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年税率调整通知

2020年税率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税率进行调整。
本通知将详细介绍有关税率调整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便各位纳税人做好准备。
一、增值税税率调整2020年起,我国将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 原15%税率降至13%;(2) 原13%税率降至11%。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1) 原3%税率降至2%;(2) 原5%税率降至4%。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各企业应及时调整相关会计核算和发票开具工作。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为了更好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2020年起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内容如下:1. 级数调整:(1) 纳税起征点不变,仍为每月5000元;(2) 现行7级递进税率将调整为6级。
2. 税率调整:(1) 3%税率调整为3%;(2) 10%税率调整为10%;(3) 20%税率调整为25%;(4) 25%税率调整为30%;(5) 30%税率调整为35%;(6) 35%税率调整为45%。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将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为了避免对少数高收入人群产生过大影响,将适度调高高收入群体的税率。
三、关税税率调整2020年,我国还对关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1. 一部分进口产品关税降低:(1) 对于一些符合我国国内需求的商品,将适度降低进口关税;(2) 降低关税后,将增加进口商品的供应量,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2. 部分进口产品关税上调:(1) 针对一些竞争激烈的行业,适度上调关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
关税税率调整的目的是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考虑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
四、其他税种调整此次税率调整还涵盖了其他税种,包括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 消费税:(1) 部分高消费商品将适度调高消费税;(2) 适度调低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1.17•【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2020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2)

2020 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2)9、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税证明一、政策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75 号) 。
二、主要内容基本资料: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两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供给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资料:该通告对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除提交上述基本资料外,属于离婚切割财富的、家属间无偿赠与的、无偿赠与非家属抚育或奉养关系人的、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还要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办理免税:该通告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仔细查对上述资料,资料齐备并且填写正确的,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署名盖印,保存《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复印件和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退还纳税人,同时办理免税手续。
履行时间:该通告自宣布之日起实行,即2015 年11 月10 日起履行。
10、股权奖赏和转增股本个税征管问题一、政策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股权奖赏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 2015 年第 80 号) 。
二、主要内容股权奖赏计税价钱:股权奖赏的计税价钱主若是依照公正市场价钱确立。
该通告明确在计算股权奖赏应纳税额时,规定月份数按员工在公司的实质工作月份数确立。
员工在公司工作月份数超出 12 个月的,按 12 个月计算。
股权奖赏分期缴税在财税〔 2015〕116 号解读中已经述及,在此不再赘述。
转增股安分期缴税对象的区分:该通告明确可分期缴纳的纳税人是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派利润、盈利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 2015〕116 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余公司转增股本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税率表: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105元;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555元。
大家都知道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是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个人所得税是如何扣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呢?将在“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文中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二、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每个人的工资收入只要达到了纳税的标准,那么就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0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0版
2020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和速度表开始生效,以下是新的税率表:
1. 纳税总收入低于36,000元的,适用税率3%。
2. 纳税总收入在36,000元至144,000元之间的,适用税率10%。
3. 纳税总收入在144,000元至300,000元之间的,适用税率20%。
4. 纳税总收入在300,000元至420,000元之间的,适用税率25%。
5. 纳税总收入在420,000元至660,000元之间的,适用税率30%。
6. 纳税总收入在660,000元至960,000元之间的,适用税率35%。
7. 纳税总收入高于960,000元的,适用税率45%。
注意事项:
1. 纳税总收入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
2. 纳税人有的收入可以享受特定扣除或减免,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等,这些金额应从纳税总收入中扣除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 纳税人还可以选择综合与分类两种计算方法。
综合计算方法指所有收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分类计算
方法指将各类收入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后相加得出个税应缴纳的总额。
4. 对于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得享受任何税前扣除和减免。
总结:
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有所改变,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综合或分类计算方式,同时注意应享受的税前扣除和减免。
2020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1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匹配,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纳税人年终另行办理多退少补事宜的不便。
附件3主要对填报的报表名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附件4主要用于存在减免税情形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减免税的具体情况。
适用人群:健康保险产品适用“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三类人群。
征管问题:该通知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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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如年终奖10万,100000÷12=8333,适用10%税率,应交税100000×10%-210=9790。
三、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20年个税征收标准2020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0年个税征收标准2020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0年个税征收标准 2020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税收一直以来是我国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当然税收包含很多种类,个税就是其中一种,个税起征点高低、税率高低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那么我国个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我国个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1、级数为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2、级数为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3、级数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4、级数为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5、级数为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6、级数为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7、级数为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为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注: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 起征点5000。
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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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现行分类税制弊端多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
现行
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
让所得等共计11类。
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
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
少等。
“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
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
考量。
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
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
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刘剑文认为,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
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
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
被考虑进去。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
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刘剑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如夫妻合并纳税。
此外,根据家庭
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
另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
应该纳入抵扣。
工资薪金等部分税率需要调整
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
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
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大幅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
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
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
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刘剑文认为,税率可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
“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
或者减的问题。
”他指出,还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
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
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
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
整体推进。
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个税改革是必然
此前,每当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日高之际,总有人抱怨说工薪阶层成个税纳税的主力军。
的确,很多老板并不给自己开工资,大
量现金形式的收入,游离于个税征税范围外,还有很多高收入居民
中有相当数量的“灰色收入”。
在一些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处
于难以核查、征税的同时,对工薪阶层征税却相对简单,有人就说,个税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工薪税”。
虽然个税起征点早已达到3500元,但是单单一个起征点的调节
却解决了不了诸多问题。
例如,一个单位有集体宿舍,“自己吃饱
全家不饿”的单身即便只是月入5000,也不会有什么负担,反之一
个房奴、孩奴即便月入一两万,扣掉房贷、托儿费等等,恐怕也会
所剩无几。
要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要让个税的征收更加公平,为负担较重的群体减负,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显然需要对个人所得
税进行改革,而这也是多年来我们所一直期待的。
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个税早有“国际惯例”。
在美国,夫妻可以合并申报也可单独分别申报,对低收入家庭来说,通过家庭报税可以
实现“负纳税”,即获得政府的福利补贴;在澳大利亚,低收入家庭
合并申报也可以获得多种免税项和福利性补贴;在日本,可以根据家
庭人口数获得一定的免税额,家庭年收入减去免税额,再扣除社保
金和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剩余的收入才是应税收入;在法国,家
庭人数对纳税多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是用家庭“商数”去
除家庭总收入,得出应税收入,一人家庭“商数”是1,夫妇无孩
子家庭“商数”是2,有1个孩子家庭“商数”是2.5,有两个孩子
家庭“商数”是3,以此类推。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二孩”,但是因为家庭负担问题,很多人却在犹豫生还是不生。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纳税人抚养的家庭人口越多,免税额度越大,这显然有利于二孩政
策的全面落地。
同时,在房价高企的今天,把房贷利息等负担纳入
抵扣,也符合公平原则,可以让个税在调整收入方面发挥更大的功效。
不过,为工薪族和房奴减税,必然会带来财政收入的“缩水”,所以与此同时,加大对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个税征收也是题
中应有之义。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