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政党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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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党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

日本政党制度的起源和发展(1)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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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走向 • 日本政党政治中保守势力增强 • 民主化衰落 • 日本以政党政治来维护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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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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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政党基本概况 2、政党制度基本情况 3、政党与代议机构的关系
A、政党在代议机构中的地位及其确定方式 B、政党在代议机构中的组织及其活动方式 C、政党在议会机构立法程序中的作用 4、政党与政府的关系 A、执政党地位的确立及组阁方式 B、执政党执掌行政权的方式 C、在野党、参政党对政府的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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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几个角度入手,也许还不能准确而全面 地把握日本政治文化的整体框架和丰富内涵 ,但至少揭示了日本政治文化最主要的构成 要素和基本特征,多少可以提供一个分析平 台,用于解读日本作为一个国家的主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为 特征、日本政府政治运营的核心理念及其对 外政策的决策思想等政治行为的文化背景和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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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传统文化形成于农耕社会确立和统一民族 国家成立的弥生时代至大化改新时期。随着统一 国家政权的建立,日本开始形成自己的民族文化 。因为日本的传统文化基本上是在受外来文化影 响较少的情况下,自成一体地发生和成长起来的 ,相对于其他许多大陆国家而言,日本的早期传 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国产文化”,具有相当 强的“原生性”。这既是日本文化发展的第一阶 段,也是日本文化的源流和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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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两院关系
绝大部分议案需要两院表决一致才能形成国会决 议。 众议院拥有一定的优越权,体现在: 1、众院通过但参院否决的法案,如果众院再以三 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发、法案即可成立。 2、在预算审议、条约批准、首相选举中,两院不 一致且协议会协商无果后,众议院的选举结果即 作为国会的表决结果; 3、内阁不信任决议只有众院可以行使。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

三、政治概况与制度(一)政治行政日本国宪法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通过让国会(立法权)、内阁(行政权)、法院(司法权)这三个独立的机关相互牵制,保持平衡,以保障国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民也以各种方式与三个权力机关发生联系。

日本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

它是主权属于国民、按照国民意志开展政治活动的民主政治国家。

作为主权者的国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由议员组成议会,议会制定法律,将国民的意志反映到法律中。

→日本的政治制度:议会内阁制图示:1.国会——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

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只有国会是由主权者——国民直接选举出的议员构成,最好的反映国民意志。

(1)国会的构成:①两院制:日本国会采用两院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

其目的是:a广泛反映国民的意见 b进行慎重审议,防止单议院失控 c使参议院具有补充作用,以填补众议院解散期间的政治真空。

日本的众议院和参议院设在国会议事堂内,两院各有自己的会场和办公室。

国会议事堂以中间的塔楼为界,正面右侧为参议院,左侧为众议院。

☆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不同:②四种国会:日本的国会有四种,包括常规国会、临时国会、特别国会、参议院的紧急集会。

常规国会:每年1次,在1月中旬召集。

会期150天(最多延长一次),审议下一年度的预算等。

临时国会:由内阁决定,或任意一个议院议员总人数1/4以上者要求召集。

或者,在众议院的任期届满后或参议院常规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参议院 众议院特别国会:在众议院解散总选举后30天以内召集。

审议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等。

参议院的紧急集会:在众议院解散期间,有紧急需要时召集。

但是,在下次国会上如果无法在10天内取得众议院的同意,则表决无效。

☆国会的组织构成:(2)国会的权限①立法权:国会议员拥有法案提案权。

法案原则上首先经由委员会进行审议,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

☆立法过程:△法案的提出:法案分为国会议员起草提出的议员提议法案和政府提出的内阁提出法案议员提议法案提交给该议院的议长,内阁提出法案提交给众议院或参议院的议长。

日本政党制度

日本政党制度

日本政党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因素摘要:日本政党制度的发展是曲折的,渐进的。

日本政党经历了五个时期的演变,其中自民党持续稳定的统治了38年之久。

但最终因各方面因素下台,民主党获胜成为执政党。

日本政党制度特殊性的形成的影响因素中,政治文化和大众媒体尤为重要。

政治文化上,日本的集团主义精神不仅对其国民性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它作为民族性格还影响到思想领域和国家政治上。

日本的大众传媒及其变化也影响着日本政党的组织结构与形态、改变了政党政治的民众基础的规模、结构以及社会公众政治参与的程度。

并进一步改变了政党与公众的关系及政党政策的取向。

关键字:日本政党制度自民党民主党政治文化大众传媒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最主要的政党制度就是两党制和多党制,政权在不同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之间轮替。

日本是“一党优位制”政党制度的终结与两党制初具雏形的政党制度。

日本的政党制度是西方民主与东方文化相结合的产物。

西方的民主形式移植到了日本,日本实现政治民主化。

但是,制度上的民主主义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可以贯彻民主的原则。

西方文化没有深入渗透到日本政治思维中,旧的封建经济基础并没有彻底消除。

同时,日本的现代化也是影响政党政治的重要因素。

现代化在日本就是脱亚入欧,就是西化,它必然使自己的力量逐渐壮大到足以解构和重构日本社会并扬弃其传统的程度,从而促进民主政治形式与内容的最终统一。

但是,它的影响机制是间接的和长期的,这就决定了现代日本政党政治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曲折的和渐进的。

一、日本政党制度的演变的五个时期(一)日本政党的萌芽时期立宪政友会的成立在战前政党和政党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日本近代政党政治的正式确立。

[1](二)1945--1955年1945至1955的10年被称为战后初期.这一时期政党林立.保守政党和革新政党并存.保守政党在剧烈变动后走向统一。

(三)1956-1992年“五五体制”日本自民党能在完全竞争的多党制条件下,以优势地位执政且能保持政权稳定长达38年之久,社会党长期在野的特殊局面,在自民党长期执政期间这一时期自民党的政策主张主导了日本政治发展。

日本政治制度的特点

日本政治制度的特点

日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当今社会,东方国家多走社会主义道路,西方国家多走资本主义道路。

然而,地处亚洲的日本,却是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东方国家。

日本,它的发展离不开政治制度的支持,日本的政治制度必然也有值得探讨与学习的地方。

日本现行政治制度是以1947年5月3日生效的《日本国宪法》为主要依据的。

根据宪法,日本采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三权分立”原则,实行了同英国类似的议会内阁制。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

国会对行政、财政、司法拥有监督权,可决定内阁首相从选,有权审议和通过政府预算和国家财政议案,可对玩忽职守和违反法律的法官进行调查和起诉甚至予以罢免。

众议院有权通过内阁不信任案。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内阁总理大臣(首相)的领导下,总揽全国行政大权,领导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

它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还有权解散众议院,宣布国会大选,召开国会或决定召开国会临时会议,有权提名最高法院院长人选,任命各级法官等。

司法权属各级法院。

最高法院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形式上同国会、内阁处于平行地位,有权决定一切法律、命令、规则以及处分是否符合宪法,有权提名下级法官。

检察机关是各“检察厅”,统管检察官事务,但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归内阁法务省管辖。

法务大臣有权统一指挥检察工作,但不能直接指挥每个检察官,而只能通过检察总长进行。

除三权分立外,日本实行中央与地方相对分权的地方自治管理形式。

地方自治体行政首长、议会议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由地方居民直接选举产生。

地方自治体有管理财产、处理事务以及执行行政的权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条例。

“仅适用于某一地方的特别法,非经该地居民投票半数以上同意,国支不得制定”。

而且,日本现在还存在天皇制。

根据宪法,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天皇不再拥有政治上的一切权力,只是根据宪法的规定从事一些形式上和礼仪上的国事活动。

日本的政党制度

日本的政党制度

日本的政党制度日本近代政党是在明治维新之后出现的。

自由民权运动初期,以要求设立国会为主要政治纲领的、于1875 年在大阪成立的“爱国社”,可算是近代政党的雏形。

1881年明治政府迫于日益高涨的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颁发天皇诏书宣布1890年开设国会之后,相继成立的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可算是日本最早影响最大的资产阶级政党。

随着帝国议会的建立,围绕争夺国会议席的斗争,以上述两个政党为轴心,几经演变,分别形成以三井财阀为台的政友会(1900年)和以三菱财阀为后台的民政党(1927年),可算是当时资产阶级政党的典型。

这些政党政治上在一段时期内曾产生过一定影响, 甚至还组织过几届政党内阁(当然不是名副其实的),但是确定专制主义天皇制的战前宪法, 既没给与议会以真正的立法权,更无政党组阁的明文规定。

因此,当军部势力膨胀、军国主义发展时,这些政党便逐步变成赞助帝国主义战争的工具而名存实亡。

在这种制度,被压迫群众组成的政党,更难逃脱悲剧的命运。

战前的日本,虽然有过政党和政党活动,但并未形成政党制度,更无“ 政党政治” 可言。

政党制度是政党政治的前提,也就是政党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这在战前军事封建法西斯专制统治下的日本是不可能存在的。

日本现代政党制度的形成是战后开始的。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投降,被盟军(主要是美军)占领将近七年。

美国出于称霸全球的战略需要和迫于国内外民主力量的压力,对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社会改革,使日本到1955 年在经济上完成了恢复和调整,并从战争经济体制过渡到和平经济体制,在政治上结束了军事封建性天皇专制主义的法西斯统治,进入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行列。

这场改革为日本现代政党的产生和政党制度的形成也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

在这期间,代表各阶级、阶层或集团利益的政党便应运而生,相继恢复或建立。

10年间,日本政党经过了激烈的变动,这也反映了日本战后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动荡。

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和政治新体制的建立,各政党经过反复的较量和斗争,有的壮大并站稳了脚跟,有的削弱被吞并,有的则自行消灭。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概况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

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

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

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

【宪法】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实施。

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2005年11月22日,日本执政的自民党正式公布了该党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其核心内容是抛弃了现行宪法中日本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重要规定,要求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并规定自卫军可以为“确保国际和平而展开国际合作活动”。

【议会】议会泛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

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

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

参议院定员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散。

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

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150天,其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

【内阁】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

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认证。

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

【司法】日本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

采用“四级三审制”。

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

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

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

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

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

浅析日本政党制度1

浅析日本政党制度1

Thanks
战后日本的政党制度
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级、 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参加 国会活动的主要政党有自民党、民主党、公 明党、自由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保守 党。
政党
成立时间
简介
1955年11月由原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而成, 1955年起连续执政38年
自由民主党
1955年11月
日本首相频繁更替原因
自2006年以来,日本首相没有一任任职时间超过一年: 安倍晋三2006年9月26日当选首相,2007年9月12日辞职;
福田康夫2007年9月25日当选,2008年09月01日辞职; 鸠山由纪夫2009年9月16日当选首相,2010年6月2日辞 职; 菅直人2010年6月4日当选首相,2011年8月26日辞职。
日本首相频繁更替原因
1、日本宪法没规定首相任期,但党总裁任期有 限
众所周知,日本首相非直选产生,而是由政党和国会提名,而在 国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党魁(党总裁)一般毫无疑问会出任 首相。日本宪法虽然规定了日本首相的产生程序,却没明确规 定其任期,但各党的党章却是对总裁任期有所规定的。过去几 十年一党独大的自民党,就规定党总裁3年一任,原则上只能 连任两届。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六)
1945年(昭和20年),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宣言》, 宣布投降。根据宣言的原则,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 部的麦克阿瑟将军向日本政府提出修改大日本帝国宪法的 要求。1946年11月3日,作为大日本帝国宪法修改结果的 《日本国宪法》正式公布,并于次年的5月3日施行。
日本政治概况(一)
民主党
1998年4月27日
由原民主党、民政党、新党友爱和民主改 革联合四党组建而成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
日本政治制度是一个独特而复杂的体系,深受其历史、文化和社会传统的影响。

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政治体制由天皇、内阁、议会和司法系统组成。

在这个政治框架中,各个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确保政府的平衡和稳定。

天皇制度
日本的天皇制度源自古代日本的传统,天皇被认为是神圣的象征,具有极高的
威望和地位,但在宪法中被规定为仅具备象征意义,没有实际权力。

天皇的职责主要为出席仪式、发表演讲以及传达传统价值观。

内阁制度
日本内阁由首相和各个部门长官组成,负责国家的行政事务。

首相由国会选举
产生,并在议会上获得多数支持后被任命为首相。

内阁负责决策和执行国家政策,负责紧密合作的内阁成员共同制定政策。

议会
日本议会是国会,分为两个议院:众议院和参议院。

众议院是由普通公民选举
产生的,代表日本人民的利益。

而参议院则由选出来的地方议员和中央委员会成员构成。

议会负责通过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国家的重要事务。

司法系统
日本的司法系统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确保司法公正和决定的尊重。

法官由
法律职业人员组成,独立地解释和执行法律。

日本的司法体系被认为是一个相对稳健和公正的法治体系,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总的来说,日本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具有稳定性和有效性的体系,确保了政府的
运作并维系了社会秩序。

虽然有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面对和解决,但整体来说,日本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国家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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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析 日 本 政 党 制 度
主要内容: 现代日本政党制度的建立
日本频繁更换首相原因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一)
室町幕府末期发生了应仁之乱,日本进入了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 经过148年纷乱,到1615年德川家康在大坂之役中完全消灭了丰 臣氏的势力,实现了日本的统一,江户幕府也成为日本实际上的 统治者。江户幕府实行日本独特的封建体制——“幕藩制”。但 幕府末年暴动频繁,幕藩体制摇摇欲坠,并伴之以西方列强侵入。 在以西南四藩(萨摩、长州、土佐、肥前)为主的维新志士带领 下,开启了一场全国性的倒幕尊皇运动。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三)
1871年(明治4年),随着废藩置县的实行,政府对太政官官制 进行了改革。太政官由正院、左院、右院组成,集议院被左院取 代,从而变成了完全由官方指派的议员组成的立法议事机构。 1874年(明治7年),因前一年的“明治六年政变”(征韩论争 论)的失败而下野的副岛种臣、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江藤新 平等人联名上书,向左院提交了《民选议院设立建议书》。该文 件中指出,日本若要维持国运并实现强国,应设立民选而非官选 的立法议事机构,结束官僚的专制统治。
1885年(明治18年),随着太政官制的废止和内阁制度的创 立,伊藤博文被任命为首任内阁总理大臣。井上毅在担任政 府法律顾问的德国人罗斯勒和莫塞等人的协助下着手起草宪 法,并于1887年(明治20年)5月初步完成了宪法草案初稿。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五)
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国宪法》正式 向全体国民公布。这部宪法,通过天皇向黑田清隆首相亲 手递交的方式发布,即所谓“《钦定宪法》”。由此,日 本成为东亚首个拥有近代宪法的立宪君主制国家。确立了 作为立法机关(作为天皇拥有的立法权的协助机关,该法 第5条)的帝国议会的地位,并规定帝国议会由众议院和贵 族院两院组成。与全部由民选议员组成的众议院相对,贵 族院由皇族议员、华族议员、敕任议员(帝国学士院会员 议员、高额纳税人议员等)等人员构成。
日本政治概况(二)
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为国会。日本实行两院制度, 众议院有480席,参议院有242席。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 民。众议院议员任期为四年,但事实上经常中途解散, 鲜少有做满四年任期的情况。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每 3年改选一半。从1955年起,自由民主党(自民党)一直 长期执政,只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成为在野党,1996 年后再度执政至2009年(在位首相麻生太郎提早众议院 选举,结果自民党大败,民主党大胜)。目前日本执政 联盟政党包括民主党和国民新党,内阁总理大臣是野田 佳彦;主要在野党包括自民党、公明党、共产党、社民 党等。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二)
庆应3年10月14日(西历1867年11月9日)末代幕府将军 德川庆喜向天皇提出归还统治权,次日得到许可(史称 “大政奉还”)。同年12月9日,幕府制度被废止,以天 皇为核心的近代官僚制度得到了确立。从此,日本的政治 体制从君主的象征性统治演变为以近代化的官僚机构为辅 助工具的君主直接统治。 明治2年(1869年),随着版籍奉还的实行,各地藩主将 各自土地和人民的统治权全部交还给天皇。从此,国家不 再通过各藩,而是直接行使对土地和人民的统治权(包括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明治4年(1871年)完成废 藩置县)。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四)
1875年(明治8年)4月14日,天皇颁布《立宪政体诏书》, 向国民宣告日本将设立元老院、大审院、地方官会议,分阶 段地逐步实行立宪君主制。另外,为了应对地方政治不稳的 问题,1878年,政府公布府县会规则,在各府县设置民选的 府县会(即地方议会),从而产生了日本最早的民选议院。
1922年7月15日
1922年成立的左翼政党。战后获合法地位。 七十年代中期出现发展的高峰期
社会民主党
1945年11月
该党主要成分是工会和农协的活动家、中 小企业主和知识分子
保守党
2000年4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00年4月由自由党26名成员脱党组成。 成立伊始即与自民、公明两党组成新的联 合政权。
55年体制
55年体制指的是日本政坛自1955年出现的一种体制, 即政党格局长期维持执政党自由民主党与在野党日本 社会党的两党政治格局。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 “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如同世界上多数君主立宪制 度一样,天皇于日本只有元首名义,并无政治实权。
日本现行的《日本国宪法》是于1947年5月3日由当时占领日 本的美国草拟后,经过日本国会的审议,再由天皇颁行的。 日本国宪法最重要的三大原理是主权在民、基本人权的尊重 和和平主义。日本政治以这三大原理及其中最基本的对个人 (个人尊严)的尊重为基调运行。日本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 体制,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 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民主党
1998年4月27日
由原民主党、民政党、新党友爱和民主改 革联合四党组建而成
公明党
1964年11月
其母体为宗教团体创价学会。1970年6月实 行政教分离,93年8月参加非自民联合政权
自由党
1998年1月
绝大多数成员来自原新进党。2000年4月党 首小泽一郎决定退出联合政权,引发该党 分裂。
日本共产党
战后日本的政党制度
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级、 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参加 国会活动的主要政党有自民党、民主党、公 明党、自由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保守 党。
政党
成立时间
简介
1955年11月由原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而成, 1955年起连续执政38年
自由民主党
1955年11月
日本政治历史简介(六)
1945年(昭和20年),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宣言》, 宣布投降。根据宣言的原则,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 部的麦克阿瑟将军向日本政府提出修改大日本帝国宪法的 要求。1946年11月3日,作为大日本帝国宪法修改结果的 《日本国宪法》正式公布,并于次年的5月3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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