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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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的通知

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的通知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教职员工的住房条件,依据国家、海南省、海口市建设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海南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海南师范大学建设教职工住房的复函》(琼建房函[2008]52号、琼建房函[2009]15号)及海口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海南师范学院集资兴建职工住宅楼的批复》(海房改复字[2007]028号)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次分房方案。

第二条:本次分房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充分体现集资户的利益,参照我校历次分房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房改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目前住房现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三条:本次分房原则:坚持分配方案公开,分配过程公开,购房人员情况公开;统一政策,统一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集资建房分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校办、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后勤管理处、国资处、基建办和离退休办等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若干名组成。

第五条:分房工作组具体负责分房方案制定、分房工作实施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集资建房条件的认定及相关规定第六条:申请集资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一、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中的无房户。

二、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中的住房未达标户,签订退回原住房协议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

三、我校离退休教工中的无房户可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我校退休的正高(厅级)人员及离休干部住房未达标户,签订退回原住房协议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

四、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配偶不属于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的,若其配偶已在外单位购买公有住房(房改房),住房面积未达到个人现可享受面积上限者,签订退回原住房协议后,可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介绍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优化教职工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益而制定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为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宿舍分配规定1. 宿舍分配原则:根据身份、职级和工作岗位等因素,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宿舍分配。

2. 宿舍面积分配:根据教职工家庭人口数量,合理分配宿舍面积,保证每个家庭成员有充足的居住空间。

三、宿舍使用规定1. 宿舍设施维护: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移动。

2. 保持环境整洁:教职工应当自觉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四、宿舍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教职工应当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2. 防盗安全:教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定期检查宿舍门窗的安全性。

五、晚归与请假1. 晚归规定:教职工如需要晚归,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说明并登记,以避免管理上的不便。

2. 请假规定:教职工如需要请假离开宿舍一段时间,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说明离开时间和原因。

六、卫生保健1. 卫生管理:教职工应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墙壁、家具等清洁卫生。

2. 保健知识宣传:学校应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醒教职工关注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七、邻里关系维护1. 互相尊重:教职工应尊重邻居,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和休息。

2. 协助疏导: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处理宿舍内发生的邻里纠纷,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八、违规处罚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

2. 违规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教职工,应记录相关违规情况,作为今后宿舍分配和奖励惩罚的依据。

九、宿舍改造与维修1. 定期维保:学校应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2. 改造升级:根据需要和经费情况,学校可对老旧宿舍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居住条件和设施。

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教师宿舍管理规定近年来,教师宿舍管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学校中,教师宿舍既是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空间,也是学校形象和内外交流的窗口。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宿舍管理,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一、宿舍分配学校根据教职员工的岗位、级别、年资等情况进行宿舍分配。

分配时优先考虑以下几点:住房需求、家庭状况和工作岗位的关系。

同时,学校鼓励教师自愿选择宿舍,以满足个性化的住房需求。

二、宿舍维护教职员工在宿舍维护方面承担着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当保持宿舍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不得随意搬动宿舍内的家具和设施。

同时,学校对宿舍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教职员工的住房条件符合基本需求。

三、宿舍安全教师宿舍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首先,学校配备了专业的保安人员,定期巡逻宿舍区域,确保安全状况良好。

其次,学校鼓励教职员工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警惕周边环境的异常情况。

最后,学校还配备了有效的消防设备,确保教师宿舍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有应对措施。

四、宿舍装修教师宿舍的装修要符合一定的规定。

学校鼓励教职员工进行个性化的装修,但需要经过学校审核并符合相关的安全、环保要求。

教师宿舍的装修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

此外,学校还对装修的材料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证宿舍的使用安全。

五、宿舍违规处罚为了维护宿舍秩序和教职员工的权益,学校对宿舍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例如,教职员工在宿舍内私自养宠物、大声喧哗、擅自转租宿舍等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工资等。

六、宿舍管理委员会为了加强宿舍管理与教职员工的沟通,学校成立了宿舍管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收集教师宿舍管理方面的建议,协助学校解决宿舍管理中的问题,并定期召开会议与教职员工交流。

七、宿舍公共设施学校为教师宿舍提供了一系列的公共设施,如洗衣房、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学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教师的住房需求,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本文拟就中学教职工住房的分配方案展开论述。

二、优先分配政策为公平合理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首先应制定相应的优先分配政策。

优先分配政策是指在住房分配过程中,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个人情况以及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教师一定的优先权。

1. 工龄优先分配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应考虑教师的工龄情况。

在分配住房时,可以按照工龄长短进行排序,先满足工龄较长的教师的住房需求,再逐渐满足工龄较短的教师。

这样可以充分考虑教师的辛勤付出,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为学校和学生做出贡献。

2. 家庭状况优先分配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还应考虑教师的家庭状况。

教师如果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独自抚养子女,应优先考虑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家庭状况优先分配的政策,有利于缓解教师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他们和子女的生活需求。

3. 教学贡献优先分配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创新精神和学术成就,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还应考虑教师的教学贡献情况。

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研活动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他们相应的住房分配优先权。

这样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住房资源开发除了制定合理的住房分配方案,还应积极开发住房资源,以满足中学教职工的住房需求。

住房资源开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校内资源利用中学校园内部往往存在一定的废弃房屋或者土地资源。

可以对这些资源进行改造和利用,建设适合中学教职工居住的住房。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充分利用校内资源,既可以缓解教师住房难题,又可以提高学校整体环境。

2. 合理布局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合理规划中学教职工住房的分布。

可以依托中学所在地的交通便利程度、商业配套等公共设施资源,选择合适的区域进行住房开发。

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可以提高教师的居住条件,更好地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学校安居工程制度

学校安居工程制度

学校安居工程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安居工程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教职工的居住条件,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

2. 学校安居工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都能享受到
相应的住房福利。

3.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居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申请人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一般为在校工作满一定年限。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其他房产或未享受过其他住房福利政策。

三、住房分配
1. 住房分配应根据教职工的职称、职务、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优先考虑教学科研一线的骨干教师和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

3. 住房分配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分配过程的透明公正。

四、房屋管理
1. 教职工获得的安居住房不得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

2. 教职工应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3. 学校应定期对安居房屋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居住安全。

五、监督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2. 教职工如对安居工程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3. 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居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二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系依据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精神制定。

第二条: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彰显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确行政职责,践行民主管理原则,特确立并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作为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基本形式,旨在激发教职工积极性与责任感,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教代会在行使职权时,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密遵循党的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与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尊重并支持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运作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以下职责:(一)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就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并通过学校基本规章制度,如文明教研组和年级组评选标准、教职工奖惩办法等,经校长批准后实施;(三)讨论并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福利费使用办法等事项;(四)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有权进行表扬、批评、评议,必要时可向上级机关建议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七条:学校行政系统应尊重并支持教代会行使其民主管理职权。

工会及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决议与提案,对无法及时解决的应说明原因;若存在不同意见,经研究后可提请教代会复议。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与建议;(四)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一)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具备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应占教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中学教职工福利规定(5篇)

中学教职工福利规定(5篇)

中学教职工福利规定一.教育方面的福利1.教职工子女学费报销办法(执行部门:后勤服务处)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的学杂费,单年在男方报销,双年在女方报销。

政策规定:各类托儿班____元/月,日托____元/月,全托____元/月,小学____元/学期,初中____元/学期,高中____元/学期。

学校规定:各类托儿班____元/月,各类幼儿园____元/月,小学____元/学期,初中____元/学期,高中____元/学期。

(不含上陵金中学河西分校的子女)2.教职工子女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补课费(执行部门:教学工作处)学校规定:教职工子女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由学校组织的补课中应交费用全免。

3.教职工子女考进本校的奖励办法(执行部门:办公室)学校规定:教职工子女考取本校初中奖励____元,考取本校高中奖励____元。

4.老年大学学费报销办法(执行部门:办公室)政策规定:退休教师上老年大学每学期报销____元。

5.教育硕士学费报销办法(执行部门:办公室)政策规定:凡经学校领导批准考取由本市教育局和南师大等高校合作举办的在职教育硕士培训班的教师,毕业后凭相关证书由所在学校报销学费的三分之一,由市教育局报销学费的三分之一,个人承担学费的三分之一。

学校规定:凡经学校领导批准上其他硕、博学历进修班,毕业后凭相关证书学校报销学费的三分之一。

二.医疗报销制度(执行部门:后勤服务处)1.教职工本人医疗费报销的办法学校规定:每年发____元给在职教职工个人使用,每年发____元给退休教职工个人使用,结余归己。

对于医疗费用全年超过已发额者,超出部分根据工龄长短,由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具体办法:工龄____年以上(不含____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的____%;工龄21~____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的____%;工龄16~____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的____%;工龄11~____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的____%;工龄____年以下个人负担医疗费的____%。

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二篇)

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二篇)

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居住环境,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休息和工作,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是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入住管理:教师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教师入住宿舍前需在学校填写住房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入住。

住宿舍的教师应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并按时进行相关手续。

2. 房屋维护:教师宿舍内设施应保持良好且正常使用。

教师应爱护房屋财产,不得随意更改、拆除室内设备。

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修理工作。

3. 安全管理:教师宿舍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大量易燃物品。

禁止在教师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发现危险品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4. 安静环境:教师宿舍是教师休息和工作的地方,要维持安静的环境。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禁止携带宠物入住宿舍。

5. 卫生管理:教师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个人卫生应自觉维护。

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时间送出。

禁止在宿舍内乱丢垃圾。

6. 精神文明:教师宿舍内禁止从事违反社会风尚的言行举止,不得有不文明、恶俗的行为。

不得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得产生噪音干扰他人。

7. 访客管理:教师宿舍内禁止非教师工作人员以及非本校师生进入。

访客需经过教师本人同意,并在教师的陪同下入住。

8. 违规处理:如发现教师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违规行为严重者将取消其宿舍住房资格,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教师需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宿舍环境。

七中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二)(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各单元楼梯、各楼之间的通道、三幢的楼顶天台、宿舍区花园属于公用场地。

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杂物。

(2)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治安、安全、消防、税收等法律责任。

(3)各住户改动水电气管道和设施、改动房屋。

应该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

(4)任何人不得将住房作为库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种废品,特别是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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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2016年5月20日第八届一次教代会临时会议通过)
为了做好过渡期的住房分配及管理工作,鉴于目前学校生活用房紧缺的实际情况,在参照外地住房分配办法、吸取兄弟学校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学校住房的资格条件:(若已经购有住宅楼或夫妻另一方已安排住房的学校不再安排)
1、教育局公布的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优先考虑安排住房。

2、夫妻双方同在本校工作的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

3、参加竞争上岗教育局公布的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可以申请住房。

4、自己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按双职工对待。

5、在学校有空房的前提下在我校工作的女已婚单职工可以申请一间住房。

单身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单身床位,不经学校批准,禁止私自调整。

二、住房分配办法
(一)凡符合来校居住条件的教职员工需要来校居住,本人必须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二)学校住房分配领导小组按照申请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考核成绩等内容进行量化记分(双职工
的按双方打分之和计算、领导按领导的情况记分),然后按积分高低确定分房顺序,如积分相等,则依次按领导、职称高低、班主任、荣誉称号高低决定。

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1、教育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记分1分,在职中间因离职和进修养病等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的,每满一年扣1分,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不(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扣分。

2、学历分
现取得初中、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等学历(凡取得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第二学历同样记分)分别记5、10、13、16、20分。

3、专业技术绩效考核分:
近三年来教职工年度专业技术考核,每有一次,优秀记10分,合格7分,不合格5分。

4、管理工作分:
①、主持学校全项工作的校长记30分,协调工作的副校长、工会主席记25分
②、现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的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等中层正职记20分。

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等中层副职记15分。

③、现担任学校班主任记5分、教研组长记3分,副职2分。

本项不重复记分
5.职称分:
高级职称20分、中学一级教师15分,中学二级教师12分,员级记10分,未评职称的8分。

6、奖励分
自95年以来,凡取得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受乡镇党委、政府、学校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政府、县教育局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府、市教育局表彰的记8分,受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0分,国家教育部表彰的记15分。

(市级以上称号从88年以来;非以上部门表彰的均降一级处理)本项记分受重复表彰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不能出示相应证的不记分。

7、论文成果分
(1)自95年以来,凡在县以上范围内举行过有一定影响的优质课、学生参加竞赛教师获辅导奖的,县级记1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8分,但只记一次最高分。

(2)现担任教学骨干、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的,县级分别记5、3、2分,市级分别记10、8、5分,省级记15分,获双重教学能手的只记最高分。

(3)自2000年以来,撰写的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刊出的以刊物级别为准获奖的以获奖证书的级别为准(必须由教育系统内组织的,其它民间组织的评选一律除外)。

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4分,与他人合作的减半记分,每一年内有多篇发表或获奖只记一次最高分。

三、住房的管理
(一)住房性质
校园内所有住房均是学校的固定资产。

其中已分配住房和集资建造的住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房屋分配时的协议,住户只有居住使用权,但没有继承权和转让权。

(二)住房装修的规定: 住户装修房屋须事先向学校提交装修项目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能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拆门、窗破坏墙体改变房屋布局,不得在院内、外任何部位随意用砖石等搭盖建筑物。

四、住房的有关管理规定
1、各类住房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住户搬迁应凭“住户搬迁通知单”进住,不能私自转让、转借和出租。

2、住户搬迁住房时,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搬出原住房,如原住房已经装修,装修价格由前后住户协商、学校协调解决。

3、已分住学校住房用户不能调整(双方互换或再次要求分配),但有下列情况的,(原单职工现变为双职工的,原住一间现按条件可住两间的)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允许调整一次。

五、违纪处罚规定:
(1)私自将住房转让、转借和出租给他人的,从转让和出租之日起,每月扣罚所有当事人结构工资,直止搬出为止。

三年内不得评优树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调离人员不办理调动手续。

(2)违章进行装修和违章搭盖的住户,每月扣发结构工资,直至复原为止;
(3)夫妻双方调离学校,半年内搬出原住房,办理调动手续时,向学校预付住房押金500元,在规定时间内搬出,公物无损,押金全部退还;如有公物损失,照价赔偿;如延期搬出住房,每延期一日扣罚10元。

所有罚款均不退还。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住房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名,教代会通过,成员中包括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占30%)。

住房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对住房分配和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住房规定的人和事作出处理决定;
3、管理委员会对全校住房分配工作负责。

4、向群众传达、解释学校在住房问题上的各项精神。

5、负责起草住房调整补充意见的讨论稿。

六、本办法自2016年5月20日起生效。

过去的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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