17日起,凡从内地及香港输往美国实木包装材料货物,在付运前必须先经热处理、熏蒸、蒸熏后曝气或防腐处理,而在进口美国时,须附有经认可政府机构签署的证明书,证明所有的实木包装材料已经过处理。
不含实木包装材料的货物则须附有出口商的声明书,陈明该批货物没有使用实木包装材料。
在香港,由渔农处负责批署熏蒸证明书。
有关美国个别进口限制的最新资料,可向在首都华盛顿的美国新闻署查询,电话: (202) 619 612,或浏览其网址:h t t p://w w w.u s i a.g o v/.有关美国海关总署的网上服务详情,请浏览美国海关总署网址:h t t p://w w w.c u s t o m s.u s t r e a s.g o v/。
美国协调关税计划的详情也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 t t p://w w w.c u s t o m s.u s t r e a s.g o v/i m p-e x p/r u l i n g s/h a r m o n i z/i n d e x.h t m有关美国国家标准及规例的详情,请向下列机构查询:国家标准及检定资讯中心-提供资料包括美国、海外及国际性非法定性的产品标准(只限非农产品)、政府条例及其他标准的符合。
(National Center for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 Information, NCSCI)地址: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Building 820 (NIST North), Rm 64, Gaithersburg, Maryland 20899, USA电话: (301) 975 4040/ 4038/ 4036/ 5155传真: (301) 926 1559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独立机构联邦产品标准管理局,主要保障公众免受消费品所导致的无理伤亡。
海关总署关于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进口零件、部件构成整机主要特征的确定原则和审批、征税的试行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进口零件、部件构成整机主要特征的确定原则和审批、征税的试行规定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国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进口零件、部件构成整机主要特征的确定原则和审批、征税的试行规定一、为有利于国家加强对进口机电产品的管理,防止盲目进口,鼓励和促进机电产品的国产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对于电冰箱、洗衣机、照像机、摩托车、汽车、空调器、汽车起重机等七种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如其进口的零件、部件中包括以下所列各个部分,因其已具有整机特征,即应视同整机。
(一)电冰箱的箱体、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二)洗衣机的内胆、外壳、电动机;(三)照相机的机壳、快门、取景器、镜头;(四)摩托车的动力部分、承载部分;(五)汽车的发动机总成、驱动桥总成、驾驶室(车身)总成、前桥总成、变速箱总成、车架总成(进口其中四部分,即应视同整机);(六)空调器的压缩机、热交换器、电动机、风扇;(七)汽车起重机的下车;上车。
三、进口第二项所列的七种机电产品,即使所列的零件、部件、未全部进口,但进口的零件、部件每套价格总和达到同型号产品整机到岸价格的60%及以上的,也应视为已构成整机特征。
上款百分比的计算公式为:进口每套零件、部件到岸价格的总和────────────────×100%同型号产品整机到岸价格四、对于电子计算机、电视机、录音机、手表、电视机显体管、电子显微镜、复印机、电子分色机、X 射线断层检查仪(CT装置)、气流纺纱机、录(放)像机和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等十二种机电产品,如其进口零件、部件每套价格总和达到同型号产品整机到岸价格的60%及以上的,应视为构成整机特征。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

国家贸易管制—-———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ﻫ一、国家限制货物进出口的基本原则限制进出口货物,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
根据《外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可以限制其进口或者出2。
内供应短口:ﻫ l。
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ﻫ3。
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ﻫ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4.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的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ﻫ5.对任何形式的农业、6.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ﻫ限制进门的;ﻫ7.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根据上述原则,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我国进出口货物进行必要的限制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
配额是国家对一定产品实行数量限制的手段,许可证是由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某种货物的证明,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措施,即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需要配额管理的商品必须申领许可证。
除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外,对限制进出口的其他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需经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并签发有关允许货物进出口的证明,这些证明,统称为许可证件。
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海关对限制进出口货物验放的重要依据。
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制度(一)进口许可证管理1.商品范围根据200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3种,税目总计383个8位商品编码,主要商品为:成品油、羊毛、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氰化钠、食糖、化肥、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棉花、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收、录音机及其机芯、电冰箱及其压缩机、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空调器及其压缩机、录音录像及磁带复制设备、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气流纺纱机、粮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光盘生产设备、消耗臭氧层物质。
元器件类行业的国际贸易和市场准入规定

元器件类行业的国际贸易和市场准入规定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元器件行业作为电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定。
本文将探讨元器件类行业的国际贸易和市场准入规定。
二、全球市场准入规范1.国际贸易组织的角色国际贸易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起着统一和协调全球贸易规则的重要作用。
各成员国通过加入这些组织,以确保它们的贸易政策符合国际标准,并遵循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定。
2.技术标准与认证在国际贸易中,技术标准和认证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以确保市场上流通的元器件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正常使用和维修。
3.贸易壁垒与关税贸易壁垒和关税是影响元器件类行业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
各国针对进口元器件可能设置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配额、技术要求等。
因此,了解各国的贸易壁垒政策对于元器件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三、主要国家的市场准入规定1.美国市场准入规定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元器件消费市场之一,对元器件的市场准入规定较为严格。
例如,美国对电子产品的安全认证要求高,在进口元器件前,需要满足美国相关认证标准,如FCC认证等。
2.欧洲市场准入规定欧洲市场准入规定主要由欧盟制定。
对于元器件的市场准入,欧盟推崇CE认证,进口元器件需要符合欧盟相关标准并通过认证。
此外,欧洲还注重环境标准,如RoHS指令要求元器件不含有害物质。
3.中国市场准入规定中国市场准入规定主要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进口元器件需要通过CCC认证,并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此外,在特定领域,如军工和通信领域,还需要获得相应的特殊许可和审批。
四、应对市场准入规定的策略1.了解市场准入规定了解各国市场准入规定是元器件企业顺利开展国际贸易的前提。
企业应及时了解各国的技术标准、认证要求和贸易壁垒政策,避免因规定不符而导致产品无法进入市场的风险。
进口产品 执行标准

进口产品执行标准进口产品执行标准。
进口产品是指从国外引进的商品,其质量和安全标准直接关系到国内市场的消费者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
为了保障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对进口产品执行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进口产品执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进口产品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两种。
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而国家标准则是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颁布的标准。
在执行进口产品标准时,我国通常会参考国际标准,并结合国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制定国家标准,以确保进口产品符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标准。
其次,进口产品的执行标准涉及到多个领域,主要包括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等。
在质量标准方面,进口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在安全标准方面,进口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安全认证标准,确保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在环境标准方面,进口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认证标准,确保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控范围内。
此外,为了规范进口产品的执行标准,我国还建立了进口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口产品需要经过相应的质量安全认证,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进入国内市场销售和使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升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也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最后,进口产品的执行标准也需要消费者和企业共同参与监督。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应当注意查看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证书和标识,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
同时,企业在进口产品时,也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进口产品的执行标准是保障国内市场消费者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和认证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
主要国家对待平行进口的态度与立法规定

主要国家对待平行进口的态度与立法规定各国或地区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即使是在同一国家,其立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在实践中通常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1.美国。
美国法院对商标商品平行进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立场。
1992年以前美国的司法实践是赞成平行进口的,但是1992年后情况有所变化,如《1992年关税法案》第1526条规定:“除非在进口时候得到商标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外国制造的商品进入美国均为非法,如果这种商品或标签、记号、印刷、包装或容器上载有为美国公民或在美国建立或组建的公司联合体拥有的商标,或居住在美国的公民在美国商标局注册的商标。
单从这一法案的内容看,美国的立法是禁止平行进口行为的,但有些州规定当平行进口商履行了相应义务如披露或通知等,允许其平行进口,且美国《海关条例》第133条、21条C款还规定了《关税法》第1526条的三种例外情况,即(1)外国商品的商标和美国的商标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拥有;(2)外国商标所有人与美国国内商标所有人是母子公司关系或其它共同控制关系;(3)在外国生产的商品上标有经美国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
另外,美国海关服务处在外国商标拥有者与国内商标拥有者是相同或有关联的情况下,也允许商标商品平行进口。
造成美国对这一问题不确定性的原因就是他们考虑了其它很多因素,例如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生产的商标是否具有独立的特性,外国制造商和美国商标拥有者之间的关系等,但无论何种态度出发点都是适本国之需、为本国之利。
2.韩国。
韩国法律明确将平行进口列为商标的侵权行为,1973年商标法第36条2款规定,以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商标使用与其指定商品相同或相类似商品为目的,或以让别人使用为目的而进行交付、销售或伪造、仿制、携带之行为均视为商标的侵权行为。
但是,1995年韩国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允许特定情况下的平行进口,起因是LEVIS 和TAYLORMADE商标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12.10•【文号】国务院令第332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将货物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或者将货物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贸易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六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主管全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货物进口管理第一节禁止进口的货物第八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禁止进口。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进口的,依照其规定。
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一、《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报关对象: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报关企业及报关员: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报关时机: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保税货物:第三十二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加工贸易: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
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第三十八条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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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钢美国进口规定香港及中国内地制造的产品输往美国,一律须缴纳进口税。
其他常用的规管措施还有进口证、配额制度、反倾销关税、产品证明书及其他文件要求。
下列产品进口美国须附有进口证:o含酒精饮品o动物及动物产品o某类药物o枪械及弹药o水果、果仁o肉类及肉类产品o奶类、乳品及芝士产品o植物及植物产品o家禽及家禽产品o石油及石油产品o商标产品o蔬菜由1998年12月17日起,凡从内地及香港输往美国实木包装材料货物,在付运前必须先经热处理、熏蒸、蒸熏后曝气或防腐处理,而在进口美国时,须附有经认可政府机构签署的证明书,证明所有的实木包装材料已经过处理。
不含实木包装材料的货物则须附有出口商的声明书,陈明该批货物没有使用实木包装材料。
在香港,由渔农处负责批署熏蒸证明书。
有关美国个别进口限制的最新资料,可向在首都华盛顿的美国新闻署查询,电话: (202) 619 612,或浏览其网址:h t t p://w w w.u s i a.g o v/.有关美国海关总署的网上服务详情,请浏览美国海关总署网址:h t t p://w w w.c u s t o m s.u s t r e a s.g o v/。
美国协调关税计划的详情也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 t t p://w w w.c u s t o m s.u s t r e a s.g o v/i m p-e x p/r u l i n g s/h a r m o n i z/i n d e x.h t m有关美国国家标准及规例的详情,请向下列机构查询:国家标准及检定资讯中心-提供资料包括美国、海外及国际性非法定性的产品标准(只限非农产品)、政府条例及其他标准的符合。
(National Center for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 Information, NCSCI)地址: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Building 820 (NIST North), Rm 64, Gaithersburg, Maryland 20899, USA电话: (301) 975 4040/ 4038/ 4036/ 5155传真: (301) 926 1559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独立机构联邦产品标准管理局,主要保障公众免受消费品所导致的无理伤亡。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地址: 4330 East-West Highway, Bethesda, Maryland, USA电话: (301) 504 0581传真: (301) 504 0281网址:h t t p://w w w.c p s c.g o v/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署(Food and Drug A dministration)地址: FDC, HFI-40, Rockville, MD 20857电话: (301) 443 9057网址:h t t p://w w w.f d a.g o v/有关美国商标及产品专利申请及规例的详情,请向下列机构查询: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 Trademark Office)总机 :; (703) 308 4357专利资料-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Patents, Washington, DC 20231商标资料- Assistant Commissioner of Trademark, 2900 Crystal Drive, Arlington, Virginia 22202-3513网址:h t t p://w w w.u s p t o.g o v/4.1纺织品及服装4.2玩具4.3电器及电子产品4.4食品4.5药用制品中国内地进口规定近年,中国内地逐步放宽外贸管制,一向以行政手段实施的贸易壁垒也陆续撤销。
截至 1997年底,受签证管制的进口商品类目已减少至 35类( 374项)。
大部分商品都可让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由进口,目前仍受国家管制的商品仅余 16类关键项目。
中国政府也渐次打破由国营企业垄断外贸的局面,并推行外贸体制改革。
在 1999年 6月底,全国共有逾 185,000家外贸企业,其中 13,224家是外贸与经济合作公司, 12,143家是地方实业单位与科研机构, 160,000家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资企业。
单在1999年 1月至 2月期间,就有 61家公司获批进出口经营权。
根据官方公布,到 2000年时,工业产品的平均进口税率将调减至 15%,到 2005年将进一步降低至 10%。
目前,中国的平均税率少于 17%。
1997年 4月,中国首次颁布反倾销及反补贴法规,旨在为外贸市场维持秩序和公平竞争,以及保障受影响的本土产业。
根据新规例,若发现有外国货品削价倾销且证据确凿,政府可对有关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
政府用以调节进口的方法主要分为税务与非税务两大类。
税务方面包括关税(根据进口货品的到岸交货价征收,另有少数进口税以从量税及复合税的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非税务方面包括进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进口专营目录管理等。
大致上,向原材料及工业用品征收的关税较低,税率少于 20%,消费品税率则较高,基本上是 20%至 50%,少部份奢侈品的关税率则高达 100%。
从量税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便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香港及其他与中国订定了关税互惠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均可享受中国的优惠入口税率;而普通税率则适用于其他国家及地区。
所有外国商品除缴纳进口税外,还须缴付增值税。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 17%,但下列商品则为 13%:粮食与食用植物油;饮用水、暖气、天然气、煤气、石油气;书籍、报刊、杂志;饲料、化学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及农膜。
此外,下列 11类货品进入中国境内,亦需缴纳消费税。
这 11类货品包括香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珠宝首饰、鞭炮烟花、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税率由 3%至 45%。
在进口设备方面,中国目前对外资公司实行以下政策:∙凡于 1996年 3月 31日或之前取得批准的外资企业,可继续享有原来的优惠待遇,直至合同执行完毕,但若要进口指定的 20种货品(例如交通用品、办公室用品等),则仍须缴纳规定的关税和遵守有关的规例。
∙凡于 1996年 4月 1日至 1997年 12月 31 日期间取得批准的企业,若其从事的行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界定的「受鼓励类」或「受限制乙类」项目,其投资总额内进口所需的生产设备,免缴进口环节税,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产品除外。
∙截至 1998年 1月 1日,外资企业进口的设备如用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界定的「受鼓励类」或「受限制乙类」项目,作为出资的一部分,凭《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确认者》,便可豁免进口环节税,但《外商投资企业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内产品除外。
以下 20 种商品 ( 如适用 ) 将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 ( 无论以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 ) :电视机、摄录机、录像机、影带放像机、音响系统、冷气机、雪柜、洗衣机、相机、影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电脑系统、电话机、无线传呼机、传真机、电子计算机、打字机与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等。
产品进口时需出具的文件通常由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或合资伙伴)办理。
中国政府规定进口商品须提交的文件包括提单、发票、装运单、销售合约、一般商品适用的进口配额证明书、进口证(只限适用者)、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地方分局签发的检验证明书、保险单和报关单等。
非税务方面,中国采用了入口许可证及配额方式来限制进口货物:目前,中国对 35种类 (374项 )产品的入口实施许可证制度,入口该类产品,必须事先向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及申领进口许可证,包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下属的机电司。
而部分货品则同时受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所监管。
进口货物主要分为两大类: 1. 15类机电产品, 2. 13类一般商品(即非机电产品)。
中国的配额管理分别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一般商品的进口配额管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及出口货物的配额管理。
原则上所有进出口商品均需接受检验, 20类进口商品实行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47类商品需要接受强制性检验。
检验标准一般在买卖合约中订明,其中包括商品质量、重量、数量、包装及检查方法等,有关标准不得低于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
未加贴 CCIB商检安全标志的商品均不得进口内地。
政府严禁废物入境在中国领土上倾卸、堆存及弃置。
可用作原材料的废物也受到进口限制。
中国与美国在 1999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一项中国进入世贸的中美双方协议,在协议中,中国在农产品业、工业及服务业均有对美国大幅的承诺。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MOFTEC),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2号,邮编: 100731 (电话: 10 6519 8114)网址:h t t p://w w w.m o f t e c.g o v.c n/海关总署,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号,邮编: 100730(电话: 010 6519 4114,传真: 010 6519 4004)网址:h t t p://w w w.c u s t o m s.g o v.c n/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CCIB),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甲 10号,邮编: 100020 (电话: 010 6955 3818,传真: 010 6599 380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SAIC),地址:北京市三里河东路 8号,邮编: 100820 (电话: 010 6803 4034)网址:h t t p://w w w.s a i c.g o v.c n/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CPIT),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 1号(电话: 010 6801 3344)网址:h t t p://w w w.c c p i t.o r g/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号,邮编: 100088 网址:h t t p://w w w.c p o.c n.n e t/日本进口规定日本的进出口贸易采取自由开放的原则。
与日本通商,只须依循国际贸易惯常的程序。
不过,日本也像许多其他国家一样,为保障国民安全和健康,立法规定若干产品必须取得许可和批准始能进口,并且须受进口配额限制和符合测试标准。
以下三大类产品受配额限制:∙受国家管制的商品,包括武器、酒精、炸药、枪械、刀剑、核子材料、麻醉药品、受管制食品(例如米);∙受尚余进口配额限制的商品,包括五种海产、鲱鱼、沙丁鱼、带子及其他海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